苏惊涛把自己陷在bar的一个角落里,饶是如此,还是有眼尖的注意到了他。又一个男孩走了过来,穿着挺紧身的衣服,深色的,坐到近前时还可以看出是画了一道浅淡的眼线。男孩盯着苏惊涛的脸,“一个人吗?哥哥?可不可以请我喝一杯?”苏惊涛看着那张年青的脸上明显地期待神情,忍不住放软了语调说:“没问题,你今晚喝的都算我的。可是。。。还是让我一个人呆着好不好?”苏惊涛去了趟洗手间的功夫,酒巴里起了一点喧哗。苏惊涛有些诧异。这是一间十分低调的GAY 吧, 来的人不少,可是多半各自有伴,即便是来寻伴的,也大多悄然进行,很少见如此的动静。苏惊涛寻声望去,很快弄清原来是有人要当众表演热吻。苏惊涛不禁动了好奇心,仗着人高腿长,将场里的情景尽收眼底。...
食之圆舞契子十九岁的齐舞考上外地的大学,很开心。本来他以为他的人生轨迹在十五岁那年就停止了,其后的两年,他又经历了更多黑暗的事情,基本他已经放弃自己。可是,现在,突然出现了一个转机,他怎能不高兴。可以像一个普通的人那样,延续以后的日子。学习、谈恋爱、找工作、结婚、生小孩……一连串的生活经历以后都会有的,随着普通人的人生轨迹,因此,他真的很开心。可是又有些担忧。他的过去,不是任何人可以接受的;他的性格,在过去两年里浸淫了人类最黑暗的部分,习惯面对最危险的敌人使出最狠毒的手段,与普通人相处,会不适应吧!有什幺办法呢?他太想回归正常的生活了。那就把自己性格中最不可能的部分——单纯迷糊,用外表装出来吧!这样,他就可以像普通人一样,社交,然后有一个正常的社交圈子。...
1终于完成一天的工作,莲火拖着疲累的身体,掏出钥匙打开家门。一片漆黑……奇怪?寒水不在家么?还真不适应少了寒水的孤独,有点怀念每天自己一回家时穿着白色围裙的寒水总是会在门口迎接自己,一个大男人穿围裙那样子说多奇怪有多奇怪,然后总是会说:“火,你回来啦,来啵一个!”笑得一脸灿烂,金色及肩的长发擦过自己的脸颊。最后那做势要吻下来的头总是被自己脸红地推开,故意无视掉寒水在自己身后笑得如同一只偷了腥的猫。寒水,本应该是冷酷的嘛,有时候,自己甚至会怀疑自己身边这只是不是取错了名字。在玄关换上拖鞋,莲火赫然发现除了寒水的鞋子,鞋柜中竟然放着一双熟悉而又陌生的鞋子。说陌生,那鞋子不是自己的也不是寒水的;说熟悉,那鞋子竟然像是半年前突然不知所踪的人儿的那双鞋子……...
[沧海余梦系列之一]沧海浮生 楔子兼作者同人 “月影斜,烟绝旧人家。梦回初年撷青茶,云缥缈,雾似纱。佳人依栏,颜如玉,玉无暇。奈何流水飞梭,乌丝成雪发,千般情思,万种无奈,压弦而发。胡琴高低入喑哑,暗放伤花,久长思意绕天涯,情尽而戛《时-感怀》” 我放下笔,看着为段隆写的这些个话发呆时,尘印推门进来。 “你还欠我一张插画。”尘印他拍拍我的头。 “小的明白,大人。”我躬身施礼,把刚刚完成的《沧海浮生》呈给尘印“御览”。“这书名儿是我的沧海二字和你的浮生二字组成。”言语间夹杂了些讨好。 尘印看罢,留下一个空格,飘然而去…… 他怎么没有说什么呢?我的心紧张起来,不由看着我的手稿,想着书中那曾经的少年,我第一个主人公段隆的命运。...
江湖上流传一句话已久:「嫁人当嫁戚少商」,没有人会反对这句话,九现神龙戚少商,英明神武丶一派英雄气概丶侠义闻名天下,又是金风细雨楼楼主,自是多少未婚少女心目中的如意郎君。这几年来,江湖又多了一句话:「情人当找顾惜朝」,想他顾惜朝仰知天文丶俯察地理丶中晓人和;明阴阳丶懂八卦丶知奇门丶晓遁甲;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又是个斯文俊秀丶才气过人的翩翩美公子,加上一手好厨艺,琴棋书画无一不通,对其妻子又是深情款款丶温柔呵护,折服了多少女子的芳心,此话一出,自然搏得不少认同。自此,江湖中这流传着两句话:「嫁人当嫁戚少商,情人当找顾惜朝」。听着身後桌子的人,正谈论「嫁人当嫁戚少商,情人当找顾惜朝」这个话题时,戚少商原本就不佳的心情,更是糟到最高点,...
[元宝/戚顾]抢亲吧(小白文一篇送今天新婚的两对新人)八月初八,大吉,宜婚娶。雷家庄张灯结彩,锁呐震天,喜乐飘飘。今天是庄主雷卷义弟戚少商与毁诺城城主之女息红泪喜结良缘之日。江湖同道,纷纷来贺,一时门庭若市,虽然戚息之间的婚礼来的极为苍促,也只通知了若干名门正派,但,江湖闻讯者皆自动前来,热闹非凡。戚少商一身喜气洋洋,红色喜服外披着红绸结,站在大门口迎宾,可那阴沉的脸,紧锁的双眉,东张西望的眼,怎么看怎么别扭。雷卷一身大红袄子,拢着双手站在他身侧,时不时用肘撞击一下失神的戚少商。“卷哥,我真的不能娶红泪!”戚少商垂下头,咬着牙道。雷卷一封急信将他从连云寨召回,怎么也没想到竟是要他成亲。他一身风尘未曾卸下,便被扒了狐皮披肩,白色外袍,套上大红喜服,然后,喜烛高燃,锁呐高奏。戚少商傻了,懵了,未等弄清怎么回事,已走进了礼堂。...
————tetsu821虽然我知道,再也没有比看著最爱的人死去更痛苦的事……但是我还是希望,你能活得比我更久。健健康康,长命百岁。「你不是说过不会再抽菸了吗?」方柏樵皱眉拾起被随意扔在沙发上的西装外套,不用凑近,也闻得到那股缭绕不去的淡淡刺鼻气味。他忍住叹息冲动,胸口不由升起一缕无力感。他方法用尽,包括无法宣之以口的,终於在前阵子成功说服年纪轻轻菸龄就已超过十年的同居人戒菸,将家中的菸全丢了垃圾桶,没想到这几日他连续值班,不过几晚没回来睡,那人居然又故态复萌。「你弄错了。我说的是『不会再让你看到我抽菸』,意思是我不会在你面前抽,其他的时候当然就另当别论。」裴烱程慵懒坐进沙发,扯下束缚於颈间的领带说道。衬衫上排两三个扣子解了开来,微敞衣领内隐约可见一片肌理如凿的精健胸膛,并未因繁忙的商务生活而有丝毫消磨。...
鲜作家shakeme(专栏地址:myfreshnet/GB/literature/li_homo/100023801/index.asp)1“我想在死之前再回去看一眼,少爷.”他死的时候只有十八岁吧,仆人们把门撞开,将他的残骸整理出来的时候,全都惊恐得几乎昏死过去.他们检起他的手脚,他的头颅,残存的肢体,扔进熊熊的火盆里.一些细碎的粉末留下,他们把他撒进了海里,随著波涛飘向远方.“孩子,你终於自由了!”他们哭著离开了岸边.他叫阿奴,这偏远山庄里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奴隶.每天,都有多少和他一样的孩子被抓进来,折磨,劳苦,死去.他的死也许不那麽特殊吧.只是他在活著的这十几年里,太痛苦了,正如他自己最後写道:”我根本就不该被生下来……”他的出身地远不在这里,七岁的时候被当妓女的母亲抛弃,之後辗转来到这偏远的山庄.虽然偏远,却是全国有名的大型农作物庄园,更重要的是,这个庄园的主人是当时最声名显赫的贵族之一....
1海天蓝对于眼前的度假海岸有这一种几乎病态的执着。很多人都不理解为什么他才接掌海运集团就耗费巨资不顾家人反对的买下了这边大半的海岸,而另一部分的海岸收购还在继续中,大有为了这片海岸散尽家财的意思。每年的夏天海天蓝都会来到这边呆上很长时间。不得不承认这里的景色真的很迷人,阳光明媚、沙滩的细沙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海水碧蓝一望无际水天相连。海天蓝工作之余又站到别墅的窗前开始看海。这样一个喜欢海岸的男人,谁会相信他惧怕水呢?海天蓝喜欢海,可是仅仅限于在岸边欣赏,却从来不下海,连船都是不坐的。原因是因为十五岁时的一场意外。那一年海天蓝跟着父亲乘坐自家的私人游船在附近海域游玩,那时候他的泳技自认还是不错的。还记得那一天的天气格外的好,大中午的大人都在窗舱里,只有海天蓝一个人在甲板上钓鱼。...
说起能跟七七相识,大概真能算是一种缘分吧。如果那一年,我不是那么倒楣的话,也许这一辈子……这一辈子也就这么过了呗,但是,我始终无法知道,爱一个人是什么滋味。 那一年,我真不是普遍的倒霉,而且这倒霉如同细菌繁殖一发不可收拾。 先是接手的活越来越少,从以前的一年起码有二三十件一下子锐减为十件不到,而且都是小活,大概干自由广告设计的人越来越多了吧,所以我的收入从小康一下子跌至贫民,再加上我没有存钱的习惯,也不会去炒股或干些其它能钱生钱的法儿,手头的钱包比漏气的橡皮球还瘪得快。 再接下来的事,似乎也顺理成章。因为我拖欠了房东三个月的房钱,他限期我三日内即搬,以前我未觉得这套蛮高档的公寓租金很高,而对于现在日益窘困的我来说,这无疑是一项可怕的支出,所以我二话没说就跑房产信息咨询公司。...
京城一个姓氏清田的商人娶了如花似玉的老婆,不到两年就难产死了,留下三代单传的宝贝儿子,起名信长。“信”是为天下人所信,“长”是快快活活过得长久。 清田老爷最大的愿望就是家裏出个走仕途金光大道的朝廷官员。祖辈经商,富贵有了,於是日夜盼权贵。 小信长抓周时,绕过地上堆积如山的书籍画卷不理,只往那堆被老爷藏在最裏层的刀剑细软爬去,叮铃当啷扯出一条红底碎花的绢布,原来是清田夫人生前最喜爱的下裙。 老爷勃然大怒,怕这不争气的孽畜今后走上纵情声色的不归途,当下打发了家中的丫鬟,换上清一色的毛头小子做男仆。 信长未满三岁,老爷请了满腹经纶的老学究教他识字读书、诵文吟诗,到了七岁,又送去附近有名望的私塾,从此管束是一天比一天紧,就盼著他有朝一日能考取功名,光宗耀祖。谁知这不孝儿性子顽劣,天生的聪慧没用在正途上,整日同一帮狐朋狗友厮混,躲过家仆翻墙...
(甜蜜篇)绽放甜蜜就算再晚结束通告,也要到东海哥的宿舍用一个晚安吻完结一天的疲惫。每天每天,从来没有间断过。现在想想,从车祸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快半年的时间了。可是,不管以后时间过得多快,哪怕我变成白发苍苍的老头子,我也不会忘记我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的东海哥满是泪水的脸庞,和他的那句“奎贤,谢谢你没有放弃……”我怎么会放弃?……我怎么舍得放弃?……放弃我们来之不易的感情,和来之不易的你……记得我说过,只有死才能把我们分开。听了立刻变得慌张的东海哥,捂住我的嘴,那着急的样子真的好可爱。可是现在,我明白了,经过了伤痛和挣扎的我,终于明白了,真的,也许就连死亡,也无法将我们分开……推开房门,借着灯光,可以看到他朝着窗户侧躺得身影,在被子的下面,越发得有些瘦小了。真想一把搂过他来,用力的抱紧,可是又舍不得吵醒他。轻手轻脚的绕到前面去,却看到他微睁开双眼,听见他明显没睡醒的声...
我23岁,我饲养的宠物是一个18岁的美貌男孩子,我们一起生活了三天。)他来的那天,是星期五,我打开门,看到一个样貌很鲜嫩的少年站在那里,我问他是否找人,他点点头,问我是否LOONY,我点点头,他说:“我是你的宠物。”我马上明白了,但还是对他的美貌感到震惊。进屋后,我马上关闭门窗,然后请他脱下衣服。他照办了。我注意到他的身体修长美丽,皮肤很光滑,一看就是从未被SM过的人。他还穿着内裤时,我问他是否真的可以接受连续72小时的性虐待,他点点头。然后剥下了自己的裤头,令我清楚看到了他的荫茎。我站起来,朝他走过去。他仰起头面向我,身体挺直着,大约以为我要侵犯他的荫茎,双腿面向我张开来,等待着。我把准备好的项圈绕在他娇嫩的脖颈上,他闭上眼等待着。...
“啊—”随着一阵刺鼻的焦糊气味,慕容长乐只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便昏了过去,白晰如雪的背部被烙焦了巴掌大的一片。李东江小心翼翼地转向自己的主人:“庄主,长公子昏过去了。”“送到我的寝室,不准给他敷药!”说罢转身离开。一怔,李东江目送主人离开只来得及应声:“是!”回身看着眼前昏迷的人儿甚是同情,吩咐手下将他送到主人的寝室,便尽数离开。“唔—”后背一阵阵刺痛,令昏迷中的慕容长乐发出细碎的呻吟,好痛,为什么这么痛,我在哪?想睁开眼,眼皮却重得撩不起来;想睡,后背又痛得难以入睡。就这样昏昏沉沉了不知多久,直到后背一阵清凉,刺痛和灼痛慢慢消失,慕容长乐舒服地轻叹一声,“终于可以睡觉了。”阎焰看着慕容长乐展开眉头,露出满足的笑容,就这么沉沉睡去,不禁淡淡地笑了,目光停伫在慕容长乐的背上,居中是个清晰可辨的‘情’字,没有一丝烙伤的焦黑,反而泛着淡淡的蓝色,看上去泛着几分冷意,包围...
跟易言交往过的女人都说他是个好人,除此之外,他就一文不值了。事实上,易言除了长得非常帅,家里很有钱,床技好一点,分手时会很温柔,不让女人们觉得被抛弃,他就没其他优点了。易言住在清水别墅区,那里是所谓的贵族跟暴发户的聚集地。每天早上六点半,易言会准时爬起来,花上半个钟头洗漱,他刷牙时很有规律,先刷左边的牙,由上往下,每颗牙都不放过,刷得很均匀,白色的牙膏泡沫沿着嘴角慢慢溢出。他吐出泡沫,再刷右边。然后他换上运动服沿着环绕小区的湖泊跑一圈,跑完后,手表上总是准时地指着七点。回到家,易言就进浴室冲澡,冲澡之前,他会打开音乐,他最喜欢听的是班得瑞的圣母颂。在带点冷意的音乐声中,他扭开花洒,将全身淋湿,他把伊卡露洗发水倒在头发上,双手揉搓着,直到满头泡泡。他很喜欢那种味道,所以一直都是用伊卡露的草本精华洗发水。接着他仔仔细细地在全身打上泡沫,耳朵后面,腋下,睾丸,荫茎,连...
番外 爱的豆浆加油条 叽哩咕噜──叽叽喳喳── 潘俊伟边敲着键盘边忍受着耳边的噪音,烦躁地想着为什幺办公室里的这群三姑六婆能因为一纸公告,就从早上兴奋地谈论到现在。 “我到现在还是不敢相信,我们的超级偶像这次竟然要举办盛大的舞会,并要从公司里找个舞伴,亲自下去开舞。天啊,我好怕董事长会选到我哦,那我到时候肯定要幸福到昏过去了!”一个长相明明不错,却一脸花痴相的女子两眼放光地说。 “嘿嘿,这样的机会你以为只有你想要?全公司上下数百个女孩子谁不是摩拳擦掌,等着要跟董事长共舞啊。” “不过我有听到另一个关于这次舞会的劲暴消息哦。” “什幺消息啊?你快说啊,我知道你这个包打听的消息最灵通了,你快点说嘛。” “嘿嘿,我听说董事长那个从没现身的老婆也会出现在这次的舞会哦。”...
我非常喜欢在荒野享受裸体的郊游的乐趣,当你不需要的时候,你为什么要穿上衣服限制自己的身体呢?那样又有什么意义呢?只有大自然的无限风光才能让人们觉得身心舒畅。在我旅行的途中,我宁愿光着身子,最多,穿上一双好鞋子,带一顶帽子,身着轻便的短裤和体恤衫。我宁愿选择一些僻静的小道,这样在明媚的阳光下,我就可以脱掉衬衫和短裤,让自己短暂的回归自然。裸体的徒步旅行更加舒适,你的汗水会在微风和阳光下自然地蒸发而不是将你的衣物弄的又湿又粘。当然,我不想打扰其它的徒步旅行者,他们也许还没有发现将自己的身体完全的暴露在大自然中快乐。通常的,如果我听到有人从后面或前面走来的声音时,我会到路边躲起来,让他们通过,然后再重新开始我舒适的步调。当来往的人有点更频繁的时候,我将脱掉衬衫,围在腰间,遮住我的私,这样除非他们从后面看到我裸露的臀部,否则他们不会注意到我的裸体。极少数的时候,人们发现...
橙色记忆番外 —— 读你1童阅初见凌毅的时候,一点也没想到自己的一生会因为这个人而彻底改变。那一年,他二十五岁,在首都医科大学生物研究所工作,研究领域是分子生物学。他是少年大学生,从小到大的学习成绩都极为优异,十五岁时便在化学奥林匹克大赛上获得金牌,有好几所闻名遐迩的重点大学来找他,打算提前录取他。他最后选择了首都医科大学,立志做一个最优秀的医生。自从北京医科大学与首都医科大学合并以后,这所大学已成为国内首屈一指的医学院。在这里苦读八年后,他不但拿到了博士学位,而且有了不小的名声,在国内外的权威医学杂志上发表的好几篇论文都颇有份量,引起了不少的震动。他参与甚至领导开发的一些基因类新药对攻克某些绝症有着极好的效果,挽救了许许多多濒死的生命。因他长相秀美,气质优雅,举止斯文,遂被国内医学界称为“白衣秀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