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楼采凝楔子“心心相印征婚试验所”成立于二○○七年四月一日。为何挑在愚人节这天呢?因为老板“金来缘”认为天底下的有情人全是月老的恶作剧,才会促成一对对的佳偶,所以,愚人节这天就变得很有意义了。叩叩!门板响了两声。“请进。”沉稳的嗓音从办公室内传出。秘书走了进来,将手中的东西放在他桌上,“老板,这是广告的初稿,请你过目。”“嗯,设计得不错,就拿去印吧!哦~~对了,在上面再加上一行字──凡本月来报名者,赠送一份精美礼品,配对成功介绍费再打六折。”金来缘交代着。“是的,老板。”秘书领命走出办公室。金来缘将身躯往椅背一靠,目光正好对上秘书留下的广告初稿,上头印着两颗红心,紧紧相贴地捱在一块儿,而他这个月老,又能促成多少对佳偶呢?...
作者:阳光晴子楔子台北东区一处不起眼的巷弄里,一栋看来荒废多年的老房子,近日开始整修。短短一星期,老房子改头换面,不见颓圮的墙、蛛网,改装成一栋简洁、独特、充满生命气息的两层楼建筑,前有优雅拱门,左右两大片落地玻璃窗下方则以层层叠叠的鹅卵石及绿竹做成水瀑帘幕,水流缓泄而下,予人一种闲静恬淡的感觉,大门右方还栽种了一株高及屋檐的法国梧桐。不久前,一幅以圆石雕刻的朴拙匾额嵌上了拱门,圆石上以龙飞凤舞的中文写了“石头赏”三个字,拱门内多出一道“自动门”,两大片落地玻璃窗内也多了以黑色大理石搭配原木、呈现出日式禅风的展示柜。展示柜看来古朴优雅,但里面摆放的东西绝对让人眼睛一亮,金饰、珠宝、红宝、蓝宝、钻石、水晶……看来这家石头赏卖的显然不是普通的石头。...
作者:湛露楔子一帆风雨,缁衣尘深。算别乡去景,酣梦处,影依存。恋竹门春晚,盼归舟如箭,可叹他乡作故乡,皆是黄昏。看秋霜镜里,似水年华,一个痴人。新添折眉痕,挹离愁别绪,烫情酒温熨,最是销魂。——金城绝《明》第一章明永乐元年,九月初七,应天府。一辆精巧的马车缓缓停在皇宫门前,宫门口原本执戈肃立的士兵看到马车,立刻迎上来,掀开车帘堆笑招呼,“金城公子万安。”车内传出极其清爽的笑声,“你这个奴才,拍马屁也要选对词儿啊,对我说万安,那对皇上你还说什么?这话可千万别再说了,万一传到皇上的耳朵里,你我都要倒楣。”“是是,金城公子说得是,小的是看到您心里欢喜,就……”那士兵连忙点头,而车内的人已经款款走出。明亮的阳光下,一身银色绣花的长衣熠熠生辉,衬托着本就俊美雅致的面庞,更加精致动人,只是他唇边看似温和宜人的笑容却此阳光要低了些温度,让人情不自禁地对他生出许多敬畏之心。...
作者:湛清第一章位于京城胡同间的大大茶馆,规模其实并不大,平日客人也不多,不过有些熟客倒是喜欢挑这种热闹京城中的僻静之所,听听小道消息,喝上两杯热茶,休息一下再去忙活儿,算是忙里偷闲。但这几日以来,大大茶馆却异于寻常的人满为患。老板笑得合不拢嘴,但却有人笑不大出来。后台,萧筱小对着铜镜摸了摸自己黏得极紧的胡髭,再顺手摸了摸平坦的胸口跟身上的长袍,有点心不在焉地望了下身旁的人。“余姐姐,老是要你帮忙,真不好意思。”萧筱小真诚地对余茜儿说。手里拿着琵琶的余茜儿抿嘴一笑。“这是小事,我帮你弹琵琶,你多说些故事,客人自然多,我的赏银也多,这样也是帮到我自己。”萧筱小清了清喉咙,再开口却已经是小老儿的低沉嗓音。“老夫谢谢姑娘了,等等就得上场了,请多指教。”...
作者:乔琪第一章漫长又炎热的夏季总算已逐渐远离,初秋的气息感染了整座城市,清爽的微风吹得人神清气爽。台北东区,一如往常的热闹,街上的男女个个打扮入时,有的是正在外出洽公的上班族,有的是没课相约逛街的大学生,有的则是不必辛苦工作就有钱花不完的富家千金、名媛贵妇。叮铃铃~~一阵清脆的铃铛声传来,某家精品店的玻璃门被推开,杜轩妮拎着一只精致的纸袋走了出来,年轻漂亮的脸上露出一抹满意的微笑。“太好了,这个爹地肯定会喜欢的。”她今天特地上街挑选父亲的五十岁生日礼物,逛了几间店之后,选了一个名牌雪茄盒,不但外型漂亮,而且质感极佳,就连不抽烟的她都爱不释手呢!杜轩妮的红唇愉悦地弯起,那甜美的笑靥立刻引来路人们的目光。其实,即使脸上没有迷人的笑容,走在路上的她依旧是众人注目的焦点。...
作者:寄秋序无病呻吟的序寄秋真的很奇怪,为什么秋仔老觉得时间不够用!忙得快脱一层皮。实际上秋仔一天睡不到八小时,赶稿时更可怜,大概六个多小时而已,每天顶著一双熊猫眼怪可怜的。(P。S。:秋仔,徐姊每天还睡不到六个小时,你算好命的耶!)人家的白天最少有八、九个小时,秋仔见过的阳光不超过三小时,通常早上六点后才上床睡觉,下午一点半起床,然后不是写稿便是整理房间,等下楼时大约三~五点左右。想也知道这时候太阳快下山了,碰到夏天还能多两、三小时赏阳,但冬天一到日头变短了,不到六点就全暗了,想做点休闲娱乐是不可能的。很不幸的,秋仔的“肉”体越来越大,非常可耻的直向横发展,而忘了绿色植物是向著阳光生长而越长越高。人比人真会气死人,看人家悠哉悠哉的不用工作就有饭吃,辛苦爬格子的秋仔备感心酸,同样是人为何不同的际遇,头彩的得主也该轮到秋仔了吧!秋仔求“财”若渴呀!...
作者:简璎楔子日据前的台湾有五大家族,分别是板桥林家、雾峰林家、高雄陈家、基隆颜家、鹿港辜家。随著经济变迁,台湾新五大家族已然崛起,取代了过往的五大家族,他们分别是——联通环球集团的辜家、远南集团的徐家、台宝集团的王家,宏观集团的蔡家、利来玫瑰集团的吴家。其中以金融起家的利来玫瑰集团的吴家作风最为高调,男主人吴利来喜欢出入时尚派对,妻子高玫瑰过去是当红的影视明星,现在仍然美艳,拥有一流的交际手腕,也和演艺圈频繁连络,是吴家最称职的女主人。吴利来是商场上的老狐狸,就是人家以前说的奸商啦,但无奸不成商啊,所以他缔造了拥有千亿美元身价的利来玫瑰集团,旗下子公司共有人寿、银行、证券、投信及保险经纪,他坐拥江山,不可一世,“宁我负人、毋人负我”是他的信条。...
作者:陶陶第一章半年不到,他已代表参加了三次丧礼。五月的风吹来,温暖中夹着一丝烦闷,虫声耳语交杂,由远而近,人影杂沓,他不知自己说了些什么,只是动着嘴巴,说些该说的话。他的目光随意的扫着,大厅上几乎都是见过的人,大伙儿压低着声音寒暄,毕竟是丧事场合,即使好友多年未见,也得尽量低调些。半个月前威远镳局的老镳头胡愿过世,因祖父与威远镳局有些交情,所以便让他过来上香致意。“水月庵,到──”门外的人拉长了声音。他转过头,十二名青衣女尼走了进来,他不经心地扫视一遍,几乎都是他见过的面孔,只有几名小女尼大约是第一次下山,面生的很。就在他要收回视线之际,却忽然觉得有个地方不对劲,有张面孔怎么……“见过徐长老。”说话的姑娘……不,女尼就站在他两尺之遥,他眨了下眼,确信自己没看走眼,是她没错。...
作者:郑媛第一章午夜。已经数不清是第几次,李明露偷偷躲在窗后看“他”,“他”就住在后面那条私家路尽头的白色大宅里。李明露的小窗子正对着大宅二楼倒房的大窗子,透过她窗台边天蓝色的蕾丝纱帘,隐隐约约地,她看到在对面房里走动的男人不只一个,屋子里烟雾袅袅,有人在抽烟……会是“他”吗?李明露知道,那幢大宅子里除了“他”,只住着张伯和张婶,张伯张婶是大宅子的管家兼园丁,这么多年来守着大房子,从李明露有记忆起,他们似乎就住在那幢大房子里。张婶常到李明露舅舅家的杂货店来买东西,偶尔会跟舅妈聊天,所以她知道,这么多年来大房子一名空着,只有张伯张婶守着它,直到一个多月前张婶才笑呵呵地告诉李明露的舅妈,“少爷”要回来了!据说他姓“迟”,一个很稀奇罕有的姓氏。昨天张婶来买酱油的时候,李明露躲在门后偷偷听到张婶和舅妈说,他们家少爷叫“迟浩”,是迟家的孤子。...
作者:下弦の咒一夜纵情凌晨时分,站在我们这城市里相对比较有名的酒吧面前,我深吸了一口气,鼓足勇气推门走了进去。这间酒吧之所以有名,是因为在这酒吧里能成功享受一夜情的几率极高,而这个时间还出现在这里的男人或女人们,无非就是想来一场艳遇,玩一玩你勾引我,我勾引你,天亮说分手的不用负责任的你情我愿的桃色游戏。而我之所以也来这里,很明显的,就是想来场艳遇,玩玩一夜情。别看我这般豁达,其实我是初犯,在此二十五年里可是个标准的乖宝宝,当然,我指的是思想开放,肉体保守,但是在满二十五周岁的今天,我决定让肉体也开放一次,而找个男人就是我要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其实我能有这觉悟实在不易,完全是被打击和逼出来的,事实是,连续收到五张“好人卡”不说,偏偏他们跟我分手的原因居然都该死的雷同:你给人的感觉很圣母,所以无法继续深入了解下去。...
作者:席绢第一章——(初遇)农作欠收的年岁,让原本应当繁忙的秋季冷清些许;西风吹拂过乾枯的田地,掠向空旷的晒谷场,最後扑散在每一张苍黄愁苦的面容上。春雨不足,使农作发育不良,再来个几次暴风雨,硬是淹死了所有即将收成的稻禾,然後便是一直枯乾到秋末,连青菜、大豆都没能长成。叮叮叮叮……一辆马车远远驶了来,几只马钤随著马车的动作而叮叮作响。几个人抬头看了过去,石板道的那边正缓缓驶来一辆由两匹马拉著的黑色马车。「啊!是元大娘的马车。」中年汉子搔了搔一头乱发。「哪家人日子过不下去,要卖女儿?」「没听说过哇。那,会不会是城里有钱大爷来买长工、丫鬟的?」较年轻一些的男子像是跃跃欲试。「那倒好,我吴用身强体健,早想进城给大老爷们当护院家丁,赐个尊贵的名头,也好当个城里人,别净是与泥土为伍,有一餐、没一顿的看老天爷吃饭。」...
作者:冬儿第一章微微的风吹散了炎炎的暑气。站在“乐儿幼儿园”的大门口,商芷欣既紧张、又兴奋地迎接新学期的开始。当一个个穿著水兵型制服的小朋友用那柔柔软软的童稚嗓音对她叫着“老师早”时,她感动得想哭。原本一毕业,父亲就要她进入家族企业任职,做--米虫;但敌不过好友楚意涵的频频召唤和一颗喜爱小孩的心,就这样,她成了这里的一分子。幸好她来了,试想,让一个幼保科毕业的人去从事商业决策,哈!无疑是瞎子点灯--白费!再说,她还是想在社会上做一个有用的人。“天啊!他来了!”一阵惊呼引起商芷欣的注意。事实上,她想不注意也难,因为引起老师群恐慌的凶手,是一辆堪称古董级的加长型林肯房车--它正嚣张又跋扈地停在大门的正中央,严重影响到他人的进出。“谁来了?”商芷欣好奇地低声问楚意涵。瞧身边老师们的反应,轿车内的人物绝对大有来头。...
作者:陈毓华第一章烟花三月,花润草长的江南河。隋炀帝所开的运河,江南河是四段运河中最美的,两岸秦淮烟柳,人文荟萃,楼台绵延,长达八百多里。水面上清风拂来,水波碧绿,小船跟舢板来回穿梭,一不小心,长长的篙就会碰着岸边商家的招牌帘。船夫歌声悠悠,荡入人们的耳朵。酒肆茶楼、米号布庄、秦楼楚馆,门面挨着门面,多得数不完。这一带多是平民老百姓讨生活的地方,光明跟黑暗相映相随,自然少不了地痞流氓搅和搅和,一条龙武馆也就因应诞生,它在这岸边一站,屈指算算,也有百年的历史。百年历史,这理应是个不错的武馆,其实,它的门面已经不怎么样,纵使它的上上上……代馆主曾有过一段能呼风唤雨的岁月,风光过了几代,现在也变成不可考的过往旧事。两只毫无威严的守门石狮,长年被巷弄里的小鬼骑着玩,已经失去威武的形象,比哈巴狗还不如。...
作者:黎孅楔子T大所有学生都知道,就读牙医系的出云慎一与国贸系的初咏湘的交情非比寻常。他们看到对方会眼红,肾上腺素会上升,见面少说会大战三百回合,吵得昏天暗地,让一旁看戏的同学大声叫好。出云慎一与初咏湘两人对彼此的敌意,甚至变成T大的“名产”之一,因为他们吵架的内容都会让“有幸”在场见识到的同学们贴到BBS站上,也当然的,每一回他们辛辣的对话都让所有看到的人拍案叫绝,甚至有许多新生是因为这两个奇葩才决定就读T大。某一天,BBS站上看版讨论区突然出现这么一个标题--敌意不会来得莫名!发文者是一名大一新生,在众多讨论出云慎一与初咏湘发生的趣事文章之中,他是唯一提出异议的。十月十日,这真是个特别的日子,在这一天我有幸在吃饭时,遇到美丽大方又可爱的湘湘学姊!(容我乱一下,湘湘学姊真的好漂亮呀!学姊我爱妳!)用餐时间想当然耳,位子难找得很,但是湘湘学姊非常热心,用她好甜好可爱的笑...
作者:光泽楔子静默再也无法静默。“你说什么?”静默语气森冷地问,内心想著假使眼前的妖妇重复一次刚才的诬控,她可能会拔枪扫射,以求公道。她无法克制怒火中烧,连眼眶都在发热,直直瞪著在“战功”兼“灾情”剪报本後,悠哉托腮,素手不痛不痒的翻著今天早报,艳光四射、妖媚惑人的上司。而有万魔之王封号的华丽美艳人儿,状似对这杀人眸光不痛不痒。“长官说话都没有认真听哟,连我刚才说了什么你都听不清楚,”单双说得多么的哀怨可怜,晶亮的眸子抬了起来,“这不是无能是什么?”似问非问的娇言软语在洛可可式古董家具间流转,这一间说是办公室,不如说是美术馆的办公场所,不是别的,正是鼎鼎大名的刑事警察局侦十队。侦十队,白道魔宫,恶鬼的集散地,由万魔之王坐镇指挥,兴风作浪,打雷下雨,无所不为,横行霸道。...
作者:[日]多岐川恭译者:林敏生【由文,】第一章御厨典子的日记五月十六日(一九五六年)校内马拉松比赛,自校门跑经县道,爬上郊山,绕贮水池一圈。学生们分成好几个集团,边谈笑风生边开朗的跑着。我和几位同学跑在最后面,慢慢的,有一种自暴自弃的心情。我最讨厌运动了!天空晴朗,漂浮着缕缕白云。忍不住的口渴让我幻想着苏打水。摇晃不定的道路、似要倒向自己的树林——那一片眩眼的浓绿!开始觉得痛苦了,很想抓抱住赤松树干。不断被人追掠过。在见到坝堤的路段,隔壁班的J掠过我身旁。从一开始就预料到会碰见J,可是,一直以为她也会跑在后面。J跑在第一,背后紧追着身材高大的田径队选手。J回头,边笑说着什么边往前跑。两颊泛现红潮,全身溢满新鲜的血色——开朗、斗志澎湃。...
作者:爱吃肉的都是吃货【由文,】第1章 重生前晚上九点,A市市中心的一栋高档小区里,顾暖仰头灌了口红酒,跌跌撞撞的走到窗口,看着窗外已是晚上却依旧灯火通明的大街,不尽自嘲:喜欢了唐凯整整6年,为了他不再看别的男人任何一眼,不知道他以外的世界是什么样子,自己明明那么努力的跟上他的脚步,可最后换来一句我们不合适,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好像还是失败了呢!“铃铃铃,铃铃铃”电话一直在响,可顾暖不想接,用想象,顾暖都知道肯定是那帮家伙催促她怎么还没到婚礼现场,顾暖一点也不想去,无法忍受唐凯把结婚戒指戴在另外一个女的手上,并承诺会永远爱她照顾她一辈子,她不知道看到这样的场景,自己会不会疯掉。即使不会疯掉,大概心也会很疼很疼吧,于其看到这样的场景,倒不如不去,就当不知道,那样依旧可以欺骗自己,欺骗自己,也许唐凯也没有想象中那么爱那个女孩,也许在他心里,顾暖本就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也许...
作者:张小娴简介:爱到无法无天的时候“如果人一任爱成为他生活的最高主宰,恨的种子就会发芽滋长。然後它就会成为神,然後它就会成为魔。”在情爱裏,我们都曾经膨胀为神,以为自己无所不能,最後,我们却也沦落成魔,无法自拔。《CHANNELA》里的主角,有一些也曾经膨胀为神,然後沦落成魔。他们无可选择地让爱成为生活的主宰,最後唯有活在恨裹。而我,却升上了天使的宝座,俯视这群苍生。鲁易斯在书的另一章说:“当爱变得无法无天的时候,它不但会去伤害别人,还会摧毁自己。”《CHANNELA》里,似乎每一个人都是爱得无法无天的。他们摧毁了别人的同时,也摧毁了自己。是否我也曾相信,无法无天的爱才是爱?即使有得救,我们也宁愿没得救。我们对自己无法无天,面对自己所爱的人,却是战战兢兢的。我们甚至愿意用双倍的溺爱让对方永享自由。这样子的爱,是永不会沦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