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很贫苦的女孩儿遇到一位王子,那位王子爱上了女孩儿,于是女孩儿嫁给了王子。从此后两人很幸福的生活在美丽的宫殿里。 “好好啊……” 我瞪着眼睛,满脸羡慕看着妈妈。 妈妈笑着揉乱我的头发。 “我们的小澄澄以后也可以遇上自己喜欢的人,和她结婚,然后很幸福生活在一起。” 结婚? 我想了想,很认真问妈妈,“那么,那个人会帮我洗衣服做饭也给我零花钱吗?” 妈妈愣了愣,然后哈哈大笑。 “澄澄你找的是爱人不是女佣也不是提款机啊……” 我撅起嘴来。 “可是,可是如果那个女孩儿嫁给了王子,她肯定就不用再做以前做的那些事,比如说帮人打扫房间,帮人洗衣服,也不用再吃那些又干又硬的面包……王子那么有钱,她嫁给他,不就是说她也变得有钱了吗?”...
“只要时候到了,遇上另一个人了,对现在这个曾经爱得要死要活、痛到不能呼吸的,也会在不知不觉中慢慢淡忘。”邵乐觉得,他应该已经遇上这个人,只是一直以来,都没有发觉那个人的存在。但当他清楚认知到这一点时,所面临的却是更大的困难,未繁喜欢的是小小软软的男孩,而不是他这种骨架粗大、长得像黑道的“大男人”,况且,他们都属于习惯抱人,而不是被抱的那一类……||最言情||绪慈《圣诞老人笑一个(下)》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颜色 -第一章 大熊生日派对结束后,时间已经接近凌晨一点。 未繁在大熊家里喝了许多啤酒,因为是寿星免费供应的,所以他没节制地狂饮,直到最后妮妮受不了他的酒鬼模样,才把他赶离他们家。 他和邵乐下停车场取车的时候,邵乐不免担心地问:“喝这么多,你还能开车吗?”...
Chapter 1 来来往往的行人,不会为了什麽而乱了匆匆的步调。车水马龙的交通,搅动著废气的循环。 周祖望抱著一大袋杂物,坐在公车候车站的椅子上,呆呆注视著地上,被清洁工的大扫帚挥起的垃圾尘埃。阳光逆向照射过来,车站广告牌的阴影恰好遮挡住了一小块土地,他整个佝偻的身躯仿佛是蜷缩在那个阴影中,寻求一点庇护隐藏。恍惚间,自己也有了一种布满尘埃的废气品的错觉。 拿好东西,从公司离开的时候,抛下身後诸多同情的视线,他昂著头走出大门。一声不吭,好像一只发条拧松的闹锺。 有一辆车开过,周祖望没有上。慢慢的,一辆,两辆,三辆。下班高峰到来有退去,人潮汹涌,而後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从来不曾存在於这个世界上。到了七彩灯光鳞次栉比亮起,夜行生物开始在大街上熙熙攘攘时,周峰猛然惊觉。...
文案:安静平和,日复一日,盛宁不想再受情感之累,只想把往事留在原处,努力寻找光亮。而一次意外烫伤,让他忆起当年的噩梦──落到身上的剑、陌生的小师弟,还有那人波澜不惊的神情,依旧原处纠缠。过去的记忆像火舌在皮肤上舔动,凌迟、煎熬着他。当盛宁决定再次离去时,盛世尘竟然出现了,甚至对他无微不至的照料着……生命中最幸福的时光,是否能再次复原弥合?举案齐眉、成双成欢?……第十一章细雨,深巷,一盏在风里摇晃的油纸灯笼。木头招牌被那摇晃的光映得忽明忽暗。有个男人在雨中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在巷子中就可以闻到被风吹来的香味,似有若无,明明是闻到了,可是再仔细停下来去嗅,却又什么都闻不到了。走到头,那盏灯笼下的木头招牌上,刻着四个歪歪扭扭的字:...
价值倒错,在黑与白中找不到出口,又无法让两者混为灰色。 看着那男孩,双手涌起一股想抱紧他……以及掐死他…… 宇 第一章 我,陈冠志。 今年十七岁,高中三年级,目前职业是考生。 每天尽完学生读书的本分后,我的兴趣就是上聊天室打字聊天。仗着电脑萤幕的屏障,我可以做自己,尽情说出内心的诂,有时也可以潜水不说话。 聊天室中,没有现实的压力,无须接触真正的人群。 1xO聊天室 温习完功课,我移动桌上的滑鼠,点选电脑里『我的最爱』,长长视窗下拉,里面有各式各样的连结网址,我点选其中一个命名为『上课资料补充』的资料夹,滑鼠右键往下按,滑出我收集多年的同志网站。 点选命名为『动物生态研究』的网址,电脑萤幕出现一个黑色的首页,上面有斗大的『1x0聊天室』字样,我按下ENTER,热悉的小小迎宾视窗弹出。...
羊入狼口 by:捷人(H多)拉下花店铁门,安以恩梭巡最后一眼后,正要锁上门回家去,手机却响了起来。一看上面的显示号码,他下意识的皱起眉头来………真不想接,这个时候打来绝对没有好事!但那打电话来的人,似乎怎么都不肯放过安以恩,还是死命的一再call他,直到电话第七次响起,安以恩终于投降了。“东毅,怎么了?有什么事吗?“虽然接得下甘不愿,但安以恩还是对陈东毅凶不起来。谁教他是自己从小一起长大的难兄难弟?安以恩和陈东毅,从幼稚园两个人就同班,到读国小、国中、到高中……一直到安以恩考上大学,但陈东毅没再继续念书,才算结束这段同窗九年的孽缘。但从一年前起,安以恩开了花店开始,继承家业牛郎店的陈东毅,为了帮安以恩的忙,常会向安以恩订花,好让安以恩多赚几个钱。如果只是这样就算了,最让安以恩困扰的是,陈东毅从来没停止过向自己“挖角”,要自己到他家的牛郎店里去上班……...
一[漆雕问情]之四 古月照今人myfreshnet/GB/literature/li_homo/100019154/index.asp内容简介:跨越几百光年,他穿梭时空而来,竟就为了那一调移世牵魂曲。异时空深冬的夜晚,他自长达一年的昏迷中醒来,就立刻被那与天地同色的妙人儿惑住了双眼。再次醒来,这妙人儿却染上了俗世尘埃,成了他的臣下,当朝礼部尚书,竟还是他的妻弟。痴心纠缠的一场恋情,面对著心有所属的妙人儿,他又该如何跨越几百光年的鸿沟,走入他的心扉......楔子2005年 赫尔辛基近郊别墅後花园“总裁,您已经出来很多天了,如果再不回去,只怕老爷子那里就真的不好交待了。”一旁从小带大自己的老仆恭敬的劝道。然而眼前的男子,却仍是邪笑的注视著冰冻的池水,并未被容易沁染的眼底却仍是阴冷深黯,“大叔,那老头子又来电话了?”磁性魅惑的低低嗓音随风传来,给人带去一种不寒而栗的触骨冰凉。...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作者: 風弄繪者: 王一出版日期: 2009/03/19太子(出书版)第三部 by 风弄文案:咏善从没想过,咏棋可能会因为自己的爱而遭难。但他不会让任何人伤了咏棋的!就算是要他赌上太子之位……咏棋的心茫然了。咏善的爱狂热炙人;咏善的温柔甜而腻人,但这种种却都令他渐渐甘之如饴,甚至沉溺到忘了他们的身分及任何事。但母亲的苦苦哀求,却又让他犹疑不定……咏善、咏善,不要对我那么好啊,我怕——我才是那个伤你最重的人啊……第十五章宫里人心正慌乱,皇上病情未明,太子却额头淌血地被侍卫扶了出来,冻死人的冬雷一个炸得比一个响,把守在体仁宫外的官员们个个吓得面无血色,仿佛天都快塌下来了。...
根据国民中学地理课本记载,台湾属于热带气候,气候特征为高温多雨,最热月均温可达二十七度。气温是高山低于平原,平原低于盆地。正值盛夏,台北盆地的温度可高达三十度以上,由于对流旺盛,午后常会有雷震雨的情况出现。下雨前的天气,又湿又闷,在街上走没几步就开始浑身湿黏,衣服像是潮化的海苔贴覆在身上一般,相当难受。这样的天气,特别容易令人感到焦躁不耐烦,特别容易上火。而端木家的大门口,此时就站了一位明显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人。唐彧文汗流浃背,额上青筋暴露的压着端木家大门的门铃。事实上,他已经按了快五分钟了。持续停留在门铃上的手指因用力而泛白。该死的!明明就有人在,为什么不肯出来开门!!他是来找端木信的。前几天那场相亲多亏端木信的“帮忙”,最后终于如他所愿的不了了之。...
24/7 - 第二十四章: 家族保护人(1)Mulder轻轻哼着歌,停在位于17楼的公寓门口。几周前,在他生日那天,他的主人将17楼公寓的钥匙交给了他。这把小小的公寓钥匙,带给Mulder极大的快乐。直到现在,当他掏出钥匙开门时,仍然觉得很兴奋。从正门进入这所公寓意味着他真正属于这儿了,这跟从18楼他的房间经由里面的楼梯下到17楼,意义完全不同。他打开门,郁闷地意识到主人不会出现在房间里。Skinner去洛杉矶出席一个高层会议,几天后才能回来。主人不在身边,与上一次相比,Mulder适应多了。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变化。就在几个月前,当Skinner走开时,Mulder直飞冲天,绕着固有轨道疯狂旋转,而这一次,很奇怪,他双脚仍踏踏实实地站在地面上。没有主人的房间显得空荡荡的,但是Mulder确信当 Skinner回来时,一切都会得到补偿。同时,他还有Wanda做伴。...
第一章 骑着瘦马一路赶来,花了整整十天时间才到了这个沙漠边缘的无名小镇。他是归心似箭,可惜这匹马力不从心。现在是申时,再怎幺努力也不可能在天黑前购买足够的物品上路,也的确累了,还是在这里歇息一晚,明天再上路吧。 远远就看见胡杨林中黄土砌成的城墙上耸着高高的瞭望台,以及插在上面迎风飘扬的红旗战争结束后,这些只是摆设而已。 翻身下马,方子山牵起缰绳慢慢穿过城门。 因为这个小镇最靠近沙漠,要穿越沙漠的商贾和旅客都会来这里补充淡水、食物,购买必需品,尤其是没有了战争,像他这样的异乡客很多。 大漠的房屋都是两排红柳、中间夹泥,以苇绳扎固外面抹泥筑成,整个小镇呈现荒芜的黄|色,偶尔可见的几处绿色都是在沙漠也能顽强生长的胡杨、红柳、骆驼刺。...
《伯爵的替身情男》BY: 叶子(~很H!慎哦!) 夜盗,教人防不胜防。 众人都知晓,横过黑森林到亚堤斯城的这条便利捷径亦是步向死亡的捷径。 可饶是如此,数百年来,执意贪快走捷径至繁华大城亚堤斯的商旅们,仍旧情愿冒死越过黑森林,也不愿多花时间走那需绕过一座山头的安全路程。 时间,对于必须抓准时机牟利的商人来说,是极为宝贵的。 因此,纵然夜盗已在此猖狂数百年,也纵然枉死于这片林中的异乡客已不知凡几,但是愿意冒险走人这无门地狱路的人亦未曾减少。 月圆之日,月光灿明的夜晚,夏风轻徐。 由数辆马篷车集结成的车队,快速地行驶在森林幽径里。 带头的赶车人正惊疑著是否会遭遇夜盗时,下一瞬间,拉车疾跑的两匹马突然同时仆倒于地,马匹巨大身躯的跌势令连结的篷车亦跟著翻覆。...
「把血剑还来,还有放了我父母跟陆飞英!」冷冷地说着,宇文凌烈用力一扣镇国公的喉让他脸显灰白,吓得想上来解落镇国公的属下们连退三步,看着镇国公等待他的示意。 「放……了……我……」镇国公勉强点头示意手下按宇文凌烈的话办事,看到手下把血剑拿了进来,他从口中挤出三字,希望宇文凌烈看到血剑后会放开自己,可是话音刚落,喉上又是一紧,宇文凌烈的脸逼近脸前,一脸凶狠。 「放了你?还不行!我还要请国公送我们一程呢!」宇文凌烈看着自己的血剑展现眼前,脸上泛起淡淡笑容,伙伴啊!终于你又重回我手中了! 单手一拋,剑已出鞘,宇文凌烈一手抓剑几个砍势,隽霖身上的铁链便如豆腐般立刻掉落地上,让隽霖换回一身轻松。 「凌烈,这人交给你好了,我去扶陆飞英!」在宇文凌烈把铁链全部砍断后,隽霖松松筋骨,虽然对眼前的仇人恨之入骨,但当前以大局为重,他就先饶过这狗贼的性命,以后再取不迟!...
白痴、笨蛋、蠢猪……所有能拿来骂人的形容词全用上了,偏就是骂不走他。是因为他脸皮太厚?还是根本没神经?功课奇差无比,甚至连及格边缘都沾不上,却还是整天笑嘻嘻。真搞不懂他怎上得了这所风评不错的高中。喔,原来是因为他运动神经超级发达……形象是很阳光没错啦,但也招来不少狂蜂浪蝶,看来就碍眼又让人反感。不过,其实自己是有些羡慕的吧?羡慕他身强体壮、人缘又好,不像自己一副病弱的样子……不会……吧?班导竟将他交给他“教”,免得拖累全班的成绩!好!忍耐很久了。看他怎么把这个一看课本就睡得呼噜噜的憨男带离满江红,顺便……||最言情||白玉虹《亲亲吾友》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颜色 -楔子私立道明高级中学...
第二十一章 革抚宁王韩朗所有职位,软禁府门,等待发落。 旨意简洁明了,不消一刻便已宣完。 韩朗跪在青石路面,起身时稍有困难,不过接旨的双手很是稳健,起身之后没有一句话。 送旨的公公显然意外,立了有一会,终于忍不住:“太傅你没有话回给皇上?” 韩朗侧头:“公公觉得,我应该回皇上什么话?” 那公公走近,到韩朗身边:“皇上让我问太傅,六年之前,先皇病重,太傅是否曾给先皇上过一道奏疏,并因此害了一个人的性命?” 韩朗沉默,看着手里领到那张圣旨,许久才问:“这么说,就是因为那道奏疏,皇上下了这道圣旨,要我等候发落?” 公公顿首:“皇上的心思奴才们哪里知晓,太傅如若有话,奴才可以代为转达。” “那就请回皇上,微臣领旨。”韩朗低声,立在风口,最终干脆将圣旨拿了,一下下擦手指间的血迹。...
阿汉阿汉是谁? 阿汉是宇宙历5432年出生的一个普通公民。目前正在过去的若干岁月的某一条支线上,进行他的毕业论文实践。也就是说,这位公民,直至目前,仍然还是学生。 阿汉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了。 联邦的官员长叹:“他本来是我们寄予深厚希望的人?” 某著名科学家在日记中写:“阿汉本来是可以让人类科学更上层楼的人。” 星际学院总院长在备忘录中录下他充满遗憾的表情:“我曾经以为,阿汉会成为学院之星,学校的希望,所有师生的光荣。” 这些叹息,无不表明阿汉虽然只是一个普通公民,但他有极不普通之处,然而这一系列话,最重要的却只是一两个词,比如“本来”“曾经”这些词,很清楚地告诉所有人,对阿汉的所有美好希望,最后全都在冰冷的事实面前幻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