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南宫紫夕 正文 第一章 应劫人生如梦意如雾,缘生缘灭还自在。......我是青云真人,成仙已有数千年。在成仙之前,在凡尘可是被称为天才中的天才,从小琴棋书画无一不精。也许就是因为太聪明了,十七岁的我才会无事可做,去考功名吧,我又不屑,再说家中又是金灵城的有钱人家,也不须我考什么功名来养家。去经商呢,钱来的太容易,我又不好意思去赚大家的钱,因为很没成就感。于是乎,我便走上了修真之路。真是天纵英才如我,我只花了一年的时间就把我师父所有的法术全学会了,让师父眼红的差点撞墙。在这一年时间内的同时,我也兼修武术,我虽然学东西很快,但练武这东西是不可能一蹙而就的,也正是因为这样我迷上了武术,途中时常受伤,我也顺带的学医。十九岁那年我悟道初成,时间便在我身上永远定格了。迫不得已我离开了养了我十九年的家,边云游四海边行医求人,当然最主要的还是修真。在经过我数百年不懈的努力之下,我...
作者:黄易第一章 武学天才天地旋转。两旁林木飞快向后倒退。风亦飞箭矢般穿越林木间的隙缝,遇上树藤一把抓着,运劲借势,“呼”的一声凌空翻身,猴子般由一颗树跃往另一棵树,由一块石跃往另一块石去,复杂的地形丝毫不影响他惊人的速度。黑实的肌肉,在透过树叶枝桠间洒射下的阳光里,闪闪发亮,就像猛兽那充盈着爆炸力量的筋肌。他背上除了一把厚阔的大刀外,还背了大大小小十多个竹箩,却无损他奔驰的灵快。一群猿猴在他身后奔走,很快给他远远抛在后方,失望地吱吱乱吵。几个腾跃后,他来到密林中—道由山上流下来的溪漳,心道小猴子们,今天没空和你们玩耍了。清泉在石上流过,暑热大消。他的身影毫不停留,沿溪往山上攀去。还有今多时辰太阳便下山了,他要在入黑前赶回家去,只待采多一种草药后。...
作者:温瑞安序义的当为有几位读者,有些已成家立室,有些是大学研究生,常亲至出版社里等看新书的出版,这更替得我惶愧交集,觉得如不把其余的几部书快写、写好,那真有负重望了。板于一九八○年五月六日二次大病中军舰岩行前五天第一章被困七星谷人---活着为了什么?们是许多人孜孜仡仡,自从有了生命,使开始探究这生命的意义。但方歌吟只剩下了十五天的生命。----“百日十龙丸”给予了他十倍以上的功力,却限制了他只有百日的生命。一个人自知生命存只百日,会怎样?---诈醉仟狂?悲笑终口?或放浪形骸、胡作非为?方歌吟都没有这样做。虽然他也有勇闯少林,力挫严老,苦拼天象,甚至博战血奴,独挑恒山,但这些并非好勇斗狠,罪衍恶业,而是为情为义,合理成仁的战斗;他一往无顾。...
作者:西失第一章 飞鹰清晨寒风从漠野吹来,绣着展翅雄鹰的军旗猎猎作响,飘扬在宁古草原上空。旭日洒下金黄的阳光,在这严寒的初冬,却无一丝温暖。遍地都是枯黄衰草,铺展到原野尽头,衬得孤零零的城堡异常渺小。城堡用青黑色条石砌成,横直竖方,显得异常规整。岁月和战火的洗礼,镌刻下深浅的痕迹,或刀凿斧痕,或烟熏火燎,为城堡平添上厚重沧桑。这是飞鹰百年血火的见证。历任城主从未想过修葺补缮。宁古草原上这样的要塞有数百座,未被清蒙铁骑攻陷的却只有飞鹰。血火与荣耀,就书写在一道道凹凸不平的痕迹里。红石大公长久注视着飘扬的战旗,这一刻,许多关于城堡、英雄的传说在他心中复活。死去的只是躯壳,长存的却是荣耀。那些传说经过后人千百度传唱,已流淌在草原人的血液里。而现在,他也迎来了这样的机会。与城偕亡,如同他所崇敬的英雄一样。...
作者:雒城缘起——这个故事的由来《冰霜王朝》虽然是很短时间完成的,写得却很投入。直到现在,自己读到其中一些段落的时候,还是会很激动。在参加征文比赛阶段,投稿同时附上的“后记”部分,有这样几段话:“在我脑子里面,故事里的人物已经有了他们的生命。因而也会有他们的未来。TheAgeofTitans慧儿是个爱好和平的人,所以我不认为她会出现在以后的战争故事里。秋荻也已经走了,回到了属于她的时空。慕容匡将会建成他的帝国,那个帝国属于所有信奉苍狼的子民。在未来的时代,他与公孙隆的冲突在所难免。两边都将涌现出更为强悍的后辈英雄。但是,玛法大陆的这段历史传奇,注定还要更加恢宏壮阔,地底世界的大门将会打开,重回人间的,将会是前所未见的巨人。…………...
作者:李凉第一章烈日当空,万里无云。好一个酷热难当的六伏天!这种天气最好啥事都不干,在家里找个阴凉地方纳凉;除非万不得已,谁愿顶着火伞般的大太阳,走这晒得发烫,打光脚一定烫起水泡的山路。偏偏就有人捡在这时候出现;一种是赶路的人,另一种就是专等“赶路人”的人——拦路打劫的强盗山贼。这是小金山的山脚下、通往金山镇的一条山路。路边数丈外斜坡上,一株合抱大树后,赫然藏着两个小强盗。强盗就强盗,为何要加上个“小”字?原来他们年纪只有十六、十岁,一个天生是张娃娃脸,外带几分俏皮;另一个憨憨厚厚,特征是嘴巴特别大,是两个怎么看怎么都不像强盗的强盗。他们己在路边等了整个上午,毫无所获,等得迷迷糊糊睡着了。其实,当两个小强盗好梦方酣时,就有几只出外经商,满载而回的“肥羊”经过?他们都浑然未感,错过大捞一票的良机。...
作者:晨月【由文,】第一章 龙女化奴当小龙女将杨过带回古墓之后,她的生活从此就起了很大的变化。就在这一天的早上,一个改变世间女子的物品面世了。在第二个月时淫荡的性欲依然还处於高昂的状态,虽然会清楚的知道自己是谁,但在神智上还是昏昏迷迷的,而本身的胴体则会在这时会被药效慢慢的改变,而成为敏感又丰满的娇艳胴体。到第三个月时本身会有较为清醒的神智与意识,但深藏在内心的淫荡性质的却会完整的承现出来,并且会忘记过去的一切事物,妖媚的追求着淫欲。到了最后的十天内药效所摧动的性欲达到顶点,而且内心里已经是一个完全服从性欲的淫荡女奴,并且会记起以往的一切和这一百天来所发生的一切事物,并继续淫荡的服侍下药之人并服从他所有的命令。在第二页中写的是:“失魂烈妇淫”:此药只要连续对女子施放三次后,即会完全的失去自我本性,成为你淫荡无比的忠实性奴,但平常的生活却不会因此而改变,但一到了床上...
作者:萧逸第一章卧薪尝胆“行啦!”赵一帖一连往前赶了几步,来不及摘下帽子就嚷了起来:“买卖我给你谈成了。这一趟包你大发利市,大掌柜的你说该怎么谢我吧!?”跺了跺脚,身上的雪,石灰面样地落了一地。老头子正歪在炕几上抽烟,豹皮褥子拖着老长的一大截尾巴,一口烟没咽下去,呛住了,一个劲地直咳嗽,眼泪鼻涕流了一下巴都是,身边的那个花不溜丢的小媳妇,赶忙用手里帕子给他擦嘴,一面还给他拍拍打打,在心口上顺着气儿。就这样折腾了老半天,老掌柜的才缓和下来。“兄弟你还真行,老哥哥算是服了你了!”抱着根旱烟袋杆子,老头子连连拱手,满脸的褶子都乐开了:“这里先谢谢你啦!”要说“卖相”,老掌柜的这副尊容可真不怎么样,大脑袋瓜、小眼睛,再加上个酒糟鼻子、尖下巴颏儿,也不知是怎么凑合来着,看着还真“碍眼”。...
两桩相当古怪的事加在一起,使我对陶格先生的一家人,发生了兴趣。先说第一桩。在欧洲旅行,乘坐国际列车,在比利时上车,目的地是巴黎。欧洲的国际列车,可以说是世界上设备最好的火车,速度高,服务好,所经各处,风光如画,乘坐这样的火车旅行,真是赏心乐事。上了车不久,我感到有点肚饿,就离开了自己的车厢,走向餐车。世事就是这样的奇怪,一个看来绝对无关重要的决定,会对下决定的这个人,或是和这个人完全无关的另一些人,产生重大的影响,像是冥冥中自有奇妙的安排,任何人都无法预测。那天的情形就是这样,如果我早半分钟决定要到餐车去,或是迟半分钟决定离开车厢,那就根本不会有如今在记述着的这个"玩具"故事。可是偏偏我就在这个时间离开。所以,我遇上了浦安夫妇。...
[铁血柔情]钱塘一战................................慕容无言[杀手系列]杀手,欧阳盆栽..............................九把刀[武侠新经典]沧海11.................................凤 歌[江湖侠界]凤歌专题.................................李逾求[江湖博客]人与城市:无言的谜语...........................忽如寄[]今古学园.................................肖振铎杀手FANS圈..............................傲月寒...
作者:吕峥万卷出版公司明朝一哥王阳明第1部分 前言前言(1)1872年3月,在晚清政坛叱咤了三十年的风云人物曾国藩去世。一位知他最深的故交送上这样一幅挽联:尽瘁武乡侯,千秋臣节;望隆新建伯,一代儒宗。“武乡侯”是诸葛亮,而“新建伯”就是曾国藩的精神导师,人称“立德、立功、立言皆居绝顶”的王阳明。曾国藩生前事事效仿王阳明、追慕王阳明,身后得此盖棺定论,与偶像并称,可以含笑九泉矣。其实,无论是在思想的影响上还是事功的建立上,曾国藩都稍逊王阳明一筹。在提到王阳明时,曾国藩只能发出诸如“明代论学,每尚空谈,惟阳明能发为事功”、“阳明之文有光明俊伟之象”之类高山仰止的赞叹,根本没想过能与其相提并论。不过,我们还是可以两相比较一下:政治上,王阳明官至都察院左都御史,两广、湖广、江西四省总督,历任南赣巡抚、江西巡抚,生前封新建伯,身后谥文成公;曾国藩官至直隶总督,武英殿大学士,生前封...
一 古陵渡口雪漫天沧江的水并未因为漫天的大雪而凝滞,依然在古陵渡口的酒店外咆哮,怒水夹着冰块拍打着江堤,似乎在渲泻着苍生的种种不满。苦栎和鸿雁的长达三个月的拼杀终于结束了,苦栎并没有像人们事先所预料的那样被杀得尸横遍野,反而成功地退回到了沧江以北。战局出乎人们的预料,本应当全胜的鸿雁在可以大获全胜之际却放了苦栎一马,本应当能报百年来鸿雁惨遭外族蹂躏的大仇,却在关键时刻将苦栎,这个六十年来让鸿雁饱受屈辱的死敌放走了。鸿雁的朝廷在做什么?带领大军征战的年轻将军柳熙阳在做什么?你们可知道,沧江百年来流的不是水,是血,是泪!是鸿雁亿万子民被外族屠戮的血肉,是鸿雁寸寸国土的痛泪呀!难怪沧江咆哮不止,这鸿雁到底那一天才能雪百年之耻啊!古陵渡口一群本来听到鸿雁的大军将会全胜的而聚集起来的百姓,都因大雪而被困在渡口的驿站和这酒店里,那些百姓本来是希望第一批渡过江去,将已经失去了近百...
作者:红尘一道【由文,】《天香劫》之内容简介……《天香劫》,以武侠、奇幻、感情等综合为一体。文笔优美流畅,有着诗一般的语言、梦一样的情节。跌宕起伏的迷离故事,打动人心的刻骨爱情,温情又充满无奈的热血江湖……极值得一看。故事发生在如梦般的江南,以二十年前天下奇宝天香丸引,发展由江湖大派神剑庄的灭门做为血惺开始,贯穿以少年主人公爱恨离愁的纠结情怀…………这世上悲欢离合之劫、爱恨生死之劫、哭笑成败之劫、纠情结欲之劫……这所有的劫难,我愿与你一起度过,山崩河裂、天绝地毁,我也无怨无悔……第一章 人生初见江南古道,春风醉人,正值三月,风景如画。宽阔的官道上,一少年匆匆而行,对周遭旖ni美景繁华行人全然不顾。少年风尘仆仆,背负一柄大刀,刀身以布紧裹,只露几寸刀柄却也霸气逼人。...
作者:骑猫追老鼠第一章:穿越萧冷再次吞了口口水,望着眼前的怪物,心中直骂道:“靠他娘的,这什么玩意?”手禁不住的哆嗦了一下,四下望了望,到处都是这类东西。没错,在他面前,有着一群似鸟飞鸟,似鱼非鱼的东西,打从萧冷从娘胎中滚出来,就没见过这么邪乎的东西。不仅是这怪物长的怪物,而且,还散发着恶臭。这不,萧某人又干呕了几声,脸色惨白。“真是怪物!”萧冷气愤的骂了几声,他娘的,打又打不死,逃又逃不掉,真他娘的憋屈。萧冷心中很窝火,不过,脑子瞬间转了过来,第一反映就是这不可能是地球上的生物。“靠,难不成这就是传说中异世?!”萧冷目瞪口呆,瞧这怪物的样子,估摸着也不可能是史前的产物。萧冷冷静下来,细细的观察周围的怪物,成群结队的飞在空中,数量大约在三百左右。...
第一回升平桥义侠赠剑话说汉朝有一世宦,洛阳县人,姓郝名鸾,字跨凤。他父亲在日,曾做镇殿将军,母亲诰命夫人。不料父母双亡,又无兄妹。这郝鸾生来面如重枣,两道浓眉,身长七尺有余,腰宽背阔,勇力过人。又兼诗词歌赋,件件皆精,生平性格超凡。将父母所留百万家资,专结交天下豪杰,而且挥金如土,扶危济困。不上几年,家业荡尽,房屋又遭天火而焚。家人奴仆各自散去,只有一个老家人相随,思想再造房屋,无有银钱,虽有些相好捐资,郝鸾不肯受人分文,只与家人住在祠堂之中,每日演习武艺而已。光阴迅速,不觉一年有余,时至隆冬,大雪纷纷,适有朋友请至城中饮酒赏雪。至晚出城回祠堂,雪风更大,望见房舍如银装砌一般。这郝鸾冒雪而行,刚到升平桥边,上桥行走,耳内听到卖剑之声,那时郝鸾听了“卖剑”二字,他便住了脚,抬头一看,只见一个道者,头戴铁冠,身穿元色道袍,手捧三口剑。这郝鸾走向道者面前,将手一拱言道...
作者:打酱油的路人甲乙丙丁【,】序大家好,我是酱油哥。从今天开始,《山泉泠泠》这个故事也将拉开自己的序幕。其中的主角,叫做珊泉,是一个天赋极高,后期无人能敌的小怪物。在他成长的期间,有很多辛酸的故事,在构思过程中,我也想了很多......很多......路人,永远不会打酱油!打酱油的,也不会是路人!我一定能行!为我加油!求票!关于死神的故事关于死神的故事本书以死神为主角,所以奉上这一篇凝结着心血的资料哦古希腊神话:古代人想象中,睡眠与死亡是孪生兄弟,赫西奥德认为,他们都是夜晚的孩子,都居住在冥府,他们从冥府来到地面,悄悄地走近尘世中的人。睡眠是温柔的、对人类友好的神,而死亡则是冷酷与残暴的,这主要是后来的诗人和艺术家对睡眠和死亡进一步的设想。此外,人们还以一种不太友好的方式完全把死亡与睡眠分离,他们或者把残酷的死神想象为外表非常恐怖的女神,即克恩(最初只是死者的灵魂);或者把...
作者:浩月晴空上部:斩妖录之苍凉乱世(一)如有转载请在前面注名是转帖.请勿任意修改及增加违法内容!隋末,隋炀帝劳役不息,大修各种建筑工程,搜罗大江以南、五岭以北的奇材、异石,又下令各地贡献草木花果、奇禽异兽,征调大量力役,天下死于役。他为了宣扬国威,三次出兵高丽,但三次都大败而回,连妇女都要当兵,先后死了百余万人。正所谓“其兴也忽焉,其亡也忽焉”。导致隋末冤魂遍野,群魔四起,天下大乱。此时天象异变,星离棋布,隋朝政权也随之摇摇晃晃。“你给我站住!”薛繁花跟着前面那个白衣少年喊道。她就是不明白,自己自幼习武,就算不是武林一流高手,也算是个二流高手了吧。为什么前面那个“死男人”还真是邪门。明明走路慢得像乌龟一样,她已经施展自己最上乘的轻功。就是追不上他。...
燃 + 烧着 BY 暗夜行路 燃【1】 我第一次见那个小王八蛋的时候,他被人揍得鼻青脸肿,一脸肮脏,嘴角挂着血,正在酒吧后面的胡同里,坐在地上靠着墙喘着粗气。他的白衬衫又破又脏,领结歪在一旁。我看到了刚刚的过程,对他嗤之以鼻,欠债不还,打死也是活该。本来这种事我才懒得再理,不过可惜,我是这酒吧的老板,他把我发他的制服弄烂了。 刚要走过去,却见他用胳膊抹了一下嘴角,靠,血迹是很难洗干净的!然后伸着手对着一个东西抓去,我定睛一看,他抓的东西,居然是个吃了一半的包子,掉在地上,皮儿都脏了,他不会要吃吧?难道是为了保护街道清洁扔进垃圾桶? 他居然真的将包子撕了皮,放进嘴里。 喂!没吃过饭啊?!我走过去恶声恶气。 他吓了一跳,挑着眼睛看着我,还抓紧时间把剩下的包子塞进嘴里,整个嘴鼓着,拼命地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