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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不如去死-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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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造成了冤案,就会被说警察才是这个社会的毒瘤。冤案是绝对不能存在的,没有任何一个警察会认为冤枉了人也没关系。如果得出了错误的结论,那只会是因为查证上有不足之处,只会是因为没有经过严谨的手续。就算被人讨厌,被人责骂,要做的事情还是必须得做。
    就是为了不发生这些事,才有了那些烦琐的手续存在。
    虽然警察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而存在的,但并不是受到爱戴的正义英雄。警察局是政府机关,不,它必须是政府机关。不管我们是让人不耐烦还是啰唆,是无情还是冷淡,不认真做事就会出问题。
    认真做事,就会被人讨厌——仅此而已。
    这是当然的吧。
    然而……
    ——你这也算是个人吗?
    为什么连警察内部的人都要这么说我?
    为了找出背后的真相,必须要有证据,要有证词。
    无论是证据还是证词,不经历他人的厌恶是无法收集到的。
    特别是对于证词的处理一定要慎重。有对某事认准了就深信不疑的,也有搞错的和说谎的。还有听错的,或在解释上出现分歧的。我们不能进行诱导,也不能想当然地进行解释或者篡改,强迫之类的行为也不被允许。所以才必须要细心地、纠缠不休地、详细地、一次又一次地用各种方法来进行确认。
    三次胜于两次,二十次胜于十次,千次胜于百次,无论多少次都要带着怀疑的态度。怀疑对方,也怀疑自己。值得相信的不是人,也不是感情,只是事实。
    在这一点上,就算是作证的是受害人的亲人也一样。
    所以会被人讨厌。
    向受害人亲属询问杀人案件相关事宜的工作,不认认真真是干不成的。因为这是工作我才做,带着相应的觉悟去做。明明知道会被人厌恶,还是要忠实地履行职责。
    只是,正因为我相信这是为了社会,也为了受害人亲属,所以甘愿扮演不受欢迎的角色。
    然而……
    为什么连自己人都要指责我?和事业或者想升官什么的并没有关系。我本来就对出人头地没什么兴趣,戴着有色眼镜看人的不是你们这些人吗?说什么别带着官腔做事,什么了解在现场工作的辛苦吗,一开口就提现场现场什么的,这在相反的意义上不就是自认为是精英吗?实际上……
    并没有关系。
    与这些并没有关系。
    我看着渡来的脸。
    他仍然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态度,也没有紧张感,一副不把全世界放在眼里的模样。
    这种家伙,居然跑去找了那么多与案件相关人员问话去了?
    他也见过亚佐美的母亲了吗?
    ——你这也算是个人吗?
    那个女人也对我说过这样的话,不知道这家伙有没有被这样说了?就算不是那个女人,谁都会反感的吧。这人不在乎吗?还是说他迟钝?就算是这样——居然跑来警局?
    真是疯了。
    “我难道不能去向他们打听吗?”渡来问道。
    “先别说能不能……首先这很不礼貌吧?”我回答道,“这样做太鲁莽了。你一个陌生人跑到女儿被杀害的人家里,对别人被杀的女儿的事问七问八——别人肯定会发火。就算不发火,别人还在悲伤之中,这可是杀人案,而且还没找到凶手,能不生气吗?”
    “确实生气了。”
    “我就说了。”
    连我都挨骂了。
    为了解决案件,经过了正规的手续,而且带着最大限度的关怀之情去和她打交道的我,都被说得简直不是人。还因为粗暴部下的不考虑对方心情的冷淡态度,连我都要跟着被厌恶。因为我是负责人,正因为这样才没有办法。这还没什么要紧,但是,连那些部下们——都说我冷血无情。
    我明明很认真地做自己的工作,却……
    这样的小混混肯定要被她讨厌的。
    不——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
    “你不但调查受害人亲属的住所,还贸贸然地跑到人家家里去,你这种行为,虽然不是犯罪,但也足可以说得上是带有犯罪性质的了。”
    “还是不能这么干吗?我不是为了工作也不行吗?”
    “因为不是为了工作,所以才不能这么做吧。”
    “但是你刚才不是问我是不是记者吗?是记者才不行吧。”
    并非如此。
    “如果你是记者,那就是说你在做着不顾规矩的最差劲的工作,所以我才会问你是不是。你听好了,渡来,我们警察拥有利用职务便利刺探普通百姓隐私的权限。这是因为,如果不这么做的话就无法尽到我们的职责。这与情感无关,是我们必须要这么做。”
    没错,就算觉得讨厌也必须这么做。
    “但媒体是没有这种权限的。不过,他们身上有着‘采访报道’这种光明正大的理由。刚才也说过,这世上有知情权和新闻自由这两种东西,但这并不代表就拥有了可以侵害人民生活和权利的免罪符。所以,不管有什么附加条件,他们的采访报道都应该建立在采访对象态度友好的基础上才成立的。正因如此,才需要对伦理与规矩怀着十二分的敏感来对待。做得过头的采访报道是会引起大问题的,如果采访报道惹火了被采访人,那这工作也搞不下去了。”
    “这些道理我明白,但是我并不是为了工作才……”
    “你给我听好了。”我稍微提高了嗓门,“如果不是为了工作,那就更不可原谅了。”
    “不可原谅?是警察原谅不原谅的问题吗?”
    “作为一个人来说,这是不可原谅的。”
    没错。
    警方并不能对这个男人做什么。如果是对调查造成了干扰的话那还另当别论,但眼下这个男人只能说是个麻烦的男人,是一个不能体谅他人心情的浑蛋。就算这家伙的所作所为是多么不道德,只要是还属于民事范畴,警方就无法介入,不介入是原则。
    “作为一个人不可原谅吗?”
    “是的。我是警官,但首先我更是一个人。看到一些过分的行为,我也会有愤怒的时候。这世上的事分为能做和不能做两种吧。”
    “不能做……吗?”
    “你还没明白吗?我是说……”
    够了。
    就算我在这里大声申斥他也没什么不可以吧。
    因为,这已经不是有没有触犯法律,有没有构成犯罪的问题了。虽然量刑是法院的工作,原不原谅并不是警察的工作。
    不对。
    虽然原则上警察不介入民事,但这连民事案件都算不上,只是公众道德和社会规范的程度,也许更低。这样的话——就算是我也有插嘴的权利。
    ——权利?
    无所谓了。
    我感到不愉快。
    “喂,你有在听吗?和杀人案有关系的人,就算只是扯上一点点关系,也是很残酷的一件事。我们是经过正规的手续,是为了揪出凶手,为了伸张社会正义才去向他们问话的,就算这样,招来受害人亲属冷眼相待的情况也数不胜数,这也并非不能理解。”
    我想这也并非不能理解。
    这是没有办法的。
    肯定是。
    “你明不明白,家人被杀并不是件小事,死者的亲人受了非常深的伤害,而你却……”
    却是因为个人兴趣就……
    这连我也……
    所以没有办法,就是这样的。我不得不逼自己这么想。
    ——你这也算是个人吗?
    “我说了我很明白。”
    渡来回看我一眼。
    这人真疯了?
    也许真的是。要不是这样,怎么会有这样的态度?既然如此,光靠说的也是白费力气,根本讲不通。
    “你不明白吧?”
    “是吗?”
    “那我问你,你到底对死者有什么兴趣?性方面的兴趣?还是说……”
    有些人对杀人这种行为本身有兴趣。如果是这样,就不仅只用变态这个词来形容了。
    很明显,这种人是反社会的。
    就算不是这样,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人崇拜犯罪者,把杀人犯当成英雄,还是有这种荒唐的人存在。就算是曾经犯下罪行的人,我也不会说他们就已经完蛋了,也不会认为他们没有人权,没想要去歧视他们。警察抓捕罪犯的前提是让他们偿还罪过,让他们重新做人,重归社会。
    恨罪不恨人——这个命题并没有脱离现实,也并非空有形式。如果不贯彻这一点,就不能胜任警察这一职,也干不下去,所以我丝毫也没有无理贬低犯罪者的意思。虽然如此,也不可能去称赞他们吧?
    为什么……?
    “你和这个案件,和鹿岛亚佐美被杀的案件没有关系吧?那你到底是出于什么兴趣?你想知道些什么?虽然你这样不能说你犯了什么罪,但是你这种行为……”
    “等等,”渡来说道,“我也算是亚佐美的朋友。”
    “什么?”
    “我和她认识。”渡来说道。
    “认识?你认识她?”
    不可能。
    我们已经将死者的交友关系网彻底调查过了,和鹿岛亚佐美有关的人应该全部都列出来了。不但如此,还对每一个人都问过话了。
    先不作判断,而是不断细致、周到、实实在在地向每个人打听、询问,勾勒出案件的整体轮廓——这是我的方针。
    虽然部下们一直抱怨这样做是白费工夫,说我太过谨慎,但在这一点上,我绝不让步。
    身为搜查主任的我,手上有来自搜查员的所有情报。
    有清单,也有文档,还做成了数据库。
    但是,那里面——并没有这个男人。
    我的脑子里没有关于这个人的记忆,像渡来这样特别的名字我不可能会忘记。更何况,案件相关人里并没有这么年轻的男人。
    我瞪着渡来,这个男人没有表现出丝毫胆怯。
    “不不,这个怎么说呢……”
    “什么怎么说?你不要想随便敷衍我,没用的,还是说……”
    不。
    没错,也有可能只是单纯的自以为是而已。
    妄想着自己曾经是受害人的恋人、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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