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情-第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塑造了我自己的形象。
正是由于这种形象使我振作起来,从痛苦的阴影之中走了出来。可是妹妹却以为我是在扮演一个惯于使漂亮女人为之倾倒的男人的角色。
我的好朋友高骞在第一个学期结束的时候对我说道——程皓,你是个假惺惺的家伙!
从一开始,我就断定他是个难以相处的家伙。我现在回忆起入学那一天他那个恶作剧使我对他没有好感。造化弄人,偏偏我和他成了同桌,但却很少说话。不知什么缘故,我觉得他有着一个非常孤独的灵魂。
有一天,我大着胆子对他说道:“你应该对同学们友好一点?”
“有这个必要吗?”他说话的口气引起我强烈的反感。
我没有说话,只是用失望的眼光看着他。
但是,他看了看我,笑了:“有意思!我觉得我应该对你感兴趣。”
两年过去了,我还是认为他是个不可理喻、莫名其妙的家伙。或许我真是个假惺惺的家伙,正如唐吉诃德那样,把自己完全包装在一副滑稽可笑的盔甲里面。如果把痛苦写在我的脸上,或者眼睛周围,也许我沉重的心情在自由的空气中稍微快活一些。是啊!今天我又回到这个使我痛苦的地方——要苦痛的速速苦痛罢?
不管怎么说,红崖河啊!我必须恨你,诅咒你,就像满怀仇恨的人频频煽动着自己那颗疯狂的心。你太无情了!卷走了我母亲的生命,而使从此失去了世界上最美好的形象——要是你高兴,我的儿子,就和太行山滚在一起玩吧!
从此,黑夜就像充满无边欲望的母狼,因为它曾经使许多人在痛苦的绝望中呻吟、挣扎。
她悄悄来到我身旁。她带着我走进那个金色的果园。我又可以不停地抓着泥土,又可以在她的衣襟下,那是因为她正在为我数着天上可爱的星星。就这样,神圣的太阳终于将我照亮。
Myriverrunstothee---
今天,妈妈死了。这句话又快板般掠过我的脑海。
“爱,直到永远!”于是,我站起身来挥动着双臂大声喊道,“恨,直到永远!”
“喂!小伙子,你是那个庄上的?”突然,从我身后传来浑厚而又有点沙哑的声音。
我赶忙回转身,只见一个扛着锄头的中年人站在红崖下面,满脸困惑地看着他。
“大叔,你是红岩村的吧?”我一边打着招呼,一边从红岩上面跳了下来。
“是啊!”中年汉子不慌不忙地说,“年轻人叫我胜天大叔。”
“原来是胜天大叔!”我惊喜地喊道,“我是程皓。”
“程皓?”胜天大叔仔细地打量着我,说,“快过来,让我瞧瞧!长这么高了,我都不敢认啦!”说到这里,他犹豫了一下,问道,“你爹还好吧?”
“好。”紧接着我又向胜天大叔问道,“我舅舅一家好吗?”
“好,好得很哪!”他很高兴地说道,“就是没少念叨你啊!”
“胜天大叔,我也很想你们啊!”
“真的吗?那你咋不认得大叔啦!”
我低下头,许久没有说话。因为那声音又在空中回响,那美好的形象犹如一张巨网。
“小伙子,生大叔气啦!说实在的,你能回到这山沟里看看我们这些老头子,我们高兴还来不及哩!”胜天大叔笑哈哈地说,与此同时,他把肩上的锄头往地上一搁。指着我身旁的行李包问道,“你能不能告诉大叔,你给你舅舅带来了啥好东西?我知道,你们回城以后,并没有忘记你舅舅,差不多每年都要寄一些东西过来。”
是啊!这么多年父亲的确没少给舅舅家寄东西,应该说,那是征得继母同意的。
我知道,继母(我总是叫她师母)待我如亲生儿子一般,更确切地说,早在她嫁给我父亲之前,我们两家的关系就非同一般了,她的男人是个京剧演员,只因为被划成右派,倍受摧残,致使他的嗓子坏了;平反之后,成了一名中学语文教师。我们两家是邻居,相互来往密切。他只有一个女儿——李曼玲。
正因为如此,他经常给我讲一些梨园掌故,渐渐地,我竟迷上了这门艺术,至少可以使我从痛苦的阴影之中走出来,拥抱一下灿烂的阳光。就这样,硬唱京剧,也算是一种乐趣吧!
然而,在我初中三年级毕业的那一年,一种可怕的疾病夺去了他生命。后来,经学校老师的撮合,父亲便跟他的妻子结了婚。尽管她待我同亲生儿子一般,可是,在我的内心深处,却依然端端正正地悬挂着母亲的形象。
我永远忘不了那亲切无比的声音,那是因为对我来说,母亲的声音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声音: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从那以后,我觉得只有我才能听到她的声音,我的父亲却非常愉快地接受着另一个女人的声音。
不错,美好的形象犹如一张巨网,我却像网里的鱼儿。
我静了静神,回答道:“几瓶酒。我知道,你跟我舅舅很爱喝酒。”
“瞧你说话的口气,倒像我和你舅舅真的是就归属似的!”
“胜天大叔,你这样说可就不对了。要我说,喝酒并不是什么臭毛病,而是大叔你的福气啊
“你倒会说话,句句都说到大叔心坎上啦!在大叔看来,一个男人的福气就在于喝上两盅,抽上几口。”
“说得好!只有那些傻瓜蛋才见不得烟酒味。”
“你也这么说,”胜天大叔十分高兴地问,“告诉大叔,你有多大酒量?”
“没多大,喝上七八两没事。”
“行,行,可以跟大叔坐在一块1”
“大叔,我婶子好吗?”我问。
“说实话,咱这些沟里人有啥好不好呢,只要身子骨吃得消,每天干干活,能有啥不好哩!”胜天大叔说:“听你舅舅说,你正在读大学?”
“上了两年了。”
“我们山里的娃娃,倒是有一把子力气跟石头块块打交道。”胜天大叔顿了顿握在手里的锄头,说。
“其实,山里的娃子考上大学也不少啊!我们班里就有几个来自边远山区的。”
“话虽如此,地也得有人种啊!”胜天大叔摇了摇头,然后,他抬起头来,静静地望着被层层山峦包围着的红岩村。
这时候,有几缕炊烟袅袅升起,不一会儿,便被来自田野的风吹散了。
胜天大叔抬起眼光看了看快要晌午的太阳,说:“程皓,咱们还是边走边聊吧!”但见他把锄头扛到了肩上。
“好吧,大叔。”我重新背起了行李包,与胜天大叔并肩向村里走去。
“程皓,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情,也叫你高兴高兴!”
“是吗?”我好奇地看着胜天大叔。
胜天大叔看着我迫不及待的样子,笑了:“告诉你说,你东民哥就要跟俺梅梅结婚啦!”
“真的吗?”我忍不住地问了一句。
“要不是真的,这样的话大叔能随便说吗?”胜天大叔很认真地说道。
“太好了!真是太好了!胜天大叔。”我高兴地喊道,“要我说,人逢喜事千杯少,所以,咱们应该凑在一块好好地痛饮一番哪!”
一时间,我的心里涌起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兴奋的感觉。太对了。原来我也是这块土地哺育的人。
第二章
——喂!快递给我一支烟。
——过去,我也经常这么说。
——有什么好奇怪的,人家是城里人吗?
——城里人咋了,难道他们长着三头六臂,可以不吃饭,不睡觉!
——你就知道吃,就知道睡,简直是一头猪!
——人活在世上图个啥?要我说,填饱肚子才是最要紧的。
——呸!你是不是忘记自己挨饿的样子啦!
——咱乡下人喜欢有啥说啥,这有什么不好说的呢?
今天晚上,舅舅家里热闹极了,因为所有这些七嘴八舌的声音正在院子里此起彼伏。好月光!真是月光如水。
但是,男人们使劲吧咂着烟卷,把个小小的院落弄得乌烟瘴气。此时此刻,院子里的气氛更加高涨了。
渐渐地,我也适应了这种喧嚣的场面,只因为长期以来,我的心情一直沉浸在低回婉约的旋律之中。现如今,我既然来到这些欢乐的人们中间,那么,就没有必要听凭痛苦在我的脸上划来划去。
我像是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非常快乐的人。
于是,我怀着好奇而又惊喜的心情打量着周围“陌生”的人们,并努力追忆着保留在我脑海里的某些熟悉的面孔。老实说,他们的确改变了许多,但是,我觉得我依然熟悉他们的声音,好像所有这些亲切的声音从来没有离开过我。
也或者说,我陶醉在眼前的欢乐情调之中了。
突然,有人高声喊道:“程皓,你觉得山沟里好,还是城里好?”
我赶忙回答道:“山沟里好,那是因为山沟里空气好。”
“是吗?”我已经知道说话的是李明堂伯伯,“那么,你就多住上一阵子!”
正在这时,李金顺站起身来,大声说道:“有机会的话,我一定要到城里逛荡逛荡!”
“城里有啥好逛荡的。”他的弟弟银顺说。
我的表弟却笑嘻嘻地说:“到了城里还不把你看得眼花缭乱、晕头转向。”
“我说,如果大街上没有那些搂搂抱抱,亲着嘴的少男少女,我就不会晕头转向。”金顺一本正经地说。
“真他娘的没出息!”海明舅舅冲着金顺骂道。
“不管怎么说,反正我是不到城里去。”李明堂说。
李银顺看了我一眼,转回身冲着海明舅舅嘻嘻一笑,说:“城里的那个地方可比你家的厨房干净得多!海明叔。”
“什么地方?”周海明不自觉地问道。
“当然是厕所啊!”李金顺赶忙解释说。
“放你娘的猪狗屁!”海明舅舅破口大骂起来。
实际上,院子里的人们都在你一言我一语地大声嚷着,叫着。看得出,村里的人们还是喜欢我的,但是,他们谈论最多的倒是我父亲。
——维明是个热心肠的人哪!
——我跟他经常打交道。
——他对咱乡下人太好了,要我说,他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乡下人。
——要不然,海燕咋会嫁给他哩!
——如果海燕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