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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写魂书-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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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你啊。”她突然转过身抱着她,“你把我的心掏走了,我可是恨了你好多好多年。”
  殷兰夜没有说话,手按在那边空缺之上,抬头看着她。她的眼睛温软如水,就这样也看着她的眼睛,“所以呢……你要杀了我吗?”
  凤萧箫嗤笑出声,“杀了你?那太过简单了。”她凑近她,贴在她的耳边,“我等了你一个转世,可不是为了杀你的——这辈子,我要把你牢牢绑在身边,一步都不准你乱走。”
  殷兰夜的耳畔是她的呼吸,那一瞬间她第一次觉得她和她之间是如此靠近,她伸手去将脖子上的挂坠取下,轻轻系在她脖子上。
  “这是什么?”凤萧箫问,她们靠的很近,殷兰夜甚至觉得发丝拂过耳朵有些痒。
  “唔,是我生下来的时候嘴里含着的铃铛,可惜铃心找不到了。”殷兰夜将耳朵在她手上蹭蹭,道。
  当时竟然没有看到。凤萧箫心里想着,伸手将那个铃铛拿到眼前,那个铃铛经年腐蚀,痕迹已经很旧,只是那柄上一角,模模糊糊像是刻了一个字。那个字已然看不真切,只是她还记得,那是她名字三字中排在第一位的“凤”。
  处理好这边事宜之后,尚君墨和连九毓启程去了落霞洲南部瘟疫盛行的地方。凤萧箫自然是托望舒给他们带了治瘟疫的药,走前尚君墨有些担心地看了一眼殷兰夜,又看了看凤萧箫,说,“师父,我去了,您保重。”
  凤萧箫点了点头,伸手揽住怀中的殷兰夜,“快去快回吧……距离安康会晤只有七天了,切勿将事情闹大。”
  那是连九毓一生中看到的最震动的场景。在瘟疫的腐蚀之下那一片土壤已然寸草不生,死者全身就像煤炭一般通黑,脸上犹然带着痛苦的神色。纵是成仙,她还是止不住反胃,冲到村子外干呕了起来。
  “小九。”尚君墨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若是实在受不了,就先我一个人看吧。”
  “齐应南怎么这么狠……这都是无辜的人啊。”她有些脱力地坐在一旁,看着荒凉得村子,心里全都是一种恨不得将那人五马分尸得怒火。
  “自古成王败寇而已,小九,这点你应该最清楚了。”尚君墨转身道,“上次在殷府,我见你还是放不下百年前的苦楚,只是这已经是百年后,所有人和事,有罪的没罪的,全都烟消云散了,我想,你也是时候往前走了。”
  “师父……”她看着他,“真的是我太执着了吗?”
  “不是执着,是软弱。”尚君墨说话毫不拖泥带水,“以前我跟在你师祖旁边的时候,修为虽高却不能成仙,之后那次靳无衣复活眉照寒,用尽了她身上的血,那一刻大家都以为她死了——我也是,所以我觉得我不能再这么软弱下去,男子汉总有一天应该站起来的。所以我成仙了。”她转身,看着连九毓,“小九,我并不希望是我遇到什么生死之劫的时候才看到你成仙,这世上有许多你觉得不能面对的东西,是要你去面对的,因为你不是一般的人,你是我尚君墨的徒弟,理应背负起相应的责任。”
  连九毓愣住。
  这些年来……竟然是太软弱了吗?她自欺欺人,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坚强,足够强大了。刹那间眼泪奔涌而出,她抱着自己的膝盖,终于哭了出来。
  哭吧,哭吧,哭完这次,就要和昨天再见了。
  尚君墨也不走,只是在一边看着她。他看着她从小长大,看着她的软弱和心魔,却又不能时时刻刻提醒她——他要的是一句话便能点醒她的时刻。那次升仙的经历,也是让她记忆深刻,当眼角的银色标记出现的时候,她所在的,是只有一个师父的荒无人烟的人间死地。
  经过多方的探查,他们终于在一个村子里找到了剩余的病人。殷兰夜已然下令将瘟疫蔓延的村子与外面隔断,并命令健康的人像落霞洲内撤了三座城池。那些人还有这一口气,身上是炭黑色的斑点,等黑色覆盖了全部皮肤,便是他们的死期。
  “小九,去熬药。”尚君墨指间凝聚仙力,将身边一个将死之人的毒逼出数分。
  “天啊,是神仙来啦!”有人看到他们,激动地大声喊了起来,“神仙来救我们了!”
  “我们没有被抛弃,阿欢,有人来救我们了!”
  望舒上仙的药也真是有效,服用大概一周之后,所有人都几乎好得差不多了,却只是一个个喊着饿,尚君墨便和连九毓到了旁边城镇,买了些肉菜干粮回去庆祝,只是方方到了小村门口,却偏偏不见一个人。
  “人呢?”连九毓心下惊奇,却不知是发生了什么事,正要抬脚往进走,却被尚君墨一把拉住。
  “师父!”她回头喊他,却只见尚君墨摇了摇头,将怀中水镜打开。在水镜上,她终于看到他们费尽力气救治的几十村民已然全数被斩杀在地窖之中,而天王洲的军队,已然驻扎在了落霞洲大地之上。
  “回去告诉我师父,越快越好。”尚君墨收起水镜吩咐到,“这边我一人照看便是。”
  三天……只有三天了。
  遥远的乐和城。公仪瑾的宠妾将他的战袍给他披上,他也只是带了三千精骑便要出发,大臣们不准,他却道:“无碍,一切都在我的计划之内。”
  三天之后,公仪瑾,齐应南,旧朝皇子司马秦便都要身赴遥远的安康郡,参加那一场被所有人都认为是鸿门宴的会晤。
  大殿之上,公仪瑾只是点了一根蜡烛,昏暗的光照在大理石的地板上,显得异常清冷。
  “都准备好了么?”公仪瑾问,地上跪着的两个女子颔首,一个道,“所有细节都已经安排完毕,只等到了安康,无论如何,我们的计划都不会失败。”
  那两个女子本是讲武堂新晋的女将,说来也是无比优秀,前途无量,只是这次会晤实在要紧,为了两洲以后的安宁,怕是也要牺牲点什么了。
  他覆手一按,整个大殿的灯火突然都亮了起来。公仪瑾这时已然五旬,有些花白的发被梳平整了用上好的发油抿在两鬓,此刻看来却是无比苍老。
  “千染,尽欢。”他的话语缓慢,又像是带着无尽的威力,“这次任务关系我楚国安危,须记得事事小心步步为营,切勿因轻敌而酿成大错。”
  “属下遵命!”
作者有话要说:  开始后悔把这个放在百合里了【。】虽然大多是百合CP可总有些违和感

  ☆、第十三章 当时两相茫

  第十三章当时两相茫
  桌上燃了香。香是镜盒斋新出的蔷薇好,深红的一簇置身于镶了四角的青铜香炉中,配合着慢火燃出袅袅的一道儿烟来。
  外头是晴天,阳光放肆得如同草原上纵马驰骋的姑娘,折射在她青色的眼眸中,这一抬首,却见那一身白衣的上仙已然走入屋中,方才那瞬自然不是幻觉,他腰中配有剑,剑名唯心,出自八荒世界一个姓燕的长者。他的书被一个旅人带入清平国,有一本扉页便这么写着:唯刀百辟,唯心不易。当时爹爹爱极了这本书,就藏在家里三层的藏书阁中,她年幼的时候有次很好奇,便随着管家偷偷溜了进去,在那三层泛黄的书页中找到了它。它没有书名,孤单地躺在第三层的一个书栏里,午后的阳光从阁顶的空隙照了进来,给它染上了一种暖色的光晕。
  她心喜,像是遇到了一个相见恨晚的老朋友,将它搁在双膝上,打开了第一页。
  之后她倘若想起了这一幕,心中也是庆幸的,当年齐应南攻入山庄后杀死了她的哥哥,纵火烧了整个山庄,而家中的族人便随着赵叔一起逃走,逃去了白荇洲。大哥从来都那么沉默,虽然温和儒雅,但就算是他微笑,伸手来摸她的脑袋的时候,她都觉得,他们两人也从不是一个世界的人。齐应南攻入的时候,大哥没有走,用禁术支撑了整个幻境,当时他孤身一人,身边只有一把白塔剑,死后剑灵便把他葬在了终南山的一个静谧的山谷中。不过之后她再也没有回去过,那里还是齐应南的属地,她便和赵叔在白荇洲的一处安顿了下来,潜心铸剑。
  那是她手中铸造的第一把剑。当时赵叔是反对的,因为她执意要用山庄中带出的唯一一块白玉陨金,只是她却毫不松口,并自称是阮家的当家人,并把一行人摒在外面,一铸就是一个月。之后那把剑终于还是铸好了,剑身平滑通透,剑锋薄而锋利,配上系着浮萍洲盛产的莹白玉的流苏,只是一看,就让众人屏住了呼吸。后来她把这把剑命名为唯心剑,赠予了当时一位有名的上仙。那上仙本是推辞,只是她却笑了,道,“这把剑原本不该给你,只是宝剑赠英雄,心剑赠君子。这把唯心剑不是宝剑,而你也不是英雄。”
  白衣上仙听罢有些疑惑,看着她,“阮姑娘这是什么意思。”
  “这世上之人,只有你配得上它。”
  之后她便再也没有铸过剑。
  如今,这把剑的主人又来了,他还如当年一般年轻俊秀,只是她已然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妪。
  “你来了。”她起身。白荇洲的冬秋向来湿冷,她也因此惹了一身的风湿,虽是夏日日光烈烈,只是在起身的时候,还是会觉得有种刺骨的疼痛。 
  尚君墨伸手扶了扶她,“身子不方便的话便坐着说吧。”
  她便没有再起,只是去看他腰间的唯心剑。它还是那么通透平滑,虽是经历了无数次的战斗,它还是那么纯白无瑕,犹如幼时方方送来山庄的时候。
  “我就是想看看它。”老妪微笑,“唯刀百辟,唯心不易。上仙,你还真是没有变啊。”
  尚君墨立在她身畔,道:“不变最好,也不枉您当日送我这唯心剑了。”
  阮清酒笑,抬头看了看外面的阳光。“只是你不变,不代表他人不变。当时的唯心剑,本是想要送给凤萧箫的,因为是她将我大哥的尸体从齐应南处夺了出来。”
  “只是我最终没有送出去,因为我知道,就算此刻不变,总有一天,她会不再是一个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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