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全译-第2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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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位,他们往东北搬迁,坤卦(西南)接近午(正南)位,就像从艮(东北)往坤(西南),搬迁触犯子位,为什么偏遭凶祸呢?夏历正月北斗星柄指向寅(东北)位时,申(西南)处于冲位,从东北、西南方向搬迁,相互往来的人,却不会有凶害。子位的太岁实际上并不破午位,而凭空说“岁破”,午位实际没有凶祸,而无缘无故禁止往南北搬迁,难道不荒唐吗?
【原文】
73·12十二月为一岁,四时节竟,阴阳气终,竟复为一岁。日、月积聚之名耳,何故有神而谓之立于子位乎?积分为日,累日为月,连月为时,纪时为岁。岁则日、月、时之类也。岁而有神,日、月、时亦复有神乎?千五百三十九为一统,四千六百一十七岁为一元。岁犹统、元也。岁有神,统、元复有神乎?论之以为无。假令有之,何故害人?神莫过于天地,天地不害人。人谓百神,百神不害人。太岁之气,天地之气也,何憎于人,触而为害?
【注释】
阴阳气终:指一年结束。按照阴阳五行说,春天出现少阳之气,发展到夏天成为太阳之气,到秋天出现少阴之气,发展到冬天成为太阴之气。所以说阴阳气终为一年。竟:疑为衍文,当删。
纪:据递修本当作“结”。
据本书《。。时篇》“千五百三十九岁为一统”,“为”字前脱“岁”字。一统:参见《。。时篇》注。
【译文】
十二个月为一年,四季节气完结,阴阳之气终了,又开始了新的一年。
“岁”不过是天、月积累起来的名称罢了,为什么会有岁神而说它正好在子位呢?积累时分成为日,积累日子成为月,月与月相连成为四季,合四季就成为年。岁也就同日、月、季之类的名称一样。岁如果有太岁神,那么日、月、季也同样有神吗?一千五百三十九年称为一统,四千六百一十七年称为一元。岁就和统、元是一样的。岁如果有神,那么统、元同样也有神吗?我论证它是不存在的。假如有神,为什么祸害人呢?神当中没有超过天神、地神的,天神地神却不祸害人。人们说存在百神,百神却不祸害人。太岁之气,就是天地的气,怎么会对人憎恨呢,触犯了它能造成祸害呢?
【原文】
73·13且文曰:“甲子不徙。”言甲与子殊位,太岁立子不居甲,为移徙者,运之而复居甲。为之而复居甲,为移徒时者,亦宜复禁东西徙。甲与子钧,其凶宜同。不禁甲而独忌子,为移徙时者,竟妄不可用也。人居不能不移徙,移徙不能不触岁,不触岁不能不得时死。工伎之人,见今人之死,则归祸于往时之徙。俗心险危,死者不绝,故太岁之言,传世不灭。
【注释】
文:可能是指《移徙法》中的话。
甲:天干的第一位。指东方。
甲与子殊位:天干的“甲”指东方,地支的“子”指北方,所以说甲与子的方位不同。运:运转。指占卜者运转“栻”来使天干和地支相配。
时:照前例当删。
亦宜复禁东西徙:意思是子位在北方,太岁在子就禁止往南北迁徙,那么甲位在东方,太岁在甲,也就应该同时禁止往东西迁徙。
钧:通“均”。相同。甲与子钧:甲是天干第一位,子是地支第一位,所以说它们地位相同。时:照前例当删。
首“不”字、“得”字衍文,当删。文句当为“触岁不能不时死”。
【译文】
而且《移徙法》中说:“太岁在甲子位就不能南北搬迁。”说明甲与子的方位不同,太岁在子位就不能又处于甲位,而是由于宣扬搬迁禁忌的人通过运转“栻”才使太岁又处于甲位的。既然运转“栻”又使太岁处于甲位,那么宣扬搬迁禁忌的人,也应该同时禁止往东西搬迁。甲与子的地位相同,它们引起的凶祸也应当相同。不禁忌迁往甲位而唯独禁忌迁往子位,宣扬搬迁禁忌的人,毕竟荒唐不可信用。人们居住不可能不搬迁,搬迁不可能不触犯太岁,触犯太岁的不可能在某个时候死去。工伎之人,看到现在人死了,就归祸于过去的搬迁触犯了禁忌。一般人都存在着侥幸免祸的心理,死人的事又不断发生,所以有关太岁的禁忌,世代相传而不灭绝。
诘术篇第七四
【题解】
汉代推算住宅吉凶的骗人法术,即所“图宅木”,宣扬“宅有五音,姓有五声”,住宅的方位必须与主人的姓氏所属的五音相宜,即符合五行相生的原则,这样就可以“富贵昌盛”,否则宅主就会遭到“甲乙之神”的惩罚,“疾病死亡,犯罪遇祸”。
本篇针对这种迷信法术提出了责问和批判。王充明确指出,“事理有曲直,罪法有轻重”,人的吉凶祸福与这种迷信法术毫不相干。
【原文】
74·1图宅术曰:“宅有八术,以六甲之名数而第之,第定名立,宫、商殊别。宅有五音,姓有五声。宅不宜其姓,姓与宅相贼,则疾病死亡,犯罪遇祸。”
【注释】
图宅术:指专讲推算住宅吉凶的书籍。《汉书·艺文志·形法》有《宫宅地形》二十卷。这大概就是王充所指的“图宅术”之类的书。八术:一种推算住宅吉凶的方术,可能与住宅的东、南、西、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八个方位有关。
六甲:古代把十天干和十二地支顺序相配得六十组,叫做六十甲子,作为纪日的符号。“六甲”是指其中的甲子、甲寅、甲辰、甲午、甲申、甲戌,这里泛指六十甲子。宫、商:五音中的两个音。这里泛指五音。宫、商殊别:指各个住宅所宜的五音就区别开来了。
五音:参见38·2注。宅有五音:推算住宅吉凶的人,用五音来配合住宅的方位,即角东、徵南、宫中、商西、羽北。
姓有五声:《白虎通德论·论姓》:“古者圣人吹律定姓,以纪其族。人含五常而生。正声有五,宫、商、角、徵、羽,转而相杂,五五二十五,转生四时异气,殊音悉备,故姓有百也。”推算住宅吉凶的人,把人们的姓氏与五音相配,如钱属商,田属徵,冯属羽,孔属角,洪属宫等。宅不宜其姓:推算住宅吉凶的人,利用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和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的观点,把住宅的方位、户主的姓氏、五音、五行等毫不相干的东西凑合在一起,用来占卜吉凶。如有一住宅方位在东,与五音相配属角,与五行相配属木,那么姓田的人住在这所住宅里就被说成是吉利的。因为田属徵音,徵属火,而木能生火。这叫宅宜其姓。如果姓洪的人去住则不吉利,因为洪属宫音,宫属土,而木能克土。这就叫宅不宜其姓。下句“姓与宅相贼”,道理同此。
【译文】
图宅术说:“选择住宅有八术,按六十甲子来推算和排列,住宅的次序排定了,它有关甲子的名称也就确定了,与住宅相关的五音也就区别开了。住宅的方位与五音有关,宅主的姓氏与五音也有关。住宅方位与主人的姓氏不适宜,姓氏与住宅方位相伤害,那么宅主就会疾病死亡,犯罪遇祸。”
【原文】
74·2诘曰:夫人之在天地之间也,万物之贵者耳。其有宅也,犹鸟之有巢,兽之有穴也。谓宅有甲乙,巢穴复有甲乙乎?甲乙之神,独在民家,不在鸟兽何?夫人之有宅,犹有田也,以田饮食,以宅居处。人民所重,莫食最急,先田后宅,田重于宅也。田间阡陌,可以制八术,比土为田,可以数甲乙。甲乙之术,独施于宅,不设于田,何也?
【注释】
诘(jié杰):追问,责问。
甲乙:指按甲子排列顺序。
甲乙之神:参见65·7注。
【译文】
责问说:人在天地之间,不过是万物中最尊贵的罢了。人有住宅,如同鸟有窝,兽有穴一样。说住宅有甲乙的排列顺序,鸟窝兽穴也有甲乙的排列顺序吗?甲乙之神,为什么只存在于民宅而不存在于鸟窝兽穴呢?人有住宅,就同有田一样,靠田获得食物,靠住宅来居住。老百姓所看重的,没有比饮食更迫切的了,所以先治田后修住宅,田比住宅更重要。田间的小路纵横交错,可以根据它来制定八术,耕地相连成片,可以推算甲乙顺序了。推算甲乙顺序的方术,唯独施行于住宅,而不施行于田,这是为什么呢?
【原文】
74·3府廷之内,吏舍比属,吏舍之形制,何殊于宅?吏之居处,何异于民?不以甲乙第舍,独以甲乙数宅,何也?民间之宅,与乡、亭比屋相属,接界相连。不并数乡、亭,独第民家。甲乙之神,何以独立于民家也?数宅之术,行市亭,数巷街以第甲乙。入市门曲折,亦有巷街。人昼夜居家,朝夕坐市,其实一也,市肆户何以不第甲乙?州、郡列居,县、邑杂处,与街巷民家何以异?州郡县邑,何以不数甲乙也?
【注释】
乡、亭:汉代乡村的地方行政单位。一百户为一里,十里为一亭,十亭为一乡。《汉书·百官表》:“大率十里一亭,十亭一乡。”
“行”字上应有“亦当”二字。下文“五行之家数日亦当以甲乙”与此文法同。市:汉代城市里的商业区。亭:这里是指设于“市”内的一座楼房,又叫“旗亭”,是管理“市”的官吏办公的地方。这里市亭泛指商业区。
朝夕坐市:《周礼·地官·司市》:“大市,日昃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
州:汉代的监察区,每州设刺史一人,负责本州所属各郡的监察工作。郡:汉代的行政区,每郡统辖若干县。这里的州郡和下句的县邑都是指官府而言。
县、邑:郡以下的行政区。
【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