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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论衡全译-第1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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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罹(lí离):遭受。取:受。

  (2)溺:淹没。渊:深水。

  (3)穷:寻求到尽头。测:探测。

  (4)公牛哀:参见7·3注(9)。

  (5)蝮(fù复)蛇:一种毒蛇,别称“草上飞”、“土公蛇”,体灰褐色,有斑纹。《名医别录》陶注:“蝮蛇黄黑色,黄颔尖口,毒最烈。虺形短而扁,毒不异于蛇,中人不即疗,多死。”

  (6)止:当为“山”之误。“行山泽中”与下“行山林中”句法同。“于”上疑脱一“中”字。

  (7)虿(chài柴去声):节肢动物,蝎属。

  (8)这两句“入”字皆涉“人”字伪衍。

  (9)螫(shì士):蜂、蝎一类动物用尾部毒针刺人、畜叫“螫”。

  (10)诸:据下文“苟谓食人”应作“谓”。

  (11)罴(pí皮):熊的一种。蜼(wěi伟):一种长尾猴。蠼(jué觉):通“玃”。大母猴。

  (12)闽(wén文):通“蚊”。虻(méng萌):牛虻一类吸人、畜血的昆虫。

  (13)仓卒(cù猝):这里指动乱。

  (14)之:据章录杨校宋本应作“乏”。

  (15)啖(dàn淡):吃。

  (16)厥:其。

  (17)处:判断,归结。

  【译文】

  水中的毒,不会达到丘陵之上;丘陵的气,也不会进入水中。人们各自在附近的地方,遭殃受害。因此打渔的人不会死在山上,打猎的人不会淹死在水中。喜好进入山林,钻到山林的极深处,走进了老虎居住的洞穴,老虎扑咬他,怎么就成了灾变呢?鲁国的公牛哀因病变成了老虎,捕吃了他的兄长,因为他已经变得和老虎完全相同,人们也就不以为怪了。进入山林草泽,被老虎所伤害,把它当成怪事,这就不对了。蝮蛇凶猛,也能伤害人。走过山林草泽之中,被蝮蛇所伤害,此事应和什么样的官吏呢?蜂、蝎会伤害人,毒气会伤害人,水火会伤害人。人被蜂蝎所螫,被毒气所侵,被火所烧,被水所淹,又是谁造成的呢?如果说只有禽兽才应和官吏的苛政,在山林中行走,麋鹿、野猪、牛、象、熊、罴、豺、狼、蜼、蠼等同样都会伤害人。如果说只有吃了人才是应和苛政算成灾变,那么蚤、虱、蚊、虻都吸人血,人的身体强大,所以不至于会死。动乱年代,粮食缺乏,物价昂贵,百姓饥饿,互相残食,那种灾变比老虎吃人更可怕,专为消灾而祈祷的人却不把它归结为是由苛政所造成的。

  【原文】

  48·4且虎所食,非独人也。含血之禽,有形之兽,虎皆食之。人谓应功曹之奸(1),食他禽兽,应何官吏?夫虎,毛虫;人,倮虫(2)。毛虫饥,食倮虫,何变之有?四夷之外(3),大人食小人,虎之与蛮夷,气性一也。平陆广都(4),虎所不由也(5);山林草泽,虎所生出也。必以虎食人应功曹之奸,是则平陆广都之县,功曹常为贤,山林草泽之邑,功曹常伏诛也(6)。夫虎食人于野,应功曹之奸,虎时入邑,行于民间,功曹游于闾巷之中乎?实说,虎害人于野,不应政,其行都邑,乃为怪。夫虎,山林之兽,不狎之物也(7)。常在草野之中,不为驯畜,犹人家之有鼠也。伏匿希出,非可常见也。命吉居安(8),鼠不扰乱;禄衰居危(9),鼠为殃变。夫虎亦然也。邑县吉安,长吏无患(10),虎匿不见;长吏且危,则虎入邑,行于民间。何则?长吏光气已消(11),都邑之地,与野均也(12)。推此以论,虎所食人,亦命时也(13)。命讫时衰(14),光气去身,视肉犹尸也,故虎食之。天道偶会(15),虎适食人,长吏遭恶,故谓为变应上天矣(16)。

  【注释】

  (1)“人谓”句:句首当有“食”字,各本并误夺。

  (2)倮虫:参见22·4注(4)。

  (3)四夷:古代汉族统治者对四方少数民族的称呼。东称夷,西称番,南称蛮,北称狄。

  (4)平陆:平原。广都:大的都市。

  (5)由:经过。

  (6)伏诛:依法处死。

  (7)狎(xiá狭):亲近。

  (8)命:这里指“禄命”。参见本书《命义篇》、《命禄篇》。

  (9)禄:指禄命。

  (10)长吏:郡、县长官。

  (11)光气:这里指精气。参见5·5注(14)。

  (12)均:同,一样。

  (13)命:命运。时:时势、时运。王充认为一个人的遭遇是由“命”决定的,是碰到一定的外在条件偶然得以实现的。参见本书《偶会篇》。

  (14)讫(qì气):完结。

  (15)天道:自然之道。偶会:偶合,凑巧遇到一起。天道偶会:即《偶会篇》所说的“自然之道,适偶之数”。意思是,吉凶的出现,是自然而然的,是构成吉凶的各种因素偶尔碰到一起造成的。

  (16)上:指功曹。天:应作“失”,形近而误。

  【译文】

  况且老虎所吃的,不仅仅是人,有血肉形体的飞禽走兽,虎都可以吃它们。老虎吃人,说是应和了功曹的为非作歹,吃其他禽兽,应和什么样的官吏呢?老虎是毛虫,人是倮虫。毛虫饥饿了,就吃掉倮虫,这有什么灾变呢?四夷居住的地区,大人吃小人,老虎与蛮夷,气质特性是一样的。平原和大都市,是老虎不经过的地方,山林草泽,是老虎生活出没的地方。一定要把老虎吃人说成是应和功曹的为非作歹,这样说来,那么平原大都市的地方,功曹经常是贤明的;山林草泽的地方,功曹经常该伏法了。如果说老虎在山野吃人,是应和功曹的为非作歹,老虎有时进入城镇,在百姓中间行走,这是应和功曹在大街小巷走来走去吗?照实说来,老虎在野外伤害人,不应和政治的得失,老虎行走在城镇,才是怪事。老虎是山林中的野兽,是不可亲近的东西。它常在草野之中,不为人们所驯服和豢养。好比人家户有了老鼠,隐藏起来很少出现。命运吉利又处于平安之时,老鼠不会扰乱;禄命衰微,又处于倒霉之时,老鼠就会成为灾变的征兆。老虎也同样如此,地方上吉利安定,长官没有祸患,老虎隐藏不出现,长官将要出现危难,老虎就进入城镇,在百姓中间行走。为什么呢?长官的精神之气已经离开形体而消失了,他所在的都市城镇便变得和旷野一样。以此推论,老虎所吃的人,也是命运时运所决定了的。命运完结时运衰微,精神之气离开了身体,这个人的肉体看起来就和死尸一样,所以老虎要吃他。自然之道正好凑在一起,老虎正好吃人,长官正好处在倒霉之中,所以就把老虎吃人说成是灾变应和了功曹的苛政了。

  【原文】

  48·5古今凶验,非唯虎也,野物皆然(1)。楚王英宫楼未成(2),鹿走上阶(3),其后果薨(4)。鲁昭公旦出(5),鸜鹆来巢(6),其后季氏逐昭公(7),昭公奔齐,遂死不还(8)。贾谊为长沙王傅(9),鵩鸟集舍(10),发书占之(11),曰:“主人将去。”其后迁为梁王傅(12)。怀王好骑,坠马而薨,贾谊伤之,亦病而死(13)。昌邑王时(14),夷鸪鸟集宫殿下(15),王射杀之,以问郎中令龚遂(16),龚遂对曰:“夷鸪野鸟,入宫,亡之应也。”其后,昌邑王竟亡(17)。卢奴令田光与公孙弘等谋反(18),其且觉时,狐鸣光舍屋上(19),光心恶之,其后事觉坐诛(20)。会稽东部都尉礼文伯时(21),羊伏厅下,其后迁为东莱太守(22)。都尉王子凤时,麕入府中(23),其后迁丹阳太守(24)。夫吉凶同占,迁免一验,俱象空亡(25),精气消去也。故人且亡也,野鸟入宅;城且空也,草虫入邑(26)。等类众多,行事比肩(27),略举较著,以定实验也。

  【注释】

  (1)野物:指野生动物。

  (2)楚王英:汉光武帝刘秀的儿子刘英,封为楚王,封地在今江苏北部。汉明帝时,企图谋反,事情暴露后自杀。

  (3)阶:指宫殿的台阶。

  (4)薨:参见45·3注(8)。楚王英死于永平十四年(公元71年),《后汉书》本传未见记此事。

  (5)鲁昭公:参见10·3注(9)。旦:当为“且”,形近而误。出:出奔,逃亡。

  (6)鸜(qú渠)鹆(yù玉):参见10·3注(8)。鸜鹆来巢:参见10·3注(6)“僮谣之语”条。

  (7)季氏:季孙氏,这里指季平子。

  (8)不还:没有再回到鲁国来。事见《史记·鲁周公世家》。

  (9)贾谊:参见3·4注(8)。长沙王:吴差,是西汉初分封的长沙王吴芮(ruì瑞)的后代。傅:太傅,辅佐太子、诸侯王的官。

  (10)鵩(fú伏)鸟:鸟名,即猫头鹰。古人认为它是一种不吉利的鸟。《文选·贾谊〈鵩鸟赋〉序》:“鵩似2幌槟褚病!崩钌谱⒁栋褪褚煳镏尽罚骸坝心裥∪缂Γ逵形纳了滓蛐蚊基f。不能远飞,行不出域。”集:停落。

  (11)发:打开。书:指占卜用的书。

  (12)迁:调动官职,一般指升官。梁王:指梁怀王刘揖。

  (13)以上事参见《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14)昌邑王:指汉武帝的孙子刘贺。

  (15)夷(tí啼)鸪(hú胡):即鹈鹕,水鸟名。亦称伽蓝鸟、淘河鸟、塘鹅。(16)郎中令:官名,负责警卫宫殿门户的长官。参见39·14注(3)“郎中”条。龚遂:人名。

  (17)昌邑王竟亡:据《汉书·武五子传》记载,汉昭帝死后无子,大将军霍光等辅政,大臣曾以昭帝皇后的名义,迎立昌邑王刘贺为帝。因他荒淫无度,仅二十七天就被废掉,昌邑王爵号也被撤消,降为海昏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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