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国-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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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莳尴尬地笑了笑,点着头:“我不能否认我对叶信非常心动,但是在我无法忘记秋白之前接受叶信,这是对叶信的不公。”
“不要妄图忘记谁,你又没失忆。”画柒道。
叶莳站起了身,来到门边,倚着门看向窗外一片景色:“天地之间,顺应其心而活,便是最好。夏荷映日,枯荷听雨,万物生发自有因缘,执念若生而不灭,勉强放下只是更易入了心魔。”
画柒叹了口气,来到叶莳身边,与她同看着这一派盛况夏色。
城主接任大典的这一天,叶莳牵着一批骏马站在崇沅城的城门前,对南思道:“南思爹爹,我此次远游,还要拜托你照顾我那缺心眼的瞎眼爹爹。”
南思没说话,只是将她马上的行李银钱再次查看一遍。
叶莳抬了抬眼,叮嘱道:“让画家在崇沅城休养生息吧,他们这一族人已经不多了。南思爹爹,你也要保重,我瞎眼爹爹缺心眼,有些事你可千万别较真。”她又说道。
南思抚着她的发丝,点了点头。
“你心意已决了么?”南思问。
叶莳凄惨地笑了笑,抹着眼泪,看向远方。
南思似乎很不善于劝说,只是以身为例道:“主人当年心系苍枫,但这些年过来了,他还是爱上了我。”南思将她的碎发掖向耳后,最后道:“我的追逐换来了他的驻足,我很满足。”
“可是我好像天生像块木头。”说罢,她牵了马缰:“顺其自然吧。”
叶莳骑上骏马,南思最后道:“崇沅大陆水路三万二千里,沿途每镇一码头,陆路每百里一驿,你若走累了,随时可以落脚,若想回家,我便来接你。”
她微笑着点头:“珍重,南思爹爹。”
南思拍了拍马:“珍重。”
叶莳御马前行。
南思看着她逐渐远去的身影,望了眼天空,喃喃道:“他为你放弃了那么多,你却视而不见,傻女儿,呵……”
似乎是因为崇沅城主接任,人们都去城里看交接大典了,城门吊桥边人烟稀少,桥边站着一名男子,他穿着一身洁净素衣,好似在等着人,叶莳刚想心道这人背影真好看时,他就转过了身。
“叶信?”叶莳勒马停住,微微一愣,她下意识地回头看,只见南思和叶钧站在城门楼上,正眺望他们。
叶信抱拳作了一揖,朗声道:“在下叶信,偶然间听闻姑娘欲游历崇沅大陆,顿时心生向往,不知可否搭伴前行,一路也好有个照应。”
叶莳的心忽然杂乱无章地乱跳起来,愣了好半晌才翻身下马,她来到叶信面前,不解地问道:“你不是在接任崇沅城主之位吗?”
“城主之位比不上你一颦一笑,不要也罢。”叶信的微笑挂在嘴角。
叶莳上下打量他一番,又垂眸沉思许久。
叶信也不急,就那么等着。
足足过了一刻钟,叶莳才缓缓抬起头道:“在下崇沅叶莳,这是爱驹里飞沙,你若不嫌弃,我们可以同行同骑,游历崇沅。”
晚霞日暮,一路尘烟,直至他们消失在地平线。
从此天地虽大却只消斟两壶,一马一刀驰骋川谷,闲了棋盘懒了书卷画谱,身披日月饮江湖。
从此管他几番沧海变数,逍遥人间笑看红尘离苦,大漠长天回顾,斜阳双人信步,日暮归途。
作者有话要说: 狗刨曾经在09年开始写网文,历经两年写出了两本网文,共160余万字,那时候是个勤劳的日更君,每天7000字打底。
因为最近人生起伏,导致此文连贯性非常不好,有些地方还很出戏。
下面说下本文的情感路线吧。
女主角不胆小,但有些懦弱,秋白看似平淡,实则对女主爱恨交加。女主是外貌协会成员,自然头一眼便被外表美丽的东西所迷惑,再加上“持国公主”对她的一些影响,她其实爱秋白是爱的很深的。
是什么时候叶莳觉得自己跟秋白真的没戏了呢?是柳燕死的时候。
叶莳对自己做了一次深刻的检讨,她决定放弃秋白。
叶莳从那时起,叶信才有了一点点机会。
那么叶信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女主的呢?这个要等番外啦……
这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故事:我爱的未必爱我,是这篇文的中心主题。
最近狗刨严重失眠,每天晚上两点睡觉,早晨五点必醒,我还是需要自我调理,快把健康皮实的狗刨还给我吧!
最后祝大家健康,幸福。
☆、番外:玛仁糖
崇沅城变后,崇沅七君只剩叶信一人,他平定血雨腥风,最终叛乱者再次对崇沅城主俯首称臣。
“主子,该睡了。”阿福在旁提醒。
叶信揉了揉眉心,合上手中书卷,洗漱一番,躺在床上静思。
这是叶信离开叶莳的第一百个夜晚,他的脑子里尽是叶莳。
凤洄的名字取自于窑语‘叶信’字的音译,由此可见,凤洄的母亲还是心系那人,不肯将孩子姓名更换。
叶信在被叶钧找回之前,完全是个野孩子。
他在窑国的边陲之族受尽同族欺辱,叶钧将他带回,悉心教导,谆谆教诲,将他抚养成人。
至始至终,叶莳只是叶信的一颗棋子,登上崇沅城主之位的棋子之一。
是从什么时候,凤洄喜欢上叶莳的呢?
在崇沅水下密道中,叶信诱导叶莳说:“有时候连至亲之人都不可信。”
他的话引起了叶莳对叶钧起了怀疑,她泣不成声,伤心欲绝,任由画柒牵着她的手往前走。
叶信也是在那一刻忽然觉得,牵着叶莳手的人,应当是自己。
叶信察觉到自己动了凡心后十分惊讶,故而,他放弃了强夺崇沅城主之位的心思,按捺下来,并在叶莳病卧床榻时,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叶莳。
“真的是喜欢上了那个人了吗?”叶信喃喃自问,辗转翻了个身,一双明亮的眼睛看着窗外树影摇晃,彻夜不眠。
顶着黑眼圈的叶信看起来有些憔悴,阿福看在眼里,笑在心头,伺候他吃饭时揶揄道:“前日朝暮楼的玉莲姑娘不是差人送了口信,请公子入账一叙,公子今夜便去了那里洗洗脑吧。”
叶信盯着薄胎瓷碗里的白粥道:“你便去安排下吧。”
阿福退下,立刻就去安排了。
人不风流枉少年,叶信是有那么几位红颜知己的。
朝暮馆里的玉莲姑娘人如其名,在男欢女爱上自有一番绝活,耍的一手好观音坐莲。
可是当叶信推门而出,玉莲姑娘衣衫不整地追出来时,阿福知道,自己主子真的对叶莳动情了。
“主子,认了吧,爱就爱了,坦荡点,要不了命的。”阿福劝导叶信。
叶信坐在书案前,一手撑着额头,痛苦地看着自己的下半身。
在离开叶莳的半年后,叶信接到叶钧的来信,命他回去,信上只是让他回去,并未说其它。
这次回去,应该就能拿到崇沅城主之位了。
再次见到叶莳,她果然如奏报中所言一般,记忆力差的不行。
叶信其实有很多话想对叶莳说,但从第一次见面后,叶莳便躲开了,她在躲什么?
某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南思来到叶信房间,单膝跪地道:“尊上招属下来,所为何事。”
叶信让他起了身,慢慢道:“叶莳这些日子都躲着我,你这个做父亲的,是否应该尽下义务,帮她从困境中走出来。”
南思似乎有些惊讶,沉默半晌才道:“尊上对她真的……”
“是。”叶信坐下身,颔首道:“我喜欢上叶莳了。”
南思流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蹙眉问道:“尊上,您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我知道。”叶信沉声说道。
微弱的烛光下,叶信握了握手里的小瓷瓶,而后将瓶塞拔出,当着南思的面,欲将里面的药水喝掉。
南思正欲上前阻拦,却见叶信伸手制止,他身形一滞,那苦涩的药水和蛊虫已经顺着叶信的喉咙滑入胃里。
南思见状,叹了口气:“尊上,众人皆知她心系秋白,你这又是何苦?”
叶信笑了笑,回想着母亲临终前的话。
“母亲不希望我像她一样重蹈覆辙,她临终前交给我这瓶忘忧蛊,若五年后她仍不爱我,我便会死于蛊虫吞噬,这也算我自食恶果,怨不得他人。”
南思摇摇头,“她是个十分固执的人,认准了便不会轻易改变,尊上,你要做好心里准备。”
叶信笑而不语,推了推手,南思退了出去。
其实在离开叶莳的这半年时间里,叶信不断地测试自己是否真的动了心思,答案皆是心动。
既然如此,便坦然面对,叶信会努力让她爱上自己的,毕竟,叶信不想英年早逝。
叶莳要游离崇沅的消息有些匆忙,叶信和叶钧都在场。
叶钧多少知道叶信的那些心思,当初也警告过叶信藏好自己那些小心思。
但他并不知道,崇沅城惊变是由叶信一手策划出来的。
柳真风,秋家兄弟,其实都是叶信手下的人,他们称叶信为尊上,效命于他,更不知道,南思的主子,其实也是叶信。
那都是叶帝的一个局罢了。
当初南思被叶帝派到叶钧身边时,就已经安排了叶信未来要走的路,一切都是一个局。
崇沅城主与叶莳相比,哪一个比较重要呢?
叶钧想,叶信会选择崇沅城主之位。
然而一切出乎意料之外,叶信竟然褪下身上华服,换上素衣,提上阿福送来的包袱,飞身去找叶莳。
叶莳愿意给叶信一个机会,同时也是给自己一个机会。
二人双人同骑的第二天,叶信便被叶莳踹下了马背。
原因是怕累着马。
笑话,堂堂里飞沙,驮两个人走路还会累着?叶信暗自瞪着马,扭头去买了一匹踏炎乌骓。
叶莳有时一走就是一整天,路边风景总是能吸引住她的眼睛,好像不会累似的。他们最常去的地方就是茶摊,她会夹杂其中,听一些过往行人讲讲南北故事,东西传闻,并且不亦乐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