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糖儿-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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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仙儿,当然是仙儿!”
“妈妈,我没有说过娶仙儿,我也没说过我爱她。”
“刚才你不是说喜欢她吗?真气人!”
“喜欢和爱,根本不相同。”
“爱情是需要慢慢培养的,也不能一见了面就说爱,我明白。”
“不是,我是个完全相信缘份的人。”
“你们本来不认识,妹妹给你介绍,不是缘份来了吗?”
“不是,我是指第一眼……”
“一见钟情?”
“对了!妈妈,我相信一见钟情,那种第一次见了面,心就狂跳,对自己说:就是她!就是她!”
“二哥,你看见仙儿,心有没有跳?”
“心不跳,还能生存?真是傻瓜!”
“狂跳和认为是她?”
志刚摇一下头,抿抿嘴:“没有这种感觉,完全没有,只觉得她长得不错罢了!所以,我认为我永远不会爱她!”
“二哥,你不和仙儿交朋友?”
“做个普通朋友,也许可以的。”
“暂时,大家做普通朋友,互相了解认识。说不定,有一天志刚会觉得仙儿外表好,人又好,擦出火花,到时突然来个一见钟情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志刚,你送她回去,我叫你问仙儿家的电话号码,你问了没有?”
“蜜糖还不知道她家电话号码?”
“这怎么同呢?你问她,是你有诚意,你怎么不听话?”
“妈妈,你别动气,我已经把陆仙儿的电话号码写下来,要不要拿给你看?”
“这就好!”宁太太转怒为笑:“你从来不向妈妈撒谎,我信你!”
“蜜糖,你告诉她,我最近很忙,我不会马上找她。”
“我知道,你快要跟爹爹回公司,总有一段时间要适应。”
“最忙也可以通电话,一有空就约仙儿去看戏、吃饭……”
“妈妈,我说过,我们只能做普通朋友……”
“是普通朋友,我又没有叫你马上和她结婚,但最普通的朋友,也算是朋友。没理由不闻不问,吃顿饭,看套电影,也算不了什么!”
“我们彼此都有交朋友的自由。”
“你有本领,可以马上找个一见钟情的;仙儿若有人追求她,她选中那人,也不是罪过。”
“那就好,我没有问题,快天亮了,睡觉吧……”
第5章
十六岁,蜜糖开始和其他同学迷偶像。
有人迷亚伦,但她们迷的是LESLIE。
买LESLIE的相片、他的大海报、唱带,看LESLIE的演唱会……不用上课,就去电视台、他拍外景的地方,等两三个小时为一睹偶像的风采。好运的,还可以叫偶像签个名;然后在床头贴上它,以示珍藏、接近。
把和“蝴蝶”去玩的时间,都放在LESLIE身上。
“蝴蝶”们几乎想绑架他,把他收藏起来。
为了偶像少在家,因此加乐老找不到心上人,他常在电话埋怨,把LESLIE批评个一文不值。
但,没有移动蜜糖对LESLIE的心意,她仍迷恋如故。
家中人没有反对,她也不认为错。其实,每个女孩子都经过这个阶段;而且,她也很自律,没有因为偶像而旷课、留堂、或迟到早退;也没有疯狂拥推偶像而破坏社会秩序,或跨栏、攀台……做危险动作,甚至没拉偶像衣袖、揪他头发、强吻他……
她功课没有退步。
说实在话,她和加乐的感情,是受到一定的考验。
起码她试过,约好加乐通电话,临时去了看LESLIE户外表演。
加乐在电话里又叫又喊,蜜糖只有说声对不起。
几个女孩子,一提起LESLIE,心里便甜丝丝。
“……蜜糖,如果LESLIE喜欢你,你怎样办?”
“哪有这么好运?他有那么多歌迷、影迷!”
“如果,我们说如果。”
蜜糖想都不想:“嫁给他!”
“唔!LESLIE有你这个女朋友,我们不吃醋!”
“其他人会杀死我,那么多歌迷!”
“她们自己没有条件,有哪一个比你更加漂亮?”
“蜜糖,你真笨,老在后面,挤上去,挤近LESLIE!”
“是嘛!你老在后面,LESLIE看不见你,他根本不知道有一个你这么出色的影迷。”
“我也靠近过他一次,他给我签名,但是他签好名把本子递过来,看都没看我。”
“当然,那么多人围住他,他又忙签名,怎样看?分不了神嘛!”
“他那么多歌迷,不会特别注意一个,根本不可能!”
“上台献花!向他偷袭,吻他一下,我就不相信他不看你。一看,神魂颠倒!”
“这些事,我不会做!”
“死要面子!”
“不,我是没胆量做!吓死我!”
“给他写封情信,把你的相片寄给他。”
“他哪有时间看信看相片?寄出去是白费心机。好了!我只是崇拜拥护偶像,不想占有他,他是大家的嘛!”
“真傻!我有你的条件,一定不会放过任何机会!”
“他也许不喜欢我这一种类型,凡事顺其自然,不可勉强……”
如果她肯积极点,LESLIE今天的红颜知己,可能是蜜糖儿,哈!
今天宁家好热闹,因为宁志善生日,家人为他开一个餐舞会。
家里来了许多客人。
大家都玩得开心。各适其适,自得其乐。
酒会后,晚餐前,各自选择自己的玩意。
宁先生、志刚、仙儿和仙儿的父兄、志刚的同事,在偏厅玩纸牌。
宁太太和一班女宾在麻将房。
志辉和他的同学、队友本来在露台大讲球经,突然躲进游戏室,关上门玩电视游戏。
蜜糖帮忙着大哥志善,到处招呼亲友。
蜜糖今天也打扮得很漂亮,一条银橙色通花边裙子,宫廷贵女式,两旁梳了两个丫角髻,髻上插满浅橙色的小丁香花。
她又长高了,五尺八寸,在不断游泳和跟随哥哥们健身,身体也发育得很好。大个女了!
“四小姐!四小姐!”突然管家叫着她。
“什么事?康管家。”
“有一位少爷找三少爷。”
“一定是他的队友,还不请他进来?三少爷的朋友,你都见过。”
“他也说来过,但我发誓没有见过这位少爷!”
蜜糖奇怪:“他姓什么?”
“姓庄,庄少爷!”
“姓庄?”蜜糖也愕然,摇一下头:“三哥的确没有姓庄的朋友、同学,或者队友。三少爷有没有吩咐过?”
“没有!三少爷没有说有姓庄的少爷会来找他。”
“你怕是白撞?”
“太太吩咐,今天进出的人多,护卫员和全部下人都要提高警惕,根本是护卫室不敢让他进来。”
“不要怀疑,去找三少爷。”
“四小姐,我就是找不到三少爷!”
“他不是在露台跟朋友聊天吗?”
“三少爷不在屋外,也不在屋内。四小姐,我们应该怎样办?”
“我出去看看,或者我在外面见过,你继续找三少爷。”
蜜糖戴上一件粉橙的斗篷,因为天气渐冷,外面有风。
她和康管家走出去,通过铁闸,她看见那位庄少爷。
高大、健硕,有点美国土生儿的种。穿一条白色牛仔裤,白色积克,里面一件黑色高领T恤。
他那漂亮、俊朗的脸上,正显露出不耐烦。
透过铁闸,康管家说:“四小姐,这位就是找三少爷的庄少爷。”
“你就是蜜糖?”他已上下打量着她,看得很入神。
“你怎会知道我叫蜜糖?”
“他叫你四小姐,志辉的确有一个妹妹是叫宁蜜糖。”
“你既然是三哥的朋友,我没理由不认识你。”
“你当然认识我,看看我,还想奇%^書*(网!&*收集整理不起吗?教过你游泳的敏哥哥!”
“很多哥哥,都教过我游泳,什么时候?”
“七八年了!在你家,我每次来,你都要我教你游泳。”
“你还来过我家,但我没有见过你,康管家也没见过你,他在这儿工作二十几年了!”
“那时我还小,大了自然有改变;你也变了,若不在你家,我同样认不出你是蜜糖。你开门让我进去找志辉!”
“今天不方便……”
“你们今天请客?”
“我们家常请客,谁都知道,不稀奇。对了,如果你是我三哥的朋友,你一定知道今天我家中有什么喜事!”
“我……你们家常请客,没喜事也可以请客,也不稀奇!”志辉的好朋友,连今天是大哥生日都不知道。
“你喜欢打球吗?”
“喜欢!”
“什么球类?”
“唔!网球、棒球、高尔夫球……”
蜜糖心里在笑,还说是志辉的好朋友,连志辉最喜欢的篮球、足球提都不提。志辉又不会打高尔夫球,两个人竟可以交朋友。
虽然,这男孩子像汤告鲁斯一般的迷人,还比汤告鲁斯高壮,但她也没理由冒险让他进屋。
“康管家,拿些饮品、点心出去招待这位应少爷!”
“喂!喂!蜜糖,你想走……”
“对不起!一屋子客人等我招呼。”
“你让我进去呀!”
“你放点儿耐性,我回去替你找宁志辉。”
“你竟然不相信我?”
“因为,你证明不到是我三哥的朋友。对不起!”
“你等一等!我找到了,我找到了。”他由皮包拿出一幅相片来,交给蜜糖:“七年前我和志辉在中学泳池旁拍的。”
蜜糖接过一看,他当然认得自己的哥哥。虽然那时候,他还未完全成长,照片中他和另一个男生互搭肩膊,两个人都穿了泳裤。
她也知道这个人叫庄浩敏,因为,志辉睡房也摆着同一张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