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满枝桠(原名:莫愁)-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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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也都办的差不多了,我惦记家里头腿脚不方便的师父师母,电话里老头老太太总是不说实话,问旺杰妈吧,也满口让我别挂心,好着呢,但是我也不好意思太麻烦旺杰妈,毕竟人家白天还要张罗家里的铺子,想到此,我一刻也不想多呆在A城了。
已经买了第二天下午的火车票,我简单收拾了行李,婶婶敲敲门进来,面有不舍,我回头冲她笑,放下衣服走过去搂着她的脖子,撒娇说道,“看你这样子,舍不得我了吧?”
婶婶宠溺地刮了刮我的鼻子,眼眶微湿,“心里头就知道师父师母,多陪我们老头老太两天也不肯。”
“哟,还吃上醋了。”我蹲下来抱起在我床边闭眼歇息的宋江,宋江恼怒,呜咽了两声,我冲它挤眉弄眼,“没办法呀,家里头的那两个老是跟我唱反调,我不看着不行。”
婶婶点点头,看着我和松江黏在一起耍闹,而后突然飘了一句出来,“莫莫,临走前不见你妈吗?……婶婶听说,她……最近不太好。”
我不说话,宋江乖顺地躺在我的膝盖上,舔着我的手背,我却没有抽手回来,我笑着摸了摸它滑溜柔软的皮毛,摇摇头说道,“不见了,见了也不知道说什么……那晚我也不该对她说那些话,呵呵,过去的事情我还扯出来干什么呢,她明明过得挺幸福的。”
婶婶在我身后不说话。
“她毕竟是我妈,我比谁都希望她过得好……但是婶婶,不要怪我,我不能原谅她。我做不到。”
我继续收拾我的衣服,眼睛忽然瞄到搁在床头的手机,脑子嗡一声,猛然间一个头两个大。
手机还没还给他。
一屁股瘫坐了在床上,我眉头紧锁,完全失去主张,现阶段我不想见很多人,却恍然发现,最不想见的人,竟然是他。
剪断了,理还是乱。
手机是联系我和他最后的纽带,我必须还给他,无奈站起来,我准备出门送到他律师事务所,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我小跑过去一看,是田鸡。
“喂喂,我收到你短信了,老娘宰了你的心都有,你走了试试看?你个没良心的东西,才来几天,我还打算让你当伴娘呢你就要走,你,呜呜呜……”
田鸡一开始风风火火嗓门奇大,到最后,说着说着,就小声呜呜哭了起来。
我咬着下嘴唇,心里也极不好受,可是我现在不是两袖清风的一个人,我有必须做的事情,于是把眼泪挤了回去笑道,“又不是不回来了,你结婚的时候我再过来。”
“你讨厌死了,我不要你当伴娘了,伴娘比新娘漂亮,我才不要你抢风头。”
“羞羞羞,还没结就天天想当新娘……”
“嫉妒我了吧?快点让律师先生跟你求婚,咱们一起结吧。”
我心一沉,正色道,“田鸡你别胡说,我跟他不是那种关系,不熟,很不熟。”
“好啦,你最正经了,开个玩笑都不行……对了莫愁,最近学生会搞就业指导演讲,叫了梁展,要不要过来看看他?”
“……算了吧,好多年没见了,见面了反而尴尬不知道说什么。”
“别啊,只有狠狠踩踏过去的烂桃花,才能采撷更极品的桃花啊。”
“少来了,这朵烂桃花从来就没我份。”
“不管,你下午过来,这两天我未来婆婆生病住院了,我晚上没空过去找你,你临走前至少让我掐你一把。”
“……好吧,你记得掐轻点,我这人报复心重,掐重了后果不堪设想。”
“不怕的,我在家经常打老公,功夫也不错了。”
挂了电话我又开始收拾,其实东西不多,就是脑子太乱,不想让自己闲下来胡思乱想,所以收拾了一遍又一遍。
这次来A城,本来谁也不想见,悄悄来悄悄走,没想到该见的差不多都见了,眼下,怕是只有梁展没见到。
应该是28岁的成熟男人了,应该有儒雅淡定的微笑,阳光中掺杂点世故,不像20岁的时候,笑得没心没肺,不知不觉勾走小女孩的心。
我16岁少女怀春,他那致命的笑,轻易勾走我的心。
我想起16岁的青涩时光,生活平静祥和,梁展家新搬进来,就住在我和陆丝家的几百米外,每天早晨,我和陆丝上学经过他家门外,总有好听的年轻男声在晨读英语,咬字清晰,声音朗朗,实在是听者的福气。
后来我爸出于好客之道,邀请新邻居也是新同事吃饭,梁展跟着他爸妈,我和陆丝躲在珠帘后偷望大门口那个穿衬衫戴眼镜的清俊少年,都有些看傻眼。
后来几家人渐渐熟稔,梁展已经是A大建筑系的大一学生,课业相对空闲,受家长的委托,开始辅导我和陆丝的数学。
狰狞的岁月总是让一些场景越来越清晰,我总记得,盛夏时分,我们三个人围着那张刷了红漆的小桌子,短发的我坐不住,撅着屁股趴在桌上,小动作奇多,经常跟梁展斗嘴耍赖皮,就是为了拖延做作业的时间。
“梁哥,我们先吃根冰棍再上课吧。”
“梁哥,要不然我们打个商量,我高质量完成这张卷子,然后你消失在我面前好不好?”
我跟梁展讨价还价的时候,陆丝总是安静地做作业,偶尔偷笑,她已是个长发小女孩,文静内敛,脸上有些淡淡的雀斑,活脱脱一个小淑女。
她十四岁丧母,懂事的早,眉眼间已有些早熟。
16岁的美妙盛夏就这样葱茏过去,我玩心重,时常提早做完作业,像是脱缰的野马,放下笔就往门外冲,要不找田鸡,要不冲到A大图书馆看书。
他们经常独处,而我总是埋怨陆丝,嚷嚷着,“陆丝,你现在写作业好慢啊,你学学我好不好?”
陆丝只是笑笑,继续慢吞吞写作业,我不知道她那时就长了心眼。
那时的莫愁可真是个彻彻底底的傻姑娘,自作多情,以为爱跟自己拌嘴的梁展喜欢自己,时不时像个傻帽一样扯着陆丝的袖子说,“陆丝,梁哥比较喜欢你还是比较喜欢我?”
陆丝腼笑不说话。
而我咋咋呼呼叫着,“陆丝你别伤心啦,梁哥虽然比较喜欢我一点,但是有我罩着,他敢不喜欢你吗?”
那时的我,也许是过于自信,几乎是偏执地笃定一件事,却越是偏执越是犯错,可惜已买不到后悔药吃。
那个落叶纷飞的秋天,我妈投进陆丝他爸怀抱,我爸夜不归家,我被巨大的迷茫愤怒击垮,找到陆丝,抓着她拼命咆哮着,“我恨你爸,你让他还我家,还我妈妈!!!!还我还我!!!”
我已经发疯失控,使劲地摇着不说话的陆丝,精神几乎崩溃,梁展一把拉开我俩,将歇斯底里的我狠狠推开,挡在陆丝前面,吼道,“莫愁,你冷静一点,陆丝是无辜的。”
我哭了,颤着手指着他们,“梁哥你居然站在她这边,今天有她没我,有我没她……”
这时陆丝突然从梁展身后走了出来,她竟然笑了,深情地回望了一眼身旁的梁展,有些陌生的东西在两人之间舒缓流动,陆丝说,“莫愁,你到今天还没看出来吗?梁哥喜欢的是我,他当然站在我这边了。”
那个夕阳如画的黄昏,我蓦然认识到身边朝夕相伴的好朋友竟是如此陌生冷酷,我究竟傻,过了那么多年才发现她的城府已经太深太深,看起来是那么澄净无害,却在最关键的时候,给你最致命的一击。
她和她爸,都是同一类人。
我当年见识过她的手段,所以田鸡提起梁展被抛弃时,我也不是太意外,倒是梁展,那么一个温润的少年,童年时亲如兄长,却错误地以为他能给我爱情,说起来,他最是无辜。
我倒是希望他过得好。
我想了想,最终还是下决心去一趟A大,哪怕远远看他一眼也好,谁知道下一次再见又是何年何月。
吃完饭去A 大前我在房里来回踱步了几分钟,犹豫着怎么把手机还给林白岩,邮寄?还是让田鸡转交?不行,都不保险,邮寄怕弄丢,田鸡我又怕她碎嘴多事,想了想,我决定还是自己跑一趟。
他的事务所在这个城市最中心地段,倒不难找,去之前我有些怕碰到他,但是一切顺利,我将装有手机和充电器的袋子递给了前台小姐,麻烦她转交,前台小姐应该认识我,我也不多停留,快步离开了。
26
到A大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半,田鸡太忙走不开,说会有个男孩子带我去会场。
我一路晃悠悠过去,学渊楼边上是一个小树林,有些年头了,到了春天百花争艳,秋天则是枫叶漫天,一大片黄叶铺满小路,踩在上面吱嘎吱嘎响,给人岁月的厚实感。
小时候我喜欢在那条小路上小跑,踩着落叶,听着秋天另类的声音,全身轻盈地像是朵云。
我在小树林里走了走,时隔八年,小树林也有了变化,人工的痕迹更多了些,多了石椅,一小片地被踏平立上了学院碑,生硬地毁坏了这一片纯自然的景色。
我耸耸肩,也许对于现代人来说,歌功远比任何事来得重要。
站在学渊楼旁冲我傻笑的小伙子有点眼熟,我搜刮脑袋想了想,终于记起来他就是那天篮球场上问我讨要号码的男孩子,大概叫什么“夏捷”来着。
这个男孩子笑容很灿烂,脸也白净,生嫩地像是夏天碧池里尚未开放的小花苞,让人赏心悦目,我也冲他礼貌笑了笑,“谢谢,真是麻烦你了。”
他有些腼腆地看着我,笑得像朵灿烂的喇叭花,“不麻烦的,莫小姐。”
起先有些沉默,但他还挺会热场,我们开始边走边聊。
“莫,莫小姐,我听黄老师叫你莫愁是吗?”
“是啊。”
“……那你姓什么?”
“姓李,你信吗?”
“哈哈哈……”夏捷止不住大笑,笑完了转头很认真地问我,“你不会真姓李吧?”
“哈哈。”这次轮到我哈哈大笑了。
田鸡已经在会场门口等我了,挤挤眉,指了指会场主席台上的清秀男人,神秘兮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