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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骨头在说话-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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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虫子,突然感到越来越冷了。

该死。我继续寻找。林间起了一阵微风,吹动我湿润的头发,也吹动了树叶。此时,我又感觉到那个东西了,仍是一道光影闪过。我仍无法确定那道光影的来源,往前走了几步后便又停下来。什么也没有。真笨,我暗骂自己,这里当然什么也没有。除了苍蝇之外。

然而,就在此时,我发现那个东西了。那个东西在微风轻拂下,不断变幻反射着午后林间的光影。我屏息向那个地方走去,到处查看。在前方一丛黄杨木底下,有一个塑胶袋淹没在金凤花之间。金凤花灿烂的花朵与阴暗的塑胶袋形成了强烈对比。

我走向前方的树丛,细枝和树叶在我脚下劈啪作响。我站好脚步,一手抓住塑胶袋,但是却拖不动。我只好两手握住袋口,使尽力气拉。好不容易,袋子移动了,我隐约可以感觉到里面装的东西。此时,小虫子在我面前纷飞,我的背也湿透了,心脏更是跳得快,就像重金属乐的鼓声一样砰晦响。

我使尽全力将塑胶袋拖出树丛,好让我能检查塑胶袋内的东西。袋子很重,光是这点就足以令人起疑了。事实证明,我的疑虑是对的:当我才稍微解开第一个结,一阵腐败的气味便立即冲出。我屏住气息,快速解开袋口,向内看去。

塑胶袋里,一颗头颅直直地瞪着我。这颗头颅虽已开始腐烂,但由于塑胶袋隔绝小虫的蛀蚀,使得脸部的肌肉仍保留着。不过树林里的温度和湿气已使这张脸完全变型:两只眼睛干枯而紧缩,眼险半垂着;鼻子弯曲,鼻孔塌陷成扁平状;两夹下垂;嘴唇卷缩,微露出一口完好的牙齿。这个人泛青的脸皮,几乎是紧贴着脸骨。压在这颗头下面的,则是一堆已被染成暗红色的卷发;夹杂着从脑部流出来的液体。

我颤抖地把塑胶袋口束起来。我看向那两名工人所在的地方,那个扎马尾的家伙站得比较近,而另一个则躲得远远的,驼着背,把双手插入裤袋里。

我脱下手套,从他们身边经过,迳自离开森林,往停车处走去。他们两个一句话也没吭,默默在我后面,一路沙沙地跟了出来。

格鲁克斯警官斜靠在警车的引擎盖上,虽然看到我向他走近,但姿势一直没变。仍是一副不友善的态度。

“可以借一下无线电吗?”我的态度也很冷。

他双手一撑,挺直身子,走到驾驶座旁,从车窗探头进去把无线电拿出来,一脸狐疑地看着我。

“是命案。”我说。

他面露惊讶、懊恼的表情。按下通话钮。“是命案。”他用法语对总机说。在一连串例行的拖延、转接、等待后,无线电里终于有了回应。

“我是克劳得尔。”声音有点急躁。

格鲁克斯立刻将对讲机递给我。我报上名后,便报告这里的情况。“这里有一起命案,”我说:“可能是弃尸,死者可能为女性,可能是一起分尸案。你们最好立刻派人来处理。”

无线电那端停顿良久。看来这个“好消息”还没有人知道。

“对不起,请重复一遍!”

我把刚才的话复述一次后,要克劳得尔替我把话转告给在停尸间的拉蒙斯。这一回,就不干考古学家的事了。

说完,我把无线电还给格鲁克斯,他应该全听清楚了。我提醒他,把那两个工人带回答局做一份完整笔录。他听了之后,脸上的表情就像被判了10年、20年监禁的罪犯一样,因为他知道这个周末假期可能就此泡汤。对此,我没有必要同情他,因为我也是如此。这个周末我铁定不能出发旅行了。事实上,当我开过几条街回到我住的地方后,我想,这个案件会让大家鸡飞狗跳,别想有人能好好睡觉了。果然,这件案子后来的发展证明我当时的看法是对的。只是,当时我并不知道,我们面对的竟然是如此可怕的事。



翌日,天气和煦如同前日,若是以往,这必然让我心情愉快。我一向很容易受天气影响,天气好,心情就好;天气不好,心情也跟着低落。但这一天,我的情绪已无关乎天气好坏:早上不到九点,我已经在第四号验尸间里工作。这间验尸间是所里最小的一间,但是通风却异常良好。我常在这里工作,因为我接的尸体多数保存不善。不过,再好的通风设备也没用,抽风机和消毒药水根本无法掩盖腐尸的气味。

在圣米内大教堂附近发现的尸体,又是分到第四号验尸间。前一晚,我匆匆吃完晚餐,便又回到发现尸体的地方,直到9点30分,才总算将尸体送进停尸间。现在,这尸骸就装在袋子里,摆放在我右侧这具编号2670号的尸体,在早上会议中决定依循一般程序,由所里五名法医中选派一名,到实验室里进行解剖。我之所以被选上,实则因为这尸体几乎只剩骨头,而仅剽的细微组织部分又腐烂得差不多,已超过一般验尸程序,因此才需要用到我的专业技术。

今天实在很不巧,刚好有一名法医生病请假,使得所里人手不足。到了晚上简直是忙翻天:一个20来岁的年轻人自杀,一对老夫妇陈尸寓所,以及一具在轿车里被烧得难以辨认的尸体。四具尸体,而我得独力完成验尸。

我穿着一身绿色的手术袍、塑胶眼镜及手套,接着抬出昨天那具尸体。目前,尸体的头部己完成清理及照相的步骤。今天早上照过x光之后,便让它泡过沸水,去除头部的腐肉及脑组织,如此我也才能对头盖骨做更详尽的检视。

我仔细检查这尸骸的头发,想从中找到一些纤维或蛛丝马迹。就在我拨开这堆腐烂的发丝时,我忍不住想像:这位死者最后一次梳头发时,心情是喜悦、是沮丧,或是没感觉;是过了快乐的一天,糟糕的一天,还是麻木不仁的一天?

我强压住不胡思乱想,把采下来的样本用塑胶袋装好,准备送去做更详尽的生物显微分析。至于那根通条和装尸体的塑胶袋,已经送到司法科学研究所去采集指纹和体液,搜寻所有和被害人有关的细微证物。

昨天在发现尸体后,警方花了3个小时的时间把命案现场地毯式搜寻了一遍。翻遍了所有的石头和枯树干,结果一无所获,搜索工作一直进行到晚上才收工,但只是徒然浪费时间:没有衣物、没有鞋子、没有珠宝戒指、没有任何个人物品。警方的现场重建小组今天会再回去现场,但我很怀疑他们能有什么新发现。我所面临的情况也一样,这个死尸身上没有任何商标品牌,没有拉链、扣子,没有珠宝项链,没有任何能证明死者身分的东西。这个尸体不但全棵,而且支离破碎,所有和死者有关的东西都被剥除了。

我把尸袋打开,取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尸块,淮备做初步的勘验。我得先把死者的四肢和躯干清理干净,才能进行骨骼的分析。凶手虽把整个头都砍下,但至少头骨是完整的,这使得勘验工作容易得多。凶手把头、手、脚和躯干分开装袋,整整齐齐分成四包,轻松地就像丢垃圾一样。我忍住胸中愤怒的情绪,强逼自己专心勘验。

我把这些被肢解的尸块搬到解剖室中央的不锈钢解剖柜上,按照解剖学上的顺序排好。首先,我把躯干摆在解剖柜正中央,胸部朝上。装死者躯干的塑胶袋并没有封得很紧,因此腐烂的情况很严重,骨头上几乎仅剩关节韧带。我注意到这躯干的上脊柱部分不见了,希望待会能发现连接在头颅上。死者躯干里的内脏都烂光了,只剩一点点痕迹。

接下来,我把手臂和双脚都摆上解剖台。死者的四肢并未暴露在阳光下,因此不像躯干那样干燥,还保留相当多腐肉。当我把死者的四肢拿出尸袋后,一些依附在四肢上的浅黄色蛆便开始四处逃窜。蛆只要一见光,就会放弃尸体逃离;它们滚下解剖台,像雨点一样纷纷掉落地面,在我脚边扭曲滚动。我小心躲开,害伯脚踩到它们,这么多年来,我还是无法习惯这些蛆,只能强迫自己不要在意它们。

我抓起写字板,开始填写表格。姓名:不详。验尸日期:1994年6月3日。调察员:路克·克劳得尔、麦可·查博纽,蒙特娄市警局凶案组。

我填上警方笔录编号、太平间编号和解剖室编号,此时,心中又升起一股不平之气,因这不合情理的制度而气愤。被害人的尸体毫无隐私可言,法律制度毫不留情地夺走死者的尊严,正如凶手夺走死者的生命一样。尸体经过处理、细察、拍照,每个步骤都会填上一连串的数字编号。被害人的尸体成为证物之一,也成为一种展示品,毫无掩饰地展示在警察、病理学家、检察官、律师,甚至是新闻记者眼前。编号、拍照、采样、在脚趾上挂上标签。从我一进这行开始,就一直无法接受这种完全不人道的制度。至少,我会给被害人取个名字,而不用编号。

我换了一张表格,继续开始例行的勘验工作。我不想马上把头颅拿出来,因为目前警方只想知道几件事:死者的性别、年龄和人种。

人种是最容易辨认的。死者的头发是红的,皮肤看起来相当白。不过,这也有可能是腐烂造成的结果。虽然我待会才要勘验头颅,但到目前为止,死者是白种人的可能性较高。

我先前就猜死者是女性。这点可由死者柔和的脸部线条和纤细的躯干加以判断。至于死者的长头发,则对判断性别一点帮助也没有。

我检视死者的骨盆,把躯干侧翻起来检视胯骨,死者的胯骨既宽又浅。我把躯干放回原位,检查骨盆最前方的耻骨。耻骨弓起的角度很大,柔和地隆起在骨盆的前端,与胯骨形成明显的三角形。这是典型的女性骨骼。虽然待会我还是得用电脑来做性别分析,但现在就可断言死者是女性。

我拿起一条湿毛巾盖住死者的耻骨,此时,电话响了。突如其来的电话声把我吓了一跳,才让我发觉原来解剖室竞如此安静;或说,原来我是如此紧张。我在满地的蛆之间以之字形的路线向办公桌走去,就像小孩玩跳格子一样。

“我是布兰纳。”我接起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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