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寻-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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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下来的相处中,宋嫂喜欢上了乖巧柔顺的千寻。比起活泼俏丽略带骄横的小女主人,千寻沉稳得多,也懂事得多。
她总是穿纯白的棉布裙,长及脚踝,不像小姐喜欢穿吊带背心、超短裙,胸脯大腿都露在外面;她的头发是纯黑的直发,不像小姐一头五颜六色疯草一样的烟花烫;她生活很有规律,每天七点钟准时起床,不像小姐过了中午还赖在床上;她很安静,常见她独坐一角静静地看书,不像小姐摇滚乐放得震天响,每天男生的电话接不停……除了看书,千寻还常到厨房帮忙,摘菜、洗菜、切菜,真看不出她外表斯文秀气,一双玉葱般光滑细嫩的小手,干起家务活熟练利落,不像小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娇宠得像个公主。
“如果我是你母亲,有个这么文静漂亮、听话懂事的女儿,我会成天笑得合不拢嘴。”宋嫂常常感慨地说。
千寻脸上有一瞬的黯淡。母亲从来没有表扬过她,也从来没有以她这个女儿为荣,甚至吝啬于给她一个鼓励的微笑。
晚上,躺在铺着粉红色床单的弹簧床上,她翻开了那本黑色的小册子。这是一本日记本,浅蓝色有暗花的纸上,写满了工整而娟秀的文字。她按着时间顺序,一页一页看了下去:
“1985年7月7日
今天本是我参加高考的日子,而我却站在这里,站在N城火车站,站在嘈杂纷乱的人群里。周围的繁华喧嚣,更衬托出了我的贫穷和孤独。
烈日下,热浪袭人,让我几乎窒息。这个酷暑的下午,是我一生命运的转折。从此,我离开了课堂,离开了故乡,离开了温和慈祥的母亲,成为N城千千万万个打工妹中的一员。没有梦想,没有诗,也没有白马王子……”
“1985年9月18日
打工的日子比我想象的还要艰辛。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机械重复着同样的动作,疲乏单调,一天下来腰酸背痛。集体宿舍小而闷热,几十个人挤在一间屋子里,连洗澡都像在打仗。我常常想起中学语文课上学过的《包身工》,觉得自己就像里面的“芦柴棒”,枯瘦干瘪,早已失去了生命的光彩。”
“1985年10月13日
今天接到夏芸的来信,她上大学已经一个月了。她笔下的大学生活多彩缤纷,是我曾经梦寐以求的,现在却彻底远离了我。
夏芸暑期遇到了高中班主任彭老师,他为我中途退学、放弃高考感到惋惜。他说凭我的学习成绩,考上重点儧学不成问题。但是,父亲的猝然离世,让我别无选择。即使我参加了高考,体弱多病的母亲也无法供我上大学,何况家里还欠了一大笔债。这是不可抗拒的命运,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我只能默默接受它。”
“1985年12月9日
我遇到一件很烦恼的事。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到车间巡查,把我叫进了他的办公室。等门一关上,他就对我动手动脚,还暗示我只要顺从他,就能很快升为拉长。我使劲推开他,狠狠给了他一个耳光,他恼羞成怒要炒我鱿鱼。我当即提出辞职。同厂的湖南老乡萍姐说我傻,白白放弃“麻雀变凤凰”的机会。
我苏缇虽然一无所有、卑微渺小,但还有做人的尊严。我不能让我母亲和九泉之下的父亲蒙羞……”
……
千寻阖上了那本小册子,她不愿再读下去了。这些片断的文字,记载着母亲的过往,一个打工妹的辛酸史。其间命运的挣扎、生活的沉重,不是她这个年龄的女孩所能体会的。千寻将小册子塞在枕头下,关上了台灯。
窗外,清凉如水的月光照着偌大一座宅子,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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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初见
昨晚睡得迟了,千寻睁开眼,已是上午十点。
她从来没有这么晚起来过。匆匆洗漱后,下到一楼餐厅。餐桌上摆放着皮蛋瘦肉粥和一杯牛奶,还有两碟小菜,湖南豆腐乳、泡椒凤爪。
宋嫂知道她喜欢吃辣。
也许是饿了,千寻胃口很好,一连吃了两碗粥。她将碗筷拿进厨房洗了,才发现整个季宅静悄悄的,只有她一个人。
宋嫂想必出去买菜了。千寻迳直上楼,想回卧房看书。走到二楼楼梯口时,不经意地回头,漂亮的旋转楼梯,光滑的木质扶手,优美流畅的曲线……
千寻心里突然闪过一个奇异的念头,不,从看见这架楼梯的第一眼,这个念头就紧紧地抓住了她。
在柳镇,她住的巷子里,也有这样的木质楼梯,老旧的地板已经松动,踩在上面嘎吱嘎吱地响。她常常看见林熙阳领着一群男孩子,爬上二楼,然后“吱溜”一声,从楼梯的扶手上飞速滑下,别提多神气了。
千寻知道这是危险的游戏,也不符合她沉静的个性,但内心深处还是无限向往。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被压抑了的自我,只等待机会释放。
恰好她今天穿的是牛仔裤,没有穿长裙。家里除了她,再无其他人。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她迅速攀上楼梯栏杆,两条腿分开坐在上面,脚下一蹬,身子便顺着光滑的扶手向后旋转而下。
如果宋嫂见此情形,一定会大跌眼镜:这个外表文静的女孩,骨子里却是野性的、不羁的。
这是她最私密的空间,是她最真实和奔放的自我。风在耳边呼啸,长发在空中飞扬,生命在这一刻,变得自由而轻松。
24级楼梯很快滑完,千寻纵身跳下,双脚稳稳落在大厅的地毯上。这是她第一次溜滑梯,身手之敏捷、灵巧,丝毫不比林熙阳逊色。
千寻正有些洋洋得意,身后却传来一阵惊呼:“你是谁?”
转过头去,她看见了一张娇俏的脸。
麦色的皮肤,长而浓密的睫毛,小巧挺直的鼻梁,红润的双唇,眼睛大而明亮,深褐色的眼珠分外迷人。一头粟色短发蓬蓬松松的,额前的几绺挑染成火红色,显得俏皮、妩媚。这是个时髦的女孩,她很会妆扮自己,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明艳动人的青春气息。
“你到底是谁?”女孩毫不客气地指着千寻的鼻尖,倨傲的眼眸里充满狐疑,“为什么会出现在我家?”
我家?千寻回过神来,立即猜到了对方的身份,却不知该如何介绍自己,在一种无以名状的情绪中,竟一时无言。
“滟滟,请注意你的口气,这样对待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很不礼貌!”
一个低沉的、略带戏谑的男声使千寻吓了一跳,原来这屋子里还有男人!都怪她刚才玩得太忘情,没有注意大门开了,也没听到有人进来。
千寻循声望去,一个男孩斜靠在楼梯旁的花架上,颀长高瘦的身材,闲适的态度,一副无所谓的表情。
说他是男孩,他看上去已经有十七八岁了,而且长得极帅。中长的碎发,白皙的皮肤,漂亮的五官犹如刀刻一般,长眉如剑,双眸如星,鼻如悬胆,薄唇微微上挑,扬起一抹慵懒的笑意。
千寻怔怔地望着他,生平第一次知道,男孩子也可以有这样的精致面容!
更让她奇怪的是,但凡比女孩子还漂亮的男孩,总会让人觉得娘娘腔。而他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男生。如此邪魅,又如此阳刚,确实是她平生仅见的。
“漂亮的女孩子?”那个叫滟滟的女孩咬了咬唇,抗议地大声道,“陌哥哥,你有没有搞错?一个土里土气的野丫头,哪里称得上漂亮?”
“她打扮虽然土气,但是五官很正点,皮肤也不错,身材稍微瘦了一点,不过有一种骨感美……”
两个完全陌生的人,竟然当面讨论起她的容貌,真是很过份!
千寻忍无可忍,打断他的话:“你好像也不太礼貌吧?”
“哦?”男孩扬起了眉毛,仍是一脸戏谑的神色,“是吗?I’m sorry”
“陌哥哥,为什么对她这么客气?”滟滟皱了皱眉,转身面对千寻,摆出一副主人的尊贵架式,“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是谁,是从哪里闯进来的?”
“季滟小姐,她叫孟千寻,是先生收养的义女,以后要和你一起生活。”
大厅门口,突然传来响亮的声音。
三人一起噤声,齐齐地转身望向大门。宋嫂正好买菜回来,及时替千寻解围。
季滟第一个反应过来,她死死地盯着千寻,不屑地说:“宋嫂,你在开玩笑吗?我为什么要和?个乡巴佬住在一起?”
“她不是乡巴佬,她从现在开始就是你的妹妹。”宋嫂正色道,脸上的神情十分严肃。
“我才不要她作我妹妹!”季滟瞪了千寻一眼,把手中的行李袋一摔,怒气冲冲地跑上楼去。
“砰!”的一声,楼上传来重重的甩门声。
宋嫂叹口气,拾起地上的行李袋,正要拎上楼,裴予陌走了过来:“宋嫂,还是让我来吧。”
“陌少爷,你替我劝劝小姐,她一向最听你的话。”
“我知道了。”他说,脸上的那份戏谑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脸凝肃和深沉。
目送他上楼的背影,千寻感觉讶异:这个男生怎么变化这么快,难道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二皮脸”?
六 风波(1)
季滟和裴予陌是从巴厘岛度假回来。
自从他们回到季宅,对千寻来说,那种平淡温馨、逍遥自在的生活就彻底结束了。
以季滟骄纵的个性,完全不能接受一个乡巴佬作自己的妹妹。每一次在季宅看到千寻,眼角的不甘和不屑尽显无遗。
而裴予陌的态度让人捉摸不定。当着宋嫂的面,他从来不和千寻说话,而一旦家里只剩下他、季滟和千寻三个人时,他总是一脸坏笑,用戏谑的口吻嘲弄她,言谈举止之间有一种懒散的傲慢。
好在,千寻是个隐忍淡漠的人,她完全视若无睹,将两人当成空气。更好在,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