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朝暮暮,与君同路-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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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人认为只有触觉才能感受到吃饭的快感,使用自己的手更干净,使用自己的手可以感受到食温的温度,更可以避免烫伤,因此他们并不喜欢使用器具,喜欢用自己的手,而且必须是右手。
他们认为右手干净,而左手脏。
当然,他们这次要制作的可不是普通的饭用手来抓,而是制作一款当地人特制的手抓饭。
做饭当然不是这个任务的难点,难就难在,他们必须做一大锅,分成五盘,然后按照当地印度人所演示的吃法,开始食用。必须做对动作,且完整吃完一整盘,如果动作错了,则需要重新来过。如果五盘都吃完,还没有做对动作的话,则需要重新再做。
只有得到当地人的认可,他们才能拿到一个任务的任务卡。
几组搭档开始分工,徐慕眯着半只眼睛,做饭不是他的强项,“你不是西点师吗,你做吧。”
沈朝夕看着菜单,瞬间就懵了。
她虽然是做西点的,可是这和做饭是不一样的啊。
这就像让言情作家写论文,让旅行家当导游是一样的,根本不是一个专业好吗。
不过这一番话,沈朝夕没敢当着拥有半只熊猫眼的徐慕说。
面对一个伤患,她还是有同情心的。
长桌上摆着鸡肉、印度香米、洋葱等材料,还有一张打印的制作过程。
首先要腌制鸡肉,需要用芫荽叶,到底哪个是呢?
问她奶油、黄油、鸡蛋是没问题的,可这……
徐慕看着她迟迟没下手,不免心生疑窦,“你不会不会吧?”
沈朝夕没有回答他,专心致致地寻找材料中。
徐慕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为自己的肚子感到十二万分的同情。
沈朝夕瞥了眼一旁的男篮兄弟,手忙脚乱中。再看看一边的明星夫妇,也没有那么熟练嘛。舞蹈家母子,母亲果然是做饭的一把好手,麻溜着呢,而模特姐妹则分工明确,速度飞快。
为了让徐慕对她有信心,她决定一定要好好做。
仔细地研究了好一会的制作过程,时不时地往一旁偷点师,等盖上锅盖的时候,沈朝夕总算是松了口气。
不就是做饭么,她可是做出过各种西点的人。
做饭的速度其实大家都是差不多的,等到饭真正做好,一盘盘摆出时,最快的模特姐妹已经开始吃第一盘。
很快她们就被当地人裁判认定动作错误,不得不停止吃饭。
徐慕看着一堆黄澄澄的东西,还得配着红色的番茄酸奶,豆饼和水煮蛋,一起用手爪着吃,顿时感觉到生无可恋。
☆、第9章 玫瑰奶球02
02
在先完成先出发的比赛大前提下,沈朝夕无耻的鞭笞着徐慕进食。
毕竟分工合作,做的人可以选择其它早餐。相对于用手来抓饭吃,沈朝夕觉得她还是选择拿手来抓饼吃好了,毕竟不需要舔手指。
虽然独自去过很多地方旅行,见过许多不尽如人意的食物,但他可以啃干粮,喝矿泉水,这还是第一次被迫吃东西,关键是用手。
刚开始动作被判错误,徐慕只能回忆刚刚的示范动作,再次伸手用餐。
手指与食物并存,口感确实格外独特。
沈朝夕看着他皱起的眉目,总觉得似曾相识。
她曾经做过很多失败的西点,有带着创意的独特口味,也有烘焙失败外焦里不嫩,当然还有裱了太厚重的花,练习中总是失败多,成功少,于是为了不浪费食材,总有人得吃光它们。
似乎也曾有那么一个人,吃得那么辛苦。
那个人是……徐慕吗?
徐慕难得用狼吞虎咽的方式将面前的一整盘饭全都吞了下去,不能说沈朝夕做得不好,以第一次来说确实不容易。相比较而言,那一对男篮兄弟吃时的表情就足以表达口感之玄妙了。
他随意地拿纸巾擦了擦刚刚舔过的手指,抬头望见沈朝夕,那样专注的神情,明明就是陷入了回忆当中。起初嘴角上有浅淡的笑意,随着眉头的皱起,那一缕浅笑渐渐消失,留下的是茫然与不安的神色。
“朝夕。”他心头微微一动,竟不由自主地叫了出声。
“啊?”
在异国他乡陌生的气息与语言中,突然听见一个亲近的语音叫她的名字时,总算回过神来。
徐慕无奈地看着她,那神情带着几分宠溺,下意识的就要伸手去摸她的脑袋,沈朝夕赶紧往后退了两步,一脸惊恐的挡开他的手。
“别以为我没看见,你刚刚舔过了,上面都是你的口水!”她一脸坚定地拒绝,“决不交出头饭当擦手巾。”
“……”
徐慕僵在半空中的手继续僵着缩回来,对于刚刚的动作,他完全不理解自己的想法,仿佛只要看见她,他所有的冷静自恃都没有了用。
真是可怕,怎么就对她有了那么点想法呢?
摸了摸眼角的乌青,他觉得一定是自己想太多了。
因为是竞速节目,徐慕并没有再去思考其它,早有两对出发,他们作为第三个完成的一组,必须马上出发才能赶上他们。
旅途漫长且艰辛,加上竞技活动,至于徐慕而言,年长的四海漂泊,这点并不在乎。
然而沈朝夕呢?
短暂的休息与继续付出体力做公益活动,对于沈朝夕而言,应该更需要休息。
来不及多想,徐慕拿过自己和沈朝夕的背包,拉起她的手就往外冲。
接下来他们将自由选择交通工具抵达mahatrnagandni大道,然后一路徒步前往印度门,长达2。5公里的路程,如同南京路到外滩。
节目组有使用金额的限制,徐慕仍然选择了和沈朝夕打车过去。
他粗粗的算过路线与需要使用的金额,节目组还算是阔气,并没有让他们紧巴巴的竞速。
想到一会要徒步,沈朝夕看着他手里拿着的两只大背包,“一会把包给我。”
“我来吧。”
“我可以的。”
“这么重的包,你一个女孩怎么背?”徐慕并没有将包交出去,反倒脱口而出。
一旁躲在副车座的摄影师这回倒是已经淡定了,这肿着半张脸还能逞英雄的人呐。
沈朝夕笑了下,“我以前出门也自己背。”
“那是以前,反正在我面前得让我背。”说到这里,他突然顿住了,舍不得她拿重物,这也略微过了点吧?
他最近都快觉得自己不像自己了。
这个国度的交通非常糟糕,时常可以看见动物散步而来,车窗外是喧杂冲天,而车窗内一片静谧。
沈朝夕听到自己飞快的心跳声。
“两个包,太重了,一会还有走很长一段路。”
“我知道,我走惯了,你别拖后腿就行了。”
沈朝夕听着他这话,果然暖不过两秒,可不知怎么的,一种说不清的感觉从心底慢慢滋生出来。
下了车抵达mahatrnagandni大道。
徐慕默默地背着两个包,沈朝夕有些担心太重他吃不消,“还是给我吧。”
“我背不动会说。”
“真的。”
“当然,我像是会自己吃苦的人吗?”他淡淡的笑了起来,嘴硬心软,让沈朝夕连拒绝的余地都没有了。
赶时间的两个人当然不可能慢慢地散着步,两个人起初倒还跑得很快。可没一会儿徐慕就发觉沈朝夕的速度慢了下来。
也确实该累了,已经跑了不短的距离了。
徐慕突然停了下来,扶着膝盖喘了口气,“不行了,不行了,让我喝口水。”
沈朝夕确实好不到哪里去,总觉得自己的脚不太灵便,可又想不起来哪里出了问题。在她的印象里,居然似乎很少跑步。小时候,上体育课总是请假,她记得自己很久前身体并不好,可不好在哪里呢?
大概小孩子的病大同小异,到长大了哪里能记得细节呢。
沈朝夕最近对自己的大脑不太能够信任,唉,都沦落到不信任大脑了,这得有多悲催啊。不过这时候她还是记得一旁的徐慕的。徐先生一脸劳累的模样,尤其是背上两只大包格外突兀。
这确实是她的错。
勇于承担错误的沈朝夕忍不住问:“是不是包太重了。”
“不是,我是渴了。”徐慕拿着水慢腾腾地喝了起来。
沈朝夕看着他这样的动作,哪里看不出来他是看出她累了呢。
身后跟着摄像机,有些话当然不能说得太明显,沈朝夕慢慢向前走了两步,靠近他的耳边,低声说:“谢谢。”
她的气息落在他的颈边,竟令他格外的心安。他嘴角渐渐地上扬起来,连他自己都没有发觉,不过摄影机敏锐的捕捉到了这一点。
短暂的休息过后,徐慕有些担心沈朝夕。
她每一次跑起来,他心底总有些慌,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她倒不以为意,总是想要跑得飞快,他担心她不一会儿就把体力用尽,伸手握住她的皓腕,明明是第一次却又觉得熟悉。连嘴上的话都变成,“别跑太快,你跑不快。”
“你怎么知道我跑不快。”沈朝夕反问过去。
是啊,他怎么知道?
徐慕摇了摇头,这时候当然没时间想这个问题,“走了。”
印度门,一座融合印度和波斯文化建筑特色的拱门,与法国凯旋门相仿,正对着海天一色的孟买湾。门前始终拥挤,随处可见小贩与乞丐还有诸多的游客。
他们需要在这里找齐二十个人跳长绳,跳完十下就可以。当然他们也可以选择前往附近的寺庙,练习瑜伽。
考虑到身体的柔软性,沈朝夕果断放弃了瑜伽选择了跳长绳。跳长绳讲究团队合作及个人意志力,挑选队员非常重要。
一路问下来,有人拒绝,有人不适合。沈朝夕真有心担心她这个决定会让他们这一组拿到最后一名。每个人都有得失心吧,从早上开始,徐慕一路飞快的向前冲,似乎很不愿意拿最后一命。
在连续问了十个人都被拒绝后,沈朝夕拉了拉徐慕的衣角,“万一真的找不到人怎么办?”
“这时候才担心,刚才选的时候怎么不担心?”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