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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朝朝暮暮,与君同路-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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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骨子里的那点执着劲,半点都没有变。
  徐慕嘴角微微上扬,笑意一点点蔓延开来。
  “对啊。”
  “不会吧,香榭丽舍大街也不去?”徐慕想了想,突然又笑了起来,“不过,你也不会喜欢lv。”
  “为什么。”
  “你像是背帆布包的人。”
  背什么包还能看出来?虽然,她确实喜欢背帆布包。
  回到酒店,徐慕拨了国内的电话,“时医生,下午好。”
  时差六小时,国内此刻还是下午,心理医生时致刚刚结束一场谈话,语气里都是倦意,“徐先生,你那边应该是晚上了吧?打我电话是你,还是她想起了什么吗?”
  徐慕沉默了片刻后才说:“是我。”
  “恭喜。”
  对于她的恭喜,他没有半点喜悦。
  如果早知道当年那场心理研究的试验其中有一项是忘记自己最爱的人,他或许就不会同意参加。
  “我只是想问,她的情况。”
  时致从书架上找到沈朝夕的档案,慢慢翻开——
  上面记录着沈朝夕的一切,以前病情。
  “她的情况和你不同,暂时不太可能想起所有的事情。”
  “我知道。”
  时致笑笑,“你希望她想起一切吗?”
  “我不知道,但她现在过得很好。”起码没有以前的烦恼,活得快乐自在,不再自卑,这对她来说,很好。
  “那你呢?”时致对他的想法感到困惑,“你就不想再和她在一起?”
  徐慕想了想,“如果她愿意让我陪着,我就会陪着她。”
  “如果她想起了你们曾经的一切,要离开你呢?”
  “只要她想,我就为她做到。”
  “真感人。徐慕,作为一个女人,我很感动。”
  “谢谢,我有主了。”即使这位主似乎还没有所有权的意识,不过徐慕还是很自觉地将自己归了类。
  “徐先生,说得好像所有女人都对你有企图似的。”时致对他的自恋已经无言以对了。
  “哦,我只是防范于未然,毕竟像你这样研究心理的人,很有可能是变态。”
  突然被说变态,时致强忍着怒气,要不是徐慕曾经救过她,她才不会忍下来。她可是一个充满感恩心的人,即使对方是个口舌招摇的人。
  “有没有对你说过,和你聊天是自虐?”
  徐慕淡淡地说:“现在有人说了。”
  “我有点同情沈小姐。”
  “她只需要羡慕,不需要同情。”
  “好吧,感谢强大的我,没有在认识你的这几年里,被你气死。”时致简直无法想象,沈朝夕居然能忍受这么一个人。
  “原来你对死有这么强烈的执念。”
  要是徐慕在她眼前,她非常想狠狠地踹他一脚,此时此刻,她很想把手里的手机砸了泄愤,不过想起这是她自己的手机,没有动手,只是强忍着那些起伏的情绪,“至于她其他的情况,沈柠果然对这个女儿好得过份,当年为了博她一笑,买了获奖名单,假造了事实,啧啧,佩服。”
  所以,她当年确实没有获奖,徐慕不免有些担心沈朝夕。
  “那……”
  “放心,我没你那么损,不会吊你胃口。”时致冷哼了声,“这个消息各大媒体都收到了,至于发不发,得看微光娱乐公关的本事了。其实这个消息发出来,完全可以当作是为你们那个节目作宣传的炒作。”
  “节目宣传就不用你费心了,帮我继续看着,谢谢。”
  “记得付钱。”时致说完这一句,果断挂了电话。
  沈朝夕到底还是带着他逛了巴黎,上一次是他带她走孟买,这一回又换过来。
  想到这一路还会有许多和他同路的机会,沈朝夕的心情非常好。
  并没有带他去名胜古迹,反而带他去了凡尔赛展览中心。
  巴黎是个充满展览会的国家,沈朝夕很少出门,却仍然抗拒不了每年在凡尔赛门展览中心举办的巧克力展,甜到忧伤的巧克力始终是挚爱。
  人总会对某些东西有执念,有些人易变,有些人专一。
  沈朝夕是一个一心一念的人,从始至终,不愿改变。

☆、第25章 慕斯蛋糕10

  10
  旅行对于徐慕来说并不陌生,从忘记她的那一年起,他开始离开常住的城市,一个人漂泊在外。用相机记录下足迹,用笔记下那些或悲伤或动人的故事,跟随mfs穿梭非洲大陆,救助那深受战火或自然灾害伤害的人。
  好像是代某个人看这个世间一样。
  他尝试做一些旅行节目,拍摄世界各地所有景致动人的地方,将世间美好一一记录,却不知道某人是否能看见。
  心底有那么一个小小的缺口,却不知道缺了些什么。
  直到重遇了她。
  这一年他们并肩走在巴黎街头,这个很多年前她一直向往的城市,浪漫繁华,有高大梧桐与蜿蜒曲折的塞纳河,有她所钟爱的各种甜食。
  她曾说过,我想去很多很多地方,吃很多很多东西,当然,有你更好。
  那时的他还捏着她的脸说:“敢情我是附带的?”
  她抱着他的手臂,涨红着脸,小声地说:“要是附带的就好了,永远带着。”
  那年他们走在c市的街头,是一对最为普通的情侣,没有分别没有争吵,时间若是能停止,那该多好。
  徐慕上前一步,牵住她的手,然后一点点的变成十指紧扣。
  沈朝夕的脸慢慢地红了起来,心跳得越来越快。
  这么美丽的城市,好像做什么都不过分。不远处有金发碧眼的情人们接着吻,这个浪漫的城市,连表达爱意都那么汹涌强烈。沈朝夕斜着头,用眼光望着他,好像有那么一点点的小小期待。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总会变得格外渺小。
  “沈朝夕。”
  “嗯。”很快答应了。
  他居然突然叫了她一声,是要做什么吗?
  好像更加期待了。
  要接吻了吗?
  不过,在大街上,她实在有些不习惯。
  但是……
  沈朝夕侧身,抬头,紧紧地闭着眼睛,嘴微微地嘟起。幸好,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还好只擦了润唇膏,妆不会花。
  脸被狠狠地捏了一下,沈朝夕立即睁开了眼睛,揉了揉自己带点婴儿肥的脸颊,“干吗捏我。”
  “你在想什么?”
  “啊……”刚刚好像做得太明显了,沈朝夕一时不知怎么回答,结结巴巴地说,“没……没什么。”
  徐慕嘴角上扬,笑得格外的不怀好意。
  她涨红了脸,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转身就往前冲。
  徐慕在她后面慢慢地跟着,她步子不大,他可以格外轻松地跟上她的步伐,两个人隔了一小段距离。
  沈朝夕边走边在想,她刚刚在做什么?
  索吻?
  明明他们之间什么都没有,上次也是意外,可是她居然做出了这么丢人的举动。
  街头的那一对还在忘情地缠绵,旁若无人,当他们是死的吗?
  沈朝夕拿伸遮住自己的脸和眼睛,这回,脸已经丢到了西伯利亚去了。
  “沈朝夕。”
  “干吗。”沈朝夕沉着脸不去理他,为免再次丢脸,必须高冷脸。
  “给。”
  突然被一只手递到眼前的是一株白色的花,翠绿的枝叶下是花钟状的小花,清风拂面,带来一阵醉人的香气。
  “铃兰?”法国人钟爱铃兰花,甚至将每年的五月一日定为“铃兰节”,沈朝夕不止一次在车站、街头看见贩售铃兰花的人,不过她从来没买过。
  “嗯。”徐慕点头,露出一丝淡淡的笑,“送你的。”
  沈朝夕默默地接了过去,看着这一株白色小花。
  虽然这是在法国巴黎,虽然法国人喜欢铃兰花,虽然铃兰是挺好看的,虽然它有种种好处。可是,送铃兰花是什么意思?
  第一次送她的礼物,居然不是红玫瑰也就算了,一株包装简陋的铃兰花。
  见沈朝夕有些失落的神情,徐慕望着她片刻后,淡淡地说:“随手买的,没别的意思。”
  “哦。”
  更失落了好不好。
  徐慕望着她的脸,细微的变化都落在他眼里,“不要的话,我就收回去了。”
  沈朝夕立即伸手护住怀里的花,扬着脸说:“谁说不要了。”
  回到酒店,沈朝夕翻了大半天只找到了空的矿泉水瓶子,扯掉了外面的包装,倒满清水,把这一株小小的铃兰花插|进去,然后放在窗台上,就着月色欣赏着。
  她喜欢的他,第一次送她的礼物。
  想到这里,沈朝夕就生出点小小的欢乐来,索性拿出手机拍了下来,顺便放进了自己的微博小号。她有两个号,一个是为了配合节目宣传开的号,用了本名,加了v。另一个就是她现在用的这个“朝朝暮暮”,只有少数几个好友知道,粉丝也不多。
  据说,原本她也不叫这个,自从粉了徐慕之后就改了。
  对于粉徐慕这件事,沈朝夕最近觉得很有复发的迹象。如果说粉偶像也是一种病的话,这真是一种顽疾,随时有复发,甚至药石无灵的可能。
  沈朝夕发完图片没多久,就收到了一条评论——
  【年年如初:哟,在法国过得不错啊,幸福归来,这是和徐先生怎么了?】
  趴在床上看着年初评论的沈朝夕随手回了她——
  【回复年年如初:没怎么样。】
  她绝对不会告诉年初,这么一株普通的铃兰是徐慕送的。
  没一会儿,年初又回了她一条——
  【回复朝朝暮暮:别编我了,我可是花语小专家,这大晚上的放一朵花语是幸福归来的花的人,难道不是春天到了吗?】
  花语,幸福归来?
  还没等沈朝夕回过神来,私信又跳了跳,沈朝夕点开一看——
  【年年如初:亏你还在法国呆了那么久,不知道在法国送一朵铃兰花代表什么吗?呵呵,代表美丽的爱情!是不是打算送给徐先生?我觉得你还是算了,徐慕虽然也是走文化路线的男人,不过男人毕竟是男人,不可能会懂花语这种事,省省吧。】
  看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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