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笔居小说网 > 言情小说电子书 > 朝朝暮暮,与君同路 >

第14章

朝朝暮暮,与君同路-第14章

小说: 朝朝暮暮,与君同路 字数: 每页3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同一系列男女同款。
  这运气也没谁了。
  作为一个运动服大品牌,它为什么要量产呢?

☆、第15章 玫瑰奶球08

  08
  此次的采访由徐慕介绍孟买揭开序幕,原本作为顾问的徐慕并不需要包揽旁白的活。然而节目组考虑到物尽其用,果断让徐慕上阵。
  当然,没有去录音间录制,而是采用他的原声,届时由剪辑师穿□□节目中去。
  徐慕磁性的嗓音念起那一段介绍时,竟带着一种蛊惑般的温柔,余音绕梁。
  配音界不乏好声音,可能把一段枯燥的地理讲得这般充满声色,沈朝夕总算明白为什么节目组非要让他录这一段。
  接着是采访。
  主持人拿着题目卡问:“为什么会选择孟买?”
  节目的地点都是由节目组推荐,徐慕敲定。
  徐慕连想都没想,直接说:“不知道。”
  一开始节目组推荐了孟买、斋普尔和瓦拉纳西。这四个城市里,粉红之城斋普尔其实更美好,可惜此前有一档旅行节目已经前去录制过,并且获得了极大的人气。
  至于孟买与瓦拉纳西,他去过瓦拉纳西,目睹了恒河夜祭,彼时心底空落落的。
  印度教笃信,死后将尸体放入恒河,据说可免于轮回,升入天堂。充满神秘而又虔诚意味的城市,有人称那里是鬼城。他并不害怕,只觉得这样一个城市,有一个人或许不会喜欢。
  他下意识地否决了那个城市。
  相对而言,孟买是一个繁华的城市,有太多令人一人喜欢的理由。
  如果非要在印度选一个城市,他想孟买更适合。
  不过节目组更深层的疑问在于——
  “到节目后期,你好像突然抱了沈小姐?”
  节目组可是全程尾随,光航拍飞机都有好几架,为防止影响嘉宾参赛情绪,尽量小心翼翼地藏起来。不过,这不影响全方面多角度的拍摄。
  这一对可不是节目组要求组队,对外宣传也只是倾慕而已。
  当然,这些问题都是由节目组讨论出来的精华,此刻拿着问题卡的主持人总有这种把旅行竞技节目录成了恋爱节目是怎么回事?
  徐慕淡淡地说:“她脚受伤了,我不抱的话,肯定拖时间。”
  “是这样吗?”
  “当然。”肯定语气,好像真没别的意思。
  主持人略感忧伤,还以为可以问到点什么了不起的事。作为一个刚刚从娱乐节目调到枯燥的旅行节目的主持人,好不容易轮到不是拍风景,然而竞技虽然热血,可满足不了他的一颗八卦心啊。
  “那全程背两个包呢?”
  “我一个大男人,怎么可能让个伤患背包呢?”
  沈朝夕嘴角微抽,她怎么就算伤患了?不就是脚崴的严重了一点么,说得好像她缺胳膊断腿似的。
  “那么沈小姐对徐先生这一期的表现有什么想说的吗?”
  “很好,非常好,特别照顾我。”但也特别能损我,沈朝夕在心里默默地补充。
  “那徐先生对沈小姐有什么想说的吗?”
  徐慕回头看了她一眼,她也往他这边看来,她看见他眼底一闪而过的笑意,再定睛去看时,却只看见她弧度优美的侧脸。
  “没什么想说的。”
  “不满意沈小姐的表现?”主持人马上反应过来问,“是因为觉得沈小姐做的任务少了?”
  徐慕嘴角微微向上扬了扬,“当然不是,其实很多任务是我自己想做,希望下次沈小姐不要抢。”
  怎么和原先预想的答案完全不同?
  主持人感到很忧伤。
  同样感到忧伤的还有沈朝夕,心里暗暗地想,下一站一定做个甩锅大神,甩掉任务一身轻松。
  访谈并不长,很快结束。
  最后两个人带着微笑共同说一句,“那么,下一期法国巴黎见。”
  “卡!”
  打完板,节目组的人都松了口气。
  主持人收稿子,突然瞧见沈朝夕与徐慕的衣服,“咦,大幕,你们穿的是……”
  情侣装?
  主持人很适时的收了口。
  除了在节目上称呼徐慕为徐先生,私底下节目组更喜欢叫他大幕,其实他还有个昵称叫“大幕布”,不知为何,只要一叫他这个昵称,他就能冷下脸来半天不理人。
  “同款而已。”徐慕淡淡地说着,伸出手去扶沈朝夕。
  沈朝夕刚想躲开他,他却伸出手抓住她的胳膊,低声说:“我送你回房间。”
  确定她真的有必须被扶着送回房间吗?
  沈朝夕怎么觉得自己像多年老病患,走两步能摔死一样?
  主持人看着这两个靠得极其的近,心中八卦心不死,“这款好像是挺久前的老款了吧?现在还能配到同款?”
  “很久前买的,那时候是烂大街的款。”
  烂大街?
  主持人又打量了下,能把多年前的旧款穿成情侣款,也是很不容易的。
  徐慕扶着沈朝夕慢慢走到门口,正巧节目组的几个人正商讨的要不要去逛一会,其实沈朝夕也有这个打算了,录节目时也看了一些景点,但为了赶时间,几乎没有好好停留下来欣赏,正询问那些女孩打算去哪儿时,徐慕拉住她,“脚没好,不能去。”
  “我脚真没事。”
  沈朝夕仰着头,嘟着嘴,真让他没脾气。
  “那你想去哪里?”
  “不用太远,就附近逛一逛,有景点也有可以看看。”
  要求已经降到很低了,沈朝夕抬头望着徐慕,盈盈含水的眸子,一脸的哀求模样。徐慕愣了愣,最终还是答应了。
  不过,要求由自己陪同。
  “我其实可以和他们一起去。”沈朝夕试图拒绝。
  “你跟不上他们的速度吧。”
  确定不是明着吐槽她脚残吗?
  出于对她的脚的照顾,徐慕只是带她在附近逛了会,然后沈朝夕强烈要求品尝印度的特色——咖喱饭。
  徐慕看着她一脸期待的模样,淡定地说:“你确定。”
  “当然,到了一个地方必须要尝试下美食啊。”
  徐慕只好带她去。
  沈朝夕此前一直以为闻名于世的印度咖喱饭,一定令人齿颊留香,喜爱不已。
  等真正吃到时才知道,原产品似乎没有国内翻版合她的口味。
  香料的浓重,绝对超出她的想象,除此以外,更让她忧愁的是用手吃。
  这一顿咖喱饭吃得实在很艰辛。
  沈朝夕略微有些明白,为什么刚刚徐慕一脸无奈的模样了。
  抬头看了他一眼,确定不是报复她吗?
  徐慕看着她小心翼翼地望着自己,心头微微跳了跳,那种莫名的感觉又涌上心头,他垂下眼睑,神色迅速恢复如常。
  沈朝夕太过轻而易举的牵动他的情绪,这并不是他想要的。
  用手吃饭这事儿,用惯筷子的人总是觉得不太舒服。
  徐慕看着沈朝夕痛苦的摆弄着手指,笑了笑,伸手握住她的手说:“食指在往上拱一点,要像勺子一样。”
  “对了。”
  沈朝夕看着自己鹰爪一样的动作,想起此前徐慕可是用这个动作吃完了她做的那一盘。不得不深表同情。
  “用大拇指把食物推进嘴里。”
  “好难。”沈朝夕整张脸都快扭曲了,习惯使用筷子的手,一下子变成餐具,这落差感,且使用不灵便。
  徐慕笑笑,“知道我那时的辛苦了?”
  沈朝夕立即点头,这吃完一盘没点毅力是不行的。
  傍晚时分,徐慕带她去了海滨大道。
  夕阳西下,薄如蝉翼的金色余辉洒了长长的一条道,这一条被称为“皇后的项链”海滨大道,似一弯新月般,璀璨夺目,一面是阿拉伯海,风景宜,波光潋滟,而另一面繁华似锦,高楼耸立。
  这里出奇的干净整洁,似乎是整个孟买最干净的地方。
  堤岸边上人来人往,大部分都是相携并肩,疑似情侣。
  徐慕牵着她的手慢慢地走着,起初是扶着她慢慢走,后来他的手越来越往下,越过手腕,紧紧地握住了手掌。
  在这些风光旖旎的地方,总令人生出些无法控制的心动。
  沈朝夕抬眼望着他的侧脸,好像更喜欢他一点点了,怎么办?
  前往巴黎的那一天,孟买的天气依旧很好,高达三十摄氏度。
  一行人倒没遇上来时的情形,飞机准点抵达。
  节目组给嘉宾订的座位都是一组一订,上了飞机,沈朝夕就找到了位置坐下,徐慕的位置在她旁边。
  没一会儿,徐慕就上了飞机,看了她一眼,递了一个袋子过来。
  “什么?”虽然问着,沈朝夕还是接了过去,打开看见是一个保鲜盒,里面金黄色的奶球浸在糖浆中,香味扑鼻。素来喜欢吃甜食的沈朝夕果然没忍住,捞起来,尝一个,一口一个甜。
  “gulabjamun。”徐慕说了一声,径自坐下。
  这两天胃口略微有些差的沈朝夕总算感受到了世界的爱,果然,还是甜食最美好。
  坐得最近的摄影师感到很忧伤,“大幕啊,你去买玫瑰奶球,怎么不给我带。”
  “你又不喜欢吃甜食,这种甜腻腻的东西又不好吃。”徐慕淡淡地说。
  正吃着甜腻腻又不好吃的东西的沈朝夕,下手的速度明显慢了许多。
  侧头看了眼徐慕,他随手拿了飞机上的杂志在翻。
  “谢谢。”
  “哦,不客气。被人推荐了,盛情难却,只好买了。他们都不喜欢吃。”
  所以,是因为没人吃才给她吃吗?
  心情略微有一点点不好了。
  当然,摄影师更忧伤了,他虽然不喜欢吃甜食,可是特色食品也是可以尝一尝的啊。

☆、第16章 慕斯蛋糕01

  01
  巴黎,法国首都及最大的城市,世界著名的时尚浪漫之都,对于每一个枕于浪漫的人来说,这座城市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一条香榭丽舍大街,满橱琳琅甜品,足以令大多数女人心向往之。
  对于沈朝夕而言,再绚丽多彩的香榭丽舍大街都比不上甜品的美味。
  世上千般好,唯有心头好最难舍。
  长达十小时的旅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