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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末世闺中秀-第71章

小说: 末世闺中秀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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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才五岁,哪里能顾全自己?”宦娘趴在他肩上泣道,“都是我不好。是我的异能越来越差了……不然只要我找东西一换,他们便会被换回我身边……”

    “宦妹再怎么不好,也比哥哥这个没有异能的人厉害。”徐平抚着她的后背,“你要好好活着,活到和儿子们重逢的那一天。”

    水位愈升愈高,他们漫无目的地漂着,食物越来越少,遇着的人也越来越少。终于有一天,他们漂到了一片空无一人的流域,而他们也一点食物也没了。

    饥寒交迫,多活一息都是煎熬和痛苦。

    二人在船上交欢,直至力气殆尽。因不愿死于寒冷和饥饿,他们紧紧拥着,弃舟,翻身,投入了水底。愈沉愈深,宦娘的意识愈发模糊,只听得徐平笑着在她耳边说道:“不能同日生,但求同日死。奈何桥上一起走,来生我们还是夫妻。”

    宦娘缓缓笑了,轻声道:“奈何桥上一起走,万一投做了兄妹可怎么办?”

    徐平叹了口气,眼睛却是笑着的。

    “管它兄弟姐妹,总之我认定你。”

    影影绰绰间,他们看见了沉眠水底,空无一人的城池,刹那间,城中忽地满满都是人,热闹非凡。宦娘好像看见了十一二岁的自己,因那个黑袍少年救下了自己,便拿了针线,给他缝补衣裳。徐平仿佛也看见了,便是那时,他莫名心动,想要让那个小姑娘,给自己缝补一辈子衣裳。彼时缘起,终成生生世世的执念。

    天越来越冷了,流动的水结成了厚厚的冰层。纳玛象和剑齿虎走过冰层,半透明的冰层下,隐隐约约似有人的尸首漂浮而起,面容早已被水泡的模糊。一只小象抬足,想要俯下脑袋去细细探看,可却忽地听到了母象的叫声,知道是人类又来攻击了,连忙拔足逃跑。

    十多年前的那场浩劫,整个大陆都被水淹没,唯独国之西方及北方,因着都是荒漠,地势较高,倒是没有被淹,只可惜那里也不曾住人。统共算下来,幸存者不满十人。

    刘幸就是其中之一。

    他对自己的“幸运”很是无力。妻子代玉儿怀孕了,可却带着孩子一同溺亡了,他的“幸运”,没有分给妻儿半分。他因为过度悲伤,骤然失声,成了哑巴,可到底还是侥幸活下来了,同时还捡到了两个男童,细细一问,竟然是那沈宦娘和徐平的一双幼子。

    老大不爱说话,漂亮得像个小姑娘,但异能很是厉害,性格也很冷静。不过刘幸知道,他常常躲起来偷偷地哭。老二倒是活泼得很,聪颖懂事,但也爱哭,常常因想爹娘而哭,老大常常安慰他。

    刘幸带着两个男孩过日子,硬生生地挨到了冰川覆盖大地的时代。因害怕冰川哪日又消亡了,洪水再临,刘幸带着两个孩子随着其他幸存者,打算一同迁徙到了北方稍高的地方。那里原本是沙漠,如今也开始长草了,住人很是合适。

    其他的幸存者里,有的是本国人,也有皮肤黑的、头发金的异邦人。大家言语不通,基本只能靠肢体动作、表情交流,不过时候久了,彼此也会说些对方的简单语言。

    可惜刘幸是个哑巴。他看着韦冕和沈清都能和异邦人正常交流了,自己有些眼红。

    刘幸不怎么识字,幸存的其余本国人也识得不多——谁让从前的国家虽然重文轻武,可是却凭出身任命官员呢?文字成了有钱人的消遣和乐子,对于穷人而言,却是一点用也没用,所以穷人们也不愿意费时间去学。识字的权贵一个也没能活下,对了,韦冕和沈清勉强算是小权贵,可他们五岁便离了爹娘,会的字还不如刘幸多呢!

    到了北面草原后,他们决定重新创制一套不管哪国人都懂的文字,以记述他们的事情。韦冕和沈清兴致勃勃地拿石头在山洞的壁上刻着新学来的汉字,那些字和画并无两样。

    韦冕静静地画了四个人。爹,娘,自己和弟弟。沈清跟着画了一个大大的方块,因为他画艺不精,实在不会画城池。

    刘幸望着小家伙,又望了望山洞外的世界,不由得径自出神——后人会来看他们在壁上刻下的字画吗?会有人知道这一段历史吗?王朝更迭,帝王将相,最后都长眠在冰层下的海底。悲欢离合,爱恨情仇,却竟从此无人知晓。

    日升日落,星月沉降。冰川渐渐消融,复又聚成严冰,之后又融化开来。大陆碰撞,又分开。形形色色的生物出现,又灭绝。

    在很多很多年后。

    身穿校服的少女撑着下巴,看着屏幕上映出的幻灯片,耳边则是老师的讲述——

    “第四纪,地球气候出现过多次冷暖变化,240万年以来至少经历了24个气候旋回。第四纪是人类出世并迅速发展时代。大熊猫—剑齿象动物群是我国在南方首先建立的第四纪哺乳动物群。”

    “现代科学发现,在地质历史上发生过几次特大灾难,几乎令所有生物灭绝。有人因此笃信,曾经存在史前人类文明,只不过因为某种灾变而毁灭了。甚至有人说,易经八卦、太极阴阳等等,就是对史前文明的继承。”

    “不过,关于史前人类文明的说法,学界的态度是否认,认为这不过是宗教的谎言,荒诞不经。”

    幻灯片定格在一张照片上,照片的备注是“远古猿人的壁画”,好像是四个小人被围在一个方块里。距离有数百万年,壁画早已模糊不清,少女却忽地感觉自己的心跳停了数秒。

    课本下的手机忽地振动起来,她滑了下屏幕,原来是来了条新短信。

    “哥哥:放学之后,我来接你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有这个结局在,这篇文能称为神作吗←_←

    作者一心想要写出神作,却写出了神经病之作,也是蛮拼的哈哈!感谢各位的陪伴~新坑短时间内不开了,但以后肯定会开。肯定还是冷题材+还算凑合的文笔+要强的女主和暗含傲娇属性的男主。如果觉得这货还可以的话就收藏作者吧!开坑早知道!

 
 第76章 不喜买现代番外

    现代番外:平生欢

    少女的手支撑在桌子上;因后方那人律动太过激烈之故;她眉头狠狠蹙着,口中不住嘤咛,手里则将桌上的纸本卷子等物紧紧攥成一团。

    她穿着宽大的蓝白色相间的校服;校服裤子松垮垮地挂在小腿上,一双纤细嫩白的腿微微颤抖。这个十八岁的女孩长得很是清纯漂亮;肌肤尤其白皙娇嫩;整个人都散发着少女独有的青春气息,让人移不开眼来。

    在她身后;那正律动着的男人也分外英俊;眉眼间虽沉稳,却也带着一丝丝邪气。他还穿着西装,领带微微有些歪斜,看上去应该是刚回了家,等不及换便服就扯着女孩压在了桌子上。终于发泄出来后,他拍了拍女孩的臀部,又帮她细心清理完毕,随即坐到转椅上,把女孩搂在了怀里,颇为温柔地亲吻着她一处位于眼角的伤疤。女孩却已经很疲倦了,倚在他的肩头,不住地喘气。

    沈欢,十八岁,正在努力备战将于六月打响的高考战役。而正拥抱着她的男人叫徐凭,二十八岁,早已继承家族企业,论长相远胜男明星,论身家绝对土豪,妥妥的霸道总裁。

    霸道总裁X高三苦逼学生妹,沈欢能被徐凭看上,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这到底是踩了狗屎运还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

    沈欢的人生很狗血。

    她妈沈婉原来是名门出身,偏偏看上了凤凰男徐世伟。徐世伟这只凤凰找着了更高的枝头后,立刻撇了沈婉,可是沈婉死心眼儿,念念不忘徐世伟,一直拖到三十多岁才找了个小康之家出身的年轻才俊结婚。沈欢就是那段失败婚姻的产物。后来徐世伟的高枝看不上徐世伟了,喜欢上了更年轻英俊的小白脸,和徐世伟离了婚。沈婉动了心,也跟着离了婚,凤凰男良心发现,浪子回头,总算把沈婉抬了正。

    子不言,父之过。沈欢对于沈婉的抉择难以评价,但是却令她下了决心——绝不做“渣男贱女”这类故事的女主角!

    可是,这还不是最狗血的。

    据说,年龄每差三岁,就会产生一个代沟。当十五岁的沈欢遇见二十五岁的徐凭时,沈欢虽然被他男明星的脸蛋身材、霸道总裁的举止气质、周身金灿灿的光芒给晃得脑子晕乎乎的,但对于兄妹禁忌恋情可没什么兴趣,对于巨壑一般的代沟也没打算跨越。

    徐凭不和徐世伟住在一起,除了周六日能看见他之外,其他时候,这个“哥哥”对于沈欢而言,没什么存在感。

    直到沈欢十六岁那一年,由于徐世伟的大别墅离沈欢的高中实在太远,任凭他身家上百万上千万上亿,徐世伟他也阻挡不了堵车。沈欢因为迟到,当着全班人唱了不下十次的歌,值了不下十次的日,终于忍无可忍。

    在和沈婉沟通过后,沈欢决定在高中附近租房。对此,徐凭淡淡地说:“不如直接买下来吧。学区房,也算有升值的空间。”

    沈欢很少听见“升值”这个词,第一反应是“生殖”,脑子一瞬间想歪了。生殖的空间……好像有点怪怪的。

    这一次,徐凭总算勉强尽了尽“哥哥”的职责,亲自带着沈欢周六日去看房。沈欢想着,反正自己加上保姆,一共就两个人住,用不了多大的房子,两室一厅足矣,可徐凭却定下了个近两百平米,四室两厅两卫的房子。虽说是二手房,可是原主本打算用做婚房的,结果婚没结成,房子没住过便打算转手卖了。

    沈欢的意见重要吗?不重要。她又没有手握财政大权,只能听徐凭做主。徐凭做完主后才“先杀后奏”地告诉她:“我开了家新公司,办公地点恰好在这附近。你一个人住不安全,正好有我照顾你。”

    沈欢抬头看他那张一点瑕疵也没有的俊脸,有点感动,头一次有了“啊,原来我真的有个哥哥”的感觉。她倒是没有想歪,毕竟以徐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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