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铭幽梦-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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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降魔金鞭的事情我也略知一二,”七哥直接不接话口,我才发觉是自己失礼了,后来才知道他们族辈也是尽量不讲前辈之私,以示尊重,“这降魔金鞭为四大神器之首,是那鹰魔最大的克星,我倒知一人或许可以开启此物神力,但。。。”
说到此处,他的眼神中分明有些闪忽不定。“七哥说的是?”我急忙问道,要是真能够开启法力,我必定前去诚心想请。
“他本是我族内长老,名曰景仙,族内称其为景长老,五百年前因和族长一些意见不合,一怒之下就离开了此地,四处云游,哎,”七哥叹了一口气,分明思想已处遐想之状,“我们一族有一定修为之后都会有一只狼毫笔,此笔不为别用,正是我们的护身武器。”
狼毫笔?护身武器?那我怎么没看到七哥身上所携带的呢?七哥似乎看出我的疑惑,纵身一摆,砰地一声!化作了一个中年男子模样,头上两只兔耳朵还在,左右摇晃着。
“呵呵,还是原尊舒服啊,这人身实在难受,我们一家几乎从未幻化,因为这狼毫笔至此未曾用过,”七哥两只大耳朵一动一动,修长的手指向后伸去,一伸手凭空出现了一只巨大的狼毫笔,“此笔挥洒之处草木皆兵,于我来说,对阵一般精怪足矣。”
这么个毛笔,真有如此大的威力么。七哥忽然凌空挥舞大笔,速度极快,似是在画金甲士兵,眼睛已经跟不上了正待发愣之时,轰的一声!面前已经站立了十五个金甲士兵,手里所拿兵器各不相同,一个个怒目前视,甚是威风。
我不禁拍手叫好:“七哥好本领,先行收了神通吧。”
轰的一声!这等兵士均又凭空消失,我走到七哥身旁,眼中尽是羡慕:“七哥真是得了好宝贝啊,如此这般,便可幻化天地神将为尔守护,真是羡煞人啊。”
“兄弟见笑了,我所能幻化的也只有如此了,族内级别越高所幻化之物越厉害,而景仙则可画天地之灵符,开启万物之神力,而你的降魔金鞭他老人家也应该能够开启。”七哥说着将狼毫笔放到了背后不见了踪迹。
我兴奋异常,这样的话只要找到景仙,那降魔金鞭的威力不就能彻底释放出么。“七哥,那我应该到何处找他去啊?”我高兴的问道。
“今日所说已足,我也不知他在何处,这一切就看你造化了,”说着七哥砰地一声又化作了兔身,转身向七嫂他们喊道:“我们在此地叨扰多时,该离去了。”
“七哥。。。”我正要挽留,他们一家五口已到了石门口,七嫂跟三个小兔子冲我摆摆手道别出去,七哥怔了一下,说道:“我要去他地处理争端,如若有缘再见,便助你提升内力,一切好自为之,告辞了。”说罢,只留下石门轰隆隆的回想,他们一家人也全不见了踪迹。
只留下我一个人在原地反思,景仙,不知在何处才能找到他,也不知紫凌是否知道这个人物,或许紫凌也不知吧,不然紫凌应该早早就想到他了。
他们一家也真是逍遥自在,人类也真够悲哀的,谁说人才是万物所艳羡的,其实更有不愿与我们同做其身的,也是啊,化作了人形,做了凡人不知道又要将自己的心性蚕食成何等模样。
自己何尝不是呢,只是自己能够将自己所想都去付诸行动,去实现出来不为空想之徒而已,这段时日我又怎无察觉,发鬓左侧不知何时竟然增添了几根白发。
凡间世人为情所困,为痴所迷,修道化佛者,讲究万物皆空,一心修行。
而我呢,一方是无量教派弟子,一心只想除魔卫道,维护世人,可另一面,我内心最深处的那份阴暗却不曾与人知道,不是我迟迟不肯原谅,而是那个男人的作为绝非那么简单,唯一的办法或许就是让他权力旁落,这样也不知会救多少性命。
嘀嘀,嘀嘀!忽然传出的手表报时打断了我的思路,哦,不知不觉中已将近傍晚时分。
推开石门,一缕夕阳的余晕在我的眼眸跳动,今日受益匪浅,原来一切自有定数,只待不日向紫凌请教一番。
四处的草木在微风中轻轻跳动,夕阳西下,一个柔弱却坚定异常的身影于远方走去,正可谓一份清凉,一席霜,此中滋味只有心中方能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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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瓷铭初逢
第六十六章瓷铭初逢
想爱恨情仇本如一瞬间,心扉一动,今世便已错过,再回首,已成百年身。
待家里一切准备就绪,九月中旬在老爸老妈的护送下,与我的大学校园第一次真真切切的接触。
就在此刻,我的人生轨迹也将发生重要的改变,一切的不平常,一切的诡异莫测,一切的生死之谊,在这条路途上品到了这一一滋味。
虽已是将近十月时分,但是天气仍旧是异常燥热难耐,知了也热得不行,一个个张大嘴在树叶的阴凉处丝丝嚎叫,偶尔一阵微风袭来,真是舒坦的眉展目翘。
站在大学校园里,抬头四处望了望学校的大致风格,还不错,虽说建筑一如既往的老套,但是整体的感觉倒满是舒坦干净。
“铭铭,我看这学校不错,是个锻炼的地方,刚才那几个接待的学生很会来事,不然你也到学生会锻炼下?”老爸背着我的背包说道,我都说不用老爸帮忙了,但最终还是拗不过他,只好把书包让老爸拿着了。
学生会?恩,倒也不错,高中时候对学生会还有些了解,只是不知道这大学的如何。
老妈一直扇着小扇子,估计她这几年第一次走这么长的路吧,这块的街道因为新生开学太过拥挤,我们只好找了个停车场,然后步行到学校来。
“得了,以后的事慢慢来,只要孩子高兴,怎么舒坦怎么来啊,”老妈有些不耐烦了,“先把铭铭送寝室吧,然后找个地方休息一下,这鬼天气热死人了。”
我跟老爸互望一眼,都噘了一下嘴,偷笑出来,知道老妈累坏了,也就不再多说,找个大二的学长帮忙领我到了寝室。
我的床位在进门右边第二个,寝室是四人间,这还不错,不然人多了挤在一块,夏天估计都热死了。其余三个人还没有到,估计也是被堵住了吧,寝室暖气设施不错,可寝室居然只有一个小电扇,真是无语。
老妈更是受不住了,刚把东西放好,就喊我们走:“什么寝室啊,大夏天就这么一个电扇,回头搬出去住吧。”
我正准备接话,老妈直接挎着包往门外走:“走啦,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晚点凉快了再回来整吧。”说着就哒哒的往外走,我跟老爸在后面跟了上去。
爷俩在后面忍不住笑,因为实在难得看到老妈发怒的样子,估计这次真的是把老妈折腾够呛,我们也不再多说,学校附近找了个有空调的饭店,开个包间好好吃饭、休息一下。
等到下午天气稍微好点,我赶紧将爸妈送走了,因为实在太热了,老妈在这里过夜肯定受不了,老爸、老妈只好先行回家,等过阵子再来看我。
临走前给我一张卡,后来才发现里面的钱比学费还多,我又不在这娶媳妇,给这么多干嘛。。。
傍晚在学校四处逛逛,毕竟在这里一待就是四年,脑海中定要有这最美的风景记忆。等到晚上八点钟,正在学校一个小池塘边闲逛,忽然收到了一个陌生电话。
“喂?找谁?!”不会又是骗话费的吧,这号码是为了升学才申请的,很少人知道。
那边显然吓了一跳:“那,那个。。。我是你的室友张晓峰,咱们寝室都来齐了,想问你有空没,一起聚聚,呵呵。”估计是被我的态度吓了一跳吧,笑中透着尴尬。
我慌忙改变语气:“呵呵,当然有时间,你们在哪,我这就去找你们。”
“在学校门口,我们穿的衣服是。。。”
十分钟后终于见到了我的室友,刚才那个给我打电话的叫张晓峰,是南方人,那个小身板瘦的啊,好像一使劲都能折断,孩子腼腆的很,后来才知道原来也是闷骚一个。
另外两个,一个叫孟凡,一个叫徐小志,孟凡来自山东,典型的山东大汉,身高一米八一,让我们其余三个很是汗颜,我们三个都差不多身高,都是在一米七四左右徘徊,性格很是豪爽。而且他酒量大得惊人,当然这是在第一次聚餐时才发现的。
徐小志来自千年帝都—洛阳,洛阳是一个人文气息非常浓厚的城市,曾经去此地旅游时深有感触,相遇之人都很是友好,所以对此地的人大致印象也会好处许多。
小志的性格也是充满典型的洛阳气息,心眼很不错,老是搞点文艺范,嘴里说出的话让人感觉就是舒坦,虽然偶尔嘴贱一点,后来发觉不是一般的贱,当然这是后话了。
大家能够相识都深感这是一种缘分,当时就举酒言道,以后有福同享,绝不会冷落任何一位兄弟,当时真是慷概激昂。结果过了两月之后,一个个都屁颠屁颠的追在女朋友后面,死活都看不见人影。
当晚喝的酩酊大醉,第二日我们班举行了第一次班会,辅导员让我们一个个上台进行自我介绍,我们寝室几个坐在最后一排,眼睛四处瞟着,想看看我们班上有几朵花,最后我还是决定刺瞎我的狗眼吧。。。
这也是我第一次遇见陈瓷,同学们一个个陆续上台,等到他上台时,他就先傻笑,然后说了他的名字,然后接着傻笑。。当时看到他的感觉真想拿块砖把自己劈了,看他那表情,这要再填上几滴口水,实诚一个傻子吗。
然就听见前面的人低低的笑着嘲笑他,当时想着以后肯定不要和他有关联,后来宿舍我们分到了同一层,然后可能是相对于他人我不会排斥他吧,他竟然黏上我了,每次一有空就钻我寝室找我。
我在新的环境里并不是很适应,我们学院相对比其他学院要社会,或者势利很多。其实这都无所谓了,这对于我来说没什么,因为很小的时候接触了,所以我比同龄人成熟很多,我妈经常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