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电影院-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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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吕洞宾还真是不打无准备之战,一早算准了林冲会爽快地接受任务。
“另外,你出去和幸存者接触一下,了解一下近期人类基地和组织建立的动向。”
吕洞宾象个碎嘴的老太太,不厌其烦地交待着。
来回奔波1000公里,带着放射性物质,还要兼情报员,这任务不是一般地重。
“对了,那三根铀心的储存器我也准备好了,就放你背包里吧。”
吕洞宾把三个银光闪闪好象大号登山热水壶的东西塞到林冲背包里,还好,那三个家伙虽然闪着金属光泽,但其实都不重,只是稍嫌占地方。
看到林冲在武器库和房间进出忙忙碌碌,王二马知道事情原委后,要求跟着林冲一起去。
“不行,你这家伙还是留在这里充当保安力量吧。咱们俩都走了,谁来保护孩子们啊?”
林冲想得还挺周全。
“周边的丧尸一时半会还对这里造不成威胁。他留在这里也是闲着,不如和你一起出去锻炼锻炼,战士不都是在战争中成长的吗?”
吕洞宾却支持王二马的想法。
“你怕我成为你的累赘是吧?你忘了,我可是摩托车高手,我用摩托车带着你,比你开车还方便呢!”
王二马赶紧亮出自已的优势,打动林冲。
林冲一想,也是,在高速路上,骑摩托车见锋插针地,比开车速度要来得快多了。再说,有些路段,车子开不过,摩托车却可以开得过去。
行李分成了两个背包,林冲背着武器弹药还有铀储存罐,王二马背着食物和饮水,两个人分工合作,另外,哈雷车上还有行李厢,虽然不宽敞,里面也可以装一些粮食和饮用水、弹药什么的。
林冲觉得散弹枪的效果不错,原本他一个人时觉得带着麻烦,见有了个帮手,就带上了一把半自动步枪,两把散弹枪,还有各自两把防暴手枪,再加上数十颗手雷,再多也带不动啦。除了这些武器,他们可以依傍的就是林冲的真气物理攻击技能,至于王二马的精神力,目前可以忽略不计。
出发的时候,正是下午3点多,艳阳仍旧高照,电影院周边的丧尸都被林冲练手练得差不多了,因此,他们从电影院里走出来后,倒没有引来丧尸狂追。
哈雷车被丧尸挤倒在地,但王二马把它抬起来放正后,一发动感觉还行,一分钱真是一分货啊。摩托车里的汽油快用完了,林冲从街道上停着的小车里,用塑料管吸出了‘两大桶,倒入哈雷车内,油的问题就解决了。
林冲把那条塑料管塞进哈雷后的行李厢内,王二马有些疑惑,要这条管干嘛?
“一会上路时,油的问题有它就不用愁了。”林冲解释说。
王二马恍然大悟,他不好意思地拍了拍自已的后脑勺,道:
“还是你经验丰富,我要是早想到这个办法,就不用跑加油站被丧尸追了。”
是啊,高速路上,到处停满了车,这些车里都有着充足的汽油,有了这条塑料管吸油,那些车子就变成了他们的移动油库。这就避免了要进入加油站,与加油站丧尸发生冲突。
王二马启动摩托车,林冲坐在后座上,右手提着把半自动步枪,随时做好戒备,他们就这样出发了。
哈雷的巨大轰鸣声渐渐在新区消失。
走出新区的主街道,在走了一小段国道之后,高速公路的出口连接路就出现在眼前。
往日里这里车来车往,热闹得不得了,但现在,却是一派的凄清,阳光照在停在路上的车辆上,把车辆烤得热哄哄的,车辆又把这股热气向四周传导,空气里夹着热呼呼的尸臭味,令人欲呕!绿头苍蝇欢喜得不得了,在车窗间到处乱飞乱爬,“嗡嗡营营”的唱着凯歌!
王二马的车技果然不是吹的,他熟练地驾驶着哈雷,在高速路上快速行驶,如果不是高速公路间,时不时有横七竖八侧翻的车辆拦路,王二马的车速还能更快。
大中午的,丧尸们都龟缩在阴凉之处,一动不动,远远看上去就象死尸一般,但摩托车一靠近,那些丧尸闻到人肉味,就立即精神起来,一只只从车辆的暗处活跃起来,张牙舞抓地想要扑过来。
林冲对着4、5米范围内露头的丧尸毫不客气地射击,一枪一个,他的枪声响起之时,就是丧尸爆头而亡之日,只有这种距离的丧尸会对他们造成一定的威胁,太远的丧尸反正追不上,林冲就不管它们了。再说,趁着现在,能多杀一只是一只,等它们进化升级了,想要杀它们还没这么容易了!
一路骑行还算顺利,天快黑时,林冲觉得应该找个有建筑的地方宿营,王二马把摩托车骑出高速出口,在他们面前,出现了一个乡村模样的建筑群。
整个村庄,死一般地沉寂,只有电线上停着的乌鸦时不时发出一声嘶鸣!
(每日二更,6千字以上,求推荐收藏及各种)
第三十八章:夜宿荒村
高速路出口的指示牌上写着嘉宜县,出口处出现的这片村子应该是距离县城最近的村子,村子从外观上看,整体还都是“江南风情”的建筑,就是钢筋水泥的小洋楼,上面还戴着老式飞檐的帽子。
这样的建筑在江南这一带很普遍,大家既舍不得小洋楼的气派,又不肯丢掉传统,于是最终冒出了许多这样四不象的建筑。
哈雷摩托车的轰鸣划破了村庄的平静,现在天色刚暗,村里的房屋全部都黑洞洞的,全然失去了生机,这八成新的村庄让人感觉象进入了荒郊野地的一片死地。王二马觉得,自已好象闯入了恐怖小说里描写的闹鬼的村庄,他的小心脏“碰碰”地打着小鼓。
“我们找一栋结实一点的小洋楼吧,外面要有防盗门的。”林冲指挥王二马。
农村民风淳朴,另一方面为了节约资金,大部份家庭都不会装防盗门。装上防盗门的,就是村子里富裕户了。一般是那种赚钱来得容易的,比如煤老板之类的暴发户,才财大气粗地舍得学着城里进行豪华装修。
“前面那家就不错,走,到那家去看看!”
在村子里还算宽敞的水泥路走了一段之后,林冲看到前面有一幢四层小洋楼,楼前还用雕花的铁栏杆围出一大块院子,院子前种着花花草草,与周围的民居明显不同,看上去就是村里的富裕户。
林冲谋划得好好的,前面那块有铁栏杆的院子可以停放摩托车,把四下里门一关,有两重门做防守,安全得多了。
就在他们的摩托车靠近那幢小洋楼时,忽然院子里传出一声沉闷、但颇具攻击力的吠叫。
“不好,老大,里面有狗,听声音还是条大狗,决不是中华田园犬那种。”
“嗯,至少是只大狼狗!这村里的暴发户也太谨慎了吧,弄那么多铁门,还养条大狗,估计这钱的来路不明。”
林冲气哼哼地道,他自然不怕狗,但是眼看就要进屋休息,这下被狗挡住了,这让他很不爽。
摩托车停在小洋楼的院子前,里面的吠叫声更加凶狠了,还传来了动物兴奋的喘息声。
这院子围墙下半部是水泥砌的,上面用有尖角的铁栏杆围起,林冲手一按院墙,就轻松爬到了墙头,里面的狗看到动静,更加兴奋了,在院墙底下跳跃着,企图咬到林冲。
林冲一看,好家伙,是条军用狼犬,而且是条丧尸化的狼犬,它嘴里的毒牙可比人类丧尸的尖锐锋利,估计被关在里面几天了,乍一闻到人肉的香味,狂性大发,双腿在地上一挫,向上跃起一大段,几乎就要够到林冲了。
“死家伙,死到临头还张狂。”
林冲轻骂一声,手里的手枪随之扣响。
“碰”一声,子弹准确无误地射入丧尸狗的脑袋,它从跃起的半空中坠落,掉到了地上。
林冲又往院子里四下看了看,见没什么动静,就跳入院子中,从里面打开了反锁的院门。
王二马把摩托车开进院子里,林冲反身把院门锁上。
“好家伙,这只狼狗还好被关在院子里,要不然跑出去不知道要祸害多少人。”
王二马看到地上小牛犊一样体型的狼狗道。
院子里的屋门是标准的防盗门,但是现在却是敞开的,林冲警惕地往里走去,手上的枪不离手。
“呱叽”,他觉得自已的脚踩到了什么东西,粘乎乎的感觉,他抬起脚来,打开应急手电一看,这一看,他自已没事,把王二马恶心着了。
原来,进门的地上是血拉糊糊的肉块,而且经过几天的高温天气的催发,这些肉都处于半腐烂状态,散发出一股呛人的恶臭。林冲一脚正好踩在这些肉块上,难怪觉得粘糊糊的。
接下来林冲的动作才让王二马真地吐了出来,只见林冲抬起脚,不以为意地看了看,接着就在门槛上顺脚蹭了蹭,脚底的几块烂肉就被蹭在了门槛上……
“估计是这家主人被丧尸化的狗吃了,看,那里还有半个脑袋呢!”
林冲手一指墙角,对王二马说。
王二马一看,果然如此,半个留着长发的脑壳扔在那里,王二马想,自已的晚饭绝对可以省了,他的肚子一阵阵反胃。
林冲是跳过死人坑,进过“活人粮”仓库的人,这点小场面,他自然不放在心上,不光不放在心上,脚边走还边一蹭一蹭地,把脚底的烂肉彻底蹭掉,沿路留下斑斑点点的痕迹。
王二马只能让自已尽量不踩在那些斑点上。
“喂,吊丝男,你会做饭吗?”
林冲打开客厅边的一扇门探头看了看,忽然问王二马。
“做饭那是没问题,我一向自已做饭。”
“诺,那里是厨房,看看有什么东西可以做,今晚运气好,看样子不用吃罐头食品了。“
王二马走进一看,还真是间设备齐全的厨房。这家主人日子过得蛮滋润,厨房里现代化的家用电器一应俱全,连抽油烟机都是用国内最大品牌的。
“别告诉我你们还懂得用双立人牌的菜刀。”王二马嘀咕着,话说他还是从一本写明星八卦的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