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绝版青春-第1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出去泡泡马子。”
“别这么粗俗,说点正经的,你真觉得她和我合适?”
“当然,你想她是我的‘克隆人’还差得了?怎么样爱上她了吗?”
我续了一枝烟,不知道怎么说。
呆了一会儿,罗倩说:“是不是失恋了?”
“不知道,我从来没失过恋。前一段你去天津了?”
“对,周六去的,周日回来的。”
“干嘛去了?”
“去我们外教那儿拿份材料,申请出国的。”
“碰见陈辉了?”
“碰到了,准确地说是我找他了。每回去天津要是不去找他好像缺点什么似的,尽管现在我们不是那种关系了,但似乎变得像是有血缘关系了似的,感情倒更觉得近了。”
“奇怪。”
“奇怪吗?不奇怪。每回去天津碰到他都很开心,一起去泡酒吧,跳舞,像是上学时一样,自从工作以来我只有去天津找他时才这么开心。不过最近他工作也是特别忙,他说他整整一个月连续工作每天十几个小时了,脸上胡子也不刮,也瘦了,本来我们说好互相不再找,看他这个样子,我对他说,要不就找个女朋友,他也对我说,你也找个男朋友,但是不许牵手,我说,直接上床……”
罗倩絮絮叨叨地向我描述她的天津之行时,我一边抽烟,一边不知想起了什么,感觉有眼泪要往眼睛上涌,我极力想忍回去,但是这却反而加助了它们想出去的欲望。我把头扭向一边,脸上肌肉绷紧,但它们还是无声地汹涌地流了出来。那一刻,留在我记忆中的是我看到天很蓝,有白云在飘,罗倩在我身边停止了她的叙述,我不知道她是什么表情,是否在看我。现在回忆起来,那年夏天的那个早晨,我到底想起了什么?我只能确定,在我脑海中出现了那个女孩的笑容,也出现了我们谈话的片断,可能还有许多无关的东西,比如海明威?海子?邓丽君?张雨生?吉米?享德里克斯?死去的诗人?死去的歌手?不知道是哪一种东西使我无法遏制自己的泪水。
我恢复了平静以后,有些不好意思地转头去看罗倩,发现罗倩正在低头假装对地上的几只蚂蚁发生了兴趣。
“没什么,你接着说吧。”我清清嗓子,对她说。
罗倩目光惊异地看着我说:“我真没想到你竟然会这样,真的我很吃惊,她有什么呀?不就是一个小女孩吗?”
“也许跟她没关系。算了,不好意思。好久没这样了。我可能是犯病了,你知道爱情是一种病。”
“真的?我真想不出,她有这么大魅力?”
“……”
“你也是,不至于吧,您老先生应该是久经沙场了?”
“……”
“不过我觉得你还是不错的,这么大了还能这样……这样,有那什么……像个孩子,对异性怀有初恋一样的感情。我觉得你不错。”
“……”
“你看像我这么大的人,我想包括‘小克隆’也一样,都不会这样了,我们非常现实,你看我和陈辉,因为他不愿来北京,所以我们只能各自自寻前程了,上学的时候可以说这说那的,怎么都行,可是一毕业,走上社会,也只能这样了。”
“那时候只因为他不愿来北京?那是他不够爱你。”
“难道要你跟‘小克隆’回西安你同意?她在北京不过是打工妹呀?”
当时的我认真地想想,说:“我想我可以。”
罗倩摇摇头,“我还是认为陈辉的做法是对的,因为在天津他可以做他的事业,对于男人来说,事业当然是最重要的,他这不是自私。如果他来北京,他能干什么?他在天津的酒店做管理,一直很受重视的。”
“爱江山更爱美人嘛。”我说。
“男人应该是爱美人更爱江山,有了江山自然会有美人,没有江山现在恐怕也守不住美人,再说,守住了又会怎样,美人早晚会老……”
我笑了,说:“真他妈赤裸。”
罗倩也笑了,过了一会儿,严肃地说:“话说回来,我觉得要是她不选择你那她就太傻了。真的,尽管咱们平常老故意互相挖苦,不过说实话我觉得你真是不错,做事挺认真的,又宽厚,温和。我妈也一直认为你人特好,觉得你从小就是个厚道、仁义的孩子,真的。我觉得也是,跟从前比起来你也是变了好多。”
“从前我什么样?”
“忘了忘了,想不起来了,其实你从前那个样子已经在我记忆中快抹去了,提起来,真是变化特大。”
“你说我怎么办?”
“嗯,try to please her or let it be,看你了?”
“没说一样。”
“wisper words of winsdom —— let it be!”
“这话是谁说的?”
“约翰?列侬或圣母玛利亚。”
我点点头,看着罗倩,开玩笑地说:“喂,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十三岁时起就爱上了你?”
“好像说过了吧?为什么当时不告诉我,也许我会同意,那时候我应该是九岁吧?嗯,已经懂事了。”罗倩假装想想,开心地笑着说。
“那时候哪敢啊,看见你就赶紧一低头,同时心里砰砰地跳。不开玩笑,说句实话我觉得你也不错,不过咱现也没什么发展可能了,太熟了,我一直就把你当个男的。”
“去你的吧,我也一直把你当个女的!”罗倩站起来,跨上自行车:“我该上班去了,要不晚上我帮你打个电话,帮你问问她?”
“算了吧,”我想想,说,“还是顺其自然吧。”
20
多年以来,我一直想顺其自然地生活,然而却总是不能够。也许是生活中不自然的东西太过多了一些。那年,有一家杂志在北戴河开笔会,名单上正好有我。我想也没想,便随着去了。至于那个又一次让我禁不住动了凡心的女孩,就真的顺其自然一回吧。
树未动,风也未动,是心在动。佛经上似乎有如是说。想不到自己一把年纪了,心还是禁不起风吹,一吹就动。
记不起从什么时候就懂得了那个道理,大自然可以治愈我们心灵的创伤,尤其是爱情所带来的那种伤。就到海边,到自然中去吧,既然前人们都是这么做的。
十六那年,就是利用暑假一个人去了北戴河海边。古人诚不欺我,疗效果然显著。在十六岁的日记中我这样写道: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见到海,那种感觉完全是一种超脱,海面很平静,在它面前,所有的困扰和痛苦都已算不得什么了。我觉得自己心中也一直有这么一片海,我真正的生活在这里,这是我一直以来期待的向往的我要去的地方。海面上,阳光片片闪耀,海风夹杂着略微的腥味轻轻吹拂脸庞,心中淤积的东西就那么一下子消失了。生活毕竟是美好的,那些姑娘,老人,孩子,都那么开心,他们在各自的生活中也许像我一样充满了烦恼,甚至痛苦,可他们现在却那么欢乐……”
在海滨,偶尔会想起那个女孩,想想也许她会打电话给我,却找不到我。觉得挺好玩。心里想着点什么人什么事的古怪心情挺好玩。
有一个黄昏,我独自在海边漫步。赤脚踏在发热的细砂上,身体沐浴在霞光中。海边的人不多。黄昏的暮色越来越浓,使得海天相连,难以区分它们的边界。这时候突然看见一个女孩独自站在海边,向远处眺望。她穿着一身白色的衣裙,赤着脚。海风吹动她的裙摆,显出她颀长的双腿的轮廓。她一动不动向着海的远处眺望,显得孤独,美好。我觉得那情景似曾相识,是在梦中?还是在多年前第一次来海边?我站在那个女孩十几步开外,也向着她目光延伸之处望去。
那一刻,突然觉得生命如海一般浩瀚辉煌,生命也如海一般平淡而安详。是了,以后就让自己的生活像这样顺其自然吧。
在我十六岁那年的海边日记中还有这样一句话:“毕竟还要回到自己的生活中来,一回来,那些已被甩掉的烦人的事又接踵而至了……”
21
回来以后,我继续试图写那本我梦想中的书。那年夏天,真是一个热得叫人喘不过气来的夏天。本来就烦燥,又赶上了外面的马路正在翻修,尘土飞扬。我看着路上来来往往川流不息的人与车,觉得实在不适合写作。
坐在黄昏时的屋里,我信笔在一张白纸上写着字。神志清醒时,我发现我写下了,香烟,文学,青春,爱,信心,生活等字样和一幅勾勒着线条的女孩的脸。
那都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东西。每当我有了香烟,我就会信心十足。但我想我不能只有这几样东西。我犹豫地又接着写。又写了那个女孩的名字,随之又划去了,再写上,几次三番。我拿不准她应不应该和上述那些名词并排。
我有点害怕了。我觉得我老了。从前,无论是面对冰雪聪明还是貌若天外飞仙的等等等等的女孩,我都没有这样过,如果我还是一个未来正无限向我招手的孩子,我怎么会那么在乎一个女孩呢?管她是有思想还是有身条,还不都是转脸就忘,隔一夜就敢写成陈年往事。莫非我二十几岁就人到中年了?
青春如此早谢。
我又何必坚挺?
22
我被一本爱情小说给迷住了。开始只是无聊地想翻翻,可渐渐地进入了角色。天公不做美的是这时候一只苍蝇开始对我进行骚扰。开始我只是挥挥手轰它,希望各自相安无事,可是它却蹬鼻子上脸,总在我耳边嗡嗡地叫,一会儿在我手上停一下,一会儿又落在我的书上。这种讨人厌的行径为它招来了杀身之祸。我不动声色地去找了苍蝇拍。当这家伙再次落在我的书桌前时,我及时地一下子把它打到了桌子下面。想来它死定了,便接着看书,再看时便觉得写得假了。看了会儿,没了兴趣,把那个爱得死去活来的爱情故事扔在了一边。这时我才想应该处理一下那个死苍蝇的尸首,找了一下,才发现那家伙竟没死,只是被我打伤了,现在正在地上艰难地爬行、挣扎着。我欣赏了一会儿它的痛苦,然后将其彻底击毙。
把那苍蝇毁尸灭迹后,突然想打一个电话。树未动,风未吹,确实是心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