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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秦]我爹叫白起-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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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没看错!秦军就是一群自干五——自带干粮……主要是武器和装备的五毛……啊!不好意思,秦军也不发军饷,所以他们连五毛也没有。
  其实理由也挺简单的,这个年头出兵打仗那是发财,发财当然要自己带武器啦。
  而白仲这样的更卒则是义务兵,根据秦法按年服兵役而已,除了卫国战争或者比较重大的会战——比如长平之战、后来的全国统一之战那种,一般不会有什么上前线的机会,国家当然会管吃管住管发兵器……就是不发钱。
  其实这种方法也挺好的,正式军平常冲锋陷阵、保家卫国、攻城伐地;而一旦进行大规模战争之时,像白仲这样经过军事训练,且服过兵役的男子就能直接拉上战场,不需要再训练。
  在后来的十年统一战争时,秦国调动了大约100万的士兵,而当时秦国的人口大约有500多万,也就是说五个秦人当中就有一个士兵。而为了发动规模空前的统一战争,秦始皇大概征调了全国至少一半以上的成年男子。
  这么一换算,知道白起那一百万人头数是多么的彪悍了吧?
  “仲……呵呵……你又在写字啊?”黑夫搓了搓手,绕到白仲身边,粗犷的脸上硬挤出几分笑意,向着白仲开口说道。
  “啊……”白仲点了点头,反正黑夫也不认识字,她根本不担心黑夫会知道她在写什么。
  对了,就像白仲不姓“白”一样,黑夫也不姓“黑”。
  黑夫是庶民,在这个年头有姓有氏的人非常少,大多数人都只有名,而且名还只有一个字,比如黑夫的二哥叫“惊”、大哥叫“中”,姓氏完全没有。
  白仲在军中用的就是一个单名,叫“仲”。
  “那个……要我帮你磨墨吗?”黑夫有些结结巴巴的开口说道。
  白仲抬起头,眨着眼睛看着黑夫,开口问道:“借多少?”
  “呵呵呵呵……仲,你怎么这么聪明啊?这多不好意思啊!”黑夫反手抓了抓后脑勺,脸上露出一丝尴尬的笑容。
  “直接说,借多少……”白仲一挥手,止住黑夫接下来要说的话。
  白仲当然不是圣母或是圣父转世,没事就借钱给别人。
  之所以会愿意借钱给黑夫,一来是因为黑夫人不错,能帮自己办一件跑腿的杂事;二来是因为黑夫的父亲死在长平之战,白仲未免有些心戚戚然;三来是因为根据考古发现,黑夫至少活到了伐楚之战,所以不用担心债务人因为半路死翘翘而变成坏帐。
  反正她缺啥也不缺钱。
  “一百钱……今年雪太大了,军中发的衣服不顶用,我家又还没有寄钱来。”黑夫以手在裤子上搓了搓,发誓般的说道:“不过你放心,等我的钱寄来了,我保准还你。”
  “好啦!相信你!我……”白仲正想说什么,忽然听见一声号角响起,刚才还冷得哆哆嗦嗦、无精打采的她,立刻精神一振,拍着黑夫的肩膀说道:“走走走!吃饭了!吃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
  白仲拉着黑夫走出门,发现目所能及之处,皆是排队而出的士兵——看来大家的思想都没有问题。
  每个士兵手里拿着碗、腰间都悬着一个尺寸不一的竹管,那是用来盛汤的器具,筷子……除了白仲之外大家都是用手。
  不知是秦人性格使然,还是秦军军纪如同,虽然外面有这么多士兵在走动,但却一点熙熙攘攘的感觉都没有,别说是和后世的大学食堂比,就连后世的军队食堂都比这里热闹一点——大家碰见熟人至少会露个笑容,打个招呼,而不是像这里一样默然的走过去,总有一种走到《行尸走肉》剧组的错觉。
  到了伙夫营,白仲排了十来分钟的队,领到了属于她的一份口粮——一份黄、黑豆子做成的主食和一碗偶尔能找到肉块,大学食堂的免费汤都比它味美的野菜汤。
  不过没有关系,免费饭菜不喜欢吃的话,有钱还可以去旁边的无照小商小贩,那买点自己喜欢吃的东西。
  小商小贩所卖之物并不算多,大多是面食,偶尔还有白水煮肉,最受欢迎的当然是各种下菜的腌菜、酱菜了,受欢迎程度称得上是秦朝的“老干妈”。

  ☆、875。13

  白仲当然有钱顿顿吃肉,但想一想……这年头肉也没啥好吃的,吃白水煮肉还不如吃点腌菜呢,还可以拉近一下和同袍之间的距离。
  正这么想着,白仲忽然在排队等饭的人群里看到一个熟悉的影子——王贲。
  身为大将王翦的儿子,王贲现在和自己一样,都是隐名瞒姓当小兵,而且为了防止自己的手下优待王贲,王翦还很干脆的将儿子踢到了蒙骜的麾下。
  但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白仲和王贲现在不但是同一个军营的同袍,还是同一个屯的战友,甚至还是同一个伍的袍泽。
  可让白仲觉得遗憾的是,比自己年长一点王贲,现在已经是他们这个五人组的伍长,算得上是一个底层小军官,而自己却还是个白身。
  秦军步兵的编制分为六级,即:五人为伍,设伍长一人;二伍为什,设什长一人;五什为屯,设屯长一人;二屯为百,设百将一人;五百人,设五百主一人;一千人,设二五百主一人。
  按照商君制订的法令,每一级的士兵在军队里都会享受到不同的待遇。
  比如,像自己这样的普通士卒只领到豆碗和野汤,而军官不但能领到黍饭、肉汤、大饼,甚至还能吃十分宝贵牛肉。
  在这年头,耕牛是非常宝贵,私宰耕牛那是犯法的,一经发现罪名之大,有可能论死,想要吃到牛肉,基本很难,一般只有病死或者老死的牛,口感十分之差。
  秦律中甚至还明文规定“在每年四月、七月、十月、正月评比耕牛,满一年,在正月举行大考核,成绩优秀有奖;成绩低劣的,要赏。如果用牛耕田,牛的腰围减瘦了,每减瘦一寸要笞打主事者十下。”
  想要合法的吃牛肉,只有一个地方,那就是军队。
  据记载,赵牧的军队能‘日击数牛飨士’,而魏国甚至还出过法令,不允许给给一些地位低下的士兵吃牛肉,反过来可以证明,在军队里混得好的话,应该是可以过上好生活的。
  所以还是要混得好啊!
  白仲叹了一口气,望着王贲碗里的黍饭和肉汤,眼睛有点发红。
  不但白仲如此,身边的黑夫和旁边其他普通士卒也是如此,目光里皆是满满的羡慕嫉妒恨。
  白仲扭头看了一圈,再次感慨商君之法的强大,不谈什么“保家卫国”之类的大道理,直接就将赤裸裸的身份差距待遇摆在你面前。若想要待遇,就必须要取得相应的军功,而秦国立军功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斩敌首。
  如此军法之下,秦军的战斗力可想而知,史书上说秦军在追赶敌人之时都是腰里别个首级、手上提个首级,盔甲也不穿,只为跑得更快。
  “怎么?你想吃?”王贲凑到白仲身边,以手肘撞了撞她的胳膊,小声的说道:“这里人多,回帐篷里去,我和你换。”
  “不……不要了……”白仲就在腌菜咽了一口豆饭,摇了摇头说道。
  有系统在,她若是想要开小灶那是分分钟的事,但想一想,好像没有必要,保证营养的情况下补充巧克力、饼干、蛋糕等等高热量的东西,自己还能吃得下别的东西?
  “对了,你的兵书写的怎么样了?”王贲喝一口汤,再度开口问道。
  白仲白了王贲一眼,纠正道:“我不是在写兵书,我只是写一些训练之法。”
  根据白仲的观察,秦军攻击极为依赖军阵,正式军军队列得怎么样,白仲不太清楚,但像他们这样的义务兵更卒,在刚学列阵的时候,那跟幼儿园的小朋友也差不多——还必须是刚入园的小班小朋友,大班都习惯排队,而且能分得清楚左右了。
  思来想去,白仲想到穿越文里,主角教自己手下的新兵列阵、站军姿、走正步的场景,虽然两者大不相同,但也有同步之处,就是通过列阵、军姿等方法,来加强人的合作精神和纪律精神。
  秦军也是这样,讲究团队合作,拒绝个人武勇。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队列技术哪家强?亚洲东边找蓝翔!
  想要快速升官,除了杀人立军功之外,种田和提合理化意见也是可以的。
  不过前者白仲不敢兴趣,后者……在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是文盲的秦朝,要指望有人能系统的提出合理化意见,那简直是作梦。
  以前在咸阳宫时还不觉得,反正是“来往无白丁、谈笑皆鸿儒”,读过书的人虽然见识不一定如自己,但大脑至少经过开发,人也比较聪明,谈起事来没有这么累。现在见了这些秦国普通人,白仲终于明白神马叫“麻木愚昧的老百姓”了,能拽几句文能识几个字都算是读书人,而二十一世纪想找到这种人,只能去那种深山老林的村子里。
  打个比方吧,这年头的人连“早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日落胭脂红,无雨便是风”这种后世已经变成民间俗话的自然常识都不懂;而懂这些自然常识的人,基本上都能冠上“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这个名声。
  没有办法,这年头没有纸,竹简又那么贵,因此书是一种很宝贵的东西,民间学问的传播是非常非常难的。
  而且因为竹简太贵,而上面能书写的字又太少,所以纵然有书籍流传于世,那也是非常非常的言简意赅,阅读起来更是艰涩无比——这就是为什么唐诗宋词能上小学课本,而楚辞赋文大多是在高中或是大学课本一个道理。
  白仲记得老师跟自己讲过一个故事,说有一个外国将领写兵书时,写了好几万字才将“知己知彼、百战百殆”这个意思讲清楚,而孙子只用了八个字,这充分说明了汉语的博大精深。
  但是……做为一个军人,白仲觉得那几万字的论文才更适合用来当兵书推广,因为……孙子写得都特么太意识流了。
  用词隐晦难懂不算,而且不配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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