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宅生存手札-第1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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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怎么也想不到,话本子里的事情,会发生在她身上。
凌雁偷写话本子,自然瞒不过爹娘的眼睛。她见瞒不过,也就老老实实交代了。
凌老爹略略看了她写的话本子,故事如何暂且不论,主旨都是教人忠君爱国或是一心向善的。凌老爹见没有不妥之处,就撒手不再管了,甚至还会帮她印制。
不过两三年的光景,“独脚雁”便在书坊间有了些名头。很少有人能猜到,独脚雁实际上是个十几岁的姑娘。
凌雁自十三岁起,就扮了男装,到书肆去帮忙。书肆伙计,都直接以“少东家”来称呼她。
凌老爹对此并不反对,凌家只有一个女儿,书肆自然是要交到她手上的。见女儿一天天长大,他寻思着可以给她招个上门女婿。
只是上门女婿并不好招。
凌雁十五岁,情窦初开,看上了书肆里的一个客人。
她当时并不知道这位苏公子是何许人也。
她只知道苏公子认真温柔、长的好看,就是话本子里的翩翩佳公子。她希望她能天天看见他。
其实苏邺原本进凌家书肆,只是听说这里有一本古籍的珍本。然而细问之后才得知,那本古籍已经被人买走了。他失望之余,本该转身离去,但是他想着进店铺空手而归,不大礼貌,就随手拿了卖的最好的几本书,付钱后离去。
回到家后,他开始翻阅这据说是京城最流行的话本子。翻开话本,他却发现了夹在书册里的银票。
对他而言,不算多,一百两。但是对这银票的主人而言,恐怕不是一笔小钱。
苏邺当即便要教人送还回去。可看看天色,估计店铺早就打烊了,不如明日再送好了。他将银票放到一边,看起话本子。
这故事倒也跌宕起伏,文笔也算瑰丽,只是中间有许多不合常理的部分,尤其是对权贵之家的描写,更是给人一种荒诞感。
次日,苏邺亲自去送还银票。他扬起手里的话本子,温声说道:“这是昨日在贵店买的……”
他话未说完,身形纤瘦的少东家就抬起头应道:“怎么?是书页破损,还是油印问题?书肆的规矩,包换不包退。”
苏邺垂眸看向这个比自己低了快一头的少东家,从对方慧黠的眼睛,到小巧的下巴,再到白皙的脖颈,他愣了一愣,微微一笑:“不是书页问题,是话本子本身的问题。”
一听说话本子有问题,少东家凌雁就有些急了,这本《深宫梦》可是她的新作,说话本子本身有问题,可比印刷问题严重多了!她甚是严肃地问:“哪里有问题?”
苏邺不着痕迹后退了一步,一一说给她听:“上朝不是这样,皇宫的规矩,也不是……”
凌雁瞪大了眼睛,狐疑地看着他:“你怎么知道不对?”
她卖了很多本,就没有一个说故事情节有问题,不合逻辑的。他还是第一个说不对的。
苏邺哑然,好一会儿才道:“确实不对。”他不好直接说因为自己见过,干脆转了话题:“是了,我今天来主要不是说这个的,我昨日回家,发现书里有一张银票。我是来还银票的。”他从怀里掏出银票,递给凌雁:“看看是谁的。”
银票上没写名字,凌雁自然不能一眼就看出是谁的。这需要等会儿查一查,她更关注的,还是先前的问题。她问苏邺:“那你说应该怎么改?”
苏邺微怔,意识到她问的是什么,他认真答了,又道:“其实故事好看就行,这些细节,可以忽略的。”
凌雁没好气地想,你指都指出来了,再说这么一句话,是什么意思。她到底是年少,琢磨着一定要写个毫无漏洞的。她问苏邺:“你叫什么名字?”
苏邺沉默了一瞬:“我姓苏。”
凌雁点了点头:“苏公子。你今天的话,我记着了。”她又抽了自己的几本书,递给苏邺:“这几本,当是免费送你的。你回去看看,找一找毛病,多谢了。”
苏邺呆了片刻,下意识要拒绝,又觉得不妥。他付钱,被对方给推了。他笑笑,这人是让他来挑错的么?
正好他这几日不忙,可以回去看看。
这几本话本子,个人风格很强烈,而且都是出自独脚雁之手。苏邺略一思忖,心说,莫非独脚雁是那个少东家?
他几日后,再去凌家书肆。刚进店铺,凌雁就迎上来,问:“看完没有?觉得哪里不妥?”
她这般热切,苏邺有些不自在。他定了定神,慢慢指出。看她神色不断变化,时而皱眉,时而微笑,他不免觉得好笑,就很诚恳地道:“其实一些小毛病,不影响故事的。”
凌雁斜了他一眼,只当没听见,又道:“有新的,你看不看?”
苏邺笑了一笑,慢慢点了点头。
因为话本子,他跟凌家书肆的少东家算是认识了。他隔两三天去一次,有时是指出一些错误,有时是推荐几本书。他每次待的时间也不久,也不过是两刻钟。
一来二去的,他跟凌雁算是熟稔起来。——他朋友不多,对这个市井之中的朋友格外珍惜。他能确定凌雁是独脚雁,能确定凌雁性格很好很有趣,却不能十分确定她是不是一个姑娘。不过这并不影响他和凌雁来往。
他很喜欢与凌雁来往的感觉,很轻松,很有意思。
凌雁也问过他的身份,他还没回答,凌雁就自行猜测:“你是个读书人,还是个有些较真的读书人。”
如果不是较真的读书人,也就不会去找她话本子里的错误。她猜测苏公子家境普通。他每次来书肆,都是步行而至,想必就住在附近。而附近居住的都是家境普通之人。虽说他衣衫光鲜,但来来去去都是那几件。恐怕拿得出手的,也只这些吧。——或许比她想的还要差些,不然不会偌大年纪还未婚配。
苏邺点一点头:“也算是吧。”
凌老爹知道书肆里有个年轻的客人同女儿走得很近,教妻子去问一问,可是心仪那人。
面对母亲的发问,凌雁红了脸,面带忸怩之色,否认了。她很清楚,她将来是要招赘的,她要撑起凌家门户。而苏公子是读书人,肯定会考取功名,再艰难都不可能入赘凌家。而且,他未必知道凌雁是“她”。
爹娘觉得她跟人家走得近,那看来是该疏离了。凌雁心里很难受,次日很迟才去书肆。
凌家宅院就在书肆的临街,她步行前去,差点与一辆飞奔的马车相撞。她躲避之际,发簪摔落,长发飞扬。
凌雁正惊惶,却听到马车上一个妇人带着哭腔的一声:“阿福!”
紧接着,一个美貌妇人从马车上下来,跌跌撞撞,跑到她跟前,拉着她的手,哭道:“阿福,你是我的阿福啊!”
凌雁莫名其妙,她下意识推开那妇人:“夫人,您认错了人吧?”
四周站了不少围观的人,凌雁被这位夫人抱在怀里,不知该如何是好。
那夫人稍微平静了一些,泣道:“我苦命的女儿,天可怜见,我竟然还有再见到你的一天。你的容貌和你姐姐几乎是一模一样。你耳边的痣,娘怎么会认错?”
凌雁打量着这位贵夫人,甚是惊讶,她的相貌确实有五六分像这位夫人。可是,她口中却道:“天下之大,相似的人也很多。我跟我娘也特别像……”
那位夫人并不理她,而是直接撸起了她的袖子,指着她手腕上淡淡的疤痕:“难道这疤也能一样么?”
凌雁哑口无言,她这伤疤,只有亲近如父母知晓,这个人是谁?她怎么知道?
……
那位夫人自称姓寇,夫婿是朔平伯世子,说有一女名唤招福,在十三年前走失……她认定凌雁就是她那走失的女儿。
凌雁自然不信,直到她父母承认,她是捡来的,她才懵了。
她对自己说,这不可能的。伯府里头的小姐,能随随便便走失?再说,她在京城十多年,方家都没找到她么?这要是苏公子听了,肯定又该说不合逻辑了。但是,面对跟她模样极为相似的寇氏,她又不确定了。——也许是她扮男装出门,这里又离朔平伯府远,所以阴差阳错,竟没人见过她。
寇氏要立刻接了她回去,她不肯。比起朔平伯府这样的高门大户,她更想待在凌家。朔平伯府虽好,但不是她家。
寇氏没法子,只得教凌氏夫妇劝导她。——寇氏临走之际,对凌氏夫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又暗示可随时告他们拐带幼女。
于是,凌老爹劝说安慰女儿,从她幼年经历,讲到对她的期许。凌老爹最后说道:“雁,我跟你娘养你十几年,也希望你以后能过好。你姓什么,是谁家的姑娘,都不重要。只要你过得好,爹娘就高兴。你在咱们家,每日操劳,还常常抛头露面,爹娘对不住你。可你要是去了方家,穿金戴银不说,日后嫁个好夫婿,还能照顾一下爹娘不是?”
凌雁摇头不说话。
“再说,你原本就是方家的姑娘,那是你的亲身爹娘,生恩大于养恩,你不能不孝顺。”
凌雁终于反驳:“谁说生恩大于养恩?”
——不过,她心里也很清楚,如果她真是方家女儿,只要方家认她,她都得回方家。这不是她愿不愿意的问题,自古民不与官斗,她就算是为凌家二老考虑,也不能违拗朔平伯家的意思。
只是,她自己很难受。
她一直以为她是爹娘娇养的女儿,却不想是他们捡来的。她来自高门大户,可她高兴不起来。她告诉凌家二老,就算是她回了方家,也是他们的女儿。
方家与凌家商量了一个吉日,要正式接十四姑娘回家。
凌雁最后一次去了凌家书肆,她要跟过去道别。
还好苏公子没让她失望,她终于等来了他。
凌雁一见到苏邺,就冲他说道:“你过来,我有几件事要跟你说。”
苏邺点头:“嗯,你说。”
凌雁将他带到无人处,深吸一口气,说道:“我接下来的话,你可以选择记住,也可以选择听一遍就忘。你自己决定就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