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唐门-第3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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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克族则是生长着三只眼,身高倒是和唐绝都差不多,但是他们的皮肤却像是黑夜一样漆黑,这让他们隐藏起来的时候几乎就看不到他们人在哪里,除非一张嘴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
不要被他们的外形所迷惑,其实他们的动作很敏捷,在树林之中个个都是最杰出的猎人,而他们最擅长的就是弓箭,他们生长在额头正中的第三只眼,据说就是他们的准星,百步穿杨那是库克人的基本生存技能。
巨木族无比高大,平均身高都在六米以上,据说他们是唯一可以正面和虫兽单挑的种族,他们的皮肤就像是坚韧的树皮,粗糙而具有迷惑性的纹路,并且防御性极佳,即便是虫兽的骨刺都别想轻易刺破他们的皮肤,但是缺点就是行动缓慢,行军速度实在是让唐绝叹为观止,相匹配的就是他们的语速,同样能让人憋得满头大汗。
赛尔族则拥有着矫健匀称的身材,看起来每个人都像是只豹子,浑身充满了爆发力,他们的身高大约普遍在一米六左右,但是他们有一种让唐绝都自叹不如的天生技能━━就是变色!
这技能比起变色龙来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天生就擅长潜伏,他们的武器是短小精悍的骨匕,他们的捕猎手段和唐门子弟倒是颇有相似之处,可以说是天生的刺客。
而且他们也是长得最接近唐绝的审美观的土著人类了,严格的说他们在不变色的情况下和唐绝见过的白种人很相像,如果不是他们浑身布满了如同蜥蜴一样的角质鳞片的话。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赛尔族以外其他种族全都是长着两对手臂。赛尔族虽然没有两对手臂,却有着一条长长的尾巴,这尾巴就像猫一样能够维持平衡,让他们在高速运动中仍然保持着优雅自如。
这些种族、部落住的或远或近,但是十天的时间他们都是能够及时赶到,巨木族个个都是巨人,尽管他们的速度慢,可是一步迈出去就是三米远近,所以在十天之内还是赶到了。
赛尔族的行军速度是最快的,他们个个都身轻如燕,而库克族竟然也有着他们的坐骑,他们驯服了本土的巨型乌鸦,那是一种叫做‘巨黑鸦’的鸟类,牠们和唐绝认知中的乌鸦几乎一模一样,除了体形巨大而且生长了三只脚、四只翅膀以外。
所以说库克族是空军。是最先赶到的,而最晚赶到的是距离最近的阿萌族,可怜他们一个个都是大胖子,据说赶到这里让他们平均每人瘦了至少十公斤。
唐绝没有露面,但是作为他的象征,长戟兽一直据守在塔兰部的驻地,那小山般的巨大体型,似乎是在提醒着所有人都不要轻举妄动。
事实上,长戟兽起到了极大作用,不管是哪个种族哪个部落,来之前抱着什么样的想法,在亲眼见到长戟兽之后,全都老实了,因为不管他们哪个种族哪个部落。都不能抗衡强大的长戟兽,永远不能!
唐绝这几天都是深居简出的在他的茅屋里,一是修炼,二是给其他种族施加以无形的压力,天神的传说这几天在以燎原之势传遍了每个部落的营寨,几乎每个人都在揣度着这位从未露面的神一样的男人。
巴依农和朗格也都没有来打扰唐绝,有过那次教训之后,巴依农也再没有给唐绝茅屋里送过‘美女’,朗格尝试过一次。但是在长戟兽一个喷嚏将他的茅屋吹飞之后,朗格就立刻懂了,比起巴依农,朗格识相的多。
但是这天晚上,巴依农和朗格两人联袂来到了唐绝的茅屋里。
“伟大的天神,这是我们塔兰部精心特制出的‘狼十三香’,我们自己都舍不得吃的,特地送给您来品尝!”巴依农还是那么的不会说话,好在他的真诚是能够感受到的,只不过他已经不再敢把唐绝只当成朋友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他自己就悄悄改了口。
他四只手一起托着打磨好的木盘,木盘上则是排列成一圈梅花状的古怪食物,这已经是他能做到的最大美感了。
“狼十三香?”唐绝倒是头一次听到这种东西,他看了看那木盘里,是五块像是豆腐脑一样的东西,松松软软的,白花花的,却又有点像是凝固了的脑浆。
“是的,这是从刀狼的体内取出的特殊食材,香喷喷的肉,之所以叫狼十三香,是因为这种食材,至少是要杀死十三头刀狼才能得到,并不是每头刀狼的体内都会有的,所以很珍贵。吃了之后会让人充满力气,变得强壮!”
巴依农很朴实的介绍着,听起来确实不易,要得到这一块‘狼十三香’,就要至少杀死十三头狼,五块那就是将近六十头刀狼。
“多谢了。”唐绝对巴依农点头表示谢意。
“伟大的天神,这是我们回余部特地贡献给您的‘刺龙血’,请您一定赏脸品尝!”朗格也是四只手恭恭敬敬的奉上,却比巴依农会说话多了。
唐绝一看那刺龙血。就像是他原本世界的‘血豆腐’或者‘血旺’一样,但是颜色却是墨绿色,透着一种说不出的诡异。便问道:“这刺龙血又是什么?”
“伟大的天神,刺龙血是从虫兽刺龙的体内取出的特殊食材,和狼十三香一样,刺龙血也不是随便就能得到的,一百头刺龙里才可能有一头体内生长了刺龙血,十分珍贵!这是我们回余部的心意,希望伟大的天神不要客气。”
朗格低着头把托盘举过了头顶,小眼睛得意的瞟了巴依农一眼,他奉上的刺龙血虽然只有一块,但是珍贵程度却是远超巴依农的狼十三香。
刺龙就是唐绝在找到塔兰部之前遭遇到的那些在地下隐藏的虫兽,远比刀狼强大,其实朗格也是运气,原本以他们回余部的实力,根本就没能力去猎刺龙。但是最近他们找到大片刺龙的残骸,也不知道怎么会这么多刺龙死亡,非常幸运的就从刺龙残骸之中捡到了这块刺龙血。
朗格是把赌注都押在了唐绝的身上,所以这么珍贵的礼物都送上来了,气得巴依农鼻子都歪了,他们塔兰部准备出这五块狼十三香可是费力许久呢,本想讨好下唐绝,却被朗格直接抢了风头。
“好,我收下了。”唐绝点了点头,却没说什么谢字,有些人真是不能平等对待的,事实上他已经逐渐发现,就算他想把别人当朋友,别人也不可能把他当朋友,当一个人站得太高的时候,就注定了他是孤独的,无人可以同行。
巴依农和朗格把狼十三香和刺龙血放到了唐绝的面前,才一起跪坐在那里对唐绝汇报情况。
“伟大的天神,我奉命通知了的种族和部落绝大部分都已经来了,但是唯有一个种族部落没有到。”朗格给唐绝介绍道,颇有点小人进谗言的感觉,这和他彪悍的体形十分不协调。
“飞亚人,他们是一种会飞的种族,他们每个都是骁勇善战,最善于空袭,因此他们狂傲自大,敢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不过他们确实有一定的本钱,最直接的就是他们种族人口众多,整整有一万人口,这可是个大部落的根本了。”
朗格说完巴依农也补充道:“伟大的天神,飞亚人是我们沃尔人的死敌,因为曾经在和虫兽的战斗中他们背叛了我们,所以我们沃尔人才会一败涂地。”
唐绝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并没有给他们直接的答案,而是挥了挥手示意他们没事可以退下了。
朗格狐疑的和巴依农一起退了出去,他其实打的主意就是怂恿唐绝和飞亚人宣战,如果能够战胜飞亚人是最好,这样他就可以逞口舌之利把唐绝玩弄于股掌之上,再强大的唐绝也只能被他当枪使,就算败了,唐绝死了之后他朗格也能够很快把沃尔人整合起来,这就是他自己创造的机会。
但是现在唐绝不给他任何回答,让朗格感觉有点不安,他总觉得自己是机智聪明,现在没能成功套住唐绝,让他觉得是不是自己用的计谋有点太复杂了。
可惜他完全想反了,就他这点智商,搁在唐绝那个时代都嫌太幼稚了,唐绝等他们出去之后,冷笑了一声,什么都没有说,跟自己玩心眼的人,至今还没有活口呢。
看了看木盘里的狼十三香和刺龙血,唐绝颇为好奇的捻起了一块狼十三香,这种小香肉每一块大约只有栗子大小,单从大小上来说就像是五颗剥好了的栗子摆在那里。
狼十三香捏在手里感觉滑滑腻腻的,有点像是湿润了的香皂,想要从手指间滑出去,唐绝把狼十三香凑到鼻端,顿时嗅到了淡淡的肉香,这种肉香并不是那种煮熟了的肉香,而是……无法形容的味道。
唐绝自然是不怕他们会来毒害,唐绝本身就是百毒不侵,什么毒能毒得倒他?试试吧,到这个世界来真是苦了自己的胃了,就没吃过什么像样的食物!唐绝便将那狼十三香塞入了嘴里,出乎他的意料之外,狼十三香一入口即化,浓浓的香汁含了满口,让人神清气爽,仿佛醍醐灌顶。
“好吃!”连唐绝都忍不住赞了一句,这已经超脱了味觉上的享受,而是精神上的满足。
更让他惊讶的是他竟然感觉到了自己的修为有所增进,如果用最直观的方法来界定的话,内功有量和质之分。
量取决于修炼的时间长短,质取决于功法的优劣,当然,量其实也会受到功法优劣的影响,但是影响不大可以忽略。
从质上来讲,唐绝的御神功是一等一的功法,修炼出来的内功的质也是最佳,质的差别,就像是木头和铁的差别,差的质就等于木头,好的质就等于铁,甚至更好的可以比喻成精钢等等。
量的计算,其实不能简单以日月年这样的单位来计算,要知道勤奋和懒惰是不一样的,同样是一天,有人只修炼两三个小时就出去玩耍了,有人却是除了吃饭以外都在练功。
比如唐绝,他修炼的御神功就是睡觉、走路全都在练功,虽然睡觉走路时练功比专心练功的效率要差,大概只有百分之七十的量,但是积少成多啊。
如果说平均情况下普通习武之人每天修炼的时间是五个小时的量,那唐绝至少要有十五个小时的量!等于是别人的三倍!
所以唐绝虽然成就武林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