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神婆有个约会-第1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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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刘三爷娶你的时候,并未给你难堪。”马明义把刘寻的事情,在这几日探的一清二楚。
“他毕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自然不会给我难堪,不然,我那个便宜爹也不敢这么死皮赖脸的缠上他。”她爹是认准了刘家三爷的品性,才敢这么铤而走险,搏一把。
“可我不会。”马明义开口。
嘴巴里含着半颗包子,毛不思没明白他的意思,好好的说着三爷,他怎么还扯到自个身上去了,“不会什么?”
“如果是我,被人这般算计,我决计不会对方有好果子吃。”杯盏中的酒水一饮而尽,马明义眼神落在一旁的糖醋花生上。
毛不思立刻心领神会,习惯性了夹了递到他嘴边,“然后呢?”
“还想进门做我夫人,简直痴人说梦。”
如果说刘寻是他的一部分,而且是十分契合的一部分,那么他的某些地方,一定与他极为相似,比如未雨绸缪,比如凡事都爱多想几步……
或许,连喜欢的人,都可能是相似的。
三爷这种人,哪怕嘴上说的再狠,只要不落到行动上来,那就是有回旋的余地。
在这个封建时代,一个男人,如果看不上一个女人,那他便有一万种不娶她的办法。
可是三爷娶了,无论原因是什么,结果都摆在眼前,毛不思成了他的夫人。
“哎呀,咱们不要说他了。”毛不思摆摆手,这么好的夜,这么美味的螃蟹,干嘛非要说些不开心的。
她拿出食盒里的另一双筷子,摆在马明义眼前,“吃宵夜啊!”
只不过,毛不思不留痕迹的打量着马明义,不知为什么,他现在看上去,心情,似乎有些不太好。
明明刚来的时候是开怀的啊。
“放心吧,我一定帮你把这条魂给逮回去,牢牢的镶嵌在你身体里。”毛不思只当他是在为着生魂的事犯愁,十分体贴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不喜欢这条生魂。”马明义筷子夹上花生米,语气淡淡。
“真巧。”在这方面,毛不思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和马明义达成共识,“我也不喜欢他。”
她现在简直可以百分之一百的确定,马明义这辈子身上的坏毛病,多半是由刘寻带来的。
太气人了。
“这可是你说的。”马明义抓住毛不思的话头,眼神微闪,不由得伸手摸了下自己的这副皮囊,“长相我仔细瞧过,倒是不错,搁到现代,怎么也能成个三流小明星什么的。”
“得了吧,就他这气死人不偿命的脾气,还不得一出道就被人diss到退圈啊。”毛不思不以为然,“更何况,我又看不见他的长相,他生的再好看,我看到的也是你的脸。”
这么一想,居然还有点亏。
说完,毛不思也不再多言,专心致志的与手头的大闸蟹做搏斗。
这样最好。
马明义到了杯酒给自己,毛不思吃的欢快,看的人心情也好了许多。
对于刘寻,马明义着实称不上喜欢,他们太像了,这个像令他十分不安。
刘寻是他的一部分,哪怕如今不明了,时间久了,他喜欢上毛不思也是迟早的事情。
这个突如其来的认知,让他不得不疑惑,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毛不思才会忘记那段历史,又到底因为什么,这条生魂非要逃离他的身体不可。
阴阳道里的那人真的那么好心,为他补魂而无其它考量吗?
这一个个,一件件,皆是谜团。
☆、惯会撒谎
酒过三巡; 伴随着毛不思吞下最后一口蟹黄汤包,月亮也已经挂在了头顶。
“你可以走了。”毛不思下了逐客令; 她心里琢磨着; 三爷在她房里呆了那么久,足够了。等明早他本尊反应过来; 自然会差人来寻她,甚至亲自过来; 也不是没可能的。
马明义无语凝噎的瞧着毛不思抱着吃的圆滚滚的肚子; 拖鞋随意一丢,人就借力滚倒了大床上,打着哈欠冲他摆摆手; “出去的时候把灯灭了。”
过河拆桥; 真是个没良心的小东西。
她想借着此事,加重自己在三爷心中的砝码; 令三爷对她产生忌惮。人在不安的时候; 只会做出两种选择; 一是快刀斩乱麻,二是顺势搭船。
马明义觉得毛不思虽然想法可取; 但做的远远不够; 他要是刘家三爷; 处在这种混乱的环境中; 前者作为一个选项,也不是没可能的。三爷对自己的夜晚无从得知,未知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猜想; 一旦这个猜想越了位,后果极有可能不可控,而在所有的猜测中,唯有感情,是最令人安心的,它不会立即威胁到三爷的权位。
“睡里边去。”马明义抬腿踢了踢裹在被子里的毛不思。
“干嘛。”毛不思扭扭屁股,不满道,“你房间里的床可比我这个柔软多了。”
“你以为我想啊。”马明义好不容易才推得毛不思移出一块空地给他,他盘着腿,一手托腮,一手捋着毛不思落在枕头上的秀发,“从别人口中听说的,远不及自己亲身经历要来的直接粗暴。”
这句话当场捅了马蜂窝,只见方才还瞌睡的睁不开眼的人,突然间,一个鲤鱼打挺,人就从被子里翻了出来。
“禽兽!”毛不思指着马明义的鼻子尖,说的痛心疾首,“这副身体还是个孩子啊!”
搁到他们现代,那就是个青春期的高中少女,虽然住着的是她这个二十五岁的成年人。
“拉倒吧。”毛不思翘着的手指被马明义一巴掌打开,“你这脑子里一天到晚都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上下扫视了一番,才扯了她身上的半条被子盖上,双手交扣放在腰部,阖着眼道,“就你现在跟个豆芽菜似的,分不清前后左右,我懒得。”
“谁说你了!”毛不思抬着小脚丫对准他的小腿踹了一脚,“我是说三爷。”
马明义什么样,她当然清楚,有时候事急从权,也不是没和他在一间屋子里呆过,可是这位刘府的三爷是个什么品性,她就不清楚了,万一好这口咋办。
再说这个时代,她作为三爷名义上的妻子,就算真怎么着了,也没地说理去吧。
“那你就更不用担心了。”马明义侧了侧身子,睁开眼,“他是个心思重的,你越是神秘,他越不会碰你。”
以防惹怒藏在他身体里未知的那个东西。
“有时候真觉得面对活人,要比面对鬼怪难得多。”毛不思听他这么一说,心神瞬间稳定下来,连对方说自己是豆芽菜这事都抛在了九霄云外,也拉了被子躺下,她与马明义面对面,一双大眼睛在月色下晶亮,“打不得,收不得,还得小心翼翼的看护着。”继而又陷入迷茫,“按理说三爷这么个谨慎的人,怎么会落得个三魂俱失的下场?”
“你还是担心担心咱俩吧。”马明义伸手捂住毛不思的眼睛,睫毛在他手心里上下眨动,“睡觉。”
“哦。”对面传来毛不思不情愿的回应。
不一会儿,眨动的睫毛逐渐停在颤动。天大地大不如吃饭睡觉最大,不知道是不是和马明义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久而久之,会产生一种莫名的依赖感。
这种感觉,令人觉得安全,可以放心的睡去。
手掌从毛不思眼上移开,马明义并无睡意,他一瞬不瞬的盯着眼前的人,他认识小时候的她,认识长大后的她,唯独这个时期的毛不思,是他从未接触过的。
而现在,他正在和她一起经历着那段被她遗忘的故事。
这个故事里,她是个嫁作他人没多久的人妻,她有个充满雄心又步步为营的丈夫,以及一段不为人知的过去。
他的人生,从开始到现在,总是喜欢围着毛不思绕。小时候他眼巴巴的追在毛不思身后,她的目光却总是投射在马明丽身上。再长大点,无论是闹她还欺负她,他依旧无时无刻不在她身边打转,她喜欢的讨厌的,恐怕他自己都比毛不思记得清楚。再后来,他从国外回来,还是如此,他追着她去了苏尾岛,跟着她跑去烟城,他从来都不觉得成人后的自己是个无私的人,可每一次,比起自己,他更想让毛不思安全,仿佛,就像习惯……
“真是可怕。”马明义盯着毛不思沉睡的面孔,她安静睡觉的时候,才难得安静乖巧,“我怎么会有习惯这种东西。”
也许,这个习惯根本就不是他的,而是随着补进来的魂,一起驻扎在了他的体内,潜移默化的把它的习惯,变成了他的。
啪——
毛不思顿感脑门一疼,懵生的睁开双眼,她睡得迷迷糊糊地挠着额头,嗓子有些黯哑,“怎么了?”
“有蚊子。”马明义收了手,不要脸的撒谎。
深秋时节,哪里有什么蚊子。不过是有些事情他越想越觉得有些不舒坦,连看着睡得香甜的某人就跟更不舒坦,手一伸,就给了她一记糖炒栗子。
这一下就像是小石子丢在池塘里,荡起几圈涟漪,便没了后续。没多久,毛不思平稳的呼吸声再度响起。
风凉月深,马明义毫无困意,反而越发的清醒,索性起身下床。
茶几上的茶早已凉透,入喉冰凉。他靠坐在沙发上,握着茶杯,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清晨,毛不思是被屋外洒入的阳光叫醒的,她滚在床上,大喇喇的伸了个懒腰,胳膊落在床侧,却摸了一团空。
马明义呢?
这个念头迫使她迅速的睁开眼,大脑开始了一天中的初次运作。
哦,天亮了,他应该变成三爷了。
大脑向毛不思输送着思考结果。
那他应该是被吓到了。毛不思再度合上眼睛,嘴角勾起若有似无的笑意,幻想着一大早三爷醒来,受到惊吓,落荒而逃的画面。
真是越想越觉得可笑。
“夫人何事笑的如此开怀。”好听的男声冷不丁的响起,打碎了毛不思的幻想。
毛不思睁开双眼,又使劲掏了掏耳朵,才确信不是幻听,她一骨碌从床上翻起来,眼前那个优哉游哉饮茶的,不正是三爷么。
“你怎么在这儿?”还做出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