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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嫡商-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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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幼芙觉得叶伦无论提出什么要求,自己一定都会尽量满足他。

    不过她说什么也不会想到叶伦其实是看上她田里的瓜了!

    她也刚刚去看过自己的瓜田,那些瓜现在才刚开始长大。每一个现在都已经大过拳头,要是使劲凑近去闻,还能闻到淡淡的清香味道呢!就是模样差了点,要是再等个把月,真的长成之后,那才叫香甜好看!

    沈幼芙听了叶伦的话,其实有几分纠结。

    这一批蜜瓜她并不打算拿出去卖。

    她是打算换一个卖法——比如将人请到这田里,然后让他们掏了银子来品尝。

    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防止种子流出。

    否则卖一个,第二年别人就种出一片来,第三年就能种出漫山遍野,第四年就可以全国普及了……那她这生意还要不要做!?

    所以,就算对方是叶伦公子,她也很难答应对方这个要求。

    但也不全是没得商量!

    沈幼芙一直有一个苦恼,那就是如何将人请来,并且让这些人心甘情愿地掏钱,

    要知道,她的瓜可不打算贱卖。越是高价的东西,就越要高冷,如果真要让她跑到京安城大街上去做宣传,虽然来的人也许会不少,但失去了那种孤高冷傲,这东西也就不知什么价钱了。

    如此,叶伦公子这个人,或许可以为她一用。

    如果叶伦能帮她带来生意,送他一个又何妨……

    就因为这一个瓜,沈幼芙和叶伦一下子找到了共同语言。

    沈幼芙的意思,是要叶伦将这个消息传递给他所认识的达官显贵,最好是能说得天花乱坠一些,引得对方的好奇,然后争相而来。

    但叶伦却有了一个更好的注意。

    叶伦听说了沈幼芙的想法,越发对她刮目相看起来。而且,一想到别人都买不到整个的,他只需小小出力,沈七小姐就送他一个带种子的!

    叶伦更加尽心起来:“沈七小姐有没有想过,与其让他们一个一个的来,不如让他们一齐来?”

    ……一起来当然好了,不过他们又不听我的。

    “叶公子有办法能让他们一齐来吗?”沈幼芙好奇地问。

    让那些人一齐来,对于叶伦来说根本就不是一件难事,他只要随口一提,说他自己迟迟不走,就是为了将这瓜送回去给老太妃和皇上品尝……

    那些人还会不来?

    现在的关键,在于他们若真的一窝蜂来了,沈七小姐该当如何?

    总不能一人发一个,让大家抱着啃,啃完还要将种子留下吧?

    沈幼芙虽然不会招揽达官权贵,但说起做生意的门道,她可是要比叶伦精通多了。

    “等瓜熟透之后,咱们就在这儿办一个品瓜会!”沈幼芙已然构思出“品瓜会的场面了。

    将蜜瓜切成漂亮的样子装在精致的冰盘里,再找几个歌姬舞妓……最好让“幼七”再做上两首有关蜜瓜的诗来。

    这一旦成了气候,以后的银子必回如潮水般源源不断!(未完待续。。)

第135章 事成了一半

    沈幼芙与叶伦谈得投契,要不是田中的瓜还没熟,这两人恨不得现在就去城里呼朋唤友了!

    而据沈幼芙和大良叔一齐推算,这瓜真正成熟还需月余,叶伦听闻,也只能继续耐心等候。

    叶伦等着瓜熟的这一段日子里,沈幼芙可没闲着。

    因为现在正是到了种植玉米的时候。

    玉米喜高温又需要大量的水分,春末夏初种下地里,只需一季便能收成,如果蜜瓜生意好的话,到时候玉米也一定不会差的!

    种地的事情交给大良叔,因为有了一次经验,大良叔也十分愿意挑战新品种。

    沈幼芙照例将自己知道的都说了一遍,权当给大良叔作为参考,剩下的就交由他自己琢磨去了。

    而沈幼芙自己,忙前忙后的,却是要好好准备“品瓜会”了。

    “幼七”的诗词不用发愁,都已经在她肚子里了——杜甫老先生正有一首《园人送瓜》的好诗,而清朝宋伯鲁的一首《食哈密瓜》,更是将西疆异域将蜜瓜进贡给皇帝,而后天颜大悦的场景描述得惟妙惟肖。

    沈幼芙决定将这两首好诗抄写下来,就挂在房中与人欣赏。相信一定能将宴会提高一个水准。

    另外,装瓜果的碗盘也不用发愁。露儿自打跟着她,做水果拼盘和水果沙拉的技能已经快要满点了。而且露儿还十分喜爱创新——沈幼芙跟她提过一些有关在水果上雕花的事情之后,她一直就想找一个趁手的水果来试试。

    唯一让沈幼芙有些费心的。是歌姬舞妓的事情。

    沈家人似乎对这个都不甚了解,就算有人了解,她也不敢随意去跟沈家人打探。

    一来,她在外头置下田地的事情还没有跟家里交代。二来,离经叛道也有个度,她自知已经够过分了,要是再光明正大去打听这些,传出去可要给二老爷二夫人添麻烦的。

    但是不光明正大,不代表不能偷偷摸摸!

    沈幼芙找来石经义,将自己的打算说了一遍。石经义立刻会意。

    他现在犹如沈幼芙手下的大管事一般。很多事情他只要开个口,府中有不少奴才下人都愿意代劳。可每次沈幼芙亲自交代他的事情,他便知道这是要保密的。

    石经义二话不说,自己往京安城里头转了一天一夜。第二日回来。便已经摸清楚了行情。

    京安城有一家歌舞伎馆叫做含烟楼。

    这含烟楼之所以出名。便是因为这里不光有香歌艳|舞的红倌人。更有琴棋诗画样样精通的清倌。

    石经义略一打听就知道了。许多大户人家,宴请宾客的时候,都愿意从这里请人出去陪客。既添香|艳。又增高雅,。更有再低贱些的歌舞姬,还时常被人直接买下带回府里,做了姬妾或者赠送友人,也是常事。

    石经义搞清楚了规则,但卖歌舞伎却不比买几个农人那样简单,他自认为没这个眼光,只好回来再请沈幼芙拿个主意。

    沈幼芙得知有这样一个神仙去处,早就按捺不住了。

    毕竟……没逛过青楼的,也好意思说自己是穿越人士?

    她从前倒是没有往这上想过,现在给了她一个机会,当然不能放过。

    待遣走石经义,沈幼芙二话不说,就在屋子里改头换面地装扮起来……

    她曾经乔庄过一次,还算对易容有些见解——只要别把自己搞得太漂亮,就不会被人认出来。

    因为“幼七”名声不小,沈幼芙不敢再扮成男子,只是仍是将自己抹了一脸药汁,还在衣服中塞上一些“肥肉”让身材都看着与往日不同。最后又换上一身丫鬟的衣服……一个略肥的丑丫鬟便横空出世了。

    待她装扮好这一切,露儿正推门进来,这一抬头看见沈幼芙,吓得脱口惊呼。

    “你是何人?”

    露儿看着眼前这个肥丑的丫鬟,第一念头就是小姐去哪里了?

    这一愣神的功夫,只听肥丑丫鬟哈哈一笑,声音居然与自家小姐一模一样。

    露儿听见声音,凝神再看,这才看出是自己主子来。

    “小姐这是做什么?吓坏奴婢了。”露儿拍着自己的胸口,吓得一身冷汗。“奴婢还当以为屋里又遭了贼。”

    “胆子还是这么小啊。”沈幼芙口中嗔怪,心中却得意的不行!

    露儿与她朝夕相伴,天天近在咫尺的人,都需要第二眼才能认出她来。

    可见她又成功了。

    “胆子这么小,可怎么与我一道去含烟楼呢?”沈幼芙同情地拍拍露儿的肩膀,“快去收拾收拾,今儿本小姐带你无开心!”

    含烟楼!?

    露儿虽然没听过,但单看名字也不是什么好地方了!

    再加上沈幼芙这样的猥琐行止,露儿的脸瞬间变红又变白,“小……小姐,不是真的要去吧?”

    沈幼芙说过的话哪里有假!?

    她也知自己往那种地方去,实在是大大的不合适,不过她已经遮了容貌,又选在一大清早这个时候,想必是很安全的。

    沈幼芙露出一脸“你要是不去我就自己去”的表情……

    露儿哪敢放心让自家小姐一个人跑去那种地方,果然立刻转身收拾去了。

    ————

    这一大清早,两个丑丫鬟带着不少银两从沈家的角门遛了出去。

    然后快速在外租了一顶严实的轿子,一路直往含烟楼而去。

    含烟楼并不在闹市中,可围绕这这一圈的街市,却比京安城的任何一处闹市都繁华得多。

    沈幼芙自轿子中下来,一眼望去,道路两旁店铺林立,多是买卖古董字画的。

    再往前走去,到了能看见含烟楼的地方,街道一改素雅风格,整个儿的花枝招展起来。

    露儿看着两旁胭脂水粉各色彩衣,只觉得眼花缭乱。

    “小姐,这些衣裳的样式怎得如此好看!”露儿恨不得上去摸一摸,仔细地看看,“原来竟从不知京安城还有这样的地方呢!”

    沈幼芙也被眼前的花花绿绿所吸引。

    一靠近这里,看着这些漂亮的颜色,鼻端又飘过胭脂香味,试问谁还愿意回去面对死气沉沉一成不变的府宅……当然是想要掏尽荷包,干脆住进这含烟楼好了。

    沈幼芙身为女子,尚且有这样的冲动。

    更不要说那些寻芳问柳的男子了,含烟楼能如此兴旺,沈幼芙更是寄予厚望——品瓜宴上,邀请的必然是都本城名流,所以她也要将眼睛擦亮,挑选最好的歌姬舞伎才行。

    此时正是清晨刚过不久,含烟楼虽然开着大门,可里面却是一片静谧。

    沈幼芙抬头望去,三四层高的楼屋在京安城中并不多见,而含烟楼却是两座比邻的精致四层,中间又以一座极其精美的悬空廊桥相连!

    这两座楼,一座红灯挂彩绸挂满,好不喜庆热闹,而另一座却静谧古朴,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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