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秀-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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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嗓子,吓得屋里几个丫鬟差点儿腿软。
薛大小姐也心慌了下,深吸口气,让下人退出去,才拉着三叔公坐下,皱眉问:“怎么了?您可看出什么?”
三叔公脸色凝重,四下看了看。才坐过来拉着她的手,小声道:“你最近几日有没有遇到什么特别的人,特别的事儿?”
“特别的事?”
薛大小姐很慎重,把这几日她的所有行程,遇见的每一件事都细细说了一遍,甚至连派了丫鬟去买一盒胭脂这类小事儿也不曾忘记,她一向最谨慎不过。
絮絮叨叨地说完,好像没有什么地方不对,只有——在古庙内讽刺薛家本家夫人时,貌似得罪了人。
可薛家那一家子能有什么能力对付她?
薛大小姐宁愿相信是有人嫉妒她能嫁给厉王。故意使坏。
三叔公到与她不同。一听就道:“月老庙!”
“明珠,你双肩上的明火让人给熄灭了一盏,另外一盏也暗淡了点儿,能做到这个。也敢做这个的。绝对是相当厉害的灵师。当年我师父在世时,也不敢轻易在人身上动手脚,你仔细想想。那日月老庙里有什么特别的人没有?”
薛大小姐皱眉。
她那天根本没多注意,反正就是杞县一群普通老百姓而已,何须她来关注?
三叔公陷入沉思,想着想着简直要着了魔:“太不可思议了,人居然真能触动别人身上的明火,我以前听师傅说的时候,还以为这就是吓唬我们的传说而已,但谁敢这么做?又是怎么做到的?难道就不怕反噬?”
他说着说着,目光炯炯,惊人的亮起来,薛大小姐皱眉:“叔公所说之人,很厉害吗?”
“什么叫很厉害吗?把那个‘吗’去掉!”
三叔公翻了个白眼,“对于一个活人来说,头顶肩膀三把明火,是最重要的。上至神明,下到鬼魅,不能轻易触碰到凡人,正因为凡人身上的火,一旦明火暗淡或者熄灭,邪祟就会很轻易地入侵人体,正因为明火如此重要,所以很难被触动,只要是有些修为的灵师都知道这是禁忌,一碰就万劫不复。而且厉害的灵师要害死一个人,或者让一个人倒霉,那容易得很,完全没有必要玩这种手段。”
薛大小姐听得到害怕起来,怎么说得好像干这事儿的人很疯狂,她不怕和理智的人打交道,只要有理智就能被说服,就能讲道理,可一个厉害的疯子要怎么防备?
她三叔公却冷静下来,闭了闭眼,轻声道:“不用着急,只是灭了你的明火不算什么,只要不出意外,过两日自然能恢复如初,你就忍耐几日,最近不要出门,更不可以接近阴气汇聚之处,对方搞这么大的手笔,肯定会有后招,咱们见招拆招便是。”
薛大小姐闻言更担心,见招拆招,说得到好听,这不就是被动挨打?
还不等她理清楚思绪,开始想对策,外面门房来报,说有一个举着帆布的白发老人求见。
“回小姐,来人自称王半仙,说能给小姐指一条明路。”
薛明珠怔了怔,二话不说,立时就把人请进院子,因为她最近烦躁,院子里站岗放哨的都是彪形大汉,一个个虎背熊腰,身上佩戴兵器,杀气腾腾。
但凡一般人看见这么一群大汉,先就吓得腿软三分,王半仙却是大大方方,目不斜视地进来。
薛明珠不由觉得此人是个人物,大概非欺世盗名。
她哪知道,王半仙这个老骗子最近遇见红尘,算是见惯了大风大浪,直面过各种恐怖 ,和他碰见的邪事儿比,几个人间大活人,再壮实,再杀气足,他也很难放眼里了。
王半仙一来,细细端详许久,捋须笑道:“我刚才路过,忽然有卦,掐指一算,便算出小姐有疑难,特来给你指条路。”
薛明珠点点头,面容和煦,轻声道:“既然如此,还请半仙明言,您放心,若真有用,价钱绝对让您满意。”
“钱到用不着,我是难得见你这事儿热闹,想插一脚长长见识,毕竟高人设局,那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王半仙一本正经地瞥了薛明珠两眼,“你的转机就在周村苍青山上,信不信由你,不过我觉得再过两日,你不信也只能让自己信了。”
说完,他就施施然走出去。
一出薛家的大门,忍不住咬牙切齿——多好一大肥羊,哎!(未完待续。。)
第七十三章 祖宗
肥羊再好,有红尘小姐镇压,他也不敢往嘴里塞。
王半仙摇头晃脑地走了,也只有安慰安慰自个儿,那位小姐既然出手,他还是躲远点儿好,赚钱重要,可也得有命才能花!
薛宅内,薛明珠的脸色苍白,站起身盯着大门半晌,低声道:“三叔公,当真不拦着他?”
什么算卦?当真以为大家都是傻子,她薛明珠以一介女儿身,掌控薛家,不过十七岁,连亲爹都事事依从,她又怎么可能简单?
她要是相信在这等紧要关头,忽然冒出来说了一通话的江湖术士,那她爹肯定不放心让她嫁给厉王,还是早早招赘个女婿回来继承家业为妙。
反正他们家好几代,都只有一独生女,招赘了女婿,她爹薛明,算是万花丛中一点绿,难得的男孩子,哪怕性情绵软,酷似女孩儿,还是顺顺当当接管了家业。
薛明珠再来招赘,那也是司空见惯,没什么大不了的,若非家里还有一幼女在,这位大小姐想进京,想嫁给厉王,怕薛明还不会太高兴呢。
三叔公冷笑:“不放他走又如何?这人就是一草包棒槌,留下他毫无意义。对方既然出招了,那就水来土掩,咱们按着人家划出来的道走便是。”
主要是没法子,薛明珠那张脸治不好,他们就是把罪魁祸首抓出来碎尸万段,那一样是失败。
何况——“那人一定是水平极高的灵师,这种人。别说力敌了,智取都不妥,最好化干戈为玉帛,能拉近关系,结下善缘,说不定能把坏事变成好事。”
薛明珠眸色暗沉,叹了口气,还是没说什么,这会儿可不是不甘心发脾气的时候。
大雨终于变成了连绵的细雨。
闲来无事的文人书生贪看雨景,这会儿到没人去想大周朝究竟有多少个州县受灾。他们在这样细雨蒙蒙中。三五知己好友,相约于园林深处,香茶一杯,古书一卷。谈天说地。岂不快哉?
马车叮叮咚咚地在道边停下。
下面的山路车不好走。需要步行,车夫打开车门,两个丫鬟扶着薛家大小姐下了车。
薛明珠戴着幕笠。整个脸都遮得严严实实,没有打伞,细雨吹湿了她的衣摆秀发,远远看过去,一向硬挺的腰身,竟然显得有些松垮,背影也不知不觉变得颓废许多。
“小姐,他们说的那家茶馆还有一段距离,这道路湿滑,很不好走,不如坐个肩舆?”
薛明珠咬了咬牙:“不用!”
她家三叔公本身就是灵师,向来龟毛,脾性也奇怪的很,谁知道她要是坐着肩舆过去,人家灵师会不会觉得她心不诚,再生出事端,虽说这心中挤压的怒火爆棚,可薛明珠还是忍了。
那两个丫鬟却忍不下去。
“小姐,你说真是那什么红尘搞的鬼?先不说她小小年纪,有没有三爷说的那般厉害,要真是她,她图什么?咱们两家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的。”
说白了,那什么红尘就是一乡野村姑,她们小姐那是远在天边的凤凰,平日里连多看那人一眼都不会,上哪儿去结怨去?
薛明珠咬牙走路,没搭理自家丫鬟,她牙都要咬碎了,舌头一舔嘴唇,全是铁锈味儿。
她其实没走太久,茶馆既然能开业,客人还多,就不可能是位于深山老林。
也就走了差不多小半个时辰不到,就来到红墙绿瓦的屋宅前,薛明珠刚想绕过去去正门,旁边的侧门吱呀一声开了,里头出来一只——大猫?
到像是豹子,只是身上穿着藏蓝色的小坎肩,明显家养的小东西,谁会养只豹子做宠物?
那只大猫晃荡晃荡,晃荡到她面前,嘴里还叼着一张纸条。
纸条明显是随手截的,边缘参差不平,上面就写了一个斗大的字——‘进’。
薛明珠只好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进去。
茶馆外面看挺好的,又大又阔朗,花木掩映下,别有意趣,可从这侧门进去,那简直就像一只怪兽张开嘴一口把她给吞了,脚下都是淤泥,一步一踉跄。
“该死,这是什么路?”
婆子搂住自家小姐,急道,“还是走正门好了。”
薛明珠点点头,一行人转过身去。
“……”
一只毛色光亮,白得特别匀称的大老虎,不知道什么时候堵在门口,那只大脑袋微微摇摆,眼睛发着绿光,一对上那一双眼,薛明珠顿时脚软,倒吸了一口冷气,瞬间脑子一片空白,想也没想,扭头就跑。
慌不择路跑出许久,一行人才找回理智。
薛明珠毕竟是个脑子清明的,深吸了口气,平静下来,咬牙道:“走,谁也不许乱!”
她那两个丫鬟往前几步,很努力地在前面开路,两个婆子在边上扶着她。
接下来再也没碰上特别吓人的东西,但等她进了院子,看到坐在凉亭里读书的红尘时,整个人都狼狈万分,鞋面上沾满污泥,裙子也乱七八糟,一头乌发,沾了好些枯枝败叶。
红尘也一怔,扭头看了眼小莫。
小莫坐在树下的阴影里,低着头煮茶水,连抬也不曾抬,每一根头发丝上都写着无辜。
小猫凑过来,低声道:“小姐,那个薛明珠得罪咱们小莫了吧?”
“……不知道。”
真不知道,但看这架势,确实像有‘深仇大恨’似的,红尘可没心思整治人家薛家的大小姐,她玩一手,仅仅是因为忽然动心想化解一下多年宿怨,也帮一帮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