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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毓秀-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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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事就算过了,她也没放在心上。

    四月天,正是不冷不热的时候,适宜喝茶。

    茶馆在杞县扬名,不少读书人都爱来,若不是地处偏远,需得长途跋涉,很是耽误时间,并非所有读书人都能有闲暇日日过来,恐怕地方再大,再宽广,都有些不够用。

    红尘觉得眼下的情况正好,生意红火又没过度,有小猫和小狸两个人,再加上雇佣的几个临时帮闲的农妇,足足够用,用不着她费一点儿心思,每日就坐在自己的书房里读书。

    她最近开始学画画。

    玉珏空间里有好为人师的愿意教导,她又新得了几本关于3d立体画的书籍。

    她对画画挺感兴趣的,学起来简直入了迷。

    当年她去夏家,在一众多才多艺,擅长琴棋书画歌舞声乐的千金中,就和掉到天鹅群里的野鸭子差不多,只有那张脸够漂亮,别的样样不成,拼了命地努力,学习,甚至彻夜秉烛读书,也只是读了些书,书画琴艺方面,仅仅学会了皮毛,难有大成就。

    还是后来被鬼谷先生调教了两年,才渐渐有了点儿真正的本事,心胸也豁达许多。

    可惜啊,她沉溺于凡尘俗世,过了十多年,临死之前才真正领会到鬼谷先生传给她的精神,懂得了那种豁然大气,那种秉持一颗精诚透彻心的生活态度,懂得什么才是真正应该看重的东西。

    能一朝重生,上苍保佑,她可不能浪费了恩赐,上辈子没时间,没精力,没机会,此生此世,顺了自己的心,学自己所有想学的东西,不要浪费一分一秒,总能做到。

    “哎,上哪儿能听首好听的曲子,也好散散心。”

    红尘扭头看了眼在那儿跳舞,可却像疯魔的茉莉花,鼓了鼓脸,

    每每忆起旧事,她就有点儿想林旭,主要是想听他弹琴,记得当年心情抑郁了,只要一听那人的曲子,便畅快的很。

    “真的假的?在咱们杞县搞活祭,那个什么厉王……”

    “少废话,快去告诉小姐。”

    听见外面小猫调高的音调,红尘站起身,推开窗户:“怎么了?”

    “小姐,厉王决定杀三十个少女,说是要祭龙王,好让他死难兄弟们的魂能回到京城去。”

    小猫一脸的不可思议,像他这样都惨到自卖自身的,也想象不出随便杀人活祭是怎么个情形。

    “听说主持活祭的,竟然还是普济寺的三嗔大师,他可是和尚,出家人!”

第四十二章 君子小人

    和尚?

    这可是新鲜事。

    主持祭祀活动,寺庙的大师们不是不行,不过大部分时候,都是由朝廷供奉的灵师主祭。

    要是和尚主持祭祀,轻易不会是活祭,出家人慈悲为怀,杀生是大忌讳。

    红尘听自家两个小厮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通,又说厉王会举行多大盛大的祭祀活动,杞县大部分有头有脸有名望的人都要去参加,心中就察觉出一丝违和感。

    厉王那人的确不靠谱,任性妄为,时常做点儿让名宿大儒们气得恨不得撞死在宣政殿的事情,但他也是个聪明人,不是真的疯子!

    像眼下这种事情,若真只是为了死难的亡魂,祭品可用活的牲畜,何必用人?

    想了半天也想不出缘由,干脆只当厉王是个神经病,自污也手段狠辣……要不然就是她想多了,厉王这次确实损失惨重,恨那些黄莽乱贼入骨,等不及回京献俘,先找借口杀了。

    薛公公过来喝茶时,也因为这事儿唠叨好久。

    红尘心里多少也有点儿惦记,“薛爷爷,您说活祭是真还是假?闹得这么大,您就没想管管。”

    按说这位公公在宫里地位很高,离了宫门,也该能在那些龙子凤孙那儿说得上话。

    薛公公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他老人家看样子挺相信红尘,连一些私密话,也不避着她,“我和厉王不熟,也不想熟!”

    瞧小姑娘盯着他看,一脸迷糊,敲了敲桌子,笑道:“我在宫里能活得长久,最大的能耐不是揣摩上意,是相人。”

    红尘笑了笑,连忙让小猫奉茶。

    她也爱听薛公公说话,像他这种在宫里混迹多年,揣了一肚子故事,见多识广的老公公说出口的话,只言片语,也颇有意思。

    “什么人是君子,可欺之以方,什么人是小人,要避而远之,还不能得罪,都要清清楚楚才好,我只愿意和聪明有脑子的君子深交,和君子交往密些,偶尔帮个忙,哪怕君子失败,也绝不会牵连朋友,所以我在万岁爷面前就永远是不涉及任何党争,一心只为陛下的忠心奴才。”

    红尘:“……”

    “现在离了宫门,真是自在多了,憋了几十年,还是如今痛快。”薛公公笑眯眯地喝了口茶,“厉王那人不是小人,可也不是君子,是最麻烦的一类,和他做敌人,一准晚上天天做噩梦,可和他做朋友……他那样的人,又怎么会有朋友!就是偶尔接触两次,我回去还得偷偷摸摸烧点儿柚子水洗洗澡。”

    红尘:“……”

    薛公公都说到这份上,恐怕是真指望不上了。

    她心里难受,虽然厉王发下话,用作祭品的是黄莽逆贼,即便不用活祭,回京也是个死字,那位任性妄为,一向听从本心,怕是不会觉得用犯人当祭品,会对龙王不敬。

    可她还是不自在,说是逆贼,十五六岁,风华正好的少女,又能有多大的罪过?当真个个手上都沾着血腥不成?

    红尘记得,这些女孩子也不都是反贼的女儿亲属,还有很大一部分是被劫掠走的贵女千金,就是从贼了,也只是想活着,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活生生的人,还是没经过风雨的娇花。

    薛公公在宫里这么多年,心肠却还没冷到底,终究还是叹了口气:“好些女孩子都是好人家的,若是家里肯有人来接,说是被抢了去,愿意认回孩子,虽然可能还是活罪难逃,至少有转圜的余地,不至于就……可惜,所有人都避之唯恐不及。”

    红尘闭了闭眼。

    是啊,黄莽逆贼当初攻破陈州,掠走的好些都是高门大户的千金小姐,那些人似乎就是喜欢名门贵女,毕竟娇养出来的千金,那才是貌美如花,和天生地养的苦命人不同。

    既然是世家大族,家族声誉重若千钧,谁又肯为可怜的女孩儿想想,怕是在孩子们的亲人长辈心中,她们就该自尽全节,才对得起养了她们很多年的家族。

    红尘几日睡不好,心里琢磨,她便是怕厉王,还是该想个办法尽尽心,哪怕最终救不了人,也是天命如此,人力难及,事后不至于后悔了。

    把这事儿拿去玉珏空间里商量了下,有些大能不当一回事儿,也有人大为惊讶,直言厉王简直是野蛮人,奈何只能通过小小一枚玉珏联络,大能们,多是有心无力。

    然后——红尘就发现,她怕是没有退缩的余地。

    四月末,芳菲尽,夏家嫡长子夏世杰冲撞厉王,让打断了两条腿,还被关了起来,要在祭典当日处置。

    消息没封锁,不多时就传得沸沸扬扬,谁让这位夏世杰夏公子太嚣张,竟然到人家厉王下榻的行营大吵大闹,看见的人多得是,自然第一时间人尽皆知。

    夏家公子这回是撞铁板了。

    换了任何一个人,尤其是军中将领,都不会不给,也不敢不给夏家三分薄面,他闹得再凶也无所谓。

    偏偏得罪的是厉王。

    谁不知道厉王那就是个混不吝,几年前还一言不合,就在宣政殿上拔刀,差点儿把夏安给宰了,若不是夏安有点儿功夫,见势不妙,一头扎进文武百官群里溜之大吉,说不定还真得挨一刀。

    当爹的都敢砍,还动不了儿子!

    听小猫绘声绘色地把夏世杰指着厉王的鼻子,大骂他不是人,是个畜生的故事,描述得详详细细,宛如亲眼所见,红尘顿时哭笑不得。

    厉王是畜生,厉王的爹,皇帝陛下又是什么!

    这位便宜哥,好大的狗胆!

    其实吧,她对救夏世杰的生死不感兴趣,但她不冲动,如果她如今什么努力也不做,诚然也没什么,一个村姑民女,怎么敢在厉王面前说话?

    但她总有点儿不甘心,有时候她在梦中,梦到过回夏家的情形,她终究还是有个影影绰绰的念想,要成为夏家真正重视的人,到时候她接不接受这种重视再另说。

    她还是希望,夏世杰有朝一日会仰望她,她会像上辈子的夏世杰一样,也轻描淡写,客客气气地说那句话——抱歉,我不认识你!

    可这些小心思,总要夏世杰活着才好实现,她要救了此人,若真有一日回到夏家,身份便不只是遗留在外的一个女儿,更是夏家的恩人,也不至于太被动。

    “看来,祭祀大典不但要去,还得占个前排的好位置。”

    此事拜托薛公公正好。

第四十三章 迁怒

    漓溪水畔,芳草萋萋。

    杞县人多靠它吃水,遇上年景不好的时候,也会祭奠龙王,溪边就有一座小小龙王庙,哪怕灾年,也有香火供奉。

    今日的漓溪,却更热闹些,人烟滚滚,似乎一整座县城的人都齐聚而来。

    这条溪水实在算不上什么好水,哪怕略长些,也偶有断流,好些人怕是连它的名字也未曾听说过,只是一条无名小溪。

    之所以叫漓溪,怕是因为传说它其实和从边南绵延而至的漓江同宗同源,也就取了同样的名字。

    即便是漓江,也鲜为人知,现在小溪能有如今的热闹,若是溪水有灵,恐怕会挺高兴的。

    红尘坐薛公公的马车,很低调地靠了过去,随着他老人家下车上了高台,俯瞰全景。

    这台子搭建也就半日,却是高且宽,用的都是上好木料,周围还摆放许多不知哪家奉上的鲜花,都非凡品。

    连红尘自己种的兰花也在最显眼的位置上,看样子养得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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