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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随身玉佩-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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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吃嘴郁闷的不行,你说你都不知道我相机里有什么照片,就跑过来追赶,真是闲的蛋疼,不过这话他可不敢说出来,只能小声嘀咕,不然肯定会遭到群殴。

    “好吧,我就实话告诉你们,正因为我拉肚子,才起的比你们早,而我也拍到了早上的美丽雾景”。

    众人听的直翻白眼,貌似你拉肚子还有功了,一副得意洋洋的臭屁样。这时,突然一个女孩子提出一个好主意:“贪吃嘴,我们一人出一个好吃的东西给你,你把照片让我们复印一下,怎么样”。

    “好啊,好啊,我也同意”。

    “我包里的零食很多,我也同意”……

    “不行,我不同意”,贪吃嘴大吼一声,说:“每人最低给我三个,不然不给”。

    众人皆倒。

    就这样,贪吃嘴抵挡不住美食的诱惑,出卖了自己。

    王海明因为连续几天没有好好休息,就破例睡了一次懒觉,起床的时候,正好看到贪吃嘴被围追堵截的一幕,不禁有点好笑。

    在山村,虽然不至于天天有雾景,但一个月也会有好几次,村民们都习惯了,王海明在回家一个月的时间以后,也习惯了这种天气,只有这些来游玩的城里人对这些才这些热情。

    想到后院的蔬菜又该补种了,后山的水蜜桃也该采摘了,王海明就一阵头疼,自己回家,本想过着悠闲的生活,没想到现在比以前更加忙碌了。

    只是有一件事不要王海明操心了,那就是宣传。来玩的游客虽然还不是很多,但每次都会拍下许多漂亮的景色,然后上传到论坛,**等地方,名气也会越来越大,到时候游客也会越来越多,形成一个循环。

    因为起的晚,一上午的时光很快就过去了,午后的阳光很毒辣,没有人愿意等着烈日到处跑,只有等到日头偏西,才开始工作,游玩。

    “海明哥,吃麦子吗,我刚刚在地里采的,很嫩的”。王贵的儿子王方,带领一群小屁孩,东游西逛,正事没有,调皮捣蛋那是最在行不过。每人手里都攥着一把小麦,有几个还在一把跑着,一把剥着麦粒吃。

    王方这些孩子,最喜欢跟着王海明,因为,王海明每次从城里回来,总会带来很多他们没有见过的好吃的,所以父母的话可以不听,但海明哥的话一定要听,这已经成了这群孩子们的准则,这让很多父母都很无奈。

    “方子,你去找点柴火,咱们烧麦子吃”。王海明剥了几粒小麦粒,轻轻咬下,汁水四溢,满口麦香。嫩嫩的麦粒,很好吃。

    “好咧”。王方应了一声,带着几个人跑开了,在农村,柴火还是很多的,几乎每家都会有,不一会儿,每人都抱着一抱柴火回来了。

    其实,烤麦子挺简单的,生好火,攥着麦秸秆,让麦穗在火上均匀翻烤,不一会就会好了,因为是青麦穗,一般不会烤焦。

    果然,不一会儿,淡淡的麦香,四散开来,急的王方几人,口水直流。小家伙们都知道王海明烤的麦子最好吃,都排着队等候。

    “好了,一人一份,不够了自己烤去”。王海明看到他们的架势,无语了,自己还成了保姆了不是。

    一人给了一份以后,王海明便不在理会小家伙们的要求,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兄弟们,走,咱们自己烤去”。王方很有大哥的范儿,派几个人去找柴火,又派了几个人去地里借小麦,自己坐在那里瞎指挥。

    “好家伙,弄来这么多,谁家的麦地遭殃了”。王海明发现,几个小家伙,每人捆了一捆回来,竟然还在比赛,谁借得多,借得快。他们这群孩子都管这,叫借。

    “方子,借谁家的麦子啊,回家等着挨揍把”。

    “没事的海明哥,我早就有先见之明了,刚才就给他们说过了,要一家借一点,不要在一块地里借,不然容易被发现,这可都是经验之谈啊”。

    “切,偷东西还这么理直气壮”。难得有一下午空闲,王海明才懒得理会这些调皮捣蛋的小家伙,又烤好一份麦子,靠在树上,悠哉悠哉的吃着。

    不过,小家伙们的举动,却引来了一个不该引来的人。“王海明,你烤的什么,这么香,我离得好几百里路都闻到香味,然后马不停蹄的赶了过来,快,快,分我一点尝尝”。

    贪吃嘴一路小跑,身上的肉肉一颤一颤的,也不在乎,坐在王海明的对面,伸手就要东西吃。

    “吃吧,吃吧,都快赶上皮球了”。王海明对此,狠狠地竖起中指。

    “看到方子他们没有,要吃自己烤去,我可没闲功夫,来伺候你们”。王海明发现,贪吃嘴后面,又有几人向这边走来,要是自己考了一份就得烤第二份,第三份……那样才叫杯具。

    王海明站了起了,四处转了一下,他还真怕孩子们把好好的麦地糟蹋了。一看还好,正如王方所说,一个地里割一点,也木有损坏其他地方。

    “靠,这么多人,只怕都到齐了吧”。王海明转悠一圈回来,发现自己烧烤的地方,或蹲,或坐,有二十多人,不由的大吃一惊。

    在得知还没有割麦子的时候,不禁松了一口气,生怕这些人在地里乱弄。农村人热情,可以送你一些青麦吃,但绝对不准许你践踏庄稼。

    “还是用自己地里的吧,天知道这些人能吃多少”。王海明回家带了一把镰刀,刷刷,几下,背着两捆青麦,送给贪吃嘴等人。

    让王海明再次无语的是,很多人都不会烧烤,不是没烤到,就是有些烤焦了,还不如王方这群孩子,一个个灰头土脸,黑灰都抹在脸上,身上,也不在乎,津津有味的吃着焦焦的麦子,还笑声不断。

    这也许就是劳动快乐吧,亲手做的东西会觉得分外香甜。

    闲着无事,王海明决定会后山看看,估计一下大约有多少水蜜桃,这些断断续续的游客是否可以消化掉,还要不要寻找销售商,对外出售,真是伤脑细胞。

    “咦,那里来的死鸟,掉在我的山上,真是晦气”。

第三十四章 冲突

    王海明赶紧上前查看,原来是一只鹦鹉。只是不知道怎么了,是受伤了,还是?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鹦鹉是鹦形目,鹦鹉羽毛艳丽、爱叫的鸟。是典型的攀禽,对趾型足,两趾向前两趾向后,适合抓握,鸟喙强劲有力,可以食用硬壳果。羽色鲜艳,常被作为宠物饲养。它们以其美丽无比的羽毛,善学人语技能的特点,更为人们所欣赏和钟爱。

    而且,原本完好的翅膀,多了一个大洞,一片焦黑,羽毛也脱落不少,看模样像是农村的**打的。

    “这些人真是闲的蛋疼,放着野鸡,野兔不打,去打鹦鹉,难道是想捉鹦鹉没捉到,恼羞成怒,最后开枪射杀了”?

    “貌似前几年为了安全着想,各个村镇派出所,都实行上交政策,难道还有人私藏不成”。

    想到这王海明有点生气,又有点害怕,这鹦鹉死在这里,肯定是村里人所为,要是村里有人私藏枪支,即使是**,也是违法的。现在连村里唯一的老猎户,都不使用**了,看来这事以后得留心一下。

    “可惜了这么漂亮的鹦鹉,成了死鸟”。

    ‘你才是死鸟,死鸟〃。原本应该死去的鹦鹉,突然抬起头,大声抗议起来,倒是吓了王海明一跳。

    貌似自己误会了,而且枪口在翅膀上,的确不足以致命,要是打在脑袋上,神仙来了也没用。而且刚才自己看到鹦鹉一动不动,主观的认为鸟儿死了。

    “看样这鹦鹉也是养了几年了,不然不能学说话如此顺溜,不过这么好的鹦鹉,干嘛要枪杀呢。不管了,先救治要紧”。

    王海明捧着鹦鹉,闪身进入空间,来到河边,用河水仔细的清理一下伤口,然后配制一点草药敷在上面,最后进行包扎,因为除了翅膀,还有一些小伤口,所以漂亮的五彩鹦鹉,变身成了木乃伊鹦鹉。

    最后王海明又给鹦鹉喂了一滴晨露,以希望它能快快好转,因为王海明总感觉有些不安,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发生。越走,王海明越是不安,也没了巡山的兴致,就出来了。

    “靠,又是谁来捣乱”。一听到门口的嘈杂声,王海明就火了,有些人就是得寸进尺,不得到教训,就会不停的来找麻烦。

    “是王鹏,不是李一红”?王海明发现,竟然是自己那无赖二叔带头来捣乱。

    “有什么事,说吧,想进去的话,就免了”。

    “好,那我就直说了,这租宅是一辈辈传下来的,不能让你一家独吞了,怎么说,也得分我家一半,前院我就不要了,留给你们住,我就要后院那一块就行了。怎么样,连一半都不到,怎么算都是你家占大头”。

    “呵呵”,王海明冷笑一声,原来是眼红自己的菜地了。想来是自己这几次,几万,几万块的入账,加上上次王鹏等人卖菜反被羞辱,打算强抢自己的租宅了。

    “当初你们是怎么对待爷爷的,你们这些没有良心的家伙。当初动乱的时候,爷爷因为以前当过官,被拉出去批斗,被整的那么惨的时候,你们在哪里?每次都是我父亲偷偷去送吃的,你们可曾去过一次。最后爷爷撑不住了,不想让租宅充公,想让继承下来,可是你们呢,一听到之后,就吓跑了,是我父亲挺身出来,继承的这租宅,还因此也被拉出去批斗,就是那时候落下的病根,不然也不会”……

    王海明越说越气,越伤心,回想起自己的父亲,有些哽咽,现在自己是家里的顶梁柱,不会再让任何人欺负。看到母亲被气的哭了起来,王海明更加愤怒,这些人三天两头来捣乱,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贪吃嘴,麻烦你扶我妈回去休息”。“妈,你先回去吧,这里有我就行了”。

    “王海明,冯老爷子让我来问问你,需不需要我们帮忙”?冯老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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