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锦生香-第1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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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沅哭笑不得,明明是他先数落人家的,她这才说了一句,宗恪就马上反过来要替井遥说话了。
看来他是真把井遥当自家兄弟:自己数落他没关系,别人,哪怕是妻子,多数落一句也不可以。
提起泉子,阮沅又想起往事,她好奇问道:“说来,泉子和蔡,到底进展到哪一步了?”
宗恪嗤嗤笑起来:“你别问我,我不知道。”
“……消息不太灵通啊你。”阮沅也笑,帮他把腌好的五花肉放进锅里,打开煤气灶。
“这事儿,人家也不好和我汇报吧。”宗恪眨眨眼睛,“毕竟是私事。”
阮沅想了想:“那姜啸之那边,你打算怎么办?”
“过两天我去看看。”宗恪说,“如果情况真的不好,就让他先回那边去,避一避。”
那个礼拜六,宗恪得了休假,去了趟医院。
回来他和阮沅说,姜啸之伤得真挺重的,到今天才刚从加护病房出来,人是清醒过来了,可还不能说话。
“抢救过来了?”阮沅问。
“嗯,算是,是爆炸事故,居然能活着逃出来。”宗恪叹了口气,“一群锦衣卫彻夜守在病房门口,寸步不离,我叫他们先回去休息,说什么也不肯,再多说一句,就都跪下来请命,弄得我也没辙了。”
阮沅也难过,却不知该说什么,半晌,她低声问:“我表姐没在那儿?”
宗恪摇摇头:“没看见。估计她也不好在那儿,姜啸之是被秦子涧重伤,秦子涧和你表姐什么关系,这谁都知道。现在状况成这样子,她怎么好意思在那儿呢。”
宗恪这么说,阮沅更难过。
“那,打算怎么办?”她轻声问。
“宗恒也带了人马过来,如果情形不对,我打算把姜啸之撤回去,让宗恒来接手。”宗恪微微摇头,“这边看来还得加大配备力度,我不该撤回去太多人,秦子涧这个变态,还差点伤了游麟,之前绑架杀人的事儿也干了一堆,弄得这边警局焦头烂额……”
阮沅吓了一跳!
“秦子涧在这边,已经和地下黑帮混在一起了,有黑帮的头目在帮着他,岂不是如虎添翼?”宗恪皱了皱眉头,“警局一直在拿他,姜啸之他们最近在给警局帮忙,这大概才结下了梁子。秦子涧这两年放肆得没了边,从前在那边,总还得忌惮一下武林势力,这边没了让他怕的人,他就翻了天。就因为警察奈何不了他,简直成了杀神。”
宗恪说这些话,阮沅一句嘴也不敢插,虽然旧齐和狄人的恩怨和她无关,但是阮沅嫁给宗恪,就算是大延的人,然而表姐和舅舅一家又站在另一边,她这种立场,说什么都不太妥。
好在姜啸之险险捡回一条命,接下来一段时间,没再发生什么,大家的心这才放下来。之后宗恪又往医院跑了两趟,姜啸之渐渐恢复,看那样子大概君臣密谈了一些什么,宗恪回来,一脸若有所思的样子。
后来姜啸之出了院,阮沅也替宗恪往那边去了一趟,她是给送去一包补身体的中药材,药材是宗恪买的,因为是习武之人,他多少也通一些医道。宗恪不亲自送过去,其实是怕那些锦衣卫们会太紧张,而且姜啸之还在养病,带累一个重伤之人又跪又拜的,也不好。
阮沅回来说,姜啸之这人挺不错,见了她很客气,看上去十分沉稳可靠,是个好男人。
“人家比你强多了。”阮沅故意说,“哪像你啊,这么大的人了,还总是孩子气。”
宗恪却不生气,他笑嘻嘻道:“这就叫互补嘛,姜啸之那人多闷啊!小时候还行,越大了越闷,你这是去他那儿做客,坐了个把小时就告辞要是天天和他在一块儿,准保你会闷得发疯。你该感谢上苍,你的老公是我,不是姜啸之。”
阮沅白了他一眼:“我可没看出人家哪儿闷,明明是你有多动症。那,你打算把他撤回华胤么?”
宗恪摇摇头:“暂时不了。他目前这状况,不适合急着回去,这边医疗发达,再有个什么也好上医院。”
所以最终,宗恪还是没把姜啸之撤回延朝那边去。(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一百二十七章
这次风波,慢慢平静下来,阮沅原以为事情这就算完了,却没想到,姜啸之的意外受伤,竟牵扯出更多的人来。
那天阮沅上的中班,接班之前,她像往常一样去吉祥菜馆找宗恪,顺便打算蹭一顿中饭。
到了馆子,正是饭点,人很多。阮沅找张空桌坐下,冲着石头招招手。
石头瞧见她,赶紧奔过去:“沅姐!”
“干嘛站着发愣?”阮沅笑道,“傻了?”
“不是的……沅姐,你瞧!”
顺着石头的目光看过去,阮沅一愣。
原来饭馆里,还有一个“跑堂”。
是个一身开襟黑毛衣的年轻男人,身材修长,肤色白皙,手上端着四个盘子,每个盘子都满满装着菜,连汤带水的,竟然都被他稳稳端在手里!
阮沅吓了一跳!
“哪儿来的啊这是……”
“我、我也不知道。”石头磕磕巴巴地说,“他说是来找师父的,结果就、就开始端盘子了!”
阮沅一怔,这人是来找宗恪的?
等她再把目光集中在那男人的脸上,阮沅不禁倒抽一口冷气!
太漂亮了!
那是个非常好看的男人,年龄和井遥差不多大,却有着一张绝美的脸。
按理说,生得好看的男人,阮沅见得多了,从秦子涧到元晟到宗恪到泉子阿茶再到井遥……这几个都是超出普通水平的英俊,但是眼前这男人,和这几个,又有不同。
比起面前这黑毛衣男人,秦子涧和阿茶的那种美,显得僵硬冰冷,状如雕塑,不够生动;元晟呢,那种美又太柔软,含着哀愁,光华因此也黯淡了;泉子呢,美得太过阴柔,性情又冷,远不如此人阳刚健康;井遥呢,生动是够生动,光彩也足够,气质也很阳刚,但是和眼前这人比起来,就显得轻浮张扬,美得不够含蕴。
至于宗恪,因为是自家男人,阮沅虽然不好在别人面前夸耀,但心里却一直把他推在第一的位置上。但是看见面前这黑毛衣男人,阮沅也不得不承认,比起他来,宗恪虽然俊美,言谈举止却隐隐带着杀伐气,叫人想往后退,大概是皇帝后遗症……真要选秀评分,他不如此人笑容温煦,亲和力强,总分就拉下来了。
而且,同样是漂亮的男人,这一个和那些又不同,那些人的美,都处在可理解范围内,看见了,心里暗自赞叹一声“漂亮”,也就够了。
可是这一个,光是这样说一声,却远远不够,阮沅甚至觉得此人不像是这个空间的,倒更像从日本漫画里走出来的,因为他的五官比例,都太过于合乎美的标准,反而显得不真实了。
而且阮沅很快也发现了,就因为店里多了这么个“跑堂”,那些来就餐的打工妹们,目光全都凝在这人脸上,平日里,她们明明都是群雌粥粥的,今天竟然鸦雀无声!
这些打工妹们是这家小餐厅的常客,之前石头就和阮沅说过,她们都是来看他师父的,“因为师父太帅了”,石头笑呵呵地说,“她们都说,这儿大厨长得帅,所以总跑来吃饭。”
阮沅没想到宗恪的脸还有这种广告作用,她只觉得好笑,并没有不悦,但是今天看见这群傻丫头们,眼睛全都盯着那个跑堂,阮沅心里就有点不痛快了。
再看看那个“跑堂”,还真不得了,每次都能端四五个盘子,而且一点汤水都不往外洒,动作又稳又快,步伐迅速得像一阵风,这么多人的餐馆里,他竟像条悠滑的鱼,灵活穿梭于拥挤的餐桌旁,动作流畅,一点滞涩之处都没有。
看着看着,阮沅就觉得不对劲了:这跑堂……身上有功夫。
换做旁人,恐怕看不出来,只觉得跑堂的手脚麻利、动作快,可是阮沅和一个有深厚内功的男人相处长达两年,又亲眼看过宗恪与他人交手,所以她比普通人更清楚,身上有功夫意味着什么。面前这跑堂,虽然没有施展出功夫来,但从细微的举止上,阮沅也能判断出来,他不是普通人!
阮沅想了想,干脆曲起手指,敲了敲桌子:“哎!点单!”
那黑毛衣男人听见,赶紧笑容满面走过来:“客官,想吃点什么?”
阮沅差点笑出声,一听这称呼,她就知道此人必定是从延朝那边过来的。
“好歹先给上杯茶吧?”她故意不悦,“等了半天了都……”
那人一听,赶紧拿过茶杯:“抱歉抱歉,店里太忙……”
他手里的一次性纸杯还没放下来,阮沅突然伸手,要去抓他的手腕!
这一招,是宗恪教她的,是小擒拿手里的精髓之处,阮沅没学功夫,宗恪只是闹着玩似的,教了她这一招而已,目的其实是为了防止店里的扒手。
要扣在对方手腕上时,阮沅这才发觉有异样,原来这男人的右手臂上,裹着厚厚白布,毛衣外套很松,之前白布被长袖遮住了,阮沅没发觉。
她心说麻烦了,难道人家手臂打着石膏?!
谁知那人一看阮沅出招,几乎下意识的反手相扣,闪电般抓住了阮沅的胳膊!
一股钳子一样的大力袭来,阮沅叫出了声!
那人马上觉察到,阮沅身上没有功夫,他赶紧松开手!
“抱歉!”男人慌忙道,“抓疼你了?!”
阮沅丝丝吸着冷气,挽起袖子一看,雪白小臂上竟出来一个乌黑的环印!
她苦笑道:“你也太快了吧?我不过是试探一下……”
那男人也苦笑:“幸亏在下只用了一成力。”
阮沅心说我靠,一成力就差点掰断我的手臂!
因为她刚才那一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