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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守墓孤儿-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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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望之际,庄仲想起了薛大爷,再仔细一想,反正放假了也没找到兼职,还不如先去墓园呆一阵子,等到以后在从长计议。庄仲越想越觉得当时没答应薛大爷是个愚蠢而错误的行为。

他收拾完了一些日常的用品,和黑军道别离开宿舍后,就来到医院。老人听了他的决定后很高兴,把墓园小屋门的钥匙给了庄仲,并告诉他他要做的工作。

“工资到时候会有人给你的。”老人笑着说。

庄仲和老人道了别,踏上了那段熟悉而又陌生的路。途中,窗外的景色可以说是城市社会退化过程的洋片:从高楼到平房,从工业园到庄稼地,从宠物狗到牛羊——一切的一切都像是时光在倒转,而庄仲的记忆也跟着倒转了。

那是一个雨后的中午天昏昏沉沉地布满了雾气,四下的气味也不太好,有一股霉变的气息。

庄仲的父亲——也是当时煊赫的老板——开着车带着庄仲和母亲去郊外兜风。当时的城市不像现在一样纸醉金迷,而当时的郊外也比现在更纯,纯得像一潭平静而清冽的湖水。好像那时,他们就走过这条路,路过那片墓地。因为庄仲的父亲好像提到过:“这儿的景色挺不错,我百年之后葬在这里也是一种福分。”

庄仲的母亲当时就露出了鄙夷的神情,嘴里嘟嘟着“不吉利”之类的话。而庄仲那时候年幼无知,还不知道“百年之后”是什么意思,甚至还认为那是永恒。庄仲现在想起这些,自己都不禁要冷笑一声。

“妈妈,墓地是什么啊?”年幼的庄仲好奇地问道。

母亲慈祥地摸了摸庄仲的头:“墓地是人死后要去的地方。”

当时的庄仲很天真,天真到认为人“死了”就是“去另一个地方生活”,于是他又问:“那墓地有家里舒服吗?”

母亲和父亲笑开了。“当然没有了,”母亲笑着回答道,“家里面是最舒服的,那里有阳光,有爸爸妈妈,但墓地里面却没有。”

“哦。”庄仲瞪着大眼睛应到。

但是世间的一切都好像是残酷的玩笑,玩弄着庄仲,玩弄着成千上万的世人。

现在庄仲还清楚地记得那个路口,那迎面摇摇晃晃地驶来的那辆轿车,还有离这玩笑不远的那片冰冷的墓地……当然,还有父亲母亲的血。

他是从母亲的怀中拉出来的,母亲的双臂抱得死死的,连久经训练的消防队员都要两个人费九牛二虎之力拉开。庄仲得救了,只受了点轻伤;肇事者逃逸了,那个丧心病狂逆行的肇事者,除了那两排车轮印,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而庄仲的父母却永远地离开了他。

年幼的他哭了,不是因为父母永远地离开了他,而是因为他受的伤把他弄疼。现在每每想起这些,他还是觉得自己欠父母的太多,连最后的哭泣都是给了自己,而不是为深爱着自己的逝者送路。

当时的侦查手段没有那么的先进,即便当时的公务员要比现在的负责任得多,但是从车轮印就想判断出凶手是谁简直是天方夜谭。于是,这件案子也没当成了悬案,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地被淡忘了。后来,也许是天意,父母阴差阳错地被葬在了这里——是那时父亲的同事给操办的,确切地说只是利益链上的伙伴——现在也都杳无音讯了。不过,庄仲还是很感激他们,没有他们,父母可能早已被医院当作无人认领的尸体火化掉了。而且这些精明的商人把事情想得很周密,甚至把庄仲所在的孤儿院的地址都告诉了墓园的负责人,大概是想到以后要是有庄仲的远亲过来扫墓的话会很容易找到庄仲。最重要的是,那些同事完成了父亲的遗愿——葬在这个风景不错的地方。庄仲之前也奇怪过为什么那些同事会知道父亲想被葬在这里,后来也就想通了,可能是父亲也和那些同事们调侃过吧。

而庄仲,这个当时还不懂事的孩子,因为无依无靠,也联系不到亲戚,就被送到了当地的孤儿院,刻上了这个永恒的烙印。

庄仲的记忆和这大巴车一起飞驰着,车窗外慢慢飘起了雪花,好像是在祭奠着,祭奠着他的父母,祭奠着他童年时的快乐。

车到站了,庄仲下了车,向墓园走去。今天墓园里面的人比平时要多,大概是因为天气越冷,越有人熬不过去,所以在冬天去世的人特别多,于是许多人的忌日都聚在这几天了。庄仲来到小屋前,打开门,把脚上的雪跺掉,进了屋。他重新审视了一下这间屋子:一张单人床、一个取暖用的火炉、一架满是书的柜子和一台折断了天线的收音机。

他把东西归置好后,就坐到床上,突然想到床下也许还有什么可以用的东西,就蹲下搜索了起来,发现只有一双胶皮靴,防雪防水用的;剩下的,只有厚厚的灰尘。庄仲拿起扫帚把屋子扫了扫,担了担床上的灰,最后用拖把把地拖了一遍。这个屋子虽然没有宿舍的环境好,但毕竟是自己一个人住,庄仲还是很满意的。

忙完了这些,庄仲打开书架,发现书架上的书都是年代久远的老古董了,甚至还有红红绿绿的毛主席语录。他合上书柜,打开桌子上那台折断了天线的收音机,收音机发出嘶嘶啦啦的响声,伴有些微的说话声,但呜噜呜噜地听不清在说些什么。不过这倒是激起了他的兴趣。他又打开柜子找了找,又翻了翻抽屉,惊喜地发现抽屉里面有一把螺丝刀。庄仲迫不及待地用螺丝刀把收音机的后盖打开,仔细检查着那在旁人看来复杂而无规律可循的电路板。

这时,他听到了外面“咚咚咚”的敲门声,朝窗户外面一看,是一个穿得很严实的中年人,在冲着庄仲笑。庄仲打开门,问:“您是?”

那个中年人操着地道的天津口音回答道:“我找薛大爷。”

“薛大爷生病住院了,我来替他。”庄仲回答。

“住院了?”那个中年人显得很担心,“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现在状况挺好的,不过还是要住院观察。”庄仲说

中年人叹了口气,说:“可惜了,我还特意带了酱牛肉跟酒。”

庄仲这才看见那个人手中拎着一个袋子,还有一瓶酒。

“您进来坐一会儿吧,”庄仲让道,“我估计薛大爷这些日子回不来了。”

“那么严重啊,嘛病?”那个人也不见外,一边说着一边径直走了进来,刚拖好的地面留下了一排泥脚印。

“突发心脏病,可能挺严重的,”庄仲一边应着,一边把凳子摆好,“您坐这儿吧。”

“哦……”那个人也渐渐沉默不语了,好像一下子失去了刚才的外向与兴奋,把肉和酒放下,脱下外套,坐在凳子上。

“薛大爷不在,你陪我来两杯。”那个中年人拧开酒瓶的盖子,一股酒香飘了出来。

“我不会喝酒。”庄仲推辞到。

“有嘛不会喝的,喝多了就会了,嘛东西都要学,都那么大人了。”中年人依旧操着浓重的天津口音说着话。

庄仲一边推辞着,一边走过去关上门。

“你叫嘛名字,还上学吗?”中年人问道。

“我叫庄仲,大学快毕业了。”庄仲回答道。

“大学了啊。”那个人打开那个袋子,拿出一个饭盒,打开饭盒盖儿,里面是切得整整齐齐的酱牛肉。肉香很快就蔓延到了屋子的每一个角落,当然也到了庄仲敏感的鼻子里面,弄得庄仲也不禁咽了咽唾沫。“来点儿尝尝。”那个人把饭盒推倒庄仲面前。

庄仲也不谦让了,一面说着“谢谢”,一面拿起一块放到嘴里嚼了起来。

“怎么样,味儿还不错吧。”那个人问道。庄仲好不违心地点了点头。那个人笑开了,说:“我们家那位做这玩意儿手艺倍儿好。”他说着,拿起一大块大口大口地嚼起来,又问道:“话说你怎么上这儿做兼职了,外面有那么多比这好的工作。”

“薛大爷让我来的,我正好也没事,就当帮薛大爷一个忙。”庄仲没把自己对焊锡过敏的一大堆事说出来。

“哦,原来如此,”那个中年人喝了口酒,“薛大爷这个人吧,我总感觉有点神经质,这么大岁数了还工作,而且还做这种工作,我倒是问过为嘛,他每次都不告诉我。”那个人顿了顿,拿起一块儿肉放到嘴里嚼了起来,又喝了口酒:“有些人啊,有时会为一件事钻牛角尖,可回过头来一想,何必呢……”

庄仲也没说什么,只是沉默了一会儿,又看了看那个人,问道:“您和薛大爷……很熟么?”

“熟?我爸十年前没的,也是心脏病突发,不过还没拉到医院就完了。”那个人轻声说。庄仲这才明白为什么刚才那个人的神态会有那么不正常的变化。“那时薛大爷就在这儿,还是这个屋子。我每次看完我爸后,就来这儿跟他说说话。想想这十年过得真他妈快,一眨眼就过来了。”中年人环视着这个屋子,有些颓唐地说道。

庄仲对他的话是再同意不过了,从父母去世到现在十多年,就好像是一瞬之间过来的,就像有个人用一把锋利无比的剑,“嗖”的一下从他的心口划过,伤口不住地流血,疼痛不停地传来,但是你抓不住凶手的衣襟,跟不上凶手的脚步——因为凶手是那速度无人能望其项背的时光。

“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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