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公寓-第7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除了万用表之外,他还找到了很多有用的工具,如果可以的话,他真想把这些都带回去。
洞库那里当然也有很多工具,但是那些是以制造业为主,除非丁尘打算开工厂,不然根本用不上。而这里的工具则以电气和维修方面为主,更加适合日常生活使用。
说实话,正因为这些东西的实用性很强,所以丁尘几乎没办法选择自己应该带哪些回公寓,似乎每一件工具都有值得携带的理由。
他在工具室里停留了良久,这才勉强选择了其中的几样,其它的就只能等以后再来了。
正打算把这些选好的工具搬出去的时候,他的心里突然一动,慢慢停了下来,重新拿起油灯,凝神打量架子上摆放整齐的工具,然后发现其中有一部分工具曾经被人动过,它上面落的灰尘明显比其它的工具要少。
丁尘的心里冒起一股凉气,从楼上那个人的生活习惯可以看得出来,这个家伙并不是一个生活规律的人,他日常使用的东西都会顺手乱放,如果使用了这里的工具,肯定不会再摆放回原位。而且从手里这个油灯的制作工艺上也可以看得出来,这个人并不善于使用工具。
当然这也可以解释成,被丁尘杀死的这个家伙干掉了在他之前来到这里的人。但是丁尘联想起前天跟踪过自己的那个人,实在没办法用这个理由来宽慰自己。
他站在工具室里想了一会,举着油灯重新回到楼上,向两个人说道:“我们今天在这里过夜,明天一早离开。”
郑宇和罗格都有些吃惊,郑宇疑惑地问道:“就这么走了?”
“是啊。”丁尘说道:“我们这次只是来看看这里的情况,然后决定下次来应该干什么。”
郑宇还是觉得可惜,他建议道:“我们可以多留几天。”
“不会有更多发现了。”丁尘说道:“下午我去仓库和变电站看看,你俩留在这里,注意警戒,当心还有其他人在这里。”
郑宇和罗格对望了一眼,罗格盯着丁尘问道:“是不是你又发现了什么?”
丁尘摇了摇头,“我又不是神仙,总之小心无大错。”
仓库里没什么好说的,丁尘倒是在变电站里停留了很久,可惜到最后他也只是确定那些还在旋转的风车当中,的确还有一部分仍然在持续不断的产生电能。但是也仅此而已了,他并没有办法找到阻碍这些电能向山下传输的原因。
连他都办不到的事情,另外两个人当然连试一下的想法都欠奉,有那个工夫,还不如大家洗洗睡了呢。
这座小楼虽然早就成了危楼,又被那个拾荒者住得一团糟,但是好歹有个正二八经的床,虽然比起公寓来是差得远了,却怎么也比昨晚睡在塔架里要强得多了。
晚上还是三个人轮流守夜,不过丁尘一直睡得都不好,最让他郁闷的是,他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出现,又一夜就这么平平安安地过去了。
早上三个人吃饱喝足之后,把小楼里的食物搜刮一空,丁尘又在背包里装了几样工具,三个人背起小山一样的背包,像是搬家的仓鼠一样离开了小楼。
虽然三个人这还是第一次走水泥甬路下山,但是因为已经踩着这条路上来过两次,这次反其道而行也算纯熟无比,很快就来到了山脚下。
丁尘专门绕了个圈子去看了看那具被他们扔在小溪旁边的尸体,发现已经不知道被什么野兽啃了一部分。他过去的时候,几只乌鸦正站在尸体上挑挑拣拣。
丁尘并没有过去打扰乌鸦们,远远地看了一眼后就离开了。
回程的时候要比来时略快一些,不过到达来时的宿营地后,丁尘仍然提议就在这里休息。
罗格和郑宇当然不会质疑他的决定,而且有从小楼里搜刮来的食物,也没必要再去狩猎。
吃过晚饭,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丁尘取出零三式步枪,给罗格和郑宇讲解了一下使用要领,又让他们轮流试用了一下,中间还试射了几枪。不得不说,罗格身为射手,在瞄准上面的天赋值极高。郑宇虽然比不上她,但是表现得也比普通人要好得多。
一直到太阳落山,丁尘这才向两个人说道:“今晚我要离开一下,步枪留给你们,如果明天晚上我不回来,你们就自己回公寓去。”
罗格吃惊地问道:“你要去哪?”
“捉鬼。”丁尘说道:“我猜,这是一只很有趣的鬼。”
97。第97章 十年拔一枪
一般来说,在没有方便照明条件的时代里,人们是很少走夜路的,因为即使只按照生理特征来说,人类在夜晚的优势也实在不够明显,证据之一就是人类的夜间视力很弱。
但是这个结论在丁尘的身上并不适用,因为他在夜间行动速度明显比白天还要快,当然这里还有一个原因是,他现在比白天背上少了一个大包,负重明显减轻了。
轨道突击队员受过的训练当中有一项很重要的科目就是夜间奔袭,丁尘的成绩还算不错。最重要的是,这条路他白天已经走过了,哪里有坑他都记在脑子里,这给他的夜间行动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只所以选择天黑了才回去,是因为丁尘担心有人在跟踪自己,天黑之后,他让罗格两人躲在防雨棚里,外面的人很难看到里面的情景,当然也就无从判断自己是不是已经离开了。
白天三个人走了一天的路,丁尘一个人在夜间只用了不到四个小时就走完了,他重新回到小楼下的时候,还没到午夜时分。
丁尘抽出自己的军刀,在夜色中慢慢靠近小楼,却并没有进门的打算,而是溜到那棵将枝杈伸进二楼的大树下,四下看了看,觉得没有危险后,这才爬了上去。
这颗树很大,胸径也足够粗,至少丁尘无法环抱,所以他爬起来不算很容易。好在树的年龄大了,皮就变得粗糙,至少让他的手指有了发力的地方。
他爬到树上,趴在一根枝头向着小楼里仔细打量,然后脸上露出了微笑。虽然楼里的人作了遮光措施,但是那主要是为了防止光源外泄,当丁尘身处同一平面的时候,还是可以看到油灯发出的昏黄光线。
丁尘小心地顺着伸进小楼的树枝爬过去。夜风吹过树林时发出的声音掩盖了他的动作,让他可以在不惊动里面那人的情况下接近小楼。
粗壮的树枝虽然戳破了窗子,把自己伸进了楼里,但是显然不会给丁尘留下足够挤进去的空间,不过丁尘对于这一点早有准备。他昨天在楼里留宿的时候,就已经敲掉了树枝旁边那扇窗子上的玻璃,就连窗边的玻璃渣都清理干净了。
他很顺利地从窗子钻进小楼,轻轻落在地上。然后靠墙站在那里,让自己的视觉适应楼里的黑暗。
二楼里明显经过了清理,他们离开时还堆在走廊里的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堆在了楼梯口,看起来这里的新主人已经迫不及待地要把它们清理掉了。
少了走廊里的杂物,丁尘的行动变得更加顺畅,他慢慢走到透出灯光的卧室门边,趴在门上侧耳细听。
房间里有微弱的声音传了出来,似乎里面有人正在整理物品。这和丁尘的猜测差不多,那个他想要寻找的人应该有些强迫症,无法忍受杂乱无章。
他抽出手枪,打开保险,然后侧身猛地撞到房门上。
门后传来一声巨响,然后在唏哩哗啦的碰撞声当中,被丁尘用力猛撞的房门只开了一条缝就停了下来。
丁尘没想到里面的人居然会在门后堆了这么多东西,很是吃了一惊。不过现在显然不是吃惊的时候,所以他举枪奋力从门缝里挤了进去,脚上踩到了什么东西,发出扑哧的一声响。让这次突袭变得狼狈起来。
房间里的床被推到了一边,地上蹲着一个男人,满头乱发大多斑白了。九月末山间的气温已经很低,所以这人身上披了一件大衣。
发现有人闯入后,男人飞快地从地上跳了起来,扑到床边,伸手抄起了竖在那里的步枪。但是他很快就停了下来,并没有举枪和丁尘对射,甚至没有转过身来。
两个人僵持了一会,男人说道:“你是回来找我的?”
“所以你见过我用手枪?”丁尘警惕地说道:“昨天我打死那个人的时候,你也在场?”
“他叫李燕,是个很强的家伙。”男人放开了步枪,慢慢转过身来,露出一张苍老的脸,“可惜心还不够恨,他不应该从藏身的地方出来。”
“反派总是死于话多。”丁尘说道。他低头看了一眼脚下,发现自己没办法在不踩到东西的情况下走过去,只好摆手说道:“不介意把枪扔过来吧。”
男人犹豫了一下,反手握住步枪,把它竖直向丁尘扔了过来。丁尘接在手里,看了一下说道:“又一支零三式,你解除了指纹锁?”
“那个叫指纹锁?”男人若有所思地说道:“我只是碰巧发现了。”
“我猜还有一支被炸坏了的枪。”丁尘说道:“不然你碰的就太巧了。”
男人点了点头,看着丁尘说道:“既然你都猜到了,我的确搞坏了那支枪。”他慢慢伸出右手,让丁尘看他缺了一根食指的手,“还有我最灵活的手指。”
“看来你运气不错。”丁尘说道:“不然你失去的就是最灵活的手了。”
男人看着丁尘,沉吟了一下问道:“你是谁?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他看着丁尘,猜测道:“我知道海边有一帮人是从前军队的后代,你是滨城出来的人?”
“滨城?”丁尘皱了一下眉,他想不起来记忆中有这么一个城市。不过听起来好像是在说苏樱所在的地方。他摇头说道:“你说那支商队?”
“是啊。”男人流露出伤感的神色,“那支商队招揽过我,可惜那时我还年轻,没有答应。”
“总觉得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丁尘说道:“其实你现在也可以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