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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剩女甜园-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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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姑娘好,鄙人姓戚,名千里。”君子远庖厨,他昨日让她见到了那个样子,自然是也是尴尬的。

    “这是我自己做的点心,送过来给你们尝尝。”说着,林雨把一袋子点心递给了他。

    “是姑姑来了!”这时,沛沛的声音响了起来。

    林雨的眉眼一下子就变得柔和了,“是啊,沛沛,姑姑来给你们送些糕点。”

    “糕点?”沛沛眨了眨大眼睛,那长长的眼睫毛在脸上投下了细密的小影子。她拉了拉爹爹的袖子,戚千里便把糕点袋子递给了她。

    沛沛兴奋得赶快打开,道:“爹爹,你看,这个和大伯父上次送来的一样呢!”

    戚千里看了看糕点,又看看林雨,疑问道:“姑娘可是集市上卖糕点的人?”

    姓戚,是一对父女。“难道你们是卖书的戚大叔的亲戚?”

    “正是!”戚千里说到这里也有些兴奋起来,“家兄曾经说过,你买了我的《致远随笔》。”

    “算不得买,只是拿几块糕点顶了而已。”林雨笑笑,道:“不过那书写得真不错!一个个小故事,虽是写着鬼怪、狐妖、花仙,但他们妖娆美丽、心地善良,做的都是惩恶锄奸、扶弱济贫的好事。看完之后,总是给人以无尽的希望。”

    “实不相瞒,那部书正是鄙人在拙荆患病时所写,写它,也是给自己一个希望。”

    “《致远随笔》竟然是你写的?”

第二十八章 诚信

    林雨没想到《致远随笔》竟然是他写的!想那天在集上,自己着急回摊位上卖糕点,隐约听见戚大叔说“今儿你又夸他书写得好,他在这里的话,必定要说什么‘得一知己’什么的话。”原来他所说的“写”真的是写书,而不是之前说的“抄书”。

    “鄙人名叫‘千里’,字‘致远’也。”戚千里答道。

    林雨又看了看院中的海棠树,便想起《致远随笔》中也有一个故事是讲述海棠花仙舍己救人的。

    故事中,男主人公洛松的妻子真娘患了重病,洛松不离不弃,终于感动了院子里的海棠花妖,花妖每日便趁洛松出门赚钱的功夫,进屋给真娘喂无根甘露,那是花妖积攒了近千年的东西,吸取了无数的日月精华。真娘的病一点点好了,洛松还以为是近日开的药有了效果。后来洛松无意间发现自己家院子里的海棠树越来越没有精神,叶片都耷拉下来了,但是他忙于照顾妻子,也没有在意。终于有一天,洛松因为临时有事回了趟家,而花妖又因为医治真娘而法力大减,没有感知到洛松,两个人就这么遇见了。洛松也终于知道了花妖对他的感情。可是花妖并没有想要破坏洛松和真娘的婚姻,依然每天去为真娘医病,直至真娘病愈。

    “我记得书中有一章便是讲的海棠树。”

    戚千里回头看了看自家院子里的海棠,道:“彼时家中海棠树因缺水而没有精神,于是便写了这节,以寄希望。”

    “哦,东西送到了,我也该走了。”林雨忽然觉得有些索然。那故事的最后,真娘的病好了,花妖却折损了几百年的修为。真娘一直不知道这件事,可在洛松的心里,却永远留下了花妖那粉白色的倩影。

    洛松对待真娘是爱情吗?抑或对待海棠花妖才是真感情?若洛松便是戚千里自己,那他在照顾病重的妻子时,有没有过那么一刻曾经想要放弃呢?

    头天筛好了枣泥、豆沙等东西,第二天一大早,林雨就起来开始做糕点。景皓定的是四十个,林雨就做了四样儿,由于材料齐全,没一会儿就做好了。

    吃过早饭,林雨又就着锅里的热乎气,添了点毛柴到锅底,把剩下的白面炒了,炒完、把细小的面团儿都擀碎,再在锅中热油,把熟面放在里面翻炒。盛出后,又把山核桃碎、松仁碎、瓜子碎和黑白两色芝麻在锅里炒熟。最后把他们和炒好的面和在一起,香气便弥漫了整个儿屋子。

    听外面敲门声响起,林雨出门把景皓和天星引了进来。

    “林姑娘这是做了什么好吃的?好香啊!”天星使劲儿吸了吸鼻子,感慨着。

    林雨笑着,把做好的油茶面放入两个碗中,用水壶里的热水一冲,就端到了二人面前。“家中粗鄙,没有茶水,二位便尝尝我炒的油茶吧。”

    景皓坐在火墙那里,并未动手。天星接了过去,放在火墙上,自己端起来吹了吹便喝了一口。“唔!好香啊!”

    一会儿,林雨包好了糕点,便拿进来递给了天星。只见不仅天星,景皓的碗里也空空的了。

    “一共是四种点心。”

    “嗯。天星,给下次的定钱。”景皓见林雨的眼光落在他的那只空碗里一瞬,便微微发窘,赶快让天星给钱。

    “不必了。上次本就该把点心做好的,是我没做到,这次就不要钱了,以弥补我的过失。”林雨赶快到。

    “不用,我们没在意,也不差这点钱。”

    “不是你们在不在意的问题,而是做生意的诚信问题。”林雨道,“答应人的事就要做到,我没做到,这是我的过错,我必须负责任。”

    见林雨说得认真,景皓的目光不禁有些波动。沉吟片刻,方道:“刚刚的那个油茶很好喝。”

    “若是景少爷喜欢,就带些回去吧。”

    这次景皓再没有要和她谈钱的意思。林雨便把刚刚晾凉的油茶面都包给了她。

    “若是晨起、午间或者夜半肚饿的话,用开水冲着些喝是很好的。依仗着个人口味,也可往里加些糖或者盐,味道也很好。”林雨解释道。

    “多谢了!”景皓真诚道。

    下午,林雨又上街上置备了一些果仁、山楂、大枣、糯米等东西,又买了些稻米,准备回家给自己改善一下伙食。只因京城以北并不适合水稻生长,这稻米、糯米在北方都金贵得很,比肉还要贵上许多。在现代的时候林雨也是北方的,她家那里还是商品粮基地,从小就吃惯了稻米的,这穿越过来,真的让她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过,想要吃细粮,还是要赚钱的,不然,吃上一两个月的稻米,她就会穷的底儿掉了。

    可是,只做糕点是肯定没那么大的市场的。厉云县挨近胡山国,据说胡山国挨近她们天哲国的边境全部都是连绵的高山,可是再往北去,便是广袤的大草原,他们国家的人,一半逐水草而居,一半以渔猎为生,都粗鄙得很,很少会花钱吃这么精细的点心。这也还好,想打开市场怎么都能打开。关键是以自己的一己之力,做出的糕点根本保存不了那么久,也就没法卖到胡山国去。而如果只靠着厉云县,那自己目前也就是一个勉强温饱的命了,待自己江郎才尽,怕是这个谋生的本事也不能再让她好好生活了。

    出了稻米铺子,林雨被自己的这个想法折磨得有些黯然。走在街上,亦不免有些泄气。

    “毛毡咯!上好的毛毡!便宜卖咯!”

    忽然,一个别扭的汉话传进了林雨的耳朵!毛毡!厉云县里,还有卖这个的?

    不怪林雨好奇,毛毡这东西是牧民围在帐篷外面的。若是在南方,冬天铺床什么的都是很好的,防寒又保暖。可是在北方,尤其是他们这样的山城,很少会有人用到毛毡。因为家里炕都烧得热热乎乎的,墙砌得也厚,房顶上,要么就是厚厚的茅草,要么就是瓦房下面压着厚茅草。窗户上、门上天冷后都会钉上棉布帘,那东西不值钱,又禁风。实在是没有这个毛毡的用武之地。可是今儿却有人在这儿卖毛毡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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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圣玥的《暴走军娘》太搞笑了!精分军娘暴走了,简直吊炸天好吗?!

第二十九章 毛毡

    毛毡是用羊毛等东西编制而成,越是好的毛毡,里面羊毛的成分就越多。在现代的时候,毛毡里会被添加许多工业原料,而这里的毛毡牧民利用纯天然的材料手工织就的。

    林雨走到了卖毛毡的地方,那卖毛毡的立刻眼睛一亮,有些颤抖道:“姑娘,可要买毛毡?这都是从胡山草原运来的!上好的毛毡!”

    这人说汉话不太溜,但也能吹嘘自己一下。

    林雨并未答话,只是蹲下,仔细地看着这毛毡。

    这毛毡并不若他说的,是什么上好的毛毡,是羊毛掺了牛毛、马毛和枯草做的,不是什么好毡,甚至应该说,连次品都算不上,应该叫残品了。

    “你这毛毡怎么卖?”好有好用法、次有次用法,林雨却是想把这毛毡买下来。

    “姑娘可算问着了!我这毛毡,整个厉云县里最好的!一尺,我只要姑娘二十文,如何?”那人连说带比划,告诉了林雨价格。

    “你这么要价,那这生意可就做不成了!”林雨站起来冷声道,“你也不必唬我,我也不是没见过毛毡。好毛毡二十文是连一指都买不上的,而你这,也不过是最差的毛毡,二十文,你也真敢要!”

    那人虽说话不溜道,但是听话却是听得明明白白,敢情这姑娘是个懂行的。只得换个套路,和林雨讲起了自己卖毛毡的经历。

    原来,这人名叫尕木,是胡山草原的牧民。他们那里今年的羊毛特别丰盛,除却往宫里进贡的毛毡和自己帐篷用的毛毡,还剩下了许多的羊毛。尕木在那里就是在牧场与牧场之间做点小买卖的人,一见这样的形势,就想着把多出来的羊毛让大家做成毛毡,他拿到胡山山区和厉云这边来卖。也不知道谁说的,山区和厉云这边都不识货,即便掺点东西也没关系。于是,大家就纷纷往里面掺牛毛、马毛,待动物的毛不够了,就掺进去点草叶。等到尕木来收的时候,一下子就懵了,这样的质量可怎么去卖呢?但是这些都是交好的牧民,大家都求着他,他也没有办法,所以只能次品的价格全部收购了,硬着头皮出来卖。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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