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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天宝伏妖录-第1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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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景珑马上就明白了,鲲神要么是被抓了,要么是受伤藏身城中,便让两只妖怪继续监视,一有动向,马上来回报,然后打发了他们。

    两人坐在洛阳驱魔司厅内,鸿俊还在回味先前其中的一堆弯弯绕绕,李景珑则开始思考,思考时总忍不住看鸿俊,看着他,又开始笑。

    “笑什么?”鸿俊说。

    “笑你是我的人了。”李景珑说,“乐一乐不行?”

    鸿俊哭笑不得,问:“现下怎么办?”

    李景珑无奈道:“被你迷得五迷三道的,想不了事儿,一下就变蠢了。”

    鸿俊笑着说:“我想出去走走,成么?”李景珑欣然点头,正要起身时,鸿俊却说:“我想自个出去,你独自在这儿想吧。”

    李景珑不乐意,但想到哪怕两人已经在一起了,也不能终日腻在一处,天天谈情说爱,况且一恋爱起来,自己根本没脑子去想问题,只想和他说话,便不情愿道:“那你算好时辰,早点回来。“

    鸿俊凑上前,亲了下他,说:“我顺便买点吃的去。”

    李景珑被那么一亲,全身好半晌都像烧开的水壶一般直往外冒气儿。定下神来,又觉得自两人相处起,鸿俊竟是从最初半推半就,变得极其自然,兴许是那个梦里小时候的记忆使然,竟令他不再拘束,有种相伴多年、举案齐眉的感觉。这是他这一生里至为期待、至为向往的感情。

    然而这一切又实在太美好了,美好得令李景珑有些怕,总怕自己一不是妖族,二无家世,不值得鸿俊这么待他。总怕眼下良辰美景来得太好,如繁花终有凋零时,来日又隐约有落尽之意;更怕鸿俊先前所言,隐隐带着些不祥之意。先前还做过一个梦,梦里……

    李景珑患得患失地想了一会儿,又不知鸿俊去了何处,总怕他半路被蛊猿发现抓走了,然而这处并无天魔,归根到底,也不该有什么穷担心才是……

    手头还有案子要破,得赶紧理清细节,设个连环套让那俩蛊猿自己钻进来……

    鸿俊怎么还没回来?这都出去多久了?不对啊,茶案上这香还没烧完,不到一炷香时间?怎么感觉好久了……

    鸿俊第一次来洛阳,不想与李景珑一起出来的原因是,想买个什么东西送他。从前他常羡慕书里说的那些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情侣,虽然作这《白头吟》的卓文君开头就是“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也好不到哪儿去。若有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的情分,也是很好的。

    所以他想做个定情信物,送给李景珑。送玉送金太俗,剑穗盔甲太土,送个护身的法宝倒是不错。自己从前在曜金宫中试做过不少小玩意,大多用在了重明身上,且几乎全失败了,这还是平生第一次正儿八经做法宝还没尝试过,还得回去问裘永思。

    洛阳只有一个市集,唤“南来北往”,没有长安东西市大。鸿俊在市集上逛了一圈,看见一枚扳指,忽想起李景珑常弯弓搭箭,做个扳指也不错,于是买了个扳指,准备以此为模具,另寻材料,参考着重新做一个法宝用。

    接着他又四处逛,看见一副胡人的皮甲,那皮甲只有几条带子,连着左臂,右手有皮套,乃是驯鹰用的,李景珑肌肉轮廓漂亮,胸肌腹肌该有的都有,穿上这身,半皮制铠甲般露得应当很好看。于是鸿俊又胡乱花钱,买了套皮甲。

    四月春风拂面,鸿俊正要进药堂配药时,忽见外头躺了个男人,不断挣扎呻|吟,身上已经腐烂了,在那春日里显得极其狰狞恐怖。

    “救命……救命……”

    “活不了啦,别叫了。”药堂里头,小二出来说,“哎!这谁家的!赶紧带回去吧!”

    鸿俊于心不忍,躬身想给他把脉,里头又有大夫说:“别碰!仔细染上了!”

    时近黄昏,市集上摊子渐渐地收了,鸿俊朝那人说:“你家在哪儿?”

    那男人喉咙里发出一阵不甘的响声,说:“有钱,我有钱……给你钱,你救我……”说着又抬头,朝药堂里说:“大夫,我不想死,救我,我把命给你……”

    夕阳西斜,莫日根穿一身粗布衣,推一辆板车,与陆许穿过小巷,往安西兵府里送酒去。

    陆许说:“今天?”

    莫日根有点犹豫,说:“再等一天罢。”

    两人经兰陵琥珀的老板娘特兰朵介绍,接下了给安西兵府送酒的活儿,每天日落前将四十埕酒送去,供安禄山麾下将领饮用。节度使入京后,安禄山隔三岔五往宫中走动,十六抬软塌将他抬进去,朝皇帝与贵妃见个礼,便回来与一众将领吃喝。

    莫日根算了下,光是长安城内这安西兵府里上下两百号人,每天就得吃掉十头羊羔十头猪,鸡、鸭、鹅,外加鹿肉、獐子、鱼等不计其数。酒更是一坛坛往里送,全部倒一个大缸里头送进宴厅里去,喝酒的人拿着个盆从中舀。

    陆许说:“我觉得今天差不多了,府里下人都认得咱们了。”

    莫日根将车推进去,采买便道:“哟,今天来得倒挺早呐!”

    “是是。”莫日根以汗巾擦手,像极了仆役,若非身材高瘦,朝小厮里一扔,倒看不出异样来。陆许却肤白俊秀,一看就不像干活的,在一旁站着冷冷打量,莫日根第一次来时只介绍这是他远房弟弟,读书人,自己干活儿供他买书,预备明年科举。采买倒也不怀疑,便说:“老规矩,倒缸里头去罢。”

    莫日根便往缸里倒酒,陆许依旧在旁看着,恰恰好那时管家到得后院来,朝那采买说:“昨天那俩捧肉盘的怎就不见来了?你再上西市去找两个周正点的。”

    陆许马上朝莫日根使了个眼色,莫日根稍一点头会意,却不说话,只笑着倒酒,昨夜阿史那琼试着放倒了两名府上杂役,令其上吐下泻,来不了伺候安禄山。正想着试试两人能不能顶上,果然机会来了。

    采买应过声,朝莫日根说:“就你俩吧!你个子高了些,待会儿注意跪好点,别太直着就成。”

    莫日根笑逐颜开,忙道好好好,陆许却不大情愿,采买说:“有钱!待会儿一人赏你们两百钱花用去,节度使大人要是心情好,给你锭银子你便发财了。”

    陆许这才答应留下来,那采买正不想跑西市这么一趟,当即又让人带两人去擦擦身,换了粗布衣,以便伺候安禄山晚宴。入夜时莫日根与陆许在后院里头按了几下水龙,将身上粗粗擦了一次,莫日根肤色常年曝晒,乃是健康的古铜色。陆许当年当斥候时习惯穿夜行衣,不怎么晒太阳,肤色仍是白的。

    莫日根看陆许身材皮肤,笑道:“你和鸿俊谁白些?”

    “关你什么事。”陆许答道,只背对他,莫日根怔怔看着陆许赤|裸的身体出神,忽然有点明白了李景珑喜欢少年的原因。那原始而粗野的**,竟是多多少少,隐隐约约冲击着他。

    两人脱了衣服,换上皮裙,上身赤着,环了两条皮带,乃是突厥人惯常的打扮,安禄山出身突厥,常穿金戴银的一身,对麾下将士更喜突厥皮甲装束。常袒露胸腹,以示武勇。

    出来时,后院又整箩整箩地往另一个箱里倒活鱼,那满箩筐的鱼扑腾扑腾掉了满地,其中掉出一条长手长脚的鲤鱼来,满地乱蹦,忙把手脚收束,趁着仆役不注意藏进箱里,朝外打量。

    仆役先搬了一箱走,陆许趁那空当说:“赵子龙!”

    鲤鱼妖从鱼堆里冒出个头来,莫日根示意它过来,鲤鱼妖说:“我没穿衣服!羞死个人了!”

    莫日根说:“以前你不也从来不穿衣服?”

    “穿上以后再脱就不一样了。”鲤鱼妖又缩了进去,此刻仆役回来,将它所在的那箱也搬了进去。

    陆许与莫日根百无聊赖,在后院廊下坐等着,莫日根侧头打量陆许,只想找些话来说,陆许却依旧那般,淡淡的,也不主动开口。

    “嘿。”莫日根说。

    “嗯。”陆许看了一眼莫日根,仿佛在看见他的过往回忆后,奇怪地重新认识了这个人。

    “别担心。”莫日根道,“不会有事。”

    “谁担心你了?”陆许随口道,“想多了吧。”

    “你当我弟弟吧。”莫日根伸手要去摸陆许的头,却被陆许挡开。

    “我可不是鸿俊。”陆许说,“他什么都不懂,我懂,又不是几顿饭就能被骗了跟着走的。”

    “哟。”莫日根笑道,“我要真想骗你,就不是现在这般了。我可从来没瞒过你什么。”

    “他们不知道?”陆许突然问。

    莫日根没想到陆许还记得他的梦,不以为意地答道:“这有什么好说的?”

    “李景珑也不知道?”陆许又问。

    莫日根显然不愿多提,又说:“待会儿按计划行动……”

    “你来长安,不仅仅是为了历练。”陆许说,“我猜得对罢?”

    “不是为了找你么?”莫日根眼中神情一闪,仿佛变了个人般,笑容里也带着复杂与玩味。

    “那么还留在驱魔司做什么呢?”陆许又问。

    莫日根说:“当然是为了弟兄们。”

    陆许说:“阿泰与阿史那琼为了神火,为了复国;永思哥为了抓獬狱……”

    “你们怎么都特喜欢永思。”莫日根打量陆许道,“都喜欢叫他哥。”

    “因为他有才华。”陆许说。

    “好吧,我是粗人。”莫日根笑着说。

    莫日根恰好到处地一打岔,陆许还想再问时,突然后面“哇”一声惨叫,是鲤鱼妖的声音,两人马上起身匆匆赶去。

    鲤鱼妖顿时魂不附体,急匆匆地钻跑出来,不住发抖。

    “好恐怖!”鲤鱼妖说,“我不待在那儿了!”

    “怎么了?”陆许与莫日根马上紧张起来,莫日根快步转过走廊,与陆许看着后厨,还以为后厨中有天魔,只见屋檐下从大到小,满满地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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