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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卡农-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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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如此下去,顺利地把高胖子救出,却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就在我琢磨着该怎样拖一下两人后腿的时候,屋内那低沉沙哑的声音再次响起,不过此时显得非常急促:“四哥,动手!”

    话声刚落,嘌锵儿……

    PS:下午还有一章。另外,投点票吧。。。。。。

第三十四章:要开杀了。

    远处山林里突然闪出一道火光,一种我非常熟悉的枪声在寂静的夜里震荡。

    美制Remington300口径狙击步枪,威力大、转速快、爆炸力猛,乃狙击手的最佳伴侣。

    “妈的,还真有狙击手。”我忍不住暗暗地啐了一声。

    在枪支管理极其严密的国度,买把枪是多么不容易,更何况还是这种连美国黑市都很难寻觅的Remington300。

    一团血雾顿时蓬洒开来,那位施展音波攻击的汉子整个往里跌飞,脑袋已被轰了个稀巴烂。

    林觅仙懵了,紧紧地抓着我的手臂,眼眸中满是震惊。

    几乎是音波停止的同一时间,M16A2步枪发出几声悦耳声响,剩下那位大汉还未来得及甩出手中蓄势待发的闪电,便被击中。子弹强劲的冲击力把他从门口震飞,跌在屋外的平地上,洒下一摊血水。

    见到此景,暗惊对手果敢犀利的同时,我心内满是欣慰,他们总算没丢军人的脸。

    其实彼德师门那两人若是小心一些,以他们魂器的特殊功效,胜利可说毫无悬念。错就错在太大意,而且他俩并不知道面临的对手是军人,更甚至还是精锐部队。

    不过这正是我要的结果!

    轻轻地拉了把神色不宁的林觅仙,我道:“还不快走,留着当枪靶呀!”

    废弃工厂三面环山,厂房位于道路的尽头,若他们从厂房里冲出来,当头便能与我们相遇。一方是手持武器的军人,另一方是只有三柄飞刀和毫无格斗经验的娇女子,结果如何完全可以想像。

    把林觅仙拉到左侧林内藏好,我轻轻地吁了口气,“留在这别动,他们我来对付。”

    “你?”林觅仙被刚才的景象吓到了,不太敢相信地看着我,“你行吗?”

    我咧开嘴,展露出一股自信的微笑,“世上的事,成不成,做了才知道。”

    很有气势地说完,我却趴在她身旁一动不动。

    “怎么了?”林觅仙附在我耳旁问道。

    带有股香味的气息喷在我耳边,轻轻地有些*,可又有点享受。

    我挠了挠耳朵,轻笑道:“静候时机。”

    其实,我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彼德师门那人的尸体,我要考证一件事。没有等待多久,只见那人头顶的莲花逐渐变得灰暗,尔后开始痿缩,最后竟缩回到身体里去了。

    又过了一会儿,一团不易察觉的白芒从他身上涌出,缓缓地,往天空飘飞而去。

    我眯了眯眼,眸中精芒一闪:生命精华!

    人死后,体重会减轻二十一克,有人说那是灵魂的重量。不过经林觅仙解释,我知道,那是人体内的生命精华,乃是组成生命的本源力量在体内型成的凝聚体。

    简化来说,也确是灵魂。

    彼德便是通过这个向师门告密的。

    此次之所以来古浪山救高胖子,便是打算借别人的手,把彼德师门这两人解决,续而让他们通过灵魂把今天的事向师门汇报。

    不然的话,我若是顺顺利利地被押解回去,就算不死,估计也没好下场。

    我在投下乱因,至于结果会是怎样,那就不清楚了。

    不过我没想到,除此之外,竟有一个意外收获。

    就是那莲花!

    我几乎可以认定,人们头顶的那朵莲花,就是生命精华的外在表现。也就是说,我大概可以从人们头顶的莲花色泽形状上,判断出这个人灵魂的强弱。

    心里很有股高兴的感觉,虽然不知道这有什么用,但总归是解开了心头疑惑。

    不知怎么的,‘观灵’这个词,忽然在我脑海涌现。

    正当我打算进一步思索时,厂房里那个低沉的声音响了起来:“方成,你打算躲到什么时候!连朋友的性命你都不在乎了么?眼看着朋友因为自己而遭无妄之灾,却能不闻不问,这就是你的品性吗?”

    这人开始用起了激将法,想必他知道,在十七八岁的这个懵懂年纪,兄弟义气看得比什么都重。

    对我而言当然全无效果,我这次的预定目标可谓已圆满达成,就此离开是最好的选择。再者说,我已经确定了他们乃是军人的身份。

    做为一个军人,杀人不眨眼乃是必需具备的优秀品质。但毫无必要地屠杀手无寸铁的平民,却是很难下手的。

    那是流氓和神经病干的事,黑社会都不一定会乱出手。

    所以,我若就此离开,离开这个城市,对方绑架高胖子等人以威胁我的作用便失去了。对高胖子等人来说,甚至还是好事。

    “方成,”林觅仙忽然轻轻地拉了我一下,有些不好意思地道:“敌人太卑鄙了,不如我们……”

    林觅仙胆怯了,看到比她还强的遗魂师都打不过对方,她丧失了信心。

    见她如此,我心中忽地一顿,有了决定。

    “主人,我必需留下!为朋友两肋插刀,乃大丈夫正所应当之事。”大义凛然地说完这句经典台词,我心里却有种好笑的感觉,因为我想到了后面那句:但为了美女,我插朋友两刀。

    林觅仙被感动了!

    美丽地眸中泛着湿气,我忽然想,高胖子若是看到此景,也会为了她插我两刀的。

    见我要走,林觅仙道:“我跟你一块去。”

    “别,”我赶紧摇头,“这帮人是杀人机器,你应付不了的。”

    在魂仆印记解开之前,我和林觅仙生死相关,到时别本来没事,却被她拉着一块死了。

    “你就安心地藏在这,别乱动!我一定能把人救出来,相信我!”

    “嗯!”像是送别从军的小媳妇,林觅仙重重地点了下头。

    就这样,我拎着三把飞刀,潜入了阴暗的山林之中。

第三十五章:能爆走否?

    毫无疑问,唐家这次派来的是军中精锐,这一点从刚才两百米开外的那枪狙击可以判断。曾当过特种部队少校军官的我,对他们的战术非常熟悉。

    部队是有作战守则的!

    人类几百年的近代战争,早已经历过可能发生的所有情况,从而累积了无数经验。

    根据前人经验,军事家们把各种情况总结归类,汇聚成一个个适合环境的最佳应对方案,也就是守则!

    当然,经常把守则挂在嘴边的都是菜鸟,军痞们一般对此嗤之以鼻,他们总会说:守则,就是个屁!

    然而话虽如此,老鸟们对守则其实更加在意,因为他们明白,战争中经验是多么重要。在这些守则的背后,乃是千万条生命的无妄牺牲。那句嗤笑只不过是告诫新手:战场上情况千变万化,别死抱着守则,要灵活运用。

    我知道对方肯定不是新手。

    而根据守则,在这种山林解救人质的情况中,不管小队成员有几个,至少会有一位阻击手,远远地瞄着厂房大门。

    事实表明确实如此!

    而如果是五人的标准小队,分配应该是一个阻击手在远处,一个观察手在厂房四周,一个冲锋手用枪抵住人质,一位神枪手对着大门。

    最后是队长与人谈判。

    现在是否这样我不清楚,不过想来差别不会太大。

    但是有一点必需考虑,之前彼德师门的那次攻击,把其中一位叫猴子的击伤了。至于猴子是冲锋手还是神枪手,这个还有待确定。

    我不能大意,任何一个小细节的判断失误,都将改变结果。

    不过无论怎样,先解决狙击手是肯定的。

    我迈着十八路猫行步伐,悄悄地往旁侧山林潜去,之前的那道火光暴露了狙击手的位置,虽然他肯定会换方位,但大体在那一块不会错。

    “方成,出来谈谈吧!我知道你来了。”

    厂房里又响起传话声,那人却没在门口露出身影,这正是守则之一:在敌人方位没有确定之前,绝对不能让自己暴露在敌人眼下。

    我完全没有答理的意思,缄默不语地往山林那侧潜去。

    “再不出来,我可要不客气了!”那人声音中已带有微微怒意,这对于性格坚毅的军人来说,是很少出现的。

    现在我根本听都懒得去听,小心奕奕地潜行,越过一个小沟,我在右侧山林停了下来。天黑的厉害,伸手不见五指,不过并不影响我寻找敌人。

    我屏住呼吸,合上双眼,聚精会神地感受周围的一切,那微风,那声音,还有那枯草的淡淡腐味。

    媒引之后,我的身体经由本源之力的浸染,五感变得更敏锐了。沉吟良久,前方山坡上的一处地洼引起了我的注意,那儿太静了,静的莫明诡异。

    我悄悄地往那挪去,那儿,就是狙击手潜伏的位置。

    我行走的很慢,很小心,唯恐踩中了残叶给对方带来警醒,在这个视线不足两米的黑夜,声音乃是辨别方位最好的依仗。

    “方成!”厂房内的呼喊声急迫起来,带有一股焦躁与愤怒,“我知道你在哪,别再躲了,我只是想和你聊聊。”

    聊聊用的着玩绑架么?

    我心下嗤笑了一声,继续潜行。

    “别再走了,”那人终于怒了,大吼起来,“我知道你在哪,再迈出一步,我便让你血溅当场。”

    听见这话,我心里直冷笑,看来这人还学过心理学,连吓敌的招术都用出来了。在这漆黑的夜里,以我的眼力都只能看到七八米外,何况他们。

    现在离小洼地只有十多米的距离,冲刺的话,以我的身体状况,三秒钟足够了。不过我没有莽撞,更加小心缓慢地往目标挪去。

    注意力渐渐集中,我的眼里只有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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