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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书评杂见-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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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重生的作者应该多想想,这道理很简单。

  三、位格有三

  呵呵,这个是偷懒了,直接借用的是作者文中的话。这本书(其实我更愿意称它为一篇文章)的闪光点很多,但最亮的有三格地方:

  (一)擦边的情色YY。色么?不色么?色么?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反正我是不会去举报的。很多地方都出现了色色的词汇,比如「乳房」、「馒头」等等,当然包括作者故意误导的红肚兜一节以及金海燕「初潮」一段,作者制造了一种粉红的气氛,朦胧中将你带进逍遥帐中。但是「色而不淫」,这是作者把握的底线。很多时候,如果是两个成年人在一起的话,我们会大呼过瘾,但是小孩子嘛,我们更觉得是在玩过家家。笑笑而已,没有什么值得当真的,偶尔还可以刺激一下我们松弛的神经,这不是蛮好的么?

  (二)淡淡的幽默。不管是恶搞也好,噱头也罢,作者轻松的文风使人读起来确实如沐春风(汗,这里面有第一条的功劳)。有许许多多的小片断都是非常搞笑的,相信你读的时候遇到了一定会会心一笑的。

  (三)我好累啊,不写了,这条纯当充门面好了。

  结语:这本书现在还只有七万多字,我却唠唠叨叨了七千字不止,看来偶真滴素老了,说话没有条理,还经常喜欢大放厥词。如果你读了这本书觉得不错的话,请你记住我,对,对,就是我,我就是那个唠叨的血酬啊;如果读了这本书你觉得写的不好,请你找作者,砍死他都没关系,你说我路过啊,我没看见,我可是什么都没看见啊;嘿,要是你读了这本书成了一个忠实读者,欢迎你和我一起追杀那条淫郎,直到地老天荒!

  血酬于2005年10月7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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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评书】【 《再活一次》是梦想-重生推书之二】


  烟,是抽了四年的白沙;歌,是唱了十年的beyond;书,是草草的《再活一次》。
  走一遍重生的飘渺之旅,再活一次,对我们而言,这是一个怀藏在心中无限美好的愿望,但无疑这也是一种奢望。

  人不能总是活在现实中,因为这样太累,纷乱的生活,我们需要偶尔休息一下;但人也不能总是沉溺在无限的幻想中,因为那于事无补,我们毕竟还是要回到现实中来,每天去上学上班,去打理生活中油盐酱醋……

  重生,对我们来说,彷佛永远只是一个美丽的幻想;重生类作品,其实更像是我们手中一本可以修改的回忆录。过去的生活中有太多的遗憾需要弥补,现在的生活也不再令我们感到满意,所以我们要重生,要去「再活一次」。

  假如上天给你一次重来的机会,你会活的比现在好么?这个问题其实很难回答,虽然这只是个假设,但我们中的大部分人肯定会说「是」。有着前生的经验,还不用担心「蝴蝶效应」,可以尽情地挥洒着不再昂贵的青春。漂亮的MM,花绿的钞票,五色迷人眼……彷佛一切都那么美好。可是当你热情冷却,仔细想一想,你会发现,虽然老天是这样的慷慨,他给你一次重来的机会,绝不仅仅是为了赐给你无限的金钱美人。如果仅仅是为了追求金钱美人,普通的玄幻就可以,没必要写重生。重来一次,其实更多的是为了弥补「上辈子」的情感遗憾:有不能孝敬的父母,有伤心的初恋情人,有脑中无限的悔恨,有心中蒙灰的那根琴弦……

  假如人生能够读档,那该多好?然而,上帝可以为你慷慨一次么?不能,答案虽然很冰冷,但是很现实。往生的只是传说,今生的才要把握。在《重生传说》的简介里,重生类小说的实质意义已经写得很清楚了:「人生不能读档,望大家珍重。」

  今生的,才是我们要珍惜的,身边的,才是我们要把握的,不是么?

  借着这本我喜欢的《再活一次》,梳理了一下自己略显凌乱的思绪,谈了些对重生类作品的看法,现在开始分析《再活一次》的正文:

  一,行文倾向:

  《再活一次》的作者草草和我算半个老乡,都在山东生活过,只不过我生活的时间更长一些。从本书作者对山东与陕西教育状况的对比看,草草是个渴求自由的人,不喜欢拘束,这也决定了这本书的基本情调:自由,甚至略微有些「小资」倾向。

  通篇平淡的文字,男主角流露出来的「非草根气」,校园,钢琴,酒吧……这些道具和背景无一不在宣扬着作者的「青春」思想。正如林妹妹不会赤着上身去码头搬大米,阿Q不会花前月下背着花锄唱一曲《葬花词》一样,作者选取的这些带有意象的背景、道具充分说明了这不是一本普通的「草根类YY」作品。

  读罢全篇我深有感触,虽然梁晓也会说粗口,也会粗暴打人,但作者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小资气质让我相信:这的的确确是一本都市中的校园小品文。

  虽然作者把这本书规类在都市文学里,但我要说:都市中除了高楼大厦,还有形形色色林林总总的人,这些人才是都市的精华之所在,描写他们的人生百态才是都市文与校园文区别根本之所在。

  梁晓将来会是怎样我无从知晓,大抵是要上大学的,而且似乎应该是名校。也许到了大学他会成为都市中的一员,会逐渐淡化他的学生身份。有一句谚语说:「每个人都会有两个面孔,朝向你的才是真实的。」如果一直呆在学校里,梁晓永远只是个学生,也只会有一张面孔,相信这是梁晓重生之前的记忆不能容忍的。只有当那张隐藏的脸转过来的时候,梁晓才有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都市人,这本书才会成为一本真正的都市文。

  二情节分析:

  (一)童年卷:

  1:本书的主角梁晓是个孝子,这从字里行间都能看的出来。他回到过去,是为了拯救他的父亲。当然作者并没有这样讲,这是我臆测的。这样的一个立意,就显得高明,比起那些无端被雷劈,过马路被普桑撞的要高出不止一个头来。在我看的时候,也正是这份孝心吸引了我。说起来,作者的文笔虽然很不错,但是行文有些闷,平淡如水。若是心情浮躁,肯定是看不下去的。

  2:回到90年之后,梁晓发现他自己偷了20块钱,面临着一个严峻的局面。如果不把偷到的钱送回去,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前生的记忆告诉他,不管怎样,钱一定都是要还上的。终于,在前生记忆的帮助下,他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卖粮票。不可否认,梁晓的这种做法对于一个六岁孩童还说是足够高明的。然而,梁晓忽视了一点,偷钱是偷,难道偷粮票就不是偷了么?偷粮票不会被发现,但是会让他的良心蒙受污点。在我看来,梁晓之后应该用自己赚的钱再把这粮票买回来,用以救赎他的心灵。(这一点的补充说明参见第二部分人物分析)

  3:作者记述了孩童时期的几个玩伴,感觉像是日记里的喃喃自语,有散文化的趋势。童年卷与玩伴的三个亮点事件是:讲鬼故事,看世界杯,学琴。这其中的鬼故事写的最切合人物性格(转生之前的),学琴写的最冗长无趣(我觉得可以略写,虽然以后梁晓还要用弹琴来推动情节),最能勾起我回忆,引起我共鸣的就是90年世界杯。

  其实少年梁晓经历过的,很多我们都经历过。当意大利之夏的歌曲再度回响时,我的心也不禁随之飞到了90年代。正是在90年,我成为了意大利的球迷,也成为了马拉多纳的球迷。看球这一节牵动了我记忆深处的那根弦,使我感慨万千。十几年的时间过去了,当年的懵懂少年也成了现在的奔三壮男,只是90年的那点回忆还永留心间。能有这感受,就不枉读一遍《再活一次》,我们要的不正是这种感觉么?

  总结:童年卷写的并不好,相比较后文来说,作者在写童年卷的时候更像是在写回忆录,少了很多小说的要素,更像是一篇篇联掇起来的散文。情节的连贯性比较差,铺设的情节过多,只是依靠时间的推移让各个故事合为一体。作者在后文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但是很遗憾,做的依旧不够好。

  (二)少年卷:

  在这一卷中,梁晓算是找到了一位真正的女友-杨昆(我这样认为的,但作者为梁晓安排的女人实在太多了,不能贸然下结论)。这个叫微微的女孩是我最喜欢的,关于她我将会在人物分析中提到,现在仅就情节方面与作者进行一些探讨:

  1:这一卷中出现了众多的女人或女孩,但是每个女孩都只是浮光掠影地点上几笔,除了主角感情上倾向的女主角-微微之外,让人看到莫衷一是。女人可以多,但是不能乱。这一卷才几万字,出现的女孩子就达两位数以上,使我真的有几年前看《百魔女》的感觉。

  2:让张倩去梁晓家里弹钢琴这一节是相当出彩的,因为可以体现出梁晓的良善本性-使他原本模糊不定的性格凸现,只可惜张倩在不久之后又成了一片浮萍。看到此处,真让我感叹,到底作者能不能突出个重点来,不要总是平均用力每个都写上几笔好不好?张倩是作为御姐出现的,但整体看来,这个很要强的女孩虽然让人牵挂,但并不出彩,也许她的出现只是个幌子而已。张倩上大学之后,他们旅游到长沙以后关系再度暧昧,读起来有蛇足之感。莫名其妙的梁晓甚至说出了他心中「真实」的想法(只是想利用她),但我觉得后面的描写是一种败笔。

  3:本卷中梁晓在学校发生的林林总总不一一列举了,因为这卷的问题比较大,所以将在人物分析中提到本卷情节与梁晓性格设定缺陷之间的问题。

  4:本卷的亮点是梁晓终于接触到了社会中的人,遇到了酒吧里的两人。这对于一部都市文来说,应该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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