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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书评杂见-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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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成“妖弹”?

  惊恐之余,作者甚至还不忘用些调皮的文字,让读者的心情变得轻松。这样的文字,不但与整篇的风格不符,而且使人感觉极度的不舒服,好像一只鬼在把你吓得半死的时候对你“嫣然一笑”,叫声“血郎你莫慌”。

  文字的不成熟,见于文章的角角处处,如果这不是作者的笔力有问题,那么就是心境有问题。如果这是一篇电影剧本,我觉得作者可能会比小说写得更好。

  第一卷的第六章,作者似乎放弃了一直想“恐怖”而没有恐怖起来的气氛,开始走向“小情调”,其实我觉得,作者的“游记”应该改掉文章的类型,写校园文学不是蛮好的么?也不至于出力不讨好,写这种没人看的文字充数。

  看到第九章,我终于忍不住了,作者很喜欢“泡菜游戏”么?拿着一张地图,从这里跑到那里,这是小说么?靠什么吸引人呢?

  整个第二卷,我都是拖着看的,没什么意思。

  第三卷,吸引我眼球的是徐庶这个人。也许从这里,作者开始考虑转行,加入了一些流行元素,不管是文白杂糅的文风也好,道术魔法的工具也罢,总比小孩子的游记好了些,也让人有点看头。问题是,谁会忍着前面几万字的苦闷看下来呢?我是因为要写书评,所以才看了又看,如果我是读者的话,绝对不会看过三章去。

  遇到徐庶之后的情节,有点网文的味道了,有美女,有神兽,有中西结合的玩意,可以看上一看了。

  转型应该是成功的,如果作者这是第一本书的话,练笔到这个时候,已经算入门了,之前的文字,可以删改了,否则,这本书真的没什么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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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评书 岁月无声】


  有时候,在喧嚣背后真的需要一份宁静;有时候,在繁华背后我们会去追求萧索;有时候,热闹背后,我们会去追求那一份落寞。
  从小到大,有许许多多的人在我们生命中走过。他们走的那么干净,竟然没有留下一点痕迹,以至于我们会怀疑,我是否曾经见过他们。也许只有在机缘巧合下,那根紧绷的神经在你脑海深处被触起,我们才会如梦方醒,恍如隔世。

  真的,他曾经是我那么好的兄弟,然而现在我竟然把他忘记;真的,她曾经是我海誓山盟的恋人,然而直到现在我才把她记起。

  工作太忙,事情太多。每天,我们总有千千万万的理由,阻扰着自己去回忆过去。莫非我们的生活就真的让我们如此满意,以至在泥土的锁覆中,彻底地尘封记忆?

  记得曾几何时的年少轻狂,记得曾几何时的慷慨激昂,也许,你早已忘了那时的青春飞扬。

  率真,个性,在都市的欲望中迷失的自己,是否真的能找到快乐的本源?也许直到某一天,我们都不再年轻,在子侄辈上才能看见我们当年的影子,然而,那时的我们,年华早已逝去。

  怀旧的人总是很多,不能忘怀的始终是经典。幼年的一个苹果,漏交的一份试卷,初恋莫名失去的第一个吻,谁还记得?也许我们都记得,只是记忆阻扰着我们可以不去想起。

  人到中年,终于可以不用再轻狂,可也失去了那份激情飞扬。

  生活,就是这么无奈,所以我们渴求,渴求在书中重新体验一回,让失败随着书的翻页散去,让经验和理想重新浮现在我们的眼前。

  爱情,虽然不是人生的全部,但也有很多人没她活不了。艳遇,也许我们每个人都幻想过,但在现实中遇到的却不多,所以我们更多的是在书中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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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评书 可爱的神仙也作梦-评《绮梦仙缘》】



  马马这个人,惯会罗索的。他会跟你讲一大通道理,然后一脸严肃地告诉你:“朋友,下次不要再回头看我拉。”
  嘻嘻,说完了人呢,咱就来说说马马的书。

  前面呢,当然少不了马马招牌式的“忆苦思甜”“思想教育”,然后呢,当你慢慢进入状态的时候,马马会告诉你,现在上演的《神仙也疯狂》,大家买票进场拉。

  马马笔下的神仙(没到这种境界的叫修真),个个可爱至极,每个都有鲜明的个性,再加上马马略带痞气的语言,读起来让人忍俊不禁。

  “在这些人里面,冲虚自己觉得自己实在是太乖太乖的一个了,他也不过是在手头紧的时候用五鬼搬运术从一两个贪官那里周转一点资金,按照他的话说,对上他这是在为国家打击腐败分子,对下,他这也是为了给贪官们多积上一点阴德罢了。而且,他搬得也并不是太多,最低最低最低,他还总是记得给人留一份情面,决不会像某些家伙似的,把人家的裤头都拿掉??在第一次办这种事的时候,他就指天发誓,这千拿万拿,内衣是绝对不会去拿的,尤其是还穿在人身上的那些。”

  可爱么?呵呵,不过你别以为马马的语言除了可爱就是可爱了,他还有拿手的讽刺在等着你呢。

  “作为白鹤观的观主,光是每年国家给的补贴就不是个小数目,更何况还有一大堆的施主所捐献的香火钱,这些零零碎碎的加在一起,总数早已经超过百万了??这可不是开玩笑,冲虚那时候就发现,越是那些表面上说着过来参观视察的坚定“无神论者”,私低下塞过来的香火钱,一个比一个的多。”

  正是因为有了讽刺,马马的书才又提高了一个档次,可以把它当成社会讽刺小说或者是一部谐剧来读。幽默,其实很多时候就是蕴藏在讽刺之中的。“冲虚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当年他的老师曾经说过,没享过大富大贵,就难有大彻大悟。”让你会心一笑的同时,也能够体会到讽刺社会的意味在里面。

  冲虚这个不在五行中的仙人塑造的是很成功的,闻其言如见其面。冲虚起初给人的印象是一切都无所谓,但他真的能做到无所谓么?不能,要是能的话,他就不会毁掉自己来拯救世界了。可想而知,在冲虚的心里,他是要拯救世界和平的。

  嘿嘿,不过当冲虚拯救完世界以后,俺们所关心的就是,一个老道士在女生宿舍里面的传奇故事了。

  以前曾为异性合租而神魂颠倒的俺,如今已经神仙其中不能自拔了,天呀,快电让我飞升吧,我一定要比冲虚这老家伙更幸福呀!

  看看下面的文字,我们会更加怀念那个经典的《野蛮女友》的,难道和尚就不是男人了?

  “是……你说你让我帮你做什么吧……”

  “嗯……”女孩扬头,咬指甲,作沉思状,“比方说,每周四会轮到我做寝室卫生。”

  “……我来做。”

  “还有,每天晚上去水房打洗澡水,也是好累的……”

  “……我去打。”

  “还有,有的时候,我课上会犯困,笔记就记不好了……”

  “……我来记。”

  “嗯,还有最重要的,这期间的花费似乎我有些担负不起的……”

  “……我来出。”

  经典需要回忆的,回忆难道不需要《绮梦仙缘》这道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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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评书 只为挑刺生-《军师》血酬评】



  只为挑刺生-《军师》血酬评
  《军师》看了很久,有点想法要说。不可否认,《军师》是一本好书,但不管是怎样精彩的书,都会有一点纰漏。这纰漏,虽说瑕不掩瑜,但总让人觉得心里疙疙瘩瘩的。爱一本书,就是要让它成为精品,成为经典。下面是我简简单单挑的几个小刺,希望作者能看到。

  (一)这本书是用倒叙的手法开篇的,这似乎是给了读者一颗定心丸:这本书不是悲剧,大家尽管把心放在肚子里,安安心心地看下去,保管是遇神杀神,遇佛杀佛,危难处还自有神佛保佑,不会出什么茬子。就我个人而言,我是不喜欢这种写作手法的,因为降低了书的可读性,既然都知道了结局,中间掉点链子也是可以接受的。

  (二)还有点想提出异议的,就是古来史书,都是用人名作传,没有以字入传的,如《明史?刘基传》,而不会写成《明史?刘伯温传》);另外写史书的时候,一般是写成《楚史》,顶大不起会写成《南楚史》,自家人写自家书称《南朝楚史》就有点夸张了,毕竟群雄争霸,大家都会说自己是正统的。

  (三)想说一下逐流兄的“一逗到底”和排版的问题。逗号太多,虽然能使人有紧迫感,但老是这么紧张,俺们真怕哪天会紧张的吐血三斗;以下是随波兄的一句话,真的能读到断气:“如何知道,当然是我看到的,可是我可不能这么说,这是我的防身法宝呢,我的六识天生异于常人,这么说吧,我的耳力,百步之内,可以听见落叶飞花,我的眼力,数里之内纤毫可见,我的味觉,什么东西,只要一沾唇,我就能分辨的一清二楚,我的嗅觉,只要一丝气味,我就能跟踪他十里八里,有的时候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人,不过我也知道,那些事情若给别人知道不免遭人嫉恨,你也不想有一个有一个人可以偷听你的私语吧,为了留作防身利器,这些事情我可是从来不告诉任何人的,除了我死去的父亲,没有任何人知道。”

  逐流兄的分段也很成问题,可能是时间比较紧,最近的这几章也是大段落太多,尤其是小弟这样眼睛不好的,看的容易串行。

  (四)关于诗句的引用。序章里面引用了苏轼《前赤壁赋》里面的字句,颇为精彩,俺也很喜欢这句。 但逐流兄诗歌的引用,有时候词不达意,语不对境,比如这首:“细草微风岸,危樯独夜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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