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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饶雪漫-离歌(3部完整版)-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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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他变成了一个真正过的男人我却还是那个不成熟的人他耍的小丫头。小想到这里,我扭开我的头,就是不让他亲近我。
“还是那么死倔!”他只呢个数落我,院子里的大门“吱呀”一声被推来了。我们俩迅速分开,清冷的月光下,我看到夏花走了进来,她缩着脖子,头发蓬松凌乱,一件花棉袄敞着,里面好像还是很多年前的那件卫衣,步伐轻飘飘的,看样子像是喝了一点酒。毒药迎上去:“不是说去试婚纱,今晚就住宾馆吗?”

   “你姐姐我,那一套婚纱传上去不好看,有什么试头~在说了,这里是我家,我不在这里出家,从哪里出家?你明天要被我出这个门,知道不知道!”她一面说一面弯弯腰,然后站直身子,用力地推了毒药胸口一下,哈哈笑起来。
看他的样子,搞不好真的喝多了。不过鉴于她以前在酒吧有装醉的前科,所以我暂时无法得出一个准确的结论。
毒药往后退的时候,夏花忽然看到了我。我们的目光越过毒药的箭肩头对接,我很想找个地方把自己藏起来,但这显然不可能,于是我唯一的办法就是站在这里一动不动。
她径直朝着我走过来,我的心跳得太快,好像自己做了什么亏心事一般。我真怕她会忽然揪住我的衣领,大喊一声;“你来做甚!我不想看见你!不要在我面前出现!我讨厌你以及你家里的每一个人~”之类的话,但实际情况却是,她视我为隐形人,悠然飘过我的身边,一直飘到餐桌前,发现了那瓶红酒,已把握住它,发出一声惊叹;“好酒!”
毒药上前,夺走了她的酒,她不依不饶,非要抢回来,几番回合,毒药干脆拔开瓶塞,把酒瓶倒了出过。就很快流到地上流了个精光。夏花没想头了,硬生生就给了毒药一个个耳光,那耳光打的清脆响亮,毫不迟疑。然后,她灵活的转身,扑向柜子想去找一瓶新酒。
(10)
门被打开,院子里忽然涌进了一群人,印象中的13弄27号从未如此热闹过。
虽然人多势众,但他们都不敢出声,只是规规矩矩地站在那里,等待着夏花发话。不过我估计夏花要是再不肯走,这群人一定会一拥而上将她活活绑走的。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吧,夏花抹了一把脸,站起身,提着她的包,摇摇晃晃地往门外走去。刚走到门边,就马上有人接过了她手中的包,她转回身,对我笑了笑,潇洒地对我摆了摆手,算作告别。她的样子,像极了旧电影里飞上枝头的阔姨太,所有道具均齐全,只差一件花色旗袍。
印象中她也有一次假装酩酊大醉的经历,就是那一次,她欠了别人一屁股债,流落街头,幸而遇到了阿南,替她付了酒钱。他们后来如何历经相爱相知到分手的过程,我未曾做过多少猜测,如果分手是必须的,那么她现在的结果未必不是好结果。
至少,她不会像林果果一样,一辈子漂泊,一辈子不知所终。至少,她选择了一个正好的停靠岸可稍作休息,谁能说这不是一种幸运?我不相信她装出来的爱慕虚荣,正如我永远不会相信林果果那句挂在嘴上的“钱,永远不嫌多”。
明明对她来说,只有爱,才是最大的奢侈品。
如果享受不了,至少还有金钱填补空虚。何乐不为?
毒药追上去,她执意甩开毒药的手,不肯被搀扶。毒药仍然跟上,一把搂过她的肩膀。她嬉笑着,踮着脚,一只胳膊架着毒药,另一只手伸到毒药头上,一边搓揉他的头发,一边假意埋怨:“送姐出门了,也不放鞭炮?”
“有的,”毒药的回答却出乎我的意料,“怎么可能忘?”
说完,他放开她的胳膊,从屋里拖出一个蛇皮袋,又从葡萄架上折了很长一根竹竿,将鞭炮支起,交给一个站在院子边上的胖子手里,粗声粗气地说:“举着!”
说罢,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打火机,点上。
噼里啪啦作响的鞭炮瞬间炸开了花,冬夜的空气像被这惊天动地的鞭炮感染了,让人不觉寒意。鞭炮声刚刚响起来,毒药慢慢蹲下身,让夏花到他背上去。
夏花娇笑了一下,身子靠了上去。
我从没见过他这么温柔而严肃,他缓慢地站起身,一步一步安静地迈向门口,如此恭顺地履行着这个仪式——背她的姐姐嫁入别人家。
我看到夏花把头埋在毒药的脖子上,不知道她是在哭还是笑。我想,多半是笑着的吧。只是我自己,怎么越来越看不清楚他们的背影了呢?
他们渐行渐远,往巷口走去,人群跟在他们身后,堵住了我的视线。我低下头,才发现自己原来真的流泪了。
也算是高兴的泪吧,我是真心祝福她。
我相信,如果阿南知道,也会替她高兴的吧?他是那样好的一个好人,纵使自己不能拥有,看着别人幸福也是好的。
我不知道在门边站了多久,毒药回来的时候,只剩下他一个人,低着头,一路只顾着自己的脚尖移动,像一个迷路的小孩。
走到我面前时,他抬头问我:“还记得那条狗吗?”
我点点头。
“前年死了。”他说,“死在夏花怀里,也埋在这里。以后这个院子,就只剩它看家了。”他的表情和语气,真是孤单极了。我心里的那块裂痕又开始疼痛,不由自主地伸手抱住他,像抱住最后一团可以温暖我的火焰。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将我横抱起,一直抱进他的房间。
这里的末世气息我永世难忘。灯光照着我绯红的面颊,他的面目却模糊不清。
我想念黑暗的感觉,很多时候,我甚至想一头深深扎入这昏暗的世界永不抬头。就像在很宽很宽的海面上,抱着一块浮起的木,不管怎么用尽全力拼命挣扎,海水仍然一点一点地弥漫上来,灌进我的鼻子耳朵眼睛,毫无回旋之力。
毒药,毒药。他和他的名字一样,我难以抗拒。
多年前他在这个屋子里把我打得遍体鳞伤,如今我们在这里,我却成了抚慰他伤口的人。还有很多话我来不及问,但已经不再重要。没有什么比拥抱着他更让我有勇气。哪怕他现在掐着我的脖子,要致我于死地,我发誓也不会再有任何挣扎。
这一切只因为,我在他眼里的孤单里看到我自己,这些年,其实我也一直这样孤孤单单的,不是吗?一个人读书,一个人坐地铁,一个人吃盒饭,一个人悲伤,一个人快乐,一个人辛苦考虑自己的将来,一个人远离爱情。

 
2010…5…1 12:45 回复  
 
_神七_ 
3位粉丝 
 670楼

“我的。我的。我的。”他在我耳边重复着简短的这两个字。
我不想发出任何声音回应他,这排山倒海的幸福令我恐惧,恐惧这梦境随时会醒来,而那首缠绕我生命的如魔咒一般的离歌,又会无可抗拒地在耳边响起。
我配拥有这样的幸福吗?我配吗?
我只是抓住自己脖子里的护身符,紧紧抓住,不为什么原因。
仅仅这一刻,我真的已经足够。或许我的血液里有她的因子,义无返顾,不懂危险,就算付出生命的代价,也愿意含笑九泉的吧。
只是他会不会懂呢?
不知道几点,他起身,点了一支烟。我将床头灯打开,头靠在靠垫上看着他。他伸出一个手指,温柔地在我睫毛上捋了捋,叹息说:“你终于是我的了。”
我捏捏他的下巴表示回答。他又叹息说:“她终于嫁了。”
“高兴点吧,”我说,“她这样选择,总有她的原因。”
他搂住我,吸着烟,跟我说故事:“十三岁的时候,我就在地下赌场给人当小弟,其实就是个充场子的。她在一个美容院里做服务员,我没钱了,就去找她要。我那时候被人骗,和人炸金花输了两千块,她就偷了店里老板的钱给我还债,结果被抓了现行,带到警察局里蹲了几天。那老板是个色鬼,自己有老婆,看上了她,非叫她陪他,说这件事就不追究了,她就当众把口水吐在他脸上,后来这事不知道为什么被那时候带我的老大知道了,他不知道想了什么办法把她弄出来,我一不留神,他们就好上了。那应该是她第一个男朋友,那人是个跛子,我亲眼见过他揍她。就用那根拐杖,很粗的。你别看她平时显得多威风呢,在他面前就吓得跟那小耗子差不多。不过多亏那跛子,她才自己租了个小店面,帮人做做美容什么的,挣了点钱养活我们两个。后来我问她,‘他打你,你还和他好?’,她从橱里拿出一个碗,在桌边敲,把那只碗敲破一个口子,说:‘要么呢,你自己跑路去挣大钱,要么,你就拿着这个出去讨钱。’我差不多那个时候才懂事,知道她不容易。”
“为什么又认识于秃子了呢?”我被他的故事吸引,忍不住问下去。
“也是个巧合,”他说,“我偷了于安朵的钱,后来又搞得于安朵自杀,他爸找到我家,要取我的命。她替我求情,结果于秃子看上了她的美貌,开始追求她。我那时候天天闯祸,她那个小的美容院,光替我赔债就不够的。于秃子给了她些甜头,她就老老实实关了美容院,陪他逢场作戏去应酬。她没了生计,于德海就更是吃定她了,要么怎么说他老奸巨猾?当然如果不是有我这个讨债鬼在,她不需要这样出卖自己的。或许找个好人就嫁了,过着太太平平的日子。你看现在,她还年轻漂亮,去嫁了这么一个糟老头子,是我欠她的,这辈子我都还不了。”
说完,他扔掉烟头,用手捂住了他的脸。
我伸手拉开他的手,握住他的掌心。然后我靠近他的脸,主动送上我的唇。他正要回应,电话却响了。他看了一眼他的手机,从床上坐了起来,然后,他拿着手机走进了洗手间。
其实是多此一举,因为四周太安静,旧房子本来也不隔音,所以我可以很清楚地听到他在洗手间里说话的声音。
“怎么回事?”他仿佛遇到什么令他吃惊的事。
一阵沉默之后又听到他说:“不用接,我自己打个车很快的,你照应好他,我查下明天最早一班飞机,尽快赶回来。”
对着电话那边的那个她,他的声音出奇的平和成熟,完全不同于和我说话时的霸道与无理,好像另外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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