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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饶雪漫-离歌(3部完整版)-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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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马卓好。”他下决心一样地说,“不改了,我觉得马卓这个名字有气势!”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好心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看什么呢?”他好奇地看着我书桌上的书说,“图书馆借的小说?”

    那是一本《初恋》,那两个字大大的写在封面上,作者有着一个好长的外文名字。其实我压根也还没翻开。但我用手臂把书名挡起来,不让他看。或许他早就看到了,但他没有揭穿我,而是打着哈哈出去了。

    门带上的时候,我才翻开那本旧得已经有些发黄的书。书已经被好多人借阅过了,在它的扉页上,被人用圆珠笔写上了这样的句子:我爱你,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我忽然想起很多很多年前,阿南曾经跟我说过的一句话:“我是最爱你妈那个。”这句话像刺青一样刻在我心里,我甚至记得阿南说它时候的表情,以及每一个字节的音调。我想,至死我都不会忘记。

    我终究还是没看完那本书。我没办法适应翻译小说的冗长和繁杂,只翻了几页就把它搁置一旁。

    那个漫长的夏夜,忽然下起了暴雨。我把天中的录取通知书放在枕头边,终于勇敢地回想起一些往事,我想起妈妈死后,我被送回家的日子,那时的雅安下着前所未有的暴雨,雨声吵得我几乎两耳失聪,我想起小叔暴跳如雷厉声叫我滚的样子,想起我被关在家里不许去上学的孤单的感觉,想起奶奶死去时的那个阴沉的上午,云朵层层集聚在我家房顶上,仿佛做好准备一起坍塌下来。

    那真是噩梦般的半年,我的生活完全失去方向,整个人几乎变成个白痴,连痛苦都很迟钝和麻木。那一次,我被赶出家门后被邻居送回家,小叔一直不肯再收养我,我在邻居家里呆了三天,直到阿南来,当机立断决定带我走。

    领养手续差不多只办了半天。小叔咬着牙签,拿走阿南口袋里最后的一千多块现金,用含糊不清却无比坚决的口吻对我说:“滚吧,滚得越远越好!”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学到一个成语,叫“不堪回首”。当我把它一遍遍抄在我的生词本上时,我觉得这个词简直就是为我度身定做的。我用它这样造句:我的人生,不堪回首。这样老气横秋的话,被我无比郑重地书写下来,以至于我的眼泪都快掉下来。

    可无论如何,这么多年来,我差不多已经习惯把过去打包,整理,塞进角落再也不去触碰。即便是偶尔的回忆,也足矣令我心碎到窒息。

    我常常想象,如果没有阿南,今天的我会是什么样子?或许早就在雅安一个小餐馆里端盘子洗盘子,被客人呼来唤去。或许现在的时节,正在山上刨地,麻利地收拾庄稼。再过几年,就胡乱嫁人,甚至,很快就生儿育女。

    而现在,我拥有的却是一张足矣让全县中学生都羡慕到吐血的“天一中学”的录取通知书,我该如何感谢阿南,感谢命运?

    那一天的日记,我用钢笔用力地写下一行大字:“马卓,全新的日子开始了。加油,努力!”

    很神奇的,有天晚上,我梦到了妈妈。

    时间过去这么久,那是我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梦到她。她穿着绿色的裙子,脸色红润,笑声朗朗。她用温暖的手牵住我的,在我耳边轻声说:“走呢,阿南四十岁生日,我们去给他买双新皮鞋。”

    刚说完,她就放开我的手疾步前行,她走得实在是太快了,我叫喊着努力追上去,她还是终于慢慢不见。

    醒来的刹那,我泪流满面。

 下部 少年02

    眼泪虽然来自梦中,却如此真实,切肤的疼痛。我把头埋进被子里,忽然想放声大哭,不管不顾,哭它个天崩地裂。

    但当然,我没有。自从她离去的那一天起,我仿佛就已经失去了放声大哭的权利。我只是在被子里悄悄擦掉我的眼泪,然后起身,换好我的校服,拿好我的饭盒,准备吃完早饭就去上早自习。

    这是我来天中读书的第三天。我住的宿舍条件不错,除我之外,还住着另外三个女生。因为时间尚早,她们都还在酣睡。我从县里来,这些市里的孩子和我相比,眉宇间透着更多的骄傲和自信。不过这些并不能替我造成什么压力,一直以来,我都习惯在自己的天地里求得生存,独守我的磁场,自得我的乐趣。

    就像我初中时的班主任曾经对我说过的一句话。她说:“马卓,你是个静静呆着的原子弹。一爆发则已,一爆发必然惊人。”

    这种夸法对学生而言是至高无上的荣誉。不过我并不洋洋自得,而是将它珍藏在心里,成为鞭策我继续努力下去的勇气。

    初秋清晨凉爽的风吹过我的脸,我穿过天中偌大的操场去食堂打早饭。操场边有很多的柏树,矗立在那里,如一个个守护的士兵。广告栏里贴着女子剧场的广告,一个美丽的女生伸长了手臂仰望天空,旁边写着一行大字:我和我蓝色的理想。广播室里的音乐已经响起,轻柔舒缓,优美动听。多好,一切都如我想像中一样,是的,我想我已经爱上这所百年老校的味道,它是属于我的,我应该来这里。

    虽然校园生活,无非就是上课,休息,吃饭,睡觉,但在我看来,依然无比美好。我享受着教室里为了迎接新学生而重新漆过的桌椅,享受着宿舍里安排的饮水机,享受着高大美丽的图书馆试验楼,享受着学校后山大片开着的花朵和浓密的树叶,享受着我在从前的学校从来没享受过的待遇。享受着这些夜夜苦读后曾经梦想并终于拥有的一切。是的,我享受,并且珍惜。

    天中的课程并不像我想像中那样的紧张,老师也并不像我想像中那样严肃。都开学都三天了,班主任才在语文课上让大家做自我介绍。

    我们班主任是个男的,很年轻,大约三十岁的样子。他有个相当古怪的姓,姓“爽”。他的开场白是:“你们优秀,我就爽!”当场笑倒一大片。同学们都很喜欢他,亲切地叫他老爽。老爽的普通话听起来很有磁性,也很有鼓动人:“考入天中,大家都是天之骄子。今天,我不上课了,给你们每人半分钟上台来给自己打个广告。就这短短的半分钟,希望大家抓住记会,展示自己,一鸣惊人!”

    不上课好像总是件开心的事,同学们都很雀跃,按顺序一个接着一个地走上讲台。我考进来的时候成绩不低,所在的班级是重点班,我们班每个男生女生的确都与众不同,不过简简短短的自我介绍,也是花样百出,赢得大家的阵阵掌声或是笑声。

    第一个上台的是坐在我前面的男生。几乎爽老师话音刚落,他就刷的站起身,几步就走上了讲台。可是出乎我的意料的是,他的嗓门很细,一上台就不停地推眼镜,一句完整的话都讲不出来,和他走上讲台时的勇敢很不搭调。教室里尴尬了好几分钟,随后整个教室里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

    爽老班制止大家:“请大家保持安静!”

    “肖哲,不用介绍了,大家都记得你了!”重点中学的学生都高傲得很,几乎没人在这个时候听老班的,反而有好事的男生借以讽刺他。他却忽然像爆发了一股神奇的力量似的,大声说:“我叫肖哲!我之所以第一个站上讲台,是因为我的座右铭是:永远争第一。希望大家记住我!”

    最后一句话,他甚至有些声嘶力竭。喊完之后,他就满脸绯红地踉跄着走下了台。我的同桌颜舒舒不屑一顾地在鼻子里发出了一声“哼”。看来他们早就认识似的。

    轮到我的时候,我放下书,走上讲台,说:“我叫马卓。我的爱好是看书。希望和大家成为好朋友。谢谢大家。”

    说完,我向大家鞠了一躬,下台。

    掌声先是迟迟疑疑,终于还是有礼貌地成片地响起。

    这应该是最平凡的自我介绍吧,不过我并不觉得有任何的羞愧,因为在这里,我只想做平凡的一份子。

    下课时,同桌颜舒舒凑到我耳边,好奇地说:“听说你在你们县里考第一的?”

    “还好吧。”我说。

    “什么叫还好吧?”她笑,“你回答问题真奇怪。”

    我冲她笑笑。她低头,忽然很亲呢地轻轻地踢了我的球鞋一下说:“别穿这种款了,回头我给你介绍两款今年最流行的鞋,我能搞到A货,不贵。”

    “不用了。”我说,“谢谢你。”

    她好像有些不开心,低下头收拾她的书本去了。

    慢慢地我发现,颜舒舒是品牌的热烈追随者,她的书包是Jansport的,她的球鞋是Prokids的,就连发卡都是HelloKitty的行货。在她有形无形的灌输下,我才对这些牌子稍稍了解些。从前在初中,一双Nike的板鞋就足够一个班人的推崇,倒是没有见过这样的名牌狂。流行是种毒药,我们班里好多女生受她的影响,并开始买她的东西,她乐此不疲地做着这些小买卖,有人说一个月她能赚好几千块。虽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我知道,她的客户真的很多,只是,身为她同桌的我却始终不是其中一个。

    并不是我舍不得花钱,而是那些东西,对我实在无用。

    当她第N次向我推销一款倩碧的眼霜未果的时候,我感觉她开始恨我。

    “喂!”她不服气地皱着眉头,用手指关节扣着桌面,表情难看地对我说:“我是为你好。你每天看书到那么晚,不保养怎么行?你真以为皮肤是铁打的?”

    见我不动容,她又说:“友情价,如何?”

    “钱对你而言就真的那么重要?”我不解地问。

    “你不买就不买,话怎么那么多呢!好心没好报!”她有些生气,脸色变红,顺手把那个小巧的眼霜扔进抽屉。这时,上课铃声终于响起。

    她把她的书架移到座位中间,一堂课都撑着胳膊背着身子听讲。并且,那几天她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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