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到荼靡-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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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四岁的小女孩被吓得不知所措,坐在班里不敢出去,后来劳动校长叫校役送返家去,又叫家长来接。
此刻都不相信这些事曾经发生过,此刻我是个最普通的女人,也愿意这样终老。
到十六七岁,已习惯人们的目光,其实也没有什么稀奇,每个女生都有男朋友等放学,每个青春女都有细致皮肤,结实大腿,穿起运动装,当然惹人注目。
年轻人闪烁的眼睛,透明的嘴唇,晶莹的肤色,往往吸引中年人,令他们幻觉可以捕捉一些逝去的青春。
我吸引的是滕海圻。
十九岁,刚进大学,因为知道自己的优点,故此不肯设固定男友,每天约会不计其数,连早餐都有人请客。
虽然这样年轻,也已经有隐忧,同姬娜说:“现在不玩就没时间了,过二十一岁便得忙找对象。”于是一天之内,最多约过五个男友,单是换衣服已经忙得兵荒马乱。
那时真好,呶一呶嘴便有男生意乱情迷地死而后己。
我不禁失笑,瞧,没老就已经想当年。
因此遇到滕海圻,方觉棋逢敌手,其实……他要揿死我,不过如捻死一只蚂蚁。不过当时年轻,不知道。
火车轻微摆动,我在这节奏中瞌上眼沉思。
第一次看到滕,是什么日子?一直不敢回首回忆。是秋季?是初春?
喜在天气刚刚有一点点转暖,便穿白色低领T恤,冒着重伤风之险作浪漫状,又喜在太阳标未褪色时穿透孔毛衣及灯芯绒裤子,热得满头大汗,以示标青。小女孩也只不过有这数道班斧来突出自己的性格。
是穿白T恤还是毛衣时遇见滕?一定是这两个时节的打扮勾牢他的注意力。
他当时,是父亲的新合伙人。
他已近四十,然而一双会笑的眼睛,比一切大学一年生还要灵活。
以前想起他,胸口会得一阵闷痛,像被只无形的手扯住似的。现在不会了,现在只是麻木。麻木与害怕,怕的是自己,怕自己再糟踏自己。
火车到站,我跟着其他乘客鱼贯下车。
摇摇晃晃到家,母亲急煞。
“文思找你不下十次。”她代为焦急。
哗。我想:热烈追求,可见有点晚运,有些女人,男人给她一个电话号码让她打过去,就要喜极而泣。依此类推,我要不要放声大哭来报他知遇之恩?
电话铃又响,母亲给我一个会心眼色。
我去接听,果然又是文思。“热情如火?”我取笑他,“成年人很少靠电话传情。”
他笑,但不答话。
“干什么贼秃兮兮的,”我也笑,“好不肉麻。”
“我已把你那次拍的照片制成目录册。”他说。
我不知说什么才好,只“哦”一声。平日的活泼机灵俏皮轻嘴薄舌全用不上。
两人持话筒静十分钟,像致哀似的。
过很久,他问:“要不要出来散步?”
我迟疑,刚回来,又空着肚子,精力是不可比十多岁的时候了,我说:“明天吧。”
他说:“啊。”便挂断电话。
吃完饭,洗个热水浴,把皮肤都炙红,才钻迸电毯子底下。
我在看小说,没有听见门铃。
是爸爸来敲门,“韵娜,左文思找你。”他神色嗳昧。
什么?我掀起被子。
“他在客厅,你去招待他,我同妈妈要睡了。”爸打哈欠。
我一怔,并不觉浪漫,这个人荒谬极点,半夜三更跑了来,将来若要我报答他,我可吃不消。年纪大了,想法不一样,小时候专令男生吃苦以增强自信,现在晓得无论什么都得付出代价,没有免费的事,也没有偶然的事。
我抓过架子上大衣披上,走到客厅,看见左文思坐在灯下等我。
我既好气又好笑,“你这是做啥?”
“我恋爱了。”他傻气地说。
“就为说这句话,明天说来不及吗?”
“明天?”他吃惊,“明天也许永远不至——汽车失事,警匪驳火的流弹,心脏病,太阳黑子爆炸……这一切都足以致命,使我来不及告诉你,我爱上你,明天?不不不。”
我低下头笑。
我找到球鞋,赤脚套上,取过锁匙。
“来,我与你到楼下平台上散步,那里较为安全,”我补一句,“又没有人偷听我们说什么。”
我拉着他下楼,深夜空气冷得不得了,我紧紧拉上外套,我自己也够疯的。
“为什么避着我?”文思冷静下来。
“我没有!”我惊异,“我已经给你这样热烈的反应,噫!你期望什么?由我主动在你车子里**至天明?跑到太平山顶去报告全人类我中了大彩金?喂喂喂,别告诉我你需要的是花痴女。”
他说:“你瞒不过我,这些巧言令色瞒不过我。”
我踱到树下。
“你要我交心交身躯交出灵魂?”我迟疑说,“我认为还是由我自己保管这三样东西的好。”
他背着我,“是为了一个男人吧。”
我说:“每个女人背后都有男人,每个男人背后都有女人,这有什么稀奇。”
他仍然背着我,“这是个比较特别的男人吧,你为他,在手腕上留下那样可怕的疤痕。”
我猛然低头。适才匆忙间忘记了戴护腕。
冷风钻进我的外衣,我打个寒颤。“够了,我要生肺炎了。”我转头要上楼。
他拉住我,“慢着。”
“看,”我冷静地说,“我就是这么一个人,我不打算交心交身交灵魂,更不用说是交出历史了。”
他握住我的手,反过来,那道疤痕足有整个手腕那么宽,两层粉红色的肉厚厚地翻开来,粗糙的缝针痕清晰可见,像是我的手掌早已断离我的手腕,随后由笨拙的缝工驳回,骤眼看,的确恐怖不堪。
我冷笑问:“看清楚没有?满意没有?”
他惨痛地看着我,“是谁?是什么人?他为什么造成那么大的创伤?”他声音嘶哑。
我收起手,把手插进袋中取暖,我很镇静地说:“是我,是我自己。一个人若不杀伤自己,外人休想动弹。”
“你痊愈了?”
“如果没有痊愈,就不会回来。”
“那人在香港?”
我没有回答,也不打算回答。
他放弃,举起双手投降。“从没见过像你这样倔强的女人。”
我笑,“站在这里像置身西伯利亚,放我回去好不好?”
他陪我上楼。
“我不认为今天晚上我还睡得着。”告别时他说。
我也没睡着,整夜看小说,思潮起伏。
因为“苍蝇王”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我看“麦田捕手”。第一千次读,仍然感动得落泪,一直觉得“麦”比“苍”好看,纯粹私人意见。
每当心情波动,最好寄情于一本熟悉而精彩的小说,不用费许多神而可以将心思暂寄。到六点钟,眼皮支持不住,搭下来,睡熟。
闹钟像哗鬼似的响起来,我大声呻吟跳起来,迟到,我要迟到了。睁开酸涩的眼睛,才发觉自己穿着大衣球鞋躺在床上。而且是星期日。要命。
我伏过去照镜子,眼睛红丝满布。
父母已经起床,母亲声音细细。
“没多久就回来了……约大半个小时。我瞧得没错,文思是规矩人。”说的明明是我。
父亲说:“唉,这些年,看她也受够了,无论如何总得支持她。”
“他俩看情形也快了。”
父亲在喉咙里发出一阵声音作为回答。
我趁这机会推门出去,“可有粳米饭油条?”
“神经。”是妈妈愉快地回答。
我吃了麦片鸡蛋再往床上躺,翻来覆去。红光满室,可怎么睡呢?”
起身出门去找文思,缓缓踱到他寓所楼下,那种三层楼的旧房子,因救火车上不了狭而斜的小路,因此逃过拆卸的命运。我站在他楼底下往上看。
走了近一小时,气喘,一身汗,但又犹疑着不好上去。
也许他有朋友在,碰见就自讨没趣了。
我坐在低石栏上搓着手。
即使结为夫妻,也不等于我属于他,他属于我,骨血相连。他还是有他的自由,而我也应当保留自我,互不侵犯,互相尊重。这么大的道理下,使我不敢上去拍门。
露台上挂了许多攀藤植物,显然有数十年历史,紫色的不知名花朵在晨露中鲜艳欲滴。
这时候下起微雨来,我口中尽呵白气,印象中这亚热带城市从来未曾这么寒冷过。
我还穿着昨夜的衣服。
我决定到附近的士多去打个电话把他叫醒。
刚站起来,听见文思叫我,“韵娜?”完全不相信,他见到的确是我。
我抬起头,见他站在露台上,立刻心花怒放。
我向他挥手,他揉眼睛。
我大声嚷:“说呀!说‘罗密欧,为什么你是罗密欧?’”
他说:“我马上下来。”
我也奔上楼梯,两人在梯角撞个满怀,但我们没有拥抱,只是笑弯了腰。
“上来上来,我那里暖和得很。”
我抱着双手上去,奇怪,一坐在他家,心也不再忐忑,马上觉得疲倦,足可睡二十四小时。
我看看身上,实在不像样,都快发臭了。真该洗好澡才来,呜呼。
文思问我:“你这样痴心跑来看我,是不是爱的表示?”
“我来看你,是因为我闷得慌。左文思,为什么任何话自你嘴中说出来,就变得这样肉酸呢?”
他咧嘴笑。
我也傻笑。
大概这样也是恋爱。
他给我看小册子,我的照片美得似公主,小杨的摄影机比整容术还厉害,经他技术的美化,我恍惚回复当年神采。
“你的衣服才上照呢。”我说。
“那简直不在话下。”文思说到他的事业是绝不谦虚的。
“你在哪一家大学学的设计?”我随口问。
“大学?我可没有念过大学,只有半工读地在工专夜校念过纺织科,”他不悦,“拉嘉菲圣罗兰姬斯亚米索尼是大学生吗?”
为了刺激他的自负,我造作地深深吸进口气,“什么,不是大学生?只恐怕家母不肯让我嫁你。”说得煞有介事。
文思一怔,随即笑。
过一会儿他问:“你肯嫁我吗?什么时候?”
我又后悔把话说造次了。连忙躲进他浴间好好洗把热水脸,好若无其事地出来。
时间过得似特别快,嘻嘻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