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概念作文一等奖新作精华_十年-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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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里添点东西,给娃买套新衣服,给老母亲买几瓶治风湿骨痛的药,他心里是一片轻松亮堂,脚下穿行的风也大了起来。
一阵寒风掠过,他不由打个寒战。毕竟是腊月的光景了,一年最冻的时候,他也只是一件秋衫、一件旧毛衣和一件破烂的薄外套。在沿海卖体力用不着厚衣服,发了工钱之后他又不舍得花,只顾念着拿回家去。今年的春运来得特别早,所以乘客也特别多。他在车站去排了一个晚上的队,终于买到一张站票,本来还有硬座,但他为了省几十块钱,索性买了站票。他想自己累了一年,何必在乎这路途上的两三天。在半夜的时候,头顶传来轰隆隆的声音,抬头一看,是闪着灯光高高在上的飞机。他看着远远的飞机肚子,眼睛和这钝黑的夜一样,没有一点光彩。
他终于可以回家了。当他在候车室蜷了一夜后,终于挤进了拥挤的车厢里。他没有什么行李,只提了个破行李包,装了几件衣服和一点供路上充饥的食品。路途上的这两三天是最枯燥无聊的。他不健谈,只当个沉默的旁听者,听周围的人高谈阔论或者高声喧哗。偶尔他能捡到个座位坐几分钟,困了的时候就坐在过道上打个盹,但即使是在睡觉时,他也警惕着扒手,时时处在半睡半醒间。
下车时已经是傍晚,而他还有三十多里路,乡里还没有开通公路,只有很颠簸的石子路,没有车愿意去,他也不愿意叫车,买了把手电便上路了。
他走得很快,一是天快黑了,怕路上遇到劫财的,二来的确想念家人。他没有多留意路边的景色,这条路他走了何止千百遍,两旁的乡间景色却是年年复年年,没有什么变化,所以他只顾低头赶路,脚下虽不泥泞,但他脚步快,不多久胶鞋里便进泥水了,裤管也蹭上了泥巴。
走到一半路时,天就彻底没了颜色,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寒风呼啸更显寒寂,只听得他“呼赫呼赫”的喘气声和“吧唧吧唧”的行路声。他放亮了手电,顿时前面一道亮堂堂的光柱,把路面照得一清二楚,但周围却更显黑暗,这时有人站在旁边也看不见,他心里扑跳了一阵,不觉又去摸那个装钱的口袋。
他想媳妇应该在焦急地盼他回家了吧,老母亲应该也给他纳好了鞋底,娃娃却不知长了多高了。他对家人的印象有些模糊,隔着一年的时间去回忆亲人的样子,对他竟有点困难了。他想起以前在家的时候,每天下田干活,回家吃媳妇做好的饭菜,偶尔叫来土医生给母亲烧烧腿,除此就再无更多的事干。那时候他就想自己是不是要这样过一辈子,延续父辈留下来的脸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然后再把这种传统交给他的娃娃。四年前,村里有几个壮丁去了广东沿海几个月,回来时他们都带了一把票子。他长了二十多年还没见过这么多花花绿绿的票子,于是就心动了。他有点激动地问那几个汉子出去干了什么。他们嘿嘿笑了,说我们这些土农民还能干什么,既没文化也没手艺,只能靠着有几两力气,去卖气力。他听了心里就飘摇起来,同样是卖气力,他们出去卖就赚大钱,他窝在这穷山沟里一年下来还抵不上他们几个月。于是他问他们再出去的时候带上他行不。几个汉子笑着说没问题,我们这趟回来就是要多找些人和我们一起出去挣钱。
陈元军:归 途(2)
他兴奋了好几个晚上。他的媳妇舍不得他出去,他的娃也才两三岁,母亲虽然还算健康,但两鬓也开始染霜,况且家里还有几份田土,这么多的活要是全压在媳妇身上,叫她一个人怎么受得了。但媳妇却是个极明事理的女人,不舍归不舍,她知道丈夫是为了家,尽管有万分的不舍,最后还是让他随村里那几个汉子去了沿海。
他越想走得越快,两三天的路途虽疲惫,但他此刻却精神抖擞,因为离家已经不远了。他仿佛看到远处的黑暗里亮着自家屋子里微弱的灯光,娃儿正在屋门口蹲着吃红苕,老母亲在灶前添着柴火,媳妇打好了一桶猪食,正斜着身子往猪圈提,猪圈里肥猪在“扑扑”地抢食吃。媳妇一定在和母亲说话,这人怎么还没到家,他前两几天不是打电话到村里通知我们就这两天到吗。
他想他突然出现在门口的话,媳妇会立马放下木桶,在围裙上擦着手来给他提行李包,嘴里还会念叨着,看你都黑瘦成啥样了。娃儿一定会扑上来叫他爸爸,然后他会一把抱他起来,在他脸上“吧嗒吧嗒”地亲上几口。母亲会扔掉手里的木柴,笑眯眯地走上来看看他,捏捏他的身子骨,说一路上累了,穿得又这么少,快去洗个澡,你媳妇早把饭做好了。
他忽然想到三年前他临走时亲人送别的情景。那时她们把他送出村十里,媳妇眼里含着泪花,怀里抱着两岁多的娃,娃儿早就哭得稀里哗啦的,母亲也一路红着眼叮嘱他,家里人没有出过远门的,出去后要万事小心,时刻想着有个家在这里,自己照顾自己也尽心点,有空就打个电话到村里报个音讯啊。不觉间他的眼眶也红了,他说你们放心,我出去安顿好了就给你们个电话,你们也回去吧。然后他抱了抱娃,又抱了抱母亲,最后抱了抱媳妇,终于提上行李,迈开了步子。走出去几步就回头看一眼。他渐行渐远,走了好长一段距离后,驻足回望,妻儿老小都还在那里望着他,但在那重叠的山地里是如此渺小,他看着不禁抹了把泪,胸中也起伏起来,然后一甩头,大步走了出去。
陈焕文:未至终点的路途(1)
一步/食物
我对她说,自己去广场散步,双手插在口袋中,看一个个经过的人。然后在出口处买两根烧烤肠,在铁板上烤熟,抹上油以及调料,最后裹上厚实的辣椒粉。满足而爱恋地吃完。
我说,我一直都那样地喜爱麻辣、香、咸,一切有浓香味道的食物,丰盛而热情,填补自己对于食物的欲望,同时获得精神上的丰硕感。
她微笑,将餐桌前的麻辣串用烙饼仔细卷好,送入口中。
吃东西时,她将人性的贪恋暴露无遗。于谁,可能都会如此。并没有值得羞耻之处。
曾有一次,朋友生日,邀请了一群好友在一起吃饭,在一家四川火锅城。
大家点了各自喜爱的食物,之后上菜,数十个盘子,看着叫人欢喜。似乎用的是麻辣锅,因为没有人不喜爱吃辣。涮熟,蘸料(也是辣的),送入口中,诸如这样往复。
亦谈笑说话,都是直率并且亲密的朋友。放松而亲切,加之吃火锅时候的温度,一直非常热闹。
窗外是冬天的小城,零下几度的气温,有灯光和各种建筑与行人。
隔着窗帘,猜想外面的寒冷。
现在想起来,那真是一种享受。是坐在拥挤的汽车之中,夜晚穿越荒无人烟的郊外时的向外张望,而后回头。
在北京的时候,吃了几种韩国料理。
透过窗子同样能够看见北京的夜色。
韩国料理的滋味相比之下要淡得太多,似乎吃的时候需要小心安抚自己一般。娴熟的服务员过来帮忙切分大块的牛排,继续在滚烫的铁架上炙烤。
趁机向外看一眼,尽是沉默的五光十色。之后回过头来,翻动半熟的牛排。知道它仍然会没有浓郁的香味,它所散发的味道并不是我喜欢的。
后来,生日聚会时候的朋友全部都不见了。各自不知奔向了何方,甚至没有任何的联系方式留下,没有任何一个人例外。甚至忘记了当时有哪些人,倒是还能够记得当时的食物,滋味以及隔世般的暖寒。
北京依旧是常去的,也依旧是我所喜欢的城市。吃的地方有太多,并且到处都是肆意的繁华。在欣赏食物的同时,同样恣情地欣赏夜色,无声电影一般的。
一小步/街市的鲜花
她在双休日时,喜欢把两天的上午全部用于睡眠,中午出门闲逛,直到逛累了打车回家。有一条专门出售鲜花的街是她常去的地方。她在网上曾告诉过我,她觉得那些花比名牌旗舰店里的衣服要光鲜漂亮得多,且感觉腻了,可以随时丢弃更换。
但仍然不可避免的是,需要选择。令人狂喜惊奇又头疼的事情。她从一家花店中出来,去另一家,再出来再另一家。也会反复。她在一家店中发现了一种花,猛然觉得刚看见的一种与其搭配非常合适,便立刻回头寻找。
常常驻足在一个店里,来回反复看花。知道自己不能全部拥有,便反复揣度每枝花带来的美感,一遍又一遍。她说她在书店、CD店,乃至名牌旗舰店中都会如此。明知每次去看,也大都是那些书、那些碟与那几种款式,但仍不厌其烦地去看与挑选。
她说那么多丰盛的物品供人选择,令选择的人喜悦与不断好奇。但自己知道,选中了,买到手中,也未必是物的归属与存在的方式。
每个双休日下午的种种,是因为闲适与惊喜的好奇心,还是因为清醒而不舍的心态?她慢慢变得犹豫不决与小心翼翼,偶尔在街市上打来电话询问选择哪个更好。更多的是买了其中一两枝花,剩下的完好不动。
她说她知道自己无法带走,那些留下的花,却仍然会去看。
她打车在天快黑时回家,饶有兴致地做饭菜,偶尔回头看两眼插在玻璃瓶中的花。过几天,它们会被丢入垃圾桶,枯萎消灭。她说这些花,所有花,自己都无法带走。
又一步/颜色
她忘记点数他手中的气球有几种颜色。幼年时期,年轻的父亲曾经买来一把彩色的气球,弯下腰给她攥在手里。她自己只是笑,父亲看见她笑,便也开心了起来。那时候的快乐,是简单的事情。
陈焕文:未至终点的路途(2)
多长时间以来,她栖息在一个有生命的但是没有感情的城市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