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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探险-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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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那不单和蛮荒有关,简直就是蛮荒野人。

两兄妹一时之间,作声不得,殷大德笑了起来,拍著白奇伟︰“那时,你才会说一些话,也剃著三撮毛的头发,和现在虽然不同,但是轮廓还在,那是走不了的。”

白素咽了一下口水︰“那我……多大?”

殷大德笑了起来︰“甚么多大,才出世两天。”

白素和白奇伟两人不由自主,各自发出一下呻吟声来,面色了白

他们的这种情形,看在殷大德的眼中,自然大是奇讶,连声问︰“两位怎么了?”

白奇伟和白素互望了一眼,都知道,若是要别人讲出实情来,自己就先不能向别人隐瞒甚么。所以白素道︰“殷先生,实不相瞒,家父一直提都不肯提有关我们母亲的事。我们明查暗访,完全不能获得丝毫线索,只知道家父曾有四川之行,三年之后回来,已多了我们兄妹两人。”

殷大德听到这里,也耸然动容,大声道︰“我说我不会认错人,是不是?他明明就是阳光土司,是我的救命恩人,可是他为甚么不肯认?”

白素兄妹深深吸了一口气,这个问题,他们自然不会有答案,但是他们隐约也有了一点概念,事情多半和自身母亲的秘密有关,也就是说,他们找到殷大德,算是找对人了。

他们一齐摇头︰“请你告诉我们,那时,你必然曾见过我们的母亲。”

殷大德却摇头︰“不,我未曾见过令堂。”

白素叫了起来︰“怎么会?你见过我,而我那时,出世才两天?”

殷大德站了起来,握著紫金藤杖,来回走了几步,又向那小个子作了一个手势,小个子动作极快,一下子就斟了三杯酒,分别送给三人,神态十分恭敬。他用来给白素兄妹的杯子是普通的瓷杯,给殷大德的是一支看来黑黝黝的碗,也看不清是甚么所制,也说不定又是甚么罕有的宝物。而酒,是从一个很古旧的粗竹筒中倒出来的,那和极现代化的陈设不是很配合。白素细心,看到那小个子在斟完了酒之后,对竹筒边上的几滴酒,用手指沾了,放进口中吮著手指,而他的眼光,一直盯著杯中的酒看,一副馋涎欲滴的样子。而那种酒,也确然芬香扑鼻。

尽管这时白素自己心乱如麻,可是也注意到了这些细节,所以,当殷大德举起杯来,向他们祝酒之际,她向那小个子一指︰“何不请这位也来一杯?”

殷大德听了,先是一呆,然后笑了起来︰“他想这一天,可想了很久了。”说著,他向那小个子说了一句话,小个子才一听,一脸充满了不相信的神情,眼睛急速地眨著,但随即发出了一下低呼,先一转身,来到了白素的面前,向白素行了一个相当古怪的礼,接著,又向白奇伟行了一礼,这才再向殷大德行礼,走过去,老实不客气,倒了满满一大杯,走到一角落,蹲了下来,捧著杯,慢慢喝著,向白素望来之时,仍然一脸的感激之色。

殷大德笑道︰“这个,是苗人特酿的,我和苗疆一直有联系,这种酒,用一种稀有的果子酿制,十分难得,每年我也只有一竹筒。他是裸裸人,知道这种酒强壮筋骨,大有好处,所以这时满心欢喜。”

白奇伟趁机道︰“这位好俊的身手,几天前我曾领教过,他是



白奇伟这时只此一问,不但可以把自己日前的行为揭过去,再提起也不会尴尬,而且也可以打听一下那小个子的来历,实是一举两得。

不过殷大德摇头;“他是甚么来历,我也不知道,他跟我多年,是我那次死里逃生之后不久,也是一个土司,推荐给我的,他忠心无比,只是……”

他说到这里,迟疑了一下,并没有再说下去,想是那小个子有甚么缺点,他不想说了。

白素喝了一口酒,只觉得异香满口,十分舒畅,白奇伟又道︰“当时的情形



殷大德双手捧著酒碗,缓缓转动著,望著金黄色的酒,道︰“当时,正是天下大乱的时候,虽然是蛮荒边远之地,也受到了天下大乱的影响,一方面势如破竹,节节取胜,另一方面,兵败如山倒,有阵前弃械投降,倒戈相向的,有带了败兵,四处流窜的,败象已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唉,真是气数。”

白素兄妹两人,想不到他会从“天下大乱”说起,不约而同,一起咳了一声,以示抗议。

殷大德道︰“我的遭遇,以及我能和阳光土司见面,和时局变易,兵荒马乱,大有关系,两位请听我的从头说起,稍安毋躁。”

白素兄妹感到有点不好意思,自然只有连声答应。

殷大德又沉默了片刻,才道︰“令尊曾问我,在云南营商,是不是和‘土’有关,确然,我那时的商务,就是以烟土为主。”

关于那时候,烟土(鸦片)的贩卖情形,白素兄妹倒知之甚详,自然都是从小听父亲和父执辈说起的。云南出上好的鸦片,称为“云土”,不但经由向东的贩毒路线,运到外国去,也经由向西的路线,运到中原来。

长期以来,由于贩卖鸦片的利润太深厚,人人眼红,所以一直控制在有势力者的手中,帮会、官吏、军队等等的强势,结合起来。当然也少不了有利害冲突时,要浴血争夺。

所以,一个人若能以鸦片为商务,那么,其人的身份,必然十分复杂了。殷大德伸手在自己的脸上,抹了一下︰“我由于和一个国家的皇族,十分稔熟,所以专替他们贩卖,江湖上知道这个关系,所以都给我几分薄面。”

兄妹两人都一样的态度,十分淡然置之,并不大惊小怪,以免主人难堪。

殷大德又道︰“那一次,我带了三个伙计,六匹健马,带的是三百斤上好的熟土,准备运出国境去。虽然一直来,各处关节打通,都没有甚么岔子,可是一切总还是小心为上,按照惯例,晚上搭营过夜之前,由带队的把货物,找一个隐蔽之处,妥为收藏。”

由于鸦片等于是黄澄澄的金子,白花花的银子,所以在贩运途中,沿途遭了抢夺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下手抢夺的,自然都是穷凶极恶的作奸犯科之徒,为了不暴露身份,也为了不被失了货物的人寻仇,所以下手十分残忍,不但越货,而且杀人,不但杀人,而且绝不留一个活口。

贩运鸦片的马队,一上了路,就等于把自己的性命在作赌注,当然,他们也有保护自己的法子,例如配备精良的武器,重金聘用亡命之徒来作保镳,等等。

劫匪若是在白天下手,双方若是势均力敌,自然不免有一场恶斗,若是强弱悬殊,那自然是弱肉强食,在蛮荒的穷山恶水之间,哪里还有甚么公理天道可言?

而到了晚上,要应付劫匪,就加倍困难,贩货者在明,抢劫者在暗,防不胜防,说不定甚么时候,劫匪自黑暗之中,扑了出来,先下手为强,把人全都杀了,抢了货物远走高飞,就算派人放哨站岗,也一样作用不大。

所以贩货者想出了一个办法,入黑扎营之前,由带队者一个人,把货收藏在隐蔽之处

蛮荒的山岭,山势险峻,山洞又多又深,又十分曲折,原始林木参天,草丛又高又密,隐蔽之处十分多,而所带的货,一般也不过两三百斤,要藏起来,十分容易,而要找,却又困难之至。

这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劫匪一现身,若是把人全打死了再说,十之八九,找不到货物何在,只是白白杀了人,得不到好处。所以久而久之,劫匪也就不敢一上来就赶尽杀绝。

在这样的情形下,劫匪一出现,双方自然决斗,若是匪方胜了,那情形就十分惨烈,必然要拷问出鸦片所收藏的地点来。

杀人不眨眼的匪徒,为了要知道鸦片的下落,甚么样的手段用不出来?人类相残的本领,在所有生物之上,斩手断足,挖眼去鼻,还是最轻的,开膛破肚,活剥人皮,是匪徒在得不到货物之后,恼怒之余的报复行为。

如何可以在被匪徒逼供之余,咬紧牙关,坚不吐实,那是十分重要的问题。本来,鸦片再值钱,也比不上人命,在人命和鸦片之间,应该选择人命才是。

可是贩运鸦片的人,却另有想法,他们认为,若是劫匪容易得手,只有使劫匪越来越多,而且,说出了货物的所在,也难免一死,所以一定要硬挺过去。

但人毕竟是血肉之躯,酷刑接二连三,总有受不住痛楚而崩溃的时候,所以又想出了一个办法来

收藏货物的是领队,一旦遇到劫匪出现,并且占了上风之后,都另有早已雇定的,极硬的汉子,出来自认是领队,承受匪徒的酷刑。由于这个人根本不知道货物藏在甚么地方,自然不论怎样拷问,也问不出实在来,而在匪徒拷问的过程之中,事情就有出现转机的可能,或是有人经过,或是有后援队来到,那就可以得保不失了。

这些,都成了鸦片贩运者的成规,匪徒除非真有内应,能认出谁是领队来,也无法可施。

殷大德那一次,带了三百斤上好的熟土,出发的第二天晚上,就遇上了一队败兵,领兵的,居然是一个上校团长,败兵约有一百人之众。

像殷大德这样,在江湖上十分吃得开的人物,黑道上的匪徒,不会去踫他,就算踫上了,殷大德自然也有法子化得开,可是遇上了败兵,那就有理说不清了。

殷大德才牵了三匹马,藏好了鸦片回到扎营地,就看到上百人,有二三十人,端著枪,围住了三个伙伴,对方人多,三个伙伴看来连抵抗的机会也没有,就被反手绑在三株大树之上。

殷大德一现身,看出情形不妙,想要逃走,哪里能够?

上校团长走过来,一挺冲锋枪抵在殷大德的腰眼上,那上校团长的身形甚高,简直如同凶神恶煞一样。

而且,上校的一只左臂,还用绷带吊著,绷带之上,全是血污,可见他非但受过伤,而且,伤得还不轻。

殷大德一看到这种情形,心中就知道不妙,因为败兵还容易应付,最难应付的是伤兵。伤兵在战场上死里逃生,也就变得格外凶狠,没有甚么事是做不出来的了。

殷大德把遇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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