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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绽放的星星-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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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信口乱说!”他有些激动起来。“她并不像那样的女人。”

“她不是那样的女人?那她怎么没有丈夫啊?”

“这———”他语塞了。

“再说了,她自己也从来没有辩解过啊!”姗姗得理不让人地,“这次琪儿在茶楼遇到她就问她丈夫在做什么,她当时就承认自己并没有结过婚的,可那两个孩子又是明摆着的,又没有谁诬赖她,可是她自己招的呢!”

看来,宁可没有结过婚却有孩子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了。项毅心里不禁很是失望了,他是二十一世纪的年轻人,但传统的观念并不是一点都没有的,一个女人未婚而有子毕竟还是说明了一些什么问题的,他简直不愿意把那些猜测加诸到宁可的身上去,她应该不是那样的女人啊!但是,她———又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女人呢?他弄不清楚了,开始有了一种被冷水淋过的感觉。

“看她以前总是一副正经得不得了的样子,还不都是装的!”姗姗总结道。

“也许,她有什么苦衷呢!”项毅冲口说了这样一句话,回过头来一想,就有几分相信是大有这种可能了。是的,事情必定是这样的了,以宁可那样清雅的个性来说是不会做什么龌龊之事的,准是有着某种不得已的原由的。那背后,会有着什么样的故事呢?他更想了解了。

如此一想,他就涌起一种急于与宁可见面的冲动来了。

他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你不是要去你妈那儿吗?别误了时间。”

“那你又到哪去?”

“我———”他差点说出“菊花香”三个字来,不过最后还是说:“我也回我妈那边去。”

他知道,姗姗向来就不怎么喜欢去他那个“老家”的,总觉得他的父母都很古板,令她十分的别扭。他这样一说,她是十之八九的不会跟着来的了。他并不是存心要欺骗她的,只是不想她知道自己与宁可是认识的事情,以她的个性及对宁可的成见而言,结果必定是牵强附会上一通,闹得大家都不愉快才罢休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又何必让她介入呢?

项毅不无内疚地看着姗姗所坐的出租车淹没在车流中,这才另外叫了一辆出租车。

“去”菊花香“。”他抱着几分碰运气的心态说,还真担心那个司机不知道地方。

其实,他这份担心实在是很多余的。那些出租车司机简直就是活地图,似乎没有什么地方是他们找不到的。顷刻的功夫,就把他送到了“菊花香”那个古香古色的门口了。

“菊花香”是一间茶艺室,因为还附带着一个不小的院落,就比“茶庐”更大,更有情调,大约是为了与名字相符,除了那些绿色的盆栽植物以外,还种着不少的菊花,又恰值这是深秋季节,大部分的菊花正在盛开着,散发着一股又一股淡淡的菊花香味,真的就是名副其实了。其间,又是以黄色的菊花居多数的,那景致乍一看去竟和项毅梦中所见到的相差无几了。所以,他虽然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的,却并没有陌生的感觉。

这时还不到五点,离宁可说的表演时间还有将近两个小时,他是来得太早了一些,而且他还没有吃午饭。可他还是不想离开,要了一壶碧螺春和几碟茶点就开始了耐心的等待。

周围的人都是成双成对地围坐在一起,很亲密地在喝着茶,聊着天的,气氛相当的和谐、愉快。整个“菊花香”就只有项毅一个人是单独在喝茶的,这里又不似在酒吧,单独占据一张桌子就份外地显得扎眼,于是,那些客人们在谈话之余、服务员在送茶的间隙都会忍不住向他投去诧异的注目礼,弄得他颇不自在的,只好低头一味地喝着自己的茶。

就在项毅饮了一杯又一杯的茶水之后,天色终于暗了下来,有淡淡的暮蔼和着水气在空气中弥漫着,再加上朦胧的灯光,使得“菊花香”里就很有几分如梦、如幻的氛围了。

忽然,一阵熟悉的“叮咚”声传入项毅的耳朵,他浑身像是触电般地一震,手中的杯子几乎就掉在了地上。急忙地,他寻着声音的方向看去,一眼就看到了宁可:她正坐在一簇簇菊花当中,虽然并不像他梦中那样穿着白纱长裙,而是一身宽宽松松的旗袍,但依然是白色的;当她举手拂琴之际,那大大的袖摆也有几分飘飘的味道;而她此时所弹奏的恰是那首《高山流水》!

是巧合,还是某种心灵相通?这一切的一切居然是如此的符合着项毅的梦境,他不禁呆怔住了!同时,他亦有了几许迷失的感觉,真弄不清楚自己这到底是在梦境里还是在现实中了。

不同的是,眼前的宁可并没有在薄雾中消失,而是在一曲之后发现了他。于是,她停止了所有的动作,将目光停驻在他的脸上良久、良久,然后,她对他嫣然一笑。

那笑容,在花丛中、灯光下显得份外的美丽,竟然很有些———炫目!

正文 第二十八章 思绪飘飞

第二十八章思绪飘飞

在这半个小时里,宁可这已经是第八次在示范右手花指的指法了。

“你是怎么教的嘛!”彭飞燕气呼呼地,“害得我老是学不会!”

宁可苦笑了,但还是很耐心地重新演示了一遍指法。“这并不是很难的,只要多练习就行了。”

“练、练、练!总是在练这些个没有用的指法,什么时候才弹曲子?”

宁可愣了一下,她感到这个问题实在是幼稚得不合逻辑,可又不得不回答:“如果不把基本的指法练熟,是弹不了曲子的。”

“这么麻烦!那学这破玩意儿有什么意思?”彭飞燕不耐地把古筝一推。

宁可同情地看着那架古筝,这可是音质很好的上品,却要常常经受彭飞燕的摔打,真是可惜了。她也想劝彭飞燕别再学下去了,她一点音乐天赋都没有,又不肯下功夫去练,这样子就算是再学个十年八载也还是学不会的,又何必白白的浪费时间和金钱呢?但她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心不在焉地听着这个阔气逼人的老同学大发牢骚,思绪却已经飘出很远、很远去了。

在这以前,她是完全和他们不通音讯的,虽然是几乎都在同一个城市里生活着,却是很少碰面的,再加上她自己刻意地回避,就更是没有这种机会了。就在半个月前她却意外地遇到了沈琪,那时,她正在“菊花香”演出,刚弹奏完出来就被一个珠光宝气的女人给拦住了。

“宁可!你是宁可!”那女人的声音尖尖的,听上去有些似曾相识。

“我是宁可,你是———”她疑惑地看着那被脂粉掩盖的脸,实在记不起来自己何时认识这么一个“高贵”的女人了。

“哎呀,你可真是贵人多忘事啊!”那女人嗲声嗲气地,“我是沈琪呀!高中那个琪儿呀!”

经她这一说,宁可就想起来了,她不是别人,正是那个高中三年都坐在自己前排的沈琪。隐隐约约地,她又跟着就记起了这个沈琪那三年一直都对自己并不怎么友好的一些细节来了。

寒暄了几句,两人就有些无话可谈了。

“我还有点事,就……”宁可看了一眼表,心里惦记着寄放在邻居家的女儿们。

沈琪的脸上掠过一丝不悦。“这么多年没见面了,你还是改不了这个清高样儿啊?”

“对不起,我是真有事儿。”

沈琪露出满不在意的神气,热情地说:“过几天刚好要开同学会,你一定要来参加哦!”

“同学会?”宁可觉得这词语真是陌生。

“真巧!是高中的同学聚会,地点就在我家。”沈琪语带讥诮,“姗姗、飞燕她们都要来的,大家好久没见到你了,你可别又放鸽子啦!”

沈琪所说的“放鸽子”是指高中才毕业不久时同学间组织了好几次聚会的事,也都通知过宁可去的,她因为妈妈的过世而要面对一些纷乱如麻的状况,哪里还有心情去参加什么同学会啊?后来,又接到过一两次这样的邀请,她都没有能挤出时间去成,如此一来,别人就认为她这是在摆架子、装清高,而且又不像是会出人头地得了的样子,也就不再愿意花功夫来通知她了。渐渐地,她和那些老同学也就彻底地断了往来了。她倒也不感到有多大的遗憾,反正她与那些同学的关系一直是淡淡的,并没有非去不可的理由,何况她每天都是忙得天昏地黑的,也实在是没那个空闲,不和谁应酬也就罢了。

这次,她自然也是想拒绝的了。可还不等她开口,沈琪就已经把地址塞到手里了。

“把你的丈夫也带来,人多热闹嘛!”

来了!这样的问题又来了!她就知道沈琪就会扯到这上面去的,不禁皱了皱眉,但并没有解释什么。

“哦!我真是糊涂了,我记得你似乎并没有结过婚呀!”沈琪夸张地拍了拍手。“不过,我听说你有两个女儿是不是?”

“是的。”她面无愧色地回答。

“天啊!两个女儿?!”沈琪夸张地掩住了嘴。“就你一个人带,那不是很累吗?”

她笑了笑,未置可否。

“别说累了,光是经济上就够你受的了吧!”沈琪轻蔑地看了看周围。“不然,你也不会……”

她还是笑笑,没有说话。当一件同样的事情被不断地问起的时候,被拷问者就会有了一种很强大的免疫力,麻木得不会再有什么尴尬的感觉了。宁可觉得自己就是这样的,现在她在面对那些讥讽性的言语和态度时就完全做得到真正的无所谓了。

“要不,我给你介绍一两个家教做做,收入会很不错的呢!”

听她这一说,宁可就不由得有些心动了。近来,她的经济状况是越来越不乐观了,虽然她尽了最大的努力去打工赚钱,每天不仅要赶几个场子去表演,还得经常都工作到半夜三更的,已经到超负荷的地步了。同时,她又是那么的节俭,她已经记不清有几年都没有给自己添置过一件新衣物了,好在她大多数的时间有演出服可穿,也就不需要去另外购置衣服了,女人这一项属于重头的花费倒也就这样很好的解决掉了;另外,除了必要的生活用品以外,她平日里是绝不肯乱花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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