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屋-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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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他志不在此,在经历好友对爱的可怕执着后,他对其是避之唯恐不及,敬而远之,不让自己被爱情那魔物缠上,因此摆着一张冷面孔示人,只差没挂上“生人勿近”的牌子。
“什么叫不合宜的话,麻烦叔叔解释一下,我不太能理解。”古人讲话太深奥,他需要一台翻译机。
巫斯冷冷的一瞟,“譬如留声机和荷米丝。”
“喔!是鬼魂女……咦,不对,为什么不能提起她?他不是一直在找她?”从过去找到现代,不停不停的找寻他的爱人。
“重点是他不知道他要找的人是她。”巫斯没好气的说道,意兴阑珊的直想打发他走,省得他说错话。
“为什么他不知道是她,他们不是相爱至深?”云清霈有故意搅局的意味,同样的故事他早听上百回了,连这会抛下他回娘家的老婆都知道。
“为什么、为什么,你从小就喜欢问为什么,你就不能安静一秒钟别来烦我吗?相爱不一定相守,有时分隔两地也是一种爱情。”
自我牺牲的爱情,他在心里想道。
“相爱不相守怎么叫是爱情?!他寻寻觅觅的找寻,她躲躲藏藏的避开,就像太阳和月亮永远也碰不上面,我实在看不出他们在玩哪门子的捉迷藏。”只会叫看戏的人在一旁干着急。
“因为雷米尔已经忘了荷米丝是谁,就算让他们碰上面也无济于事,只会平添更多的伤心和无奈。”对他们而言是一大伤害。
“不试试怎知他是真忘了她,也许他只是一时没能想起来,困在混沌的记忆中。”真爱不会受限魔法的框框里,它的力量大得惊人。
“这……”他倒没想过这一点,一味的担心他们会伤了彼此。
云清霈诡笑的以肘顶顶他的肩膀,“巫斯叔叔,以你无上的巫术难道解不开雷米尔的指环上的桎梏吗?”
推别人去死一点也不必觉得不好意思,反正古人早该作古了,早死晚死都是死,何必留名青史。
“以生命布下的血咒哪是说解就解得开的,就算解开又如何,他们也不可能在一起。”
一生,一死,这是无可挽回的结局,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所以荷米丝宁可忍受相思之苦也不肯见她爱逾生命的情人,情愿从他记忆中彻底消失,甘为影子无声无息,只愿他有个重新的人生。
只是世事难以顺从人的安排,即使脑子里已经没有这个人的存在,但深深爱过的感觉仍留在心中,让他苦苦追寻那一段遗落的过去。
雷米尔的苦他知道,但他什么忙也不能帮,只能看着他们两人同时被爱折磨,默默的希望他们能早日从爱的泥淖解脱,两两相忘。
“为什么不可能,巫斯叔叔不是很厉害……吓!卑鄙,你用人骨丢我。”哼!小人招数,趁人不备。
巫斯冷笑的勾起唇,“用大骨腿扔你还算客气,都两年了,你把人给我搞丢了两年整。”
他还没找他算帐,一天拖过一天敷衍了事。
“嘿!更正,那不是人是鬼,还有,你有付我保管费吗?鬼爱到哪里就到哪里,我哪管得着。”他长得像灵界管理员呀!
专管孤魂野鬼。
“通灵御鬼是你们云氏一族的专长,身为族长的你更是不遑多让,真要有心去找何愁找不到。”荷米丝和留声机的不知下落令他颇为忧虑。
她的身体日渐透明,仅存的力量也在消失当中,他不知道她会遭遇何种事,或是完全淡化了,叫人为她感到不安。
再说,就算她不在了,留声机也应该在,它是实物不会幻灭,拥有四分之一义大利血统的留声机保护者,以及狂热荷米丝传说的追踪者应该会找到它才是,不致至今音讯全无。
笑得很心虚的云清霈汗颜的垂下双眸。“冤枉呀!巫斯叔叔,我有很认真去找,甚至拜托‘亲朋好友’四处查探,可是他们给我的消息是没有消息。”
御鬼的天赋的确很好用,但是也要是鬼才可行,他的能力虽强也有限,无法面面俱到的达到他的要求,鬼生鬼灭不在他的掌控之中。
“没用的小鬼。”巫斯冷嗤一声。
厚!人身攻击,他不服。“那巫斯叔叔最行了,发挥发挥你的神功让我瞧瞧。”
他不信他的本事高过他,三、两下就能把鬼找出来。云清霈有乃父风范,阴险的把问题丢还给瞧不起云氏本领的巫斯。
“你……”哼!捉他痛脚,真是讨人厌的臭小鬼。
“嘿嘿!别用眼白的地方瞪我,我胆子小怕作恶梦,你是巫师耶!随便作个法扎几个草人不就得了,比我大费周章请鬼找鬼省事多了。”
他的时间是用来抱老婆的,鬼魂女硬是不搭理他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他纯粹是看热闹的人,一出戏拖了二十年还没打上剧终。
忽然,云清霈压低声音搭上巫斯的背,没大没小的和他咬起耳朵。
“巫斯叔叔,我们可不可以情商那位伟大的魔法师叔叔出手相助,毕竟是他生死与共的情人,要他出点力不为过吧!”
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摆着不利用只会生锈成古董,纯然观赏用。
“什么情人?要我帮谁的忙?”
充满磁性的低沉嗓音蓦然响起,不带感情的低问。
“嗄!魔法师叔叔,就是要你帮忙找荷米丝……”啊——他……他就是鬼魂女的……那个……
这……未免俊美得不像人……呃,完了,巫斯叔叔的表情好难看,好像有人丢了一把屎在他脸上,他准备将“凶手”搓成一粒粒贡丸大小的肉丸子。
而他刚好是那个凶手,齿链不密。
现在转身而逃会不会丢人现眼,他还打算多活几年,让云家的子子孙孙千秋万世,开枝散叶危害人间……不不不,是造福人群。
年纪大的人一定有重听,这位魔法师叔叔千万别耳力太利,他什么都没说,真的,他举双手双脚发誓,他没说出那名宇。
荷米丝。
※※※
“荷米丝……荷米丝……好熟悉的名字,似乎在哪里听过……既遥远又近在我心中……荷米丝、荷米丝……”
为什么他就是想不起来呢?脑子一片空白像荒芜的沙漠,不见绿洲,不见骆驼,不见市集,只有飞舞的黄沙和炽热的太阳。
有些他记得的影像全然蒙蒙眬眬,明白心里有个影子却老是想不起那个人是谁,忽明忽灭的在梦中跳动,近得他几乎可以闻到淡淡的幽香,可是一醒来什么也没有,依旧是两手皆空。
他不懂为何一想起没有面孔的身影便心痛不已,鼻头发酸好不孤单,四周的空气是冷的,少了一丝使人温暖的暖意。
他的世界是结冻的,冰封在远古的记忆里,不论过去或未来,他找不到被他遗忘的容颜,心的黑洞正在将他吞没。
知道自己爱着一个人,一个有春天铃兰花笑声的女孩,四季随着她的美好而转动,变化出美丽的七彩颜色。
可悲的是他忘了她是谁,连残存的回忆也不曾留下,棉絮一般随风飘散,沉寂在蛮荒又古老的岁月里,从他的生命中淡化。
哀伤的眼底有着深沉的悲痛,遗忘过往的黑发男子有张鬼斧神工的俊美脸孔,五官深邃十分立体,微微散发欧洲贵族的忧郁。
“荷米丝是谁?为什么我听见这个名字会全身战栗,好像它对我很重要?”他好久没有这种近乎情绪的感觉,血液在奔动。
“你听错了,是荷叶包的米丝,粽子的一种,官田一带的名产。”谁晓得有没有那玩意儿,竹叶包米叫粽子总没错。
“不,我没听错,你在隐瞒什么怕我知晓?”巫斯在说谎,他看得出来。
呋!还是一样的精明,眼利如鹰。“好吧!我是瞒了你一件事,荷米丝是一个女孩子,她很喜欢你,想进一步跟你交往。”
巫斯半真半假的道,故意转移话题模糊焦点,一只手拎住想开溜的云清霈后领,待会他再跟他算帐,闯了祸休想若无其事的离开。
这小子太爱玩火了,每次点了火就想走,天下没那么便宜的事,该让他受点教训。
“拒绝她。”他没有心,他的心早就死了。
一听他坚决的语气,巫斯心头的一颗大石暂时放下。“不尝试认识对方吗?那是个好女孩,对你的感情相当真诚,错过可惜。”
“没必要。”无情的人何必多情,再好的女子也敌不过他萦绕心中的那抹倩影。
“怎么会没必要,多接触人群才能走出你封闭的世界,你需要谈一场小小的恋爱,把你的心找回来。”他太寂寞了。
但不要太激烈的爱情,一次的生死相许已是他承受的极限,淡淡的,不必太浓烈,如饮水一般即可,醇酒般的热恋很伤身。
他的眼冷然像一潭死水。“我已经照你的意思开一间店,停止漫无目的的游走,我认为足够了。”
人,只是会移动的布景,乏善可陈。
“不够,‘迷途屋’只是开始,我要你真正把心放开,重新接纳不同的生活。”是到了该改变的时候。
“办不到。”他找不到他的心。
“你……”很难不被他气得抓狂的巫斯怒视着,为他的死硬脾气感到头痛万分。
迷途屋本质上是贩售魔法和巫术的商店,他们两个“古人”并无一技之长,电脑不通,不懂现代科技,无文凭在身无法工作,又不愿看人脸色,屈于人下,除了自行开店外别无他法。
巫术不能喂饱肚子,魔法不能滥用,在可允许的范围内,他们听从云中岳的建议出卖他们能提供的法力,让人们轻易的以金钱获得他们所要的。
迷途屋销售的商品并不多,但足以应付精神生活贫瘠的都会男女,从卖出第一只福袋起,口耳相传的灵验度已为他们招来不少客人。
开张不过半个多月,赚进的金额已超过上百万。而他们的商品以价制量,不是每个人都买得起,大部分人只是进来看一看,真正买得下手的并不多。
其中以愿望袋最抢手,一次只能盛装一个愿望,也只能买一次,价格不高却保证一定实现,但心愿不能超过己身以外,否则便失去效用。
店里还有能让自己听见心中声音的心符,和不管是谁一躺上去便美梦不断的美梦枕,以及让人如身陷虚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