纨绔仙医-第7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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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光亮起的那一刹那,保罗和杰斯特都本能的一闭眼,同时用宽大的翅膀护住了自己的身体!
这并不是他们对凌云不忠诚,这是本能,他们可以任由凌云杀死他们,但是该怕的还是会怕,比如说火焰和阳光,以及被毁灭,当然,最怕的自然还是凌云。
但是他们很快就知道了,完全不用怕,因为火焰并没有伤害他们一丝一毫。
“哇哦……”
“天哪……”
两人的身体安然无恙,不怕火光了!
“有点儿意思……”凌云淡然一笑,再次拿出了一张火灵符,抬手祭出,再次令它燃烧了起来。
这次的火焰更大,火光更亮,把三人周身十几米照耀的亮如白昼,但是,保罗和杰斯特只是微微眨了一下他们紫sè的眸子,身体却没有受到任何灼伤!
炽烈强盛的火光中,保罗和杰斯特猛地对视一眼,两人眼中的惊喜难以言说,热泪暴涌了出来,止都止不住!
因为他们的身体已经渐渐的有了温度,所以现在流出来的眼泪,自然也能称之为热泪了,虽然那温度比常人的要低上不少。
只有血族自己知道,常年的,永远的,躲藏在黑暗之中,永远不敢行走在阳光之下,那种暗无天ri的生活,到底是多么痛苦的ri子。
最缺少什么,就最向往什么,万事万物都是如此,比如,没有人能够永生,那么人类就都想着长寿,血族永远不能接受阳光照shè,他们就无比渴望,想方设法的研究,如何才能让自己向常人一般行走在阳光下。
当然,血族没有白白研究,他们也研究出了很多的道具和办法,但那只是对高级的血族而言罢了,对保罗和杰斯特这种,连普通血族成员都算不上的杂牌,是绝对享受不到的在阳光下行走的权力的。
凌云的一滴血,让两名血族彻底的完成了进化变异,他们既有了人类的一切体征,还保留了所有血族的能力,这绝对是逆天中的逆天,简直不可想象的!
“也许,你们的选择是对的……恭喜你们……”
凌云看着两名欣喜若狂的血族后裔,不对,现在应该说是他的子爵仆人了,由衷祝福他们说道。
“谢谢主人,我们愿意为您奉献一切!”
保罗和杰斯特早已收起了他们的身份象征,宽大的翅膀,单膝跪地,给凌云行礼效忠。
“不用叫我主人,你们以后还是称呼我老板就好,还有,也不要再加什么尊敬的,就叫老板,你们尊敬不尊敬我,我心里有数,不用整天挂在嘴上……”
凌云听着主人这个称呼,总是觉得很别扭,他干脆就直接训导起了两名仆人,同时,他又说道:“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你们自己是什么xg格,就表现什么xg格就好,不用拘谨那些细枝末节……听到了吗?”
“听到了!主人,哦,不对,老板……”杰斯特xg格所致,直接就改口称呼凌云为老板。
而保罗却明显稳重的多,他依旧风度翩翩:“是的老板!”
“很好,穿上你们的衣服,我们该走了……”凌云微微一笑,指着两人赤条条的身体说道。
经过了这次的事情,凌云对于血族,变得信心满满,再也没有了任何的顾虑。
三人重新上车,依然是杰斯特开车,很快就离开了这个地方。
“杰斯特,你这是什么车,怎么刚才撞在电线杆上了,都没有怎么破损?”
凌云悠然坐在车里,微笑着问杰斯特道。
“老板,这是我们血族特制的车辆,我们来华夏的时候,因为无法度过飞机的安检,所以都是乘坐豪华游轮来的,有了这辆车,对我们血族行事就会方便很多,于是就把它给运了过来,他们也运来了几辆,过海关的时候,陈家可是花了很大的价钱……”
保罗微笑着给凌云解释。
“很好,回头要把这些车都弄过来……”凌云笑着说了一句,然后又问道:“你们两个,都活了那么多岁了,你们除了吸血之外,分别都有什么特长和兴趣,跟我说说?”
血族只要不被杀死,都有着漫长的生命,穷极无聊,他们肯定有着自己的兴趣爱好,不然肯定会厌世和发疯的。
“我先说!我先说!”
一听凌云问这个,杰斯特立即邀功似的抢着说道,可说完之后,忽然就傻了。
打架斗殴,吸毒贩毒,玩弄ji女,研究枪支弹药,贩卖军火……貌似这些都是杰斯特的特长,他在美国的外号,叫做恶魔。
“呃……尊敬的主人,我对枪械非常熟悉,可以制造和拆卸和改装任何的枪支弹药,另外,我的生意做得很不错,都非常赚钱……”
杰斯特开着车,极力想着措辞表扬自己。
“很好,我正想制作一些枪械,特殊的枪械,希望你能够胜任,杰斯特。”
凌云并没有多问,血族后裔而已,不可能指望他们五讲四美。
“完全没有问题!”
“那么你呢,保罗?”
“老板,我对高品质的生活享受,有着非常深入的研究,音乐,画画,尤其擅长调酒,红酒……我想您一定会喜欢喝的。”·
第706章 金弓银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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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灰色的轿车,在夜色中缓缓穿行。
凌云很快就结束了闲聊,他皱眉说道:“像黑暗风暴这样的魔剑,区区一个陈建癸,是怎么能够得到的?”
可惜这个问题,保罗和杰斯特都不能回答他,因为两人从来没有见过陈建癸拿着这把剑,他们也不相信陈建癸竟然能搞到这把魔剑,同样疑惑不解 。
凌云若有所思,喃喃道:“这样看来,陈家在美国的势力,肯定不小啊……”
凌云绝不相信,仅凭陈建癸一个人,去美国一趟,就能把这么恐怖的一把魔剑搞到手。
不过,这些已经不重要了,现在,这把魔剑,已经成为了凌云的囊中之物了。
“估计他现在,肯定会心疼死了吧……嘿嘿……”
这是毫无疑问的,丢了黑暗风暴,简直比陈建癸丢了自己的性命还要心疼。
不过,要不是这把魔剑,凌云在空中那必杀的一刀,肯定也把陈建癸一刀两断了,他必死无疑,陈建癸等于是以剑换命。
“只是,他既然拥有这把魔剑,为什么不用来给你们初拥呢?难道他不想把你们都变成他忠实的下属吗?”
凌云很快就问出了第二个问题。
“老板,他不敢,真的。除了您,普通的血族成员没有人敢做这样的事。这是自寻死路,会遭受到魔王迪纳斯特灵魂力量攻击的……”杰斯特喃喃说道。
“可是。我并没有感觉到自己被灵魂攻击啊?”凌云疑惑道。
“老板,那是因为您的灵魂力量和血脉之力都太强大了,要远远的超过了迪纳斯特……您是所有血族的克星……”保罗微笑着解释。
蓦地,凌云忽然想到了一点,他愠怒道:“你们既然知道我给你们初拥的话,会遭受到迪纳斯特的灵魂攻击,为什么还让我给你们初拥?”
杰斯特慌忙解释道:“不是您想象的那样的,老板,因为您不是血族。这把剑在普通人类的手中,只是一把普通的利剑而已,他只对血族成员具有震慑力……”
保罗也紧跟着说道:“普通人的血脉够强的话,也可以用黑暗风暴来给血族再次进行初拥,只是,我们没有想到,您的血脉,实在是,实在是强大的无法形容了……我们真的都没有想到。”
“原来如此。那看来是我错怪你们了……”凌云随口一说,再次问道:“什么等级的血族,不会害怕这把魔剑的震慑力呢?”
“起码是大公爵的等级才可以,不过。那个该死的陈建癸,也许是因为他是华夏最为神秘的古武高手的关系,所以在子爵的时候。就敢把这把剑拿出来了,可惜也只能当做一把利剑使用……”
保罗分析的很正确。陈建癸达到子爵,就发现自己敢碰这把剑了。他仗着自己会飞,以为自己面对华夏古武高手的时候,绝对立于不败之地了,就想拿着黑暗风暴,去震慑陈家的那些血族后裔,好让他们乖乖听令,更加小心的为他服务,却没有想到,还没等回陈家呢,就悲催的遇上了凌云,真是活该他倒霉。
“那另一把魔剑神锋,现在会在什么地方呢?”
凌云隐隐的,对两把魔剑之中的另一把,开始期待了起来。
…………
回到家之后,凌云穿过浑天迷阵,来到了地下室,跟曹天龙见了个面,见没有什么异常情况,就自行离开地下室,回自己的房间修炼去了。
什么都可以耽误,唯独修炼不能耽误,他马上就快到达练气期了,自然是分秒必争。
第二天一大早,凌云修炼完毕之后,直接给崔老打了个电话,让他想办法找个屠宰场,搞个百八十斤的动物鲜血过来。
然后,凌云试着让保罗和杰斯特在阳光下走动了一会儿,发现他们确实能够接受阳光的照射了,顿时心中大定,高兴之下,专门带着他们出去吃的西式早餐。
对于保罗和杰斯特来说,凌云不止是他们的主人,还是他们的再生父母,他们的心中的神,因为凌云给了他们新生。
回到院子,凌云把苗小苗给他的金砖,拿了两块出来,琢磨着要尽快制作一把纯金的长弓。
弓身是纯金的,弓弦自然是用乌金魔蚕绳,至于箭矢嘛,凌云是为了对付会飞的血族用的,当然要用纯银打造。
金弓银箭,乌金魔蚕绳做弦,这绝对是极其奢侈的,但是对凌云来说,却根本不在话下。
“黄金有了,但是还需要大量的纯银,这东西往哪儿搞去?”
凌云郁闷了,心说要是唐猛那家伙在这里就好了,根本就不用自己费脑子,他保证妥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