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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诡案组陵光-第3章

小说: 诡案组陵光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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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厅后面有个小仓库,里面放满各种各样奇怪的草药。之所以说奇怪,不是因为这些草药罕有,相反以前在路边就能采摘到这些草药,它们的奇怪之处在于,翻遍整本《本草纲目》也找不到有关它们的记载。但是,我小时候有什么小病小痛都是靠它们来治好的。说来也奇怪,母亲说我自上契之后就很少生病,偶尔感冒流鼻涕之类的,问谊婆要点草药烧水喝马上就能痊愈了。而在此之前,我呆在医院的时间不见得比呆在家里少。
    大概在我十一二岁的时候,过年前去探望谊婆,她看着我沉默了很久,然后长叹一口气,语重心沉地对我说:“花仔啊,谊婆没有大本事,恐怕最多只能保你到成年,你长大后一定去当警察……”
    谊婆说我生于鬼月,是天生的鬼仔命,阴气特别旺盛,容易招惹妖精,我刚出生时就是因为在医院里惹回一只狐仙,所以才会经常生病。至于医院里为什么会有狐仙,她也说不清楚。
    谊婆信奉的“婆姐”是个专门保佑花仔花女(即童男童女)的神灵,行过“成人礼”之后,“婆姐”就不管了。而定魂铁虽然有辟邪之效,但那只是对寻常精怪管用,对一些能力较强的妖孽效果甚微。
    我一直都弄不清“婆姐”是那一路神仙,谊婆也没给我说清楚。在我的知识范畴之内,与“婆姐”比较吻合的神灵就只有“枕头婆婆”,也就是传说中哪吒的母亲殷氏。
    谊婆说我长大后必须依靠皇气逼退妖精,使它们没那么容易整我。虽然当时我没明白她说的“长大”其实是指经历男女之事,但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就立志做一个除暴安良的好警察。她还说就算有皇气护身,我也得万事小心,因为我的命中注定要与它们打交道,一生大风大浪是肯定的,稍有不慎很可能会掉命。
    时间飞逝,转眼间我已经年近三十,加入警队有好几个年头了,风浪也见过不少,可是仍然是个无名小卒。虽然我现在时运不济,但是以前也有过风光的日子……唉,好汉不提当年勇,过去的事情不说也罢了,还是面对现实吧!
    “给我站住!”近两年来,这句话我几乎每天都会说上十遍八遍,因为我是一个警察,一个专门抓扒手的倒霉警察。
    今天被我撞破的是个新面孔,不过以他不亚于马拉松选手的脚下功夫看来,绝对不是个菜鸟,应该是从其它社区过来的。扒手算是一种流动性比较强的职业,他们通常不会长时间停留在某个地方工作……正确来说是作案,毕竟吃的是偏门饭,在一个地方呆久,血光之灾自然会找上门来。
    繁华的街道上有数不清的行人正冷眼看待我与扒手之间的追逐,如果他们当中有那么一个能够挺身而出,我就不用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了。很遗憾,在我待在反扒队的两年间还没遇见过这种良好市民。
    刚才我和扒手相距还不足十米,如果我能再跑一点就能把他抓住了,可是我那条该死的右腿又不合时宜地抽起筋来,只能一拐一拐地追着,距离瞬间就拉开了。他回头瞄了我一眼,从偷来的钱包中取出一沓百元钞票,随即把钱包丢在地上,并准备蹿入一条暗巷。说时迟,那时快,一只白皙的手臂揪着他的后领,把他整个人提起来。
    我跑到扒手身前不住地喘气,好不容易才恢复过来,这时候才发现,揪着他的原来是一名高挑的女生。这名女生长得挺秀气的,柳眉杏目,长发飘逸,双腿修长,手臂也不见得粗壮,若不是亲眼所眼,打死我也不会相信她单手就能把一个成年人提起来。虽然扒手的个子略为矮小,但是总有五十公斤吧,换成我就绝对做不到了。
    “他偷你钱包吗?”女生的语气很有威严,有种绿汉好汉的味道。
    这时候,一名从后赶来的年轻人拾起地上的钱包,跑到我们身前抢着说:“他偷了我的钱包。”他是失主。
    我掏出警员证向女生展示,她看了一眼,很不屑地对我说:“原来你叫慕申羽……破子也能当警察,怪不得现在的治安这么差。”
    我佯作咳嗽掩饰尴尬:“咳,咳……谢谢您的热心帮忙,现在交给我处理可以了。”
    女生也掏出一张警员证,从证件上得知她的名字叫李蓁蓁:“我怕你待会又抽筋让他跑了,还是我帮你抓住他比较好。师兄!”
    “师兄”二字从她口中说出,听起来特别刺耳,分明是存心挖苦我。唉,真想找个垃圾桶钻进去,该死的抽筋腿!
    “你们小俩口要耍花枪就回家里耍吧,别浪费老子的时间好不好!”扒手显然不喜欢老是被人提着,而且还是被个女生提着,看见他样子比我更囧,心里马上就平衡了。
    蓁蓁把他放下,但是依然揪着他的后领,还冷不防地往他腰眼狠狠地送了一拳,痛得他眼泪也快流出来了,大叫警察打人,马上就引来一大瓢好事的群众围观。
    “你们以为自己是条子就很了不起啊!我又没偷没抢,你们别想屈打成招!”看来,他是要耍赖了,演戏不单只是演员的谋生技能,同样是扒手的必修科目。
    我从他的口袋中掏出一沓钞票,全是一百元大概有十来张。我拿着钞票在他面前晃了两下:“这不就是你偷的吗?”
    “偷什么偷啊!钱在我口袋里,当然是我的,大家来评评理啊!”这小子不去拍电影真是娱乐界的损失,随着他不断叫嚷,围观的群众就更多了。唉,我刚才追他的时候怎么不见大家这么热情。
    “你再说一次!”我举起拳头准备砸在他那张猥琐的臭脸上,他当然不会笨到任由我挨他,马上下意识地双手护头。围观的群众见此便议论纷纷,大多都认为我有滥用暴力之嫌。
    我收起拳头,把钞票递到他前面:“我再问你一次,你确定这些钱是你的?”
    “当然!”他的回答挺理直气壮的,好像真的是他的一样。
    “那我要拘捕,因为你持有大量假币。”我笑着向围观者展示手中钞票。
    “什么?”他睁大双眼看着我手中的钞票,这的确是一沓假币,而且假得很明显,围观的群众也看出来了。
    “这钱不是我,是他的。”他慌忙指着失主,“是他的,是他的。”
    失主连忙摆手摇头:“这钱不是我的,不是我的,我没有假钱。”
    我没理会像个傻瓜一样的失主,严肃地对扒手说:“哪你是承认偷了他的钱包了?”
    “这……”他无奈地点头。
    我又再举起拳头,他连忙双手护头惊叫道:“我认了还要打?”
    “谁说我要打你啊!你再看看这些钱……”我再次向众人展示手中钞票。
    “是真的?怎么回事了?”他大感莫名其妙。刚才一直把我当成小丑看待的蓁蓁也投来疑惑的眼神。
    正当众人议论纷纷的时候,突然有个小女孩兴奋地叫起来:“警察叔叔原来是个魔术师耶!”
    我得意地笑着,走到小女孩身前蹲下轻轻抚摸她的头发,从中摸出一枚糖果:“你猜对了,奖你糖果。”
    一个小时后,我坐在办公室里揉着右腿无奈地抽烟。扒手是抓到了,但失主却“失踪”了,这种情况每天都在发生,结果当然是扒手拍拍屁股走人。这也许是治安难以改善的主要原因之一。
    “怎么了,又旧患复发了?”同僚朱勇走过来慰问我。虽然他的关怀并不能减轻我肉体上的痛苦,但是心里却感到一份安慰。我抛了根烟给他,努力撑出一副较为自然的笑脸:“没事,休息一会就好。”
    他坐我旁边点上烟,发牢骚道:“上头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你以前在科侦局破了那么多大案,竟然把你调来这里抓小偷,虎落平阳啊!”
    “唉……”我叹了口气。给他这一说,我不禁有点感怀身世。两年前我还在刑侦局里跟小相同被誉为新人王,要不是为了追查那宗古剑连环杀人的诡异案子,也不会落得如下场,不但差点就保不住右腿,还连累老大被调到扫黄队,小相这老拍档至今还下落不明。不过,话虽然如此,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还是会坚持追查下去,不弄个水落石出绝不罢休。这是我做人的原则。
    跟朱勇聊了一会闲话,队长王宾就拿着一张通知单走过来:“阿慕,你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以后升官了,可别忘记我们这帮兄弟哦!”
    “我还活着,升什么棺啊!”我把通知抢过来,看过后就觉得糊涂了。这是一张调职通知,通知我即时到“诡案组”报到,可是我从警多年却从没听说过这个部门,于是就问他们听过没有。
    “管他什么部门呢,反正去那个部门都比在这里抓小偷强。”朱勇拍了拍我肩膀以示鼓励。
    他说得没错,在警队里大概没有比反扒队更让我感到郁闷的部门。虽然心里觉得很疑惑,但是我还是准备去报到。当然,王宾可不会这么轻易就放过我,这顿调职饭是跑不了的。
    通知上说诡案组的办公室就在公安厅之内,不过我在这里上跳下蹿了四五年,那有什么诡案组啊,应该是新成立的吧。问了不少师兄师姐,竟然没有一个人知道,跑遍整个大楼才在三楼厕所旁边一道不显眼的门旁找到一块印着“诡异案件处理小组”的小牌子。
    推门入里发现里面并不是想像中那么寒酸,地方挺大的,光线也很充足,五张办公桌及一个很大档案柜整齐地排在两侧,最里面还有一间组长办公室。里面有一男三女,其中一高一矮的两个女生正背向门口聊天,另一女生呆站在一个光线照不到的阴暗角落。唯一的那个男生坐在电脑前面不停地敲着键盘,他个子不高,体形很瘦,瘦得像头猴子,而且还是头很久没洗澡的猴子。我突然觉得他有点眼熟,好像是以前曾经抓捕过的某个疑犯。
    “韦伯仑?你怎么会在这里?”想了一会,终于记起这头猴子曾经因为入侵政府电脑系统而被抓回来问话,可惜当时证据不根,没有立案起诉他。
    他抬起头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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