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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巫医奋起-第6章

小说: 巫医奋起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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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看到恭,就像是见着了什么不好的东西一样,赶紧远离。

渐渐地,恭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少,也渐渐地退出人群,甚至连狩猎的时候,都是独来独往——只是因为捉鱼并不容易,所以他更多的时候是像女人一样采摘野果——这让别人更加忽视他了。

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恭为了掩盖自己的缺陷,故意留了乱蓬蓬的头发好将头顶上的耳朵遮住,甚至,发展到最后,他任由胡子长满脸,连脸也遮住了——恭这个人,似乎就这么“消失”在了众人的眼中。

阿宝他们三个和恭的关系比别人亲近一点,但是对于这些方面,他们还是不能也不敢做什么——因为年少无知的时候,他们也曾经不知不觉地做过伤害恭的事。

所以他们能做的,也只有好好注意着恭的交际圈,免得别人伤害了他。

******

听完了阿宝的话,邬迪沉默了许久,就在阿宝在反省自己是不是过早或者是不该将这些事说出来的时候,邬迪突然将手里的石矛一投,然后扎中了一只兔子。对上阿宝不可置信的目光,邬迪笑出大白牙:“看来是我比你先猎到猎物唷!”

什么跟什么啊?!

阿宝被对方饱含挑衅的话语一激,立马一挺胸:“你那个太小了!看我猎一只大的!”

两人的比试结果就是,最后阿宝猎到了两只黑鼠回去,而小黑和大头也猎到了一只小羚羊,足够五个大男人吃了。

只是,看到邬迪和阿宝说说笑笑回来的恭却没多大胃口,最后还是邬迪亲自递给他一个自己烤的老鼠肉才多吃了一点。

******

在“部落”没有形成以前,人们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如果一个男人看上了哪个女人,根本不需要像是现代社会那样问她要手机号,也不用请她吃饭,更不用担心她有没有男朋友,就可以直接勾搭上对方然后找一片较为隐蔽的土丘或灌木丛去做“和谐运动”。

因为这个时候没有户的概念,所有人的性·生活比较开放,爱有没有不知道,反正愿不愿意的评判标准只有强不强壮。

虽然对方也可以不配合。

但是自从第一个“部落”出现,虽然人们依然大部分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但是却不会做那种看上眼就拖去酿酿酱酱的活动了。

就算一个男人/女人和好几个人有关系,那也是多多少少牵扯到感情了。

而恭的父亲和母亲就是少有的一对一的“模范夫妻”。

只是,当初恭的母亲因为生他的时候产后大出血,巫医没能保住她的性命。所以,恭的父亲虽然对于自己有了后代很高兴,但是看到恭的母亲为了他而死,而且恭又是长了那么一副怪样子——哪怕他是长着一条尾巴也好啊!——所以虽然对其存在父子之情,但基本上从来没有将这种感情表达出来过。

这一次遇到袭击,虽然知道恭是为了保护部落里的孩子而被剑齿虎叼走了,但是鉴于族人也损失严重,所以即使身为族人,他也不能冒着让族人再受伤的风险去找一个很可能已经被吃掉的人。

虽然,他身为父亲一定会很伤心。

只是,他完全没想到,自己的儿子会完好无损地回来——或许,他以后应该改变一下对待儿子的态度,毕竟自己也是他的父亲。有些东西等到失去了才知道珍惜,但好在,现在他还有补救的机会。

******

“多吃点,虽然现在家里没肉,但还有果子,不用客气,这里有很多的。”因为要等着见族长,所以几人就去了距离最近的阿宝住的地方。

“怎么不见恭了?”邬迪并没有马上开吃,而且转头看看,这个山洞里阿宝、小黑还有大头都在,但是却独独不见了恭。

“恭并不习惯在部落里出现,”站在洞口看族长来了没有的小黑说道,“除了外出找吃的,恭基本上是从不出他住的地方的。”

部落里的吃食都是统一分配的,但是因为恭不习惯出现在众人面前,他宁愿自己外出找野果什么的果腹——只有他们几个有空了去找他,才能带去一些鱼给他吃。因为恭从来没有参加过部落里的集体狩猎,所以是不能分给他肉吃的。

“阿宝!大头说你们找到了一位巫医,在哪儿呢?”邬迪还没有来得及说话,一个汉子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沙子明天开始上班了,晚上估计七点钟才会有时间摸电脑,鉴于现在沙子家里的台式机已经OUT了,所以更新大约在九十点钟左右。因为机子的配置实在是非常老旧,就连登陆都要等大约一分钟左右【这还是最快的】,所以沙子不能一一回复大家的留言,只能在第二天的作者有话要说里面给大家回复——所以,大大们千万不要以为沙子去装冷艳高贵不理沙子啊!哪怕是随便唠嗑都行的——因为沙子无法顺利给大大们每天回复每一条评论,沙子在这里都快变成话唠了【跪】,所以,不要大意地留言啊亲们嘤嘤!关于大家对恭的态度,这是可以算的上是愚昧无知的原始社会,所以并不是很奇怪或很过……吧?对了,大大们能不能看见文案上的封面啊?沙子这里一直显示的是小红×……QVQ另外,谢谢雷霆夜深大大的霸王票,真爱妹纸不解释,来,扑倒抱住使劲亲!!!

☆、赶鸭子上架的神使

在原始社会的部落中,部落的首领通常都会由那些最强壮,对整个部落最有贡献的人担任。

他们不但身体健康,而且心智也很健康。他们未必能让自己的部落变得很强大,但至少不会害的自己的子民没房子住又忍饥挨饿。

至于让部落的发展方向什么的,有时候更多的是依靠巫医。巫医不仅担负着治疗族人的职责,还拥有与上天“沟通”,传达他们信奉的神明“旨意”的特殊能力。

在原始部落里,大家都坚信神灵的存在,所有的自然现象生老病死都是神灵安排的。

所以,恭的父亲,身为游河部落族长的集,并没有立马承认邬迪身为“巫医”的身份,而是邀请对方一起去巫医所在的山洞去一趟。

巫医的传承是需要“天赋”的,所以他需要巫医的法眼来看一看,这个外族人是不是他们游河部落未来的巫医。

邬迪并不是很想去见那个巫医——因为曾经生病的经历,他对“巫”啊、“医”啊什么的心里有些抗拒。但是想到对方毕竟是这个部落的族长,而且自己还打算要在这个部落待下去,邬迪还是点点头,跟着对方走了。

******

猴子是个不过十一二岁的小男孩儿。

自从人类由从树上下到陆地,从食用野果和植物根茎变为食肉之后,族里的重心就由能够采摘野果的女人渐渐往可以外出打猎的男人过度。

男人的地位水涨船高,自然,这巫医也由原来的女人渐渐变为男人。

猴子并不是很适合做巫医的料子,因为他的个性就像是猴子一样,总是上蹿下跳的,活泼得很。

但是因为他是被巫医红叶收养的,所以不管他适不适合,族人似乎就已经将他定位成了最有可能成为下一任巫医的人选。

猴子并没有反驳——因为他知道,如果不是红叶,不是游河部落的人的话,他根本就没有活下去并且长大的机会。

所以,虽然他并不是那么喜欢当巫医,但是每次红叶在给别人治病的时候,他还是在旁边看着或者搭把手帮忙的——虽然偶尔会忍不住想要溜出去玩。

而红叶这次在野兽的突袭中受了重伤,猴子更是摈弃了自己天性里对巫医的不喜,绞尽脑汁地利用自己在红叶那里看到过的知识将众人受到的伤进行治疗。

只可惜他在这方面实在是没有多少天赋,而红叶又昏迷不醒,猴子只能简单地将其他人割下来的头发一团团地烧成灰,然后堵在那些人流血不止的伤口上。

时间过了这么几天,有些人运气好撑了过来,有些人却因为伤势实在过重,只能死去。

这些天下来,猴子无比希望红叶能够早些醒过来——不仅仅是因为红叶这个养父对他很重要,还希望红叶醒过来之后,可以利用他的力量教导自己更多救治族人的方法。

不知是不是听到了猴子内心的祈祷,安排照顾红叶的梨花跌跌撞撞地跑了过来:“猴子,快,快过来!巫医醒了!”

听到这句话,猴子顾不得正在给一个伤员喝“药”,手一抖,石碗里的“药”就洒了那个男人一胸口,而且那分量不轻的石碗一下子就脱手掉在了对方的胸口——虽然对方的胸口还好没有伤,但是这一下还是让他的胸腔闷响了一下:“嗷!”

不过猴子完全没管那个被砸的人——反正又不是伤口,而且这石碗才多重啊,怎么可能会让他受伤呢——急匆匆拔腿就往附近的石洞跑去。

梨花看了看那人胸口上的一片狼藉,摇了摇头,然后扯起一把草叶子将对方胸口上的“药”擦了:“看吧,哥,谁叫你一定要猴子亲自给你治伤,现在被猴子‘伺候’得舒服吧?”

梨花他哥:“……”

猴子连滚带爬地跑过来时,正看到对方微微睁开了眼睛。猴子只觉得自己鼻子一酸,那一嗓子“爹啊你终于醒了”就要冲出喉咙了,结果自己刚接近,就被红叶一巴掌拍飞:“臭小子滚远点别挡着我看‘神使’!”

被一巴掌拍在石壁上抠都抠不下来的猴子:“……”

集正带着邬迪走近,听见巫医虚弱的声音以及其话语中含有的意思,集的眼中闪过一丝亮光,对邬迪笑得更加的慈祥了:“红叶,你醒了?”

“你也给我滚到一边去。”虽然已经头发花白,甚至之前还生命垂危的红叶很是中气十足地说道。

集摸摸鼻子——算起来红叶还是看着自己从光屁股小子长大的,也算是长辈——默默地挪着自己壮实的身躯移到一边去了。

集一让开,就露出了他身后的邬迪。

此刻红叶那双有些浑浊的双眼在看到邬迪,尤其是他在看到邬迪那一身与众不同的打扮的时候,就像是通了电一样,猛地爆发出强烈的亮光(……)。他倒吸了一口气,然后不顾自己还虚弱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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