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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爱你,在锦瑟华年-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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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有短信进来,拿出来看时条件反射地去望身旁的人,却正对上他看过来的乌黑的眼,把我给惊了一跳。
    只听他轻描淡写地说:“看呢,人家发短信过来了。”这语气。。。。。。

  ☆、36。感情升温

点开短信,是兵哥哥询问我可否有到家,我快速按下“已到家,谢谢”就发送了过去,然后他回过来“晚安”,我不想再回了,实在是被身旁那灼灼目光盯着难受。
    待我收起手机后,怯怯地去看他。
    “聊完了?”他问。我点点头,有些不安地去拉他衣袖,“江承一,你生气了吗?我答应你,以后都不会再与他联络了,这次是他突然跑来咱县,我不好推脱才。。。。。。”
    幽黑深邃的眸子盯着我数秒,突然他笑了,抬手就来揉我的头发,“傻样,那么紧张作什么。我没生气,今天那个他我只看一眼,就知道不是你喜欢的类型。”
    我仔细看了看他眼底的笑意,确定没气恼残余后暗暗松了口气,然后问:“你怎么就知道我喜欢什么类型了?”
    “当然,”他得意一笑,“像我这样的。”
    我作了个呕吐状,他倒是一点都不知道害臊的。平时看他在人前稳重的不行,到我这有时候脾气就像个孩子,而我也喜欢他这样肆无忌惮,觉得这才是他真性情。
    人前的那个他,太过克制,为别人想得太多,为自己想得太少,即使不喜欢也不露于言表,这样活着很累吧。而这应该是家庭环境影响所致,他上面还有个兄长,早早结婚了,平凡无作为,父母就把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对他教育也比较苛求。
    人有时候肩膀上的压力一大,就渐渐失去了本心。
    想着就觉得有些心疼他了,于是去拽他的手,将自己比他小了一轮的手指插进他指间。最喜欢就是这样与他十指相扣,仿佛彼此就在彼此的掌中紧紧缠着。
    他突然将我拉近怀中,抵在耳边暧昧低语:“我订了房间。”气息扑在我耳根处,挠得我又痒又难受,想要缩却被他牢牢控住。
    自从那晚在房间里被他亲了后,中间也有过一两次聚会,然后席散后两人就腻在房间里搂搂抱抱,再亲亲,却是没越过雷池一步。然后再腻歪,也会在夜半两点之前让他送我回家。
    我有些纠结和迟疑,不想被他老牵着鼻子走,可心里那份蠢蠢欲动又在抓挠着。知道他也喜欢自己后,就越发的想与他亲近。最终抵不过他那魅离的眸光以及心中的牵念,还是应了他。
    静躺于卧,两人紧密相拥着。在搂抱我这件事上,江承一比任何都执着,他喜欢手从后扣住我腰,将我整个后背紧贴在他胸前,不留一丝缝隙。而且他总喜欢躺在我右边,起初没留意,是后来有一次他睡在我左侧,睡得好好的,突然他就从我身上翻爬过去躺倒了右侧。
    我有问过他原因,他抿唇不肯说。后来想,或许是他的一个特殊癖好吧。科学家证明,世界上有三分之二的人存在强迫症,不一定是所有事,在针对某件事上反应比较特殊的嗜好或者执拗。于是我把江承一这习惯,归类于强迫症的一种。
    这些都是后事,而在更远的后来,我才真正明白,他的这种“强迫症”由来。暂且不表,回到当下,既然被他留下,难免做些亲密事。
    本还对他之前说不介意兵哥哥的话持怀疑态度,经过一番细密缠吻后,知道他没说假。因为他的步调依旧是不紧不慢,以着他的节奏与我分享情人间的亲密。
    就如此刻,简单地拥着我,无声胜有声。
    我微微回眸看他,感觉时光好像被遗忘在这远离尘嚣的房间里,只有近两周没见的他的轮廓与眼,比平时更加动人,更能拂动我的心。
    夜里按照以往规矩,江承一起身要送我时,我差一点就脱口而出要么不走了吧,但最终话还是隐忍在了喉间。与他虽认识的时间不是两只手能数过来的年数了,可正式确立关系在一起还只有几个月,在感情的国度,我有我的小矜持,他也有他对我的尊重。
    只在他送我至楼下时,两人再度相拥缠吻,依依不舍。
    恋爱的心情,真的大同小异。无论哪个年龄段,无论爱情发生早或晚。会只想跟他呆在一起,怎么也不够,时间比任何时候都过得要快。即使两人什么都不做,也很满足,而在短暂分开时,又会觉得不舍,几乎光只爬了六层楼,我就又开始想他了。
    进门见门口有菱子的鞋子,知道她今晚回来这边住了。不过此时深夜,当不可能还醒着,小声关门,刚一转身就啪的灯光骤亮,菱子睡眼朦胧地站在她卧室门口,嘀咕了句:“几点了?还以为你不回来了。”
    我面上微热,跟江承一的恋情悄悄进行中,觉得那是独属于我的小秘密,连她都还没讲。正想找借口解释,就听菱子一语惊人:“*没?”
    一口气呛在喉咙口,猛咳不止。
    菱子失笑:“瞧你那春心萌动的样,*是早晚的事。”

  ☆、37。王铮到来(1)

与江承一的私密恋情温度日升月涨,在浓密到快满溢出来时,这一汪清波起了波澜。
    若说前男友兵哥哥的突然到访,江承一并没当一回事,而就在那一个月后,王铮的到来掀起了不大不小的风浪。
    王铮是我在深市工作时的同事,如果要在关系上再加个确切形容词的话,应该是关系特别好的朋友。那时候我是个大懒人,常会差使他做事,他大多数时候会从了我,但偶尔有那么一两次也会拒绝,然后我就瞪他,瞪到自己觉得委屈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他就投降了。帮我擦眼泪,又哄我开心,然后乖乖地帮我把事做好。
    现在想想,那时确实自己还小,二十都没到呢,小脾气小性子也多。记得在深市上班的第一个生日,王靳言请我和我的好朋友吃饭,到了商场,他拽了我在怀中说:整个商场,随便我挑。我当时就笑话他了,说得这么豪气,不知道的人还当你是富二代呢。
    老实说,他人长得英俊又帅气,穿着打扮真有那么点风流倜傥的意思。不过,有谁家的有钱公子会跑我那单位来做底层呢。工作期间,我对他真有点依赖,深市的街头车水马龙,我不太敢过马路,他会牵着我的手把我安全护航到对面人行道上。
    可与他没有一点点爱情成份在里面,那时候不还在跟兵哥哥谈嘛,也没往那上面想。
    后来我从深市回了湖北老家,他没过多久也离了很多人争破头都想挤进去的一线城市深市。从不主动联络他,有时候隔几个月他才给我打个电话。有一次他在电话里对我说,从他开始工作到现在除了交了俩女朋友,唯一的女性朋友就是我。
    如今的他已不是当初跟我一起胡混的蛮小子了,做到了区域经理,这次到武汉地区来视察,也就动了过来看我的心。与他近有两三年没见了,听到他要来的消息,我是又意外又惊喜。听他在电话里安排说让当初和我一块去深市工作的姐姐一家出来聚会,立即照办。
    下班时间一到,我就跑路了。在楼梯口,就见一男的西装笔挺地背靠在门边,手上捧了一大束玫瑰,引来路人的不少侧目。听到这边动静,他回转过身抬眸看上来,顿时我笑了。
    再见老友,可用惊艳来形容。原来带了点稚嫩的大男孩,如今英俊潇洒又沉稳,气度不凡,难怪夺人眼球。王铮显然也认出了我,眼中带了笑意,等我几步下楼到他跟前时,他直接就笑了:“韩小芽,你怎么还这么矮啊,一点都没长个呢。”
    我瞪眼,当我是晚发育吗?哪有人过了二十岁还长个的?
    不过也没觉得不快,身高这事在他们男人这里已经被取笑了不止一次了,谁让我连一米六都没到呢。每次走在他们身侧,都只是比肩。江承一虽没笑话过我,可他似乎很受用我比他矮一截的情形,每每环我肩膀时特别顺手。
    当玫瑰花递到我怀中时,我微抬眉眼,花红映照得不是我的脸,而是他的眸色,绚烂异常,我不由抿唇而笑。对于他的宠溺,我向来全盘接收。
    上了的士后,才得知原来王铮已经事先联络了同事姐姐一家,他们先去饭店了。上桌后,王铮叫了一瓶红酒,几个人都斟满了,然后举杯相碰。
    多年同事相聚,难免感慨曾经与当下。相比之下,姐姐一家是和乐隆隆,夫妻恩爱;我呢还是有些傻乎乎的,他们说到好笑的话题就跟着一块笑;然后王铮,则是我们中间变化最大的,他更成熟,也更意气风发了,当是事业有成。不过我们有默契地不问彼此的工作,既然出来聚会,就以休闲为主。
    用餐期间有收到江承一的短信问我晚饭吃了没,碍于姐姐举杯来敬酒,我没时间回。餐后姐姐一家做东,喊王铮一块去k歌,他向我这边看了一眼,欣然应好,我自然也一同随行了。王铮的嗓音很好听,唱起歌时总给人一种醇厚如酒的感觉。
    我一边大饱耳福,一边终于得空的拿出手机来一个字一个字的按,给江承一如实汇报这边情形。他是知道王铮的,因为我跟他基本上把从小到大的所有话题都聊过了,那里面自然有我在深市工作的两年,然后王铮则是那两年不可厚缺的重要角色。
    短信发过去好一会都没回,微觉奇怪,今天不是周末,他应该不大会跟朋友在一块打牌。那是在做什么没看到我信息呢?我也没多想,那边王铮在向我招手,让我过去点歌唱。

  ☆、38。王铮到来(2)

我把手机往兜里一踹,屁颠屁颠地跑到点歌台,找了一首老歌《至少还有你》,歌名一出来,包厢里的几人就都笑开了。姐姐先调侃我:“小芽,你一年到头就会这么一首歌吗?”
    我拿着话筒,得意洋洋地回:“不是只会这一首,而是致敬经典!”
    引来一致的“切”声,其中尤属王靳言最不屑与最大声。一首吼完我就把话筒给让贤了,窝进沙发又去摸手机,江承一已经回了短信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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