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天使-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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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话就不是爱情,而是一场悲剧。
虽然如今我的婚姻生活也谈不上幸福二字,但起码我娶到了我想娶的女人。我能够守在她身边,天天看着她成为她名义上的丈夫我就很满足了。
小琴当初会选择我是我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的。结婚的当天我还以为是上帝可怜我赐给我的一场美梦。能够娶到心中的女神,我想我是何其幸运。
我们的结合当初并不被旁人所看好。许多人都觉得我是顺着竿子往上爬,踩着女人的裙边摇着尾巴乞怜的哈巴狗。什么不堪的话我都听过。虽然心里不好受但是为了小琴我都忍了。
在年龄上我比小琴足足小了近七岁,起先白家的长辈也不是很同意我入赘到白家来,不过小琴的坚持是没有人可以反对的,最终我还是成为了她的丈夫。
然后,一晃就过了8年。我们没有任何子嗣。小琴似乎无意要孩子,我也没有勉强她的意思,即使被人偷偷的嘲笑过我“无能”我也不介意。
我是一个抛弃了过去的人。
倪这个姓其实并非我原本的姓氏。当年一时冲动从家乡跑出来流落街头三餐不继,险些就沦落成了当地扒手集团里的一份子。也许是我当时还存着一些人性的善良,眼见一个小偷抢走了老妇人的钱包便毫不犹豫的冲上去,虽然抢回了钱包却被对方的匕首刺伤了腹部。原以为自己会如此横死街头,醒过来的时候却看见床边一脸担忧的老妇人。她出于感谢也出于心疼我年纪幼小流落街头便收养了我。到她家后,我才发现她和她的老伴结婚多年却因为不孕的缘故没有孩子,家庭条件十分优越,老先生早年是资本家,有一笔丰厚的存款和一副优秀的生意头脑。成为他们的养子以后我彻底改头换面,丢掉了过去的名字,抛弃了过去的一切,为了成为配的上这个家的儿子不断刻苦努力,原本与城市学校里脱节的功课也在我的勤奋学习下迎头赶上,一路从高中读完本科,然后又去了澳洲留学,拿到MBA的学位。
老夫妇俩没能亲眼看着我结婚,他们在我最艰难的时候给了我家庭的温暖和亲生父母般的疼爱与呵护。我将永生永世的铭记他们二老的恩情。
如今我也可以算是事业有成,唯一放不下的便是记忆中带着甜美微笑的她。为了找她我离乡背井流落街头,为了找她这么多年来我不曾放弃过希望。直到几年前的一日我才得知她已经长眠地下,与我阴阳两隔。漫长的十多年,我的心血如此付诸东流,连她最后一面都没能见上,连她最后的遗言也没能听到。梦里她在遥远的另一端哭泣,我触不到她,无法安慰她,连声音都无法传达给她。我断定她一定有天大的委屈,她一定走得很凄凉。我要查明真相,替她讨回一个公道来!
翻开我的laptop,输入解锁密码后,屏幕唰一下恢复到桌面状态,我用的桌布是我和小琴的婚纱照。相片里她的笑容很浅,但却不僵硬,略微靠在我的肩膀却不全然的依偎在我身边,她是一个从骨子里不屑于依赖男人的女人。精明能干,手段老辣,对于阻碍了她的人或事向来毫不容情处理的干净利落。当初林美惜只不过用钱收买那些不良少年去恐吓骆依夏,而小琴却暗中指示他们用最残暴的方法凌虐他,让他痛不欲生,只是棋差一招让敬修搅和进来,险些伤了性命。
打开邮箱,我发现已经有邮件传送了过来。
看完后我点击了永久删除,再按照邮件上的要求将本季度的内部报表放在附件内传了出去。然后彻底消抹掉发件记录。
等一切完毕,我欣赏了一会儿桌面便关机合上了电脑。或许是移民手续进展顺利的缘故,修远每晚抱着我的时候都忍不住描绘我们两人的幸福蓝图。
“将来我们的家就安在温哥华。Vancouver是加拿大第三大城市,有太平洋‘门户’之称,四面环水,是北美洲太平洋延岸的最大天然良港。当地有许多大型公园,迷人的湖边小路,还有保存完美的传统建筑群。温哥华是众多亚裔人的聚居地,依夏到了那里之后完全不用担心语言上的障碍。
也因为当地许多居民都是世界各地移民的关系,在那里生活完全不会有被排斥在外的外国人的感觉。我想,依夏到了温哥华之后一定会喜欢上这座美丽的城市。
我们买一栋建在湖边上的房子,院子里可以种许多美丽的花草,还可以养一条大狗。对了,依夏喜欢大型犬么?或者说更喜欢小型犬?”
我靠在他怀里,脑海中不断浮现出他所描绘的美丽图景,我一直都很喜欢动物,只可惜过去的公寓里不能养,况且自己也没有收入,能糊口已经很不容易,哪来的精力和钱去养狗养猫呢。和敬修同居的日子里也没有再惦记过什么宠物,当初我自己就像他养的一只宠物……
“大型犬,要那种毛茸茸可以满满的抱在怀里的。”就像王子殿下一样。
“我也是,比较喜欢温驯的大型犬。冬天还可以抱起来当暖炉。
修远的嘴边泛着温柔的笑意,他的眼睛充满了对未来的希冀,此刻他的心或许已经漂洋过海去了那座美丽的温哥华,而我呢,我的心又在何处漂泊,原本应该对移民怀有的憧憬和期待此刻却完全感受不到,修远的快乐没能传达给我,看见他对于未来的规划和梦想,我不敢让自己悲伤的情绪浮现出来,轻轻握紧他的手,我闭上眼睛,努力将心中凝固的伤痛深深的藏进角落里。
我没有心情继续上课,一连逃了好几堂课。天气时阴时晴,有时候突然就会下起雨来,但没落下几滴又会收住。仿佛是淘气的孩子,翻书一样的变着天色,让人琢磨不透。
与修远越来越晴朗的心情背道而驰的是我越来越滴落的情绪。一个人的时候就会恍恍忽忽的发呆,去市场里买菜的时候经常搞错菜色,有几次连找钱都忘了拿便迷迷糊糊的走掉。
当我还过神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霞飞路上。车水马龙的霞飞路人流攒动,这条全S市最繁华的街道没有一刻是冷清的,总是承载着川流不息的人们和不会间断的人声。世界闻名的时装店铺挨着个在这里落户,霞飞路是引领时尚的风向标,有能力在这里大肆shopping的男女都有着不斐的身家。
记忆中,敬修也经常带我来这里逛男装店。他没有那种强行将我打扮成洋娃娃的嗜好,许多时候都是来采购自己的衣服,顺便将看着顺眼的放在我身上比划,觉得满意了便会推我进更衣室里换上。在物质方面他从来不是吝啬的男人。懂得享受生活也懂得如何善待自己满足自己的各种欲望。这其中也包括征服我。
敬修很懂得保养身体,黄金比例的身材不论穿什么款式的衣服都能体现出属于他的独特风姿。现在,他已经比我足足高出大半个头多,胸膛浑厚,四肢修长,剪短后的头发让他的脸显得越发成熟俊朗。一刹那间他仿佛比我年长了好几岁一样,也让我意识到自己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再也回不到从前。
让我觉得莫名恐惧的是他与修远越来越像,外貌,身形和背影,相似的几乎让我感到害怕。最近我总是忍不住将修远的背影看成敬修,甚至在做爱的时候我会迷离的将修远的脸庞看成敬修,动情的瞬间险些就脱口而出了他的名字,这一切都让我手足无措惊骇莫名。修远不可能没有觉察到我的异常,只是他体贴我所以没有提罢了。然而我却管不住自己的眼睛管不住自己的心,向泥潭中越陷越深,甚至不敢对修远呼救。紊乱的心绪折磨的我夜不成眠。
走过影搂门口,落地橱窗内展出的新人照吸引了我的视线。巨幅相片中的男女亲密依偎在一起,新娘羞涩的低垂着眉眼,粉嫩的嘴角边漾出一抹幸福的笑容,新郎一席白色的西服,俊秀的脸庞充满了新婚的喜悦,漆黑的眼睛望着自己怀中的新娘,柔情似水,满载着幸福的神采。
望着相片中相互依偎的新人,苦涩的味道禁不住涌上心头。
敬修要订婚了。新娘是和白氏门当户对的尉迟家千金。虽然当年只有一面之缘,但是我依旧清晰的记得尉迟兰心小鸟伊人的可人模样。她和敬修果然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一个俊朗不凡,一个秀美动人,论家世又是门户相当,现在两家联姻对于白氏和尉迟家来说都是有益无害的好事。我应该祝福他的,而不是自私卑劣的恼恨他,况且我有什么资格什么立场去埋怨他的背叛?!明明是我先辜负了他背叛了他,是我在他最需要我的时候弃他而去转投了修远的怀抱,当他万水千山的赶来找我的时候我又用绝情的话伤了他赶走他。最过分的便是在他一心一意护着我不让我受白琴伤害的时候我却自私的对着他发泄心头的愤怒,那绝情的一巴掌不仅践踏了他对我的情意也毁掉了维系着我们之间唯一的纽带。他眼里的伤痛更是让我痛不欲生。明明知道应该放手,明明知道应该笑着去祝福他的,可是面对现实的那一刻我才发现我做不到,我根本无法平静的看着他离我远去,我无法忍受永远失去他的悲恸,原以为可以躲在修远的怀里慢慢的淡忘一切,直到亲耳听见他说他要和别的女人订婚的那一刻我才惊觉自欺欺人的后果只能是绝望的深渊。
当眼泪灼痛了脸颊的那一瞬间,我多想扑过去紧紧的拥抱他,祈求他不要和尉迟兰心订婚,我多想告诉他我想念他我爱他,从头到尾骆依夏只爱过白敬修一个人,如果能够挽回一切,如果能够回到我们两情相约的那一刻,即使用我的生命来做交换我也甘之如饴!
然而,一切都太迟了。
修远为了我失去良多,抛弃了家庭失去了本该属于他的财富和地位,如今连深爱着他的前妻也香销玉殒,带着腹中的小生命永远的离开了人世。我不能也绝对不可以再做出伤害修远的事情来,我不能卑鄙无耻的留下他一个人再回到敬修的怀抱里。修远对我的好,对我的温柔和情意我无法割舍也不能割舍。我欠他太多太多,多到我用自己剩余的生命也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