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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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抬头,看见已经没什么毛病的叶城主,除了脸色过于苍白,他看上去就是一个正常人,即使在场人都知道,他受了重伤。
受了重伤的叶孤城也是叶孤城,只要顶着白云城主的名号,便不可小觑。
陆小凤大大方方道:“我在看这女人。”
他说的是公孙兰。
叶孤城道:“等她被收敛,你想看多久都可以。”
他又道:“这世界上,或许没有比她更美的女人。”
能被叶城主如此称呼,她定然是很美的,陆小凤再看女尸一遍,眼睛却黏在了她脚上那双鲜红的鞋上。
他似乎在哪里看过这样的鞋,如此鲜红,如此明亮的色彩,却又偏偏不是新娘的嫁鞋。
他是在哪里看过的?
紧接着,他又将自己所思所想搁置一旁,以搀扶的姿势,架起了叶城主的肩膀。
花满楼在另一边。
西门吹雪负手立于叶孤城身后,他没有搀扶过人,没有经验,这事情便做不来,一个不小心若是让叶城主伤上加伤,反倒不美。
妙手回春的医者已经暂时缓解了他的伤势,剩下的,必须要等回到干净且安全的地方才能再作打算。
那地方,正是叶城主的院子。
比起宫九,叶孤城在江南的实力算得上薄弱。
但这“薄弱”二字也是很有水分的。
对待下属的方式不同,很能影响下属的干劲以及行为方式,宫九用恐惧操控人,而叶孤城付出的则是信任。
信任,这实在是美妙且难能可贵的字眼。
所以,宫九的下属可以死,为了完成任务,而叶城主的下属也可以牺牲。
为了叶孤城这个人。
当叶城主竖着被扛回庭院时,所有白云城的下属都震怒了。
都说天子一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小人物的震怒虽然不至于如此,但汇集在一起,也是可以推翻一个偌大的王朝。
更何况,白云城的各位下属还不是小人物,放在江湖里,个个都是身怀绝技的高手。
这样一群高手本来就很有能力,震怒之下,被怒火驱使行动间便更加迅速,叶孤城留下了宫九这个名字,硬生生给他们找到了蛛丝马迹,至于公孙兰,也顺藤摸瓜找到了红鞋子。
这是多么强大的行动力啊!
但这一切,叶城主都是不管的,作为一个身受重伤的病号,他唯一的任务就是养伤。
西门吹雪与岚风一起盯着他。
当西门吹雪见到岚风上前时,挑了一下眉毛。
他实在没有想到,跟在叶城主身边的医者会是一女子。
西门吹雪一般不杀女人,除非女人练了剑,而他所挑战的剑客中,也从来没有出现女剑客这一选项。
在这世道上,女人还是弱势的,即使聪明的女人能把男人耍得团团转也是如此。
她们很容易成为附庸,成为点缀一个英雄,一个大侠传奇人生的一部分,在说起女人二字时,嘴边所流露出的情感也很少是敬重的,而是狎昵的,爱怜的。
正如同在说自己后院的一捧鲜花。
西门吹雪这样的男人也是如此,他不杀女人,并不是出于尊重,而是因为看不起。
所以在岚风为叶城主诊断时,他还有些惊讶。
但惊讶的时间实在很短暂,或许连喝一口水的时间都没有就被他抛在脑后,因为西门吹雪,是不会多管别人家的私事的。
他所在乎的只有叶孤城,与叶孤城的伤。
岚风的医术很好,与她的蛊毒之术同样出色,与杏林圣手的西门吹雪放在一起,也不遑多让,所以,他们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
叶孤城最近是别想出门到处动弹,他需要静养,安安静静躺在床上的那种静养。
他的半根断裂的骨头,因为主人不老实的缘故,也到处乱戳戳,虽然没有刺穿五脏六腑,但也不是没有留下任何损伤,叶孤城不要钱似的喷血,就是因为受了内伤。
以他们城主的体质,还有堆积在白云城的奇珍异宝,说是留下后遗症绝对不至于,但是好好休养还是必须的。
叶孤城当然是无条件接受了这安排,他本来就是非常珍惜生命的人,他所珍惜的生命,不仅仅指别人,也指他自己。
但他还有未做完的事,以叶孤城的责任感,是绝对不会让这件事就这样算了。
毕竟,他现在也算是为了朋友两肋插刀。
叶孤城洗净了身上的血腥味,坚实的肌理上绑上一层一层的绷带。
夹板静静地潜伏在白衣之下,他的脸,甚至都不同于之前毫无血色,看上去就像一个没有受伤的正常的人。
骨折的疼痛,足以让武者晕厥过去,但叶孤城不仅没有晕厥还很精神,甚至带着这样严重的伤势突破,杀死了强敌。
这一切的一切,都能让人肃然起敬。
叶孤城道:“让陆小凤进来吧。”
是时候告诉陆小凤,他应该知道的一切了。
陆小凤很担心叶孤城。
但同时,他也记挂着那具从未见过的美丽的女尸。
等到西门吹雪与岚风一同宣布叶城主伤势无碍只需要静养时,他积郁在胸中的浊气终于散了,紧接着,便将注意力投注到那具尸体上。
比嫁鞋更加鲜红的红鞋子总是在他的脑海中晃来晃去,但他就是想不到自己究竟是在什么地方看见过这样一双鞋子。
陆小凤想,这应该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重要到有关所有事件的真相。
花满楼的眼睛不能看,只能凭借耳朵听,但他听见岚风姑娘的诊断时,松了一大口气。
他比陆小凤来得更加善良,当知道叶城主受伤时,负罪感沉甸甸地压在心上,几乎能将他整个人压得塌陷。
没有眼睛,他只能依靠其他感官来感知周围,陆小凤他们看见叶城主喷血,并没有他以鼻子嗅到血腥味来得更加触目惊心,当闻到浓重的血腥味时,他不由想,究竟要受多重的伤,才会流这么多的血?
他又想到叶城主周身曾经若隐若现浮动的暗香,不知源头是花还是人,但那无疑是很让人喜欢的一种味道。
也很让花满楼喜欢。
一想到那种味道竟然被血腥味所覆盖,他舒展成一片的心几乎要揪起来。
花满楼长舒一口气道:“还好叶城主无事。”
陆小凤道:“是。”
叶孤城是他们俩共同的朋友,一旦他有事,两人也绝对不会好过。
事实上他们两人现在就不好过,白云城的各位看他们俩,尤其是看陆小凤像是在看害虫。
谁都不会忘记,他们敬爱的叶城主就是为了帮助两人才受了这么严重的伤。
理智上不会阻拦叶城主,甚至就是因为叶孤城所表现对来的对友情的重视,对道义的看重等这一系列代表着高尚品德的行为才更加受人爱戴。
但感情上却不能不去迁怒,为了别人损害叶城主千金之躯,他们这些下属怎么能接受?
但有一件事却是可以确定的,叶城主的人格魅力,有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他的爱民如子,他的看重朋友,他对道义的坚持。
岚风表情很冷,说是冷若冰霜也不为过,她端着这样一张脸对陆小凤道:“城主要见你们。”
花满楼是个善良的瞎子,就算是岚风看见他,语气也不会太冲。
至于陆小凤,只能说浪子有的时候总是很不讨女人喜欢。
特别是那种憧憬严肃正经自律系男子的女人。
陆小凤才不在乎岚风的敌意,他听见对方的话,二话不说就进门,花满楼与他并排行走,两人对叶孤城的伤势都有十二分的关切。
然而他们见到的,却是衣着整洁,看似完完好无损的白云城主。
用完好无损这个词来形容有些不太妙,应该是完美无缺才是。
叶孤城冷声道:“你可知我找你来有什么事?”
他看上去很严肃,或者说,只要叶城主没有可以柔和眉眼,都严肃到不行。
和陆小凤几乎就是两个极端。
陆小凤苦笑道:“我大概知道了。”
他猜叶孤城一定知道一些,他应该知道,却还不知道的事情。
叶孤城终于表情微微一松,柔和了他的那张冷脸,他对岚风道:“将牢房里关着的人带出来。”
朗月不在他身边,虽然叶孤城是一个很不错的城主,但是他的下属之间却神奇地流传了一套关于惩罚与奖赏的规矩,朗月陪着叶城主却让他受伤,总要受点惩罚。
没办法,谁叫在古龙的世界,超一流的高手总是喜欢自己动手呢?说到底,几打一流高手捆绑在一起都不一定敌得过一个超一流高手。
很可惜,白云城的武学巅峰,只有叶孤城一个。
陆小凤正琢磨着叶城主关着的是谁,就看见一个熟悉又陌生的人被拖了出来。
是真拖了出来,就好像一块能被随意揉搓的破抹布。
陆小凤看着这人,大脑一片空白的,当时就脱口而出道:“霍天青!”
这样的霍天青对他来说是非常陌生的。
珠光宝气阁的霍总管,是一个非常“贵”的人。
这个“贵”不仅仅是在说他的资产,还在说他日常的习惯。
和六扇门的金九龄有的一拼,喝酒要和最好的陈酿,穿衣服要穿顶级织娘织出来的丝绸,就算是女人,也要找数一数二的大美人。
他见霍天青,哪一次不是衣衫整洁的精英模样,但这次,却直接到了另一个极端。
他的衣服破破烂烂,血迹混杂着尘土,人还没有靠近,似乎就能闻到一阵腐臭味。
头发乱蓬蓬如同杂草,与他平日里梳得一丝不苟的模样形成鲜明对比。
至于脸,那是病态的苍白,光从模样来说绝对受了重伤。
陆小凤目瞪口呆,他才多久没有见到霍天青啊,怎么就被蹂躏成了这一副凄惨的模样?
不对不对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究竟是为什么失踪到叶城主的地牢里。
叶孤城冷冷一笑,对陆小凤道:“你挑朋友的眼神不太好。”
他道:“这世界上总是有些人,会为了女人而出卖自